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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民族、宗教/宗教事務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密雲區政府辦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2-08-17
  6. [發文字號] 密政辦字〔2012〕38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2-08-17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密雲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縣民宗僑辦關於開齋節妥善處置突發事件工作預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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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政辦字〔2012〕38號

各鎮人民政府,地區、街道辦事處,縣公安局、交通局、衛生局、民政局(民宗僑辦)、公安局消防支隊、電力公司、自來水集團,縣伊斯蘭教協會、密雲清真寺民管會:

  為保證2012年8月19日(星期日)伊斯蘭教的傳統節日開齋節活動正常開展,進一步促進民族團結,維護社會穩定,經縣政府同意,現將縣民宗僑辦制定的《關於開齋節妥善處置突發事件的工作預案》轉發給你們,請按照要求,認真做好相關工作。

二○一二年八月十七日

關於開齋節妥善處置突發事件的工作預案

  2012年8月19日(星期日)是伊斯蘭教的傳統節日開齋節,信仰伊斯蘭教的群眾將於當日上午到密雲清真寺參加節日會禮。為保證活動正常開展,進一步促進民族團結,維護社會穩定,特製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維護穩定,促進和諧,妥善處理民族宗教事務,及時有效處置突發事件。

  二、處置突發性事件遵循的原則

  (一)部門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事前預防與事後應急相結合。

  (二)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結、宜快不宜慢、宜緩不宜激。講究策略,注意方式,正確做好應急事件現場處理工作。

  (三)快速反應、科學應對。及時就地依法解決問題與思想疏導教育相結合。

  (四)內緊外松,內外有別。對內要及時掌握資訊迅速研判,做好正面教育引導工作,努力化解矛盾;對外要正確把握輿論導向,統一口徑,避免事態無序擴大。

  三、成立組織,明確職責

  (一)成立節日活動指揮部,負責保障節日當天活動正常有序開展,維護穩定,及時有效處置突發事件。指揮部設在民政局(民宗僑辦),指揮部成員有:

  指  揮:許寶生 縣民政局局長、民宗僑辦主任

  副 指 揮:穆 靜 縣民宗僑辦副主任

  王振軍 縣公安局公安一處副隊長

  成  員: 侯東武 鼓樓街道辦事處黨工委副書記

  張賀明 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所長

  穆懷明 縣伊斯蘭教協會會長

  管振剛 密雲清真寺民管會主任

  尹宗良 縣公安局公安一處科長

  曹春梅 縣伊斯蘭教協會秘書長

  馬保林 縣伊斯蘭教協會副秘書長

  穆懷良 縣伊斯蘭教協會監事委員

  (二)成立糾紛調解工作組,負責對現場信教群眾內部引發的各種矛盾糾紛及時調處化解,保證節日活動順利進行。

  組  長:穆 靜 縣民宗僑辦副主任

  成  員:穆懷明 縣伊斯蘭教協會會長

  管振剛 密雲清真寺民管會主任

  曹春梅 縣伊斯蘭教協會秘書長

  馬保林 縣伊斯蘭教協會副秘書長

  穆懷良 縣伊斯蘭教協會監事委員

  (三)成立處置突發事件工作組,負責處置現場各類突發事件。

  組   長:王振軍 縣公安局公安一處副隊長

  成   員:張賀明 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所長

  尹宗良 縣公安局公安一處科長

  城關派出所幹警

  現場責任人:穆懷明 縣伊斯蘭教協會會長

  管振剛 密雲清真寺民管會主任

  馬保林 縣伊斯蘭教協會副秘書長

  穆懷良 縣伊斯蘭教協會監事委員

  交通、衛生、消防、供電、供水等相關部門要結合自身職能,協助做好開齋節保障工作。

  四、工作要求

  為保證開齋節活動安全、順利進行,指揮部全體人員要及時到崗、到位,防止並及時處理因各種問題引發的事端,節前將各項準備工作做深做細。一旦發生故意滋事、擾亂正常宗教活動、破壞民族團結等行為,經批評教育無效,可由公安部門根據《宗教事務條例》和《治安管理處罰法》等相關規定採取相應措施,以確保節日慶祝活動正常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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