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1 總則
1.1 雪天交通事件現狀
1.2 指導思想
1.3 編制目的
1.4 編制依據
1.5 適用範圍
1.6 事件分級
2 組織指揮機構及其職責
2.1 指揮機構及其職責
2.2 辦事機構及其職責
2.3 成員單位及其職責
2.4 保障單位及其職責
3 預報預警
3.1 降雪預警發佈及解除
3.2 雪情預警等級
3.3 雪情預警發佈與解除
3.4 預警響應
4 應急準備與處置
4.1 資訊管理
4.2 應急準備
4.3 應急處置措施
4.4 京藏高速、110國道現場指揮部
4.5 響應升級
4.6 社會動員
4.7 資訊發佈
4.8 應急結束
5 善後恢復
6 總結和評估
7 應急保障
7.1 通信保障
7.2 日常生活保障
7.3 醫療衛生保障
7.4 治安保障
7.5 資金保障
7.6 制度保障
8 培訓和演練
8.1 培訓
8.2 演練
9 附則
9.1 名詞術語
9.2 預案管理
1 總則
1.1 雪天交通事件現狀
北京地區冬季經常出現較大範圍的降雪天氣,並且呈現突發性強、準確預測預報難度大、降雪時空分佈不均、溫差變幅大等特點,城市市區環路、公路聯絡線、高速公路、放射線等主要道路易出現路面結冰、積雪等險情,交通不暢等現象時有發生,對社會交通的正常運轉和市民的日常出行造成了一定的影響。
1.2 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繼承和鞏固北京奧運、60周年國慶成功經驗,從建設有中國特色的世界城市的需要出發,以建立“集中領導、統一指揮、結構完整、功能全面、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突發事件應急體系為目標,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少雪天對交通的影響,全面提升本市雪天交通保障應急管理能力,將雪天交通保障應急管理工作納入法制化、科學化和規範化的軌道。
1.3 編制目的
按照“提前預防、充分準備、周密部署、快速反應、協調聯動、果斷處置”的原則,開展本市雪天交通保障應急處置工作。最大限度減少降雪天氣對廣大市民生産生活的影響,確保城市道路、一般公路、高速公路、橋梁的正常通行;確保公共電汽車客運、軌道交通客運、出租汽車客運、省際客運、旅游客運及生活必需品運輸的正常運轉。
1.4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北京市道路運輸管理條例》、《北京市城市軌道交通安全運營管理辦法》、《北京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及規定,結合本市雪天交通保障的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1.5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城市道路(含市管道路、區管道路、人行道、過街天橋)、一般公路、高速公路、橋梁、公共電汽車客運、軌道交通客運、出租汽車客運、省際客運、旅游客運、生活必需品運輸、社會車輛通行、門前三包等方面的雪天交通保障工作及因外省市降雪,影響本市客貨運輸正常運作的應對工作。雪天其他災害事件的應急處置不屬於本預案處置範圍。
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15日啟動雪天交通保障應急機制,其他時段出現降雪且對交通有較大影響的也適用本預案。
1.6 事件分級
依據雪天可能對道路交通的影響程度,由高到低劃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四個級別。
1.6.1 特別重大雪天交通突發事件(Ⅰ級):當出現暴雪天氣,同時,受降雪影響,市區主要道路不具備車輛正常通行條件,機場、火車站因降雪出現嚴重旅客滯留現象,進京貨物運輸中斷,對城市交通系統造成特別重大影響。
1.6.2 重大雪天交通突發事件(Ⅱ級):當出現大雪天氣,同時,受降雪影響,市區大部分道路出現車輛排隊等候現象,機場、火車站出現嚴重旅客滯留現象,進京貨物運輸車輛大量減少,對城市交通系統造成重大影響。
1.6.3 較大雪天交通突發事件(Ⅲ級):當出現中雪天氣,同時,受降雪影響,市區主要道路出現車輛排隊等候現象,機場、火車站出現旅客滯留現象,進京貨物運輸車輛減少,對城市交通系統造成較大影響。
1.6.4 一般雪天交通突發事件(IV級):當出現小雪天氣,同時,受降雪影響,市區部分路段出現車輛排隊等候現象,機場、火車站出現輕微旅客滯留現象,對城市交通系統造成一般影響。
2 組織指揮機構及其職責
2.1 指揮機構及其職責
2.1.1 市雪天交通保障臨時應急指揮部
按照市應急委的工作部署,在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成立市雪天交通保障臨時應急指揮部,具體負責指揮雪天交通保障應對工作。
市雪天交通保障臨時應急指揮部指揮長由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兼任,負責市雪天交通保障臨時應急指揮部的領導工作,對本市雪天交通保障應對工作實施統一指揮。副指揮長分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交通委主任、市市政市容委主任、市公安局主管副局長擔任,協助指揮長做好本市雪天交通保障應對工作。成員由各成員單位的主管領導組成。
當雪天交通保障應急工作超出市雪天交通保障臨時應急指揮部能力時,由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負責指揮、協調工作,涉及其他專項應急指揮部處置職責範圍的,需報請市應急委,啟動相關應急預案。
2.1.2 主要職責
(1)負責指揮、協調本市雪天交通保障應對工作,保證全市雪天交通暢通;
(2)研究制定本市雪天交通保障應對工作的政策措施和指導意見;
(3)檢查各成員單位及保障單位應急措施落實情況;
(4)監督、檢查各相關單位落實雪天交通保障應急設備及物資的儲備工作;
(5)分析總結本市雪天交通保障應對工作,制定工作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6)承擔市應急委及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2.2 辦事機構及其職責
市雪天交通保障臨時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市公安局交管局。
2.2.1 組成
市雪天交通保障臨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交管局局長擔任;副主任分別由市公安局交管局副局長,市委宣傳部、市交通委、市市政市容委、市氣象局相關部門負責同志擔任。
2.2.2 主要職責
(1)組織落實市雪天交通保障臨時應急指揮部的命令和決定,協調和調動成員單位及保障單位開展雪天交通保障應對工作;
(2)組織制定、修訂各類相關應急預案,指導區縣制定、修訂區縣雪天交通保障應急預案;
(3)負責向市雪天交通保障臨時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通報預警資訊;
(4)負責本市雪天交通保障的宣傳教育與培訓;
(5)負責收集分析工作資訊,及時上報重要資訊;
(6)負責本市雪天交通保障應急演練工作;
(7)負責本市雪天交通保障應急指揮技術系統的建設與管理工作;
(8)承擔市雪天交通保障臨時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2.3 成員單位及其職責
(1)市委宣傳部:負責組織指導市屬新聞單位對較大以上雪天交通事件的宣傳報道工作,組織協調較大以上雪天交通事件及處置情況的新聞發佈工作,組織市屬新聞單位進行應對雪天交通事件安全知識的宣傳,加強對網際網路資訊的管理。
(2)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協調有關電力企業在雪天交通保障工作中,保障交通正常運作所需電力設施完好。
(3)市教委:負責會同市氣象局,結合降雪預測,提出本市中、小學及托幼機構全部或部分停課建議,減小社會交通壓力,保障出行安全。
(4)市經濟信息化委:負責做好雪天交通保障工作中,有線政務網路、800兆無線政務網通信保障工作。
(5)市公安局:負責加強治安管理、安全保衛,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穩定,保證雪天交通保障各項工作順利進行。
(6)市監察局:負責對市雪天交通保障臨時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在雪天交通保障工作中履行職責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7)市民政局:負責會同區縣政府和有關部門做好受災人員安置,統籌協調基本生活類款物的調撥和發放,保障受災人員的基本生活。
(8)市財政局:負責按照現行財政管理體制和部門預算管理要求,協調落實參與雪天交通保障的單位用於應急設備、物資的各項保障經費,加強對資金使用的監督檢查。
(9)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負責組織道路、軌道施工單位做好施工現場內雪天施工安全和交通維護工作;做好工程搶險準備,應對降雪對在施工程造成的不利影響;確定閒置工地作為特別緊急情況下的殘雪消納場地。
(10)市市政市容委:負責制定城市道路鏟冰除雪作業標準、工藝;負責市政市容系統、環衛系統作業保障單位做好城市道路鏟冰除雪工作。
(11)市交通委:負責組織、協調、監督各公路養護單位做好高速公路、一般公路鏟冰除雪工作,客貨運輸單位做好運輸保障工作,並做好運輸市場秩序維護工作。
(12)市水務局:負責協調有關鏟冰除雪保障單位確定積雪傾倒點,及時消融積雪殘冰。
(13)市商務委:負責建立生活必需品儲備制度,制定生活必需品儲存、調撥體系和實施方案,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調運糧食、飲用水等生活物資,保障受災人員生活必需品的供應。
(14)市衛生局:負責組織雪天交通保障工作中,因冰雪天氣受傷傷員的醫療救治工作。
(15)市園林綠化局:負責組織力量對綠化帶、路樹進行修剪、清理,避免因積雪導致倒樹、斷樹枝,影響正常交通。
(16)市氣象局:負責提供長期、中期天氣變化趨勢預測和每日天氣預報,遇有突發異常天氣,及時提供短時臨近預報服務和氣象災害情報。同時,採取科技手段,進一步提高降雪預測的準確性,並在降雪過程中加強監測,為領導決策提供技術支援;負責在每年10月底—11月上旬進行該年度降雪預測分析,指導年度鏟冰除雪工作;負責配合市教委提出對全市中、小學及托幼機構全部或部分停課的建議;負責向全社會發佈降雪預警。
(17)北京鐵路局:負責S2線車輛調配,緩解因降雪造成的城市道路交通擁堵,確保市民正常出行。
(18)首都精神文明辦:負責組織動員全市文明乘車引導員配合有關單位,積極開展所服務公交站臺積雪清掃工作。
(19)北京衛戍區:負責組織調集所屬部隊協助保障單位做好鏟冰除雪任務。
(20)武警北京市總隊:負責組織調集武警部隊協助保障單位做好鏟冰除雪任務。
(21)市公安局交管局:負責維護道路交通秩序,保證交通安全,加強交通組織疏導,提供和播報交通疏導資訊,做好交通疏導工作,必要時採取臨時交通管制,分流疏導交通。
(22)市公安局消防局:負責雪天交通保障工作中火災撲救和搶救人員生命的應急救援工作。
(23)市城管執法局:負責部署和督促檢查各區縣城管監察大隊(分局)開展社會單位鏟冰除雪專項執法檢查工作。
(24)各區縣政府、天安門地區管委會、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西客站地區管委會:負責本行政區域雪天應急工作的協調和指揮,組織各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社會單位及群眾參與鏟冰除雪工作,並及時向市雪天交通保障臨時應急指揮部反饋情況;負責因降雪造成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上大面積擁堵車輛所需各項物資的保障工作。
2.4 保障單位及其職責
(1)北京環境衛生工程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環衛集團):負責所轄城市道路的鏟冰除雪工作。
(2)北京市公聯公路聯絡線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市公聯公司):負責四環路主路及相關道路的鏟冰除雪工作。
(3)北京市首都公路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市首發集團):負責所管養高速公路的鏟冰除雪工作。
(4)北京首都高速公路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市首高發公司):負責首都機場高速公路的鏟冰除雪工作。
(5)北京首創股份有限公司京通快速路管理分公司(以下簡稱京通快速路管理分公司):負責京通快速路主路的鏟冰除雪工作。
(6)華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北高速):負責京滬高速公路(北京段)的鏟冰除雪工作。
(7)北京市政路橋管理養護集團:負責本市縣級以上一般公路的鏟冰除雪工作。
(8)北京國投公路建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國投公司):負責110新線的鏟冰除雪工作。
(9)北京市公共交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市公交集團):負責保障雪天城市公交系統正常運轉,及時調整運力,保證運營秩序正常,確保行車安全,做好機場、火車站及省際客運場站的運力保障工作。
(10)北京市祥龍資産經營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市祥龍公司):負責雪天客貨運輸應急保障工作,保障公交、出租、省際、旅游等客運及物流運輸安全,做好機場、火車站及省際客運場站的運力保障工作。
(11)北京市地鐵運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市地鐵運營公司):負責所轄地鐵線路(城市鐵路)在雪天的正常運營工作,遇大客流及時加開臨時列車、視情況延長運營時間,保證運營安全。
(12)北京京港地鐵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京港地鐵):負責本市地鐵線路4號線在冬季雪天的正常運營工作,遇大客流及時加開臨時列車、視情況延長運營時間,保證運營安全。
(13)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首都國際機場公司):負責機場工作區各主幹路(包括非機動車道),第一、二、三航廈,迎賓橋以及專機休息室道路的鏟冰除雪工作。
(14)北京市電力公司:負責雪天交通突發事件電力保障工作。
(15)北京急救中心(120)、北京市紅十字會緊急救援中心(999):負責做好雪天交通保障工作中傷員的現場急救和轉運工作。
3 預報預警
3.1 降雪預警發佈與解除
市氣象局負責降雪預報工作,確定災害性天氣預警級別,按照《氣象災害防禦條例》、《北京市氣象應急保障預案》的規定向社會統一發佈災害性天氣警報和氣象災害預警信號,並根據降雪發展過程發佈預警解除資訊。同時,市氣象局要提前將災害性天氣警報、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及預警解除資訊向市雪天交通保障臨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3.2 雪情預警等級
市雪天交通保障臨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雪情預警的確定。由低到高劃分為四個雪情預警級別,分別對應小雪、中雪、大雪、暴雪四級,並依次採用藍色、黃色、橙色、紅色加以表示。預警的發佈可以針對本市全境,也可以是某一區域。
3.2.1 藍色雪情預警:預報出現小雪天氣,可能對市區主要道路社會交通出行有所影響;機場、火車站可能出現輕微旅客滯留現象。
3.2.2 黃色雪情預警:預報出現中雪天氣,可能對市區主要道路社會交通出行有較大影響;機場、火車站可能出現旅客滯留現象;進京貨物運輸車輛可能減少。
3.2.3 橙色雪情預警:預報出現大雪天氣,可能對市區主要道路社會交通出行造成嚴重影響;機場、火車站可能出現嚴重旅客滯留現象;進京貨物運輸車輛可能大量減少。
3.2.4 紅色雪情預警:預報出現暴雪天氣,可能造成市區主要道路交通不能正常通行;機場、火車站可能癱瘓;進京貨物運輸可能中斷。
3.3 雪情預警發佈與解除
3.3.1雪情預警資訊包括降雪預報、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道路交通提示、應採取的措施和發佈機關等。主要發佈途徑有電視台、廣播、各類公共顯示屏、短資訊、網際網路及內部有線和無線通信手段等。
3.3.2 藍色和黃色雪情預警:由市雪天道路交通保障臨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發佈和解除,並報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市應急辦備案。
3.3.3 橙色和紅色雪情預警:由市雪天道路交通保障臨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預警發佈和解除建議,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審核後報市應急辦,由市應急辦分別報請分管市領導或市應急委主任批准後,由市應急辦或授權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發佈和解除。
3.4 預警響應
當發佈雪情預警資訊後,各成員單位及保障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快速響應,積極部署,有效預防,做好鏟冰除雪的各項準備工作。
3.4.1 藍色雪情預警響應
(1)市氣象局進一步加強天氣監測,隨時向市雪天交通保障臨時應急指揮部通報降雪區域及走向;
(2)各成員單位及保障單位領導帶班、人員到崗,24小時值班,確保通信暢通;
(3)各保障單位鏟冰除雪備勤人員、裝備、車輛全部到位;
(4)市雪天交通保障臨時應急指揮部通過電台、電視台等媒體發佈即時道路交通資訊,建議市民注意掌握雪情動態,外出儘量選擇公共交通工具;
(5)各成員單位及保障單位隨時上報雪天相關工作資訊,各類有線、無線通信設備處於開通狀態;
(6)各成員單位及保障單位聯絡員根據通知要求到市雪天交通保障臨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參加雪天交通保障的相關組織聯繫工作。
3.4.2 黃色雪情預警響應
(1)在藍色雪情預警響應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領導帶班,各成員單位及保障單位加強巡查,發現問題及時組織處置、及時報告;
(2)根據降雪發生區域及降雪趨勢,市雪天交通保障臨時應急指揮部檢查相關成員單位及保障單位領導上崗到位的情況,詢問實時雪情和相關工作情況;
(3)新聞單位加強社會宣傳,對雪情資訊和工作動態進行實時播報;
(4)公交、地鐵、鐵路等公共交通部門加大運力投入,滿足市民出行需求;
(5)加強綠化帶、路樹的巡視看管工作,及時清理倒樹、斷枝,消除對道路交通的影響;
(6)市雪天交通保障臨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同志、成員單位及保障單位主管領導到市雪天交通保障臨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參加雪天交通保障應急的相關組織工作。
3.4.3 橙色雪情預警響應
在黃色雪情預警響應的基礎上,做好組織各方面力量投入鏟冰除雪的準備工作,各成員單位、保障單位組織各方面力量投入鏟冰除雪工作,確保市區重點道路安全暢通。必要時,北京衛戍區、武警北京市總隊等駐京部隊投入全市鏟冰除雪工作。
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到市應急指揮中心或市雪天交通保障臨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坐鎮指揮。市雪天交通保障臨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同志、成員單位及保障單位主管領導到市雪天交通保障臨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參加雪天交通保障應急的相關組織工作。
3.4.4 紅色雪情預警響應
在橙色雪情預警響應的基礎上,調動全市資源全力應對,進一步加強各項工作和力量投入。
市應急委主要領導或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到市應急指揮中心或市雪天交通保障臨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坐鎮指揮。市雪天交通保障臨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同志、成員單位及保障單位主管領導到市雪天交通保障臨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參加雪天交通保障的相關組織工作。
4 應急準備與處置
4.1 資訊管理
4.1.1應急響應啟動後,各成員單位及保障單位要強化資訊意識、敏感意識,向市雪天交通保障臨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具體實施方案的啟動情況和領導到位情況及路面狀況、階段性工作進展情況、降雪對道路交通造成的影響等資訊。對於一般雪天交通突發事件,要及時報市雪天交通保障臨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對於較大以上雪天交通突發事件,或對於事件本身比較敏感,或發生在敏感地區、敏感時間,或可能演化為重大、特別重大雪天交通突發事件的資訊,不受事件分級標準的限制,必須立即向市應急辦、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市雪天交通保障臨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並每隔四小時續報。
4.1.2 市雪天交通保障臨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匯總本市各類雪天交通事件資訊。
對於一般雪天交通突發事件資訊,市雪天交通保障臨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報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市應急辦。
對於較大以上或“三敏感”的雪天交通突發事件資訊,市雪天交通保障臨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立即向交通運輸部應急辦、市應急辦、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詳細資訊(包含時間、地點、資訊來源、事件性質、影響範圍、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採取的措施等)。
4.1.3 市雪天交通保障臨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充分利用“122”交通事故報警服務電話、執勤民警、電視監控及路面檢查組收集掌握路面交通狀況和鏟冰除雪措施落實情況,及時將收集掌握的問題向各成員單位及保障單位通報,責成有關單位採取措施解決,反饋措施落實情況。並隨時將路面交通管制資訊和特勤警衛資訊向相關成員單位通報,便於主責部門有重點、有針對性地開展工作。
4.2 應急準備
每年11月1日前,各成員單位及保障單位按照責任分工,抓好準備工作落實。
4.2.1 嚴密氣象監測。市氣象局要建立與市雪天交通保障臨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每日聯繫制度,定時提供天氣預報;遇有雪天或與當日天氣預報不符的氣象動態情況時,應及時向市雪天交通保障臨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有關部門通報氣象實況和動態分析資訊。
4.2.2 加強雪前宣傳。市委宣傳部要組織電台、電視台、報紙等新聞媒體,做好冰雪天氣安全行車常識宣傳教育,動員私人機動車在冰雪天氣時儘量減少出行,選擇公共交通出行,減少安全隱患,減輕道路交通擁堵。市教委加強對在校學生雪天安全出行的教育。
4.2.3 儲備除雪物資。市交通委、市市政市容委要協調道路管養單位、環衛系統保障單位,儲備適當的融雪、除雪和防滑料等物資。
4.2.4 做好公共交通運輸保障。市公交集團、市地鐵運營公司、市祥龍公司、京港地鐵制定冬運計劃,加強對駕駛員的安全教育,對所屬運營車輛進行技術檢修,儲備應急搶險、運營車輛,隨時準備投入雪天交通保障運營。同時,提前做好防凍、除雪及防滑器材的準備工作,並將準備工作報市雪天交通保障臨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4.2.5 加強鏟冰除雪車輛備勤及保養。各道路管養單位、北京環衛集團要根據實際情況,備足鏟冰除雪車輛,強化機械化除雪。同時,對鏟冰除雪車輛進行統一檢修保養,保證良好機械性能,確保安全行駛。同時,配備鐵鍬、鎬、牽引繩、防滑鏈等設備。
4.2.6 確保保障車輛通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與社會單位建立雪天清障聯動機制。融雪作業車輛、工程搶險車輛、救護車輛都要納入市公安局交管局指揮調度範圍。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會同各單位共同勘察,確定上水點、備勤點、行駛路線、作業路線,併為融雪作業車輛印製專用通行證。
4.2.7 排查市政公用設施。市園林綠化局要對綠化帶、路樹進行修剪,避免因積雪壓倒樹木、壓折樹枝影響交通暢通。
4.2.8 確定殘雪消納場地。市水務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要提前將殘雪消納場地位置、名稱等材料報市雪天交通保障臨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4.3 應急處置措施
各成員單位及保障單位根據雪天交通事件等級,按照以下基本響應內容,出動相應的搶險力量,確保城市交通的正常運作。
4.3.1 保障道路暢通
(1)北京環衛集團、市公聯公司以及各區縣鏟冰除雪力量要對城市道路(含市管道路、區管道路)、立交橋等實施鏟冰除雪作業,儘量保證路面交通不受影響。
小雪時,立即出動融雪車輛進行除雪作業,做到隨降雪、隨除雪;中雪、大雪或出現連續降雪情況時,出動機械除雪車輛,對路面開展機械除雪作業。特別是要優先清除公交車道、BRT城市快速公交專用車道內的積雪。融雪作業完成後,出動吸掃車輛進行吸掃作業,保證路面乾淨,不積雪、不結冰。在使用融雪劑時應在距樹池和綠地1至1.5米外噴撒,避免直接將融雪劑撒到樹池內污染土壤,對園林植物造成直接傷害。
(2)市首發集團、首高發公司、華北高速、京通快速路管理分公司等高速公路管理部門要抓緊時機進行除雪作業,全力保障高速公路暢通。五環路以內放射線、五環路、機場高速、機場南線、京哈高速及京藏高速等重要通道要按照及時除雪的標準,開展鏟冰除雪作業。
京藏高速公路、110新線山區段除雪採用平地機、大型撒布機聯合作業的除雪方式,將主路路面積雪統一向道路外側推鏟,保證內側車道通行。全線打通一條內側車道後,再擴展除雪範圍,依次清除其他車道的積雪。注意清除匝道與主路相交處的積雪,保證匝道通行。當路面出現車輛滯留情況時,與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配合,採用“封閉一段、作業一段、開通一段”的方式,確保車輛通行。
(3)北京市政路橋管理養護集團要加強對郊區道路的鏟冰融雪工作。小雪時,路面開始有積雪,養護人員上路採用合理的方式進行除雪作業;中雪時,路面積雪應採用機械方式除雪,最大限度地避免“地穿甲”現象的發生,山區公路的彎道、坡道、平交路口、背陰路段撒鋪防滑料處置;大雪或連續降雪時,應採取人工配合機械連續清除的方式,平原路段撒防滑料;山區不安全路段撒鋪防滑料,先開通機動車道,逐步擴大成果保證行車安全。
(4)確因積雪影響交通安全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按照市雪天交通保障臨時應急指揮部指令在各條高速公路進出口和相應管制分流點碼放交通標誌,做好社會車輛交通誘導工作,並採取分步實施交通管制的措施,做好交通疏導維護工作。對滯留車輛採取分流疏導措施,最大限度減少滯留車輛。高速公路管制情況應及時上報市雪天交通保障臨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並由市公安局交管局通報相關省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
(5)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水務局要積極配合鏟冰除雪保障單位做好積雪傾倒消融工作。
(6)當保障單位搶險隊伍和設備不足以完成道路鏟冰除雪工作或因車輛大量擁堵造成保障單位無法正常完成鏟冰除雪工作時,北京衛戍區、武警北京市總隊等駐京部隊投入到道路鏟冰除雪作業,所需設備由該道路鏟冰除雪責任單位及道路所在區縣共同負責。
(7)市交通委負責監督協調各一般公路、高速公路管養單位按照要求完成鏟冰除雪任務。
(8)市市政市容委負責監督協調城市道路保障單位及各區縣市政市容委按照要求完成鏟冰除雪任務。
4.3.2 加強交通疏導
(1)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及時調整警力部署,加強對重要區域、重點路口、立交橋、快速路、主幹道的管理控制和指揮疏導,適時採取交通管制措施,確保車輛正常通行。
(2)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建立雪天事故快速處理機制,對雪天一般交通事故進行簡易快速處理。
(3)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做好雪天處置重大交通事故的準備工作,及時清理路面故障車、事故車。
(4)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與市政、急救等部門建立聯動機制,向融雪劑裝載點、上水點、停車點派出聯絡員和帶道警車,為供水、供電、燃氣、電力工程搶險車和救護車提供警車帶道,保障應急車輛快速通行。
(5)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採取必要措施,確保計程車就近、快速駛入機場、火車站計程車候車區。
(6)當因外省市降雪,對北京交通出行造成影響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及時啟動環京六省市聯勤聯動機制,積極協調聯動,確保省際間交通安全暢通。
4.3.3 及時調配運力
(1)運輸管理單位加強與鐵路、民航部門的聯繫,及時了解旅客進出及滯留情況,掌握市民出行資訊,根據出行量和交通狀況,指揮協調地面公交、地鐵運營單位在重點時段和重點路線上配足運力。同時,民航、鐵路部門要及時、主動將航班起降情況、火車預計延誤情況、客流情況通報運管部門。並進一步建立對保點計程車司機的激勵機制和服務保障機制。
(2)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公交和地鐵運作計劃,適當延長運營時間,保障市民出行需要。地面公交企業執行雪天行車計劃,確保頭三班車準時發車;在重點時間(早晚高峰)、重點線路上配備充足運力,配備一定的備班車輛,適時調整運營時間,清掃公交首末站臺積雪,保障乘客雪天平安出行。公交山區線路要在確保安全的基礎上,適時開通。地鐵運營企業採取開行壓道車、接觸軌不停電、人工除雪等多種方式,確保軌道交通正常運作。調整列車運作計劃,做好加開臨時列車的準備,保證乘客及時乘車,視情延長運營時間,並鋪設防滑器材,確保乘客乘坐安全。
(3)北京鐵路局加強S2運力調配,確保沿線市民出行和返程。
(4)運輸管理單位負責組織出租汽車的運力保障,全市出租汽車雪天運營車輛達到90%以上。
(5)各遠郊區縣的交通保障工作由各區縣交通局總體負責,包括:區縣公交運輸保障、山區客運保障、農村客運保障等。
(6)運輸管理單位組織協調貨物運輸企業做好本市貨物運輸應急保障工作,做好應急運輸保障的運力儲備,加強雪天的貨物運輸管理,保障廣大市民生活必需品的運輸。
4.3.4 保障日常生活
(1)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負責協調道路、軌道施工單位做好施工現場內鏟雪和安全生産工作。
(2)市衛生局負責協調本市各醫療機構、北京急救中心(120)和北京市紅十字會緊急救援中心(999)做好雪天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醫療保障準備工作,及時做好雪天交通突發事件傷員的醫療救治工作。
(3)市園林綠化局要加強綠化帶、路樹的巡視看管工作,及時清理倒樹、斷枝,消除對道路交通的影響。
(4)市教委會同市氣象局向市雪天交通保障臨時應急指揮部提出本市中、小學及托幼機構調整雪天上下學時間及是否停課的建議。
(5)市商務委做好關係到市民生活必需品的儲備、供應工作。
(6)市公安局消防局負責做好雪天交通突發事件的滅火和搶險救援工作。
(7)北京市電力公司要確保交通正常運作所需電力設施完好。
4.3.5 擁堵車輛保障
(1)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各區縣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上擁堵車輛所需各項物資的保障工作。
(2)市衛生局協調本市各醫療機構、北京急救中心(120)和北京市紅十字會緊急救援中心(999)做好擁堵路段的醫療保障工作。
(3)市發展改革委協調有關企業做好電力保障工作。
(4)市公安局消防局做好擁堵路段火災撲救的準備工作。
(5)市公安局做好擁堵道路相關車輛及人員群眾的秩序維護工作。
4.3.6 殘雪銷納
市水務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負責提供積雪銷納場地。
4.4 京藏高速、110國道現場指揮部
京藏高速公路、110國道山區路段發生因積雪造成交通擁堵時,市雪天交通保障臨時應急指揮部授權市公安局交管局成立現場指揮部,指揮京藏高速公路、110國道山區路段鏟冰除雪工作。指揮由市公安局交管局局長擔任,副指揮由市公安局交管局主管局長、市交通委路政局主管局長,昌平區、延慶縣主管區、縣長,北京鐵路局副局長擔任。指揮地點設在昌平區應急辦。
4.5 響應升級
如果雪天突發事件的事態進一步擴大,預計依靠北京市現有應急資源難以實施有效處置時,市雪天交通保障臨時應急指揮部應立即建議市應急委,啟動首都地區應急聯動機制,協調中央國家有關部委和中央在京單位、周邊相關省區市共同參與處置工作。
4.6 社會動員
4.6.1 市市政市容委、各區縣政府要根據鏟冰除雪責任制,按照“市、區、街道”三級和街巷清掃權屬關係劃分,適時安排開展區管道路、公交中途站的除雪工作。
4.6.2 在降雪期間,各區縣政府要啟動本區縣雪天交通應急保障機制,發動門前三包單位開展鏟冰除雪工作,各級城管執法機關開展對社會單位鏟冰除雪專項執法檢查工作。
4.6.3 各街道辦事處和鄉鎮人民政府要組織保潔隊伍做好人行道、街巷、衚同、小區內的除雪工作。同時,還要發動社會單位和社區物業公司做好鏟冰除雪工作。
4.6.4 社會力量清掃的冰雪應堆放在路邊、便道等不妨礙交通的向陽處,堆放的雪堆距離雨水口0.5米以上。雪停後要及時清除積雪和雪堆,不得將清掃的冰雪堆積和拋灑到車行道上,黑雪、黑冰要及時運到指定的消納場地。
4.6.5 首都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協調組織全市文明乘車引導員配合市政管理部門開展公交站臺積雪清掃工作。
4.7 資訊發佈
4.7.1市委宣傳部要組織各新聞媒體統一宣傳口徑,及時向公眾發佈天氣情況、路面交通資訊、交通疏導和管制資訊,合理誘導社會交通,方便群眾出行,並宣傳動員社會單位統籌調配,合併用車,減少出行,減輕路面交通壓力。
4.7.2市公安局交管局通過交通廣播電台、戶外資訊顯示屏等形式,及時向社會播報實時路況資訊,發佈交通管制資訊。
4.7.3各高速公路管養單位要採取戶外資訊顯示屏提示、設置臨時提示牌、收費員提示等方式,發佈雪天安全行車提示和交通管制等資訊。
4.7.4 當突發事件超出本市控制能力時,由市委宣傳部報請中宣部統一協調組織新聞發佈工作。
4.8 應急結束
一般和較大雪天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結束,由市雪天交通保障臨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確定。
重大或特別重大雪天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結束,由市雪天交通保障臨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建議,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審核後報市應急辦,經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或市應急委主要領導批准後,宣佈應急響應結束;必要時,應及時通過新聞單位向社會發佈應急響應結束的消息。
5 善後恢復
降雪結束後,保障單位要及時行動,將路邊積雪、殘冰及時拉運至指定傾卸消融點,不得隨意堆積在路邊,以免影響市容環境;嚴禁將含有融雪劑的殘冰、殘雪堆積在樹池、綠地內,以免鹽化土壤,危害園林植物的正常生長;不得向路面揚撒積雪,避免因路面結冰造成交通安全隱患。
在雪後交通恢復工作中,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為雪天保障車輛提供通行保障,並儘量減少對正常交通的影響。
6 總結和評估
6.1 雪天交通應急保障工作結束後,各成員單位及保障單位要對本系統雪天交通應急保障工作進行總結,一般在處置結束2天內報市雪天交通保障臨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經辦公室綜合匯總後3天內報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審核後,2天內將總結報告報市應急辦。
6.2 認真總結經驗,完善應急機制。每次應急工作結束後,市雪天交通保障臨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及時召開成員單位及保障單位會議,認真總結成功經驗,找出工作漏洞和不足,研究解決措施,逐步完善雪天交通應急保障工作機制,及時修訂本預案,不斷提高雪天交通保障應急工作水準。特別重大、重大雪天交通事件處置結束後,市雪天交通保障臨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有關專家成立事故應急評估小組,對應急工作進行全面客觀地評估,並於20日內將評估報告報市應急辦。
7 應急保障
7.1 通信保障
市經濟和信息化委負責做好電子政務網應急管理視頻會議系統和800兆無線政務網的運維管理工作,確保資訊聯絡暢通。當800兆無線政務網中斷或者出現網路盲區時,利用衛星、微波等通信手段,保障雪天交通突發事件現場與市應急辦、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市雪天交通保障臨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之間聯絡暢通。
7.2 日常生活保障
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委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掌握本市生活必需品市場的總需求及儲備庫存、經營庫存、生産能力和銷售價格的變化情況,負責應急機制啟動後的市場監測,調動生活必需品大型生産企業、經營企業的現有庫存投放市場。市民政局負責保障基本生活物資的實物儲備。
7.3 醫療衛生保障
市衛生局負責雪天交通事故傷員的醫療救治工作。根據“分級救治”原則,按照現場搶救、院前急救、專科治療幾個階段組織實施救護,北京急救中心(120)和北京市紅十字會緊急救援中心(999)負責雪天交通事故現場搶救、院前急救工作,各級醫院負責後續治療。
7.4 治安保障
雪天突發事件發生後,由市公安局和屬地政府負責治安保障工作,立即在雪天突發事件處置現場周圍設立警戒區,做好現場控制、交通管制、疏散救助群眾、維護公共秩序工作。
7.5 資金保障
7.5.1 市財政局負責應對突發事件專項準備資金和公共財政應急儲備資金的管理。
7.5.2 按照“急事急辦”的原則,簡化工作環節,凡市政府批准的撥款事項,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相關手續,確保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的順利進行。
7.6 制度保障
7.6.1 各區縣政府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根據本預案要求,結合各自實際情況制定相應工作方案,建立應急機制,開展本區縣雪天交通保障工作,切實保證區縣所屬道路雪天交通安全暢通。
7.6.2 凡因工作責任不落實、工作措施不到位導致工作失誤,影響雪天交通應急保障工作正常開展的,要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及主管領導責任,造成嚴重後果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人和主管領導法律責任。
8 培訓和演練
8.1 培訓
市雪天交通保障臨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本預案的宣貫工作,確保各相關單位和人員熟悉本預案的工作要求和標準。同時,對各單位技術通信設備使用進行培訓,確保應急工作資訊渠道的暢通。
8.2 演練
為保證全市及時、高效、有序地實施本預案,由有關部門組建反應迅速、突擊力強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並由市雪天交通保障臨時應急指揮部統一安排,適時進行應急演練,檢驗雪天交通保障的快速反應能力,進一步提高實戰工作水準。
9 附則
9.1 名詞術語
小雪:12小時降水量(雪融化後的水量,下同)達到0.1毫米以上、0.9毫米以下,或24小時降水量達到0.1毫米以上、2.4毫米以下。
中雪:12小時降水量達到1.0毫米以上、2.9毫米以下,或24小時降水量達到2.5毫米以上、4.9毫米以下。
大雪:12小時降水量達到3.0毫米以上、5.9毫米以下,或24小時降水量達到5.0毫米以上、9.9毫米以下。
暴雪:12小時降水量達到6.0毫米以上,或當24小時降水量達到10.0毫米以上。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9.2 預案管理
9.2.1預案制定
本預案由北京市人民政府負責制定,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各區縣、各部門應參照本預案,結合各自職責,制定相關的應急預案,並報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市雪天道路交通保障臨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9.2.2預案審核
本預案由市應急辦組織審核。
9.2.3預案修訂
隨着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機構調整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以及在應急處置過程中和各類應急演練中發現的問題和出現的新情況,要適時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原則上每三年修訂一次。
9.2.4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發佈之日起實施。原《北京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關於印發北京市雪天道路交通保障應急預案的通知》(京應急委發〔2007〕3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