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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經濟、交通/鐵路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應急管理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4. [實施日期] 2009-06-04
  5. [成文日期] 2009-06-04
  6. [發文字號] 〔〕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09-06-04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2009年度北京市在建地鐵工程防汛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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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有效預防和快速處置在建地鐵工程防汛突發事故,避免和減少人員財産損失,提高地鐵防汛安全突發事故的處置能力,特製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努力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産安全,確保首都在建地鐵工程安全度汛,迎接新中國成立60週年。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以避免和減少人民群眾的生命及財産損失為核心,做好在建地鐵防汛安全事故的預防和應對工作,努力維護首都穩定。

  (二)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堅持把安全度汛各項工作落實到日常管理之中,全面做好預警預測及預警響應工作,努力實現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將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三)堅持以總承包單位為主的原則。在建地鐵工程安全度汛實行施工總承包單位負責制,項目經理是安全度汛的第一責任人,由施工總承包單位對所轄項目及分包單位實施統一協調。建立建設管理公司、項目管理(處)公司及施工總承包單位三級聯防應急指揮機構,形成公司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安全度汛體系。

  三、市在建地鐵防汛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一)成立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在建地鐵防汛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

  總指揮:鄭志勇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副主任

  成 員:

  焦聽義 應急工作處處長  
     
  陳衛東 施工安全管理處處長
     
  曹妙生 安全品質監督總站副站長 
  
  阮景雲 施工安全管理處正處級調研員
 
  魏吉祥 施工安全管理處副處長
    
  各條在建地鐵線路涉及區縣建委主管副主任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市安全品質監督總站地鐵監督組,辦公室主任由地鐵工程安全品質現場監督組組長曹妙生擔任。指揮部辦公室聯繫人:鄭元軍,王永青

  (二)指揮部職責

  1、研究制定本市預防和應對在建地鐵工程防汛安全事故的政策措施和指導意見;

  2、負責本市重大和特別重大在建地鐵工程防汛安全突發事故的應對工作,指導、督促有關區縣開展一般和較大在建地鐵工程防汛突發事故的應對工作;

  3、分析總結本市在建地鐵工程防汛安全突發事故的應對工作,制定工作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4、負責市屬專業應急搶險隊伍的業務管理和調度工作;

  5、承辦上級單位和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指揮部總指揮職責

  負責對本市在建地鐵工程防汛安全突發事故的預防和處置工作實施統一指揮。

  (四)指揮部其他成員職責

  指揮部所屬的應急工作處、施工安全處及安全品質監督總站負責同志,在指揮部總指揮的領導下,根據各自職責分工,分別做好應急管理和在建地鐵防汛安全管理工作。

  應急工作處主要職責是:綜合協調在建地鐵防汛安全突發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做好應急值守以及應急資訊的收集報送工作;當有關部門發佈預警資訊時,協調相關部門和單位做好汛情預警的響應工作;當發生突發事故後,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和單位開展應急響應工作;完成指揮部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施工安全處、安全品質監督總站主要職責是:組織、指導全市在建地鐵工程防汛安全隱患的排查和消除工作;當有關部門發佈汛情預警資訊時,及時做好汛情預警響應工作;當發生突發事故後,做好搶險等應急響應工作;做好市級專業搶險隊伍的業務管理和應急調度工作,指導協調各支搶險隊伍做好應急物資儲備工作;負責專家的組織工作;完成指揮領導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五)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1、負責督促相關單位具體落實指揮部的決定;

  2、負責收集、匯總、上報在建地鐵工程防汛工作資訊; 

  3、當有關部門發佈汛情預警資訊時,協調相關部門和單位做好汛情預警響應工作;當發生安全突發事故後,協調相關部門和單位開展應急響應工作;

  4、負責指導相關單位開展在建地鐵工程防汛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工作;

  5、負責指導相關區縣及責任單位組織開展本市在建地鐵工程防汛安全事故隱患的排查和消除工作;

  6、完成指揮部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相關區縣建委職責

  相關區縣建委成立在建地鐵防汛指揮部,為市指揮部的分指揮部。在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做好以下工作:

  1、負責指導、督促、檢查轄區內在建地鐵工程的總包單位做好在建地鐵工程汛期安全隱患排查和消除工作;

  2、當防汛部門發佈汛情預警資訊後,做好預警響應工作;

  3、當發生在建地鐵防汛安全突發事故後,及時協調相關資源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根據需要,在屬地政府領導下,組織實施搶險避險轉移、物資調運和群眾安置;

  4、負責做好轄區所屬專業搶險隊伍的建設管理和應急調度工作;

  5、做好本轄區防汛安全資訊的收集、匯總工作,及時向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6、完成指揮部及指揮部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任務。

  (七)建設管理公司要成立安全度汛指揮部,下設安全度汛辦公室。各項目管理(處)公司要成立安全度汛分指揮部。各項目管理(處)公司分別設立安全度汛分指揮部和安全度汛值班室,分指揮部應有施工單位負責人參加。建設管理公司要組織相關單位制定相應的軌道交通建設工程安全度汛預案,建立安全度汛組織機構,明確預警、事故分級,制定預警響應、應急響應程式措施等。

  各參建單位在建設單位的領導下,逐級建立並完善在建地鐵安全度汛的工作體制、機制;制定相關的預案和措施;全面開展汛期隱患排查和消除工作,積極做好應急搶險工作;建立相應的搶險隊伍,做好應急物資儲備;及時收集並報送有關資訊。

  四、安全度汛重點部位

  2009年,全市在建地鐵工程共有4號線、9號線、大興線、6號線一期、8號線二期、10號線二期、亦莊線、房山線、昌平線、西郊線等13條線路。安全度汛的重點部位有:

  (一)明挖基坑及工作豎井,防止雨、洪水倒灌,防止明挖基坑因暴雨或洪水的侵害造成變形,影響結構及周邊建築物、構築物的安全。

  (二)穿越或緊鄰河、湖及地下管線密集區的施工段,如十號線6標花園東路站東基坑緊鄰小月河等,防止因暴雨造成河水猛漲對地鐵施工段造成不利影響。

  (三)暗挖區間或車站,防止因暴雨造成隧道塌方、路面塌陷。

  (四)管線複雜的地段(含盾構施工標段),加強日常巡視檢查,預防因雨水等管線破損造成的災害。

  (五)各條線路施工場地周邊防、排水系統,重要雨污水管線,防汛重要部位要組織重點排查,確保各施工場地排水管網與市政管網系統有效接合,保證汛期施工場地排水暢通。

  各總包單位應按照安全度汛任務及重點部位,制定有針對性的措施,建立健全預防工作機制。

  五、預警分級及響應

  (一)預警級別

  按照市防汛辦發佈的汛情預警資訊,市在建地鐵工程安全度汛事故預警級別,由低到高共分為藍色(IV級)、黃色(III級)、橙色(II級)、紅色(I級)四個預警級別。

  預警資訊可對全市範圍發佈,也可對局部區域發佈。

  1、藍色汛情預警(IV級):預報未來6小時雨量將達到20毫米以上、50毫米以下,城市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窪地帶積水深度可能達20釐米。

  2、黃色汛情預警(III級):預報未來6小時內雨量將達到50毫米以上,或已達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城市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窪地區積水深度可能達30釐米以上,50釐米以下。

  3、橙色汛情預警(II級):預報未來3小時雨量將達到50毫米以上,或已達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城市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窪地區積水深度可能達30釐米以上,50釐米以下。

  4、紅色汛情預警(I級):預報未來3小時雨量將達到100毫米,或已達到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城市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窪地區積水深度可能達50釐米以上。

  (二)預警響應

  當接到防汛部門發佈的預警資訊時,指揮部辦公室應及時將預警資訊報指揮部領導和成員單位。

  1、藍色、黃色汛情預警響應

  預警範圍內各條在建地鐵線路的建設單位及各參建單位建立24小時現場值帶班制度,項目經理和總工在現場駐守。開展對危險區域、危險部位的巡查,發現風險隱患立即排除。

  加強對風險隱患部位的監控和數據監測,建立24小時專人現場看守制度,出現異常情況立即解決並上報資訊。

  相關區縣建委領導、幹部24小時在崗值帶班,確保通訊暢通。指導、督促在建地鐵建設單位及參建單位,加強對重點部位、重點區域的巡查,對發現的災害事故隱患和險情,指導、督促企業立即採取有效措施進行排除。必要時,區縣建委主管領導親自到場解決問題。組織所屬搶險力量和物資做好搶險準備工作。在工作中出現的重要情況及時報告指揮部辦公室。

  指揮部辦公室隨時關注資訊,對重要情況要立即報告指揮部領導。施工安全處、安全品質監督總站密切與區縣建委的聯繫,對出現的重大險情要指導區縣解決,必要時及時趕赴現場指導區縣排除隱患。

  2、橙色、紅色汛情預警響應:在藍色、黃色汛情預警響應的基礎上,指揮部領導及各成員單位、各區縣建委、各線路建設單位和參建單位領導到崗值帶班,確保通信暢通。市、區各支搶險隊伍和搶險設備物資24小時待命。對出現的隱患險情,各單位立即採取有效措施解決。必要時,指揮部領導帶隊到場指導排除隱患。

  六、事故分級與應急響應

  (一)在建地鐵防汛安全突發事故分級

  由於汛情引發的地鐵工程事故,依據事故可能對在建地鐵工程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範圍、人員及財産損失等情況,由高到低劃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四個級別。

  1、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為特別重大級別事故: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的;

  (2)造成100人以上重傷的;

  (3)造成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

  (4)使地鐵工程結構、周邊市政基礎設施、構築物、建築物遭受嚴重損壞,社會影響特別巨大;

  (5)其他被認為應當啟動特別重大級別預案的情況。

  2、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為重大級別事故:

  (1)造成10人(含)以上、30人以下死亡的;

  (2)造成50人(含)以上、100人以下重傷的;

  (3)造成5000萬元(含)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

  (4)使地鐵工程結構、周邊市政基礎設施、構築物、建築物遭受嚴重損壞,社會影響巨大;

  (5)其他被認為應當啟動重大級別預案的情況。

  3、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為較大級別事故:

  (1)造成3人(含)以上、10人以下死亡的;

  (2)造成10人(含)以上、50人以下重傷的;

  (3)造成1000萬元(含)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

  (4)使地鐵工程結構、周邊市政基礎設施、構築物、建築物遭受損壞等,社會影響較大;

  (5)其他被認為應當啟動較大級別預案的情況。

  4、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為一般級別事故:

  (1)造成3人以下死亡的;

  (2)造成3人(含)以上、10人以下重傷的;

  (3)造成100萬元(含)以上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

  (4)其他被認為應當啟動一般級別預案的情況。

  (二)應急響應

  1、基本響應

  在建地鐵工程防汛安全事故一旦發生,事故所在區縣建委、市軌道建設總公司應立即向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啟動預案,組織協調開展搶險救援工作,搶救傷員,保護現場,設置警戒標誌,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發生。

  當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在建地鐵防汛安全突發事故後,應在第一時間將資訊報告指揮部領導以及市應急辦和市防汛辦,並立即通知指揮部成員單位及事故屬地區縣建委組織協調處置。

  2、一般級別事故的響應(Ⅳ級)

  建設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立即到場,協調項目總包單位、相關參建單位和相關方面力量,迅速開展搶險救援工作。

  事故屬地區縣建委負責同志立即趕赴現場,組織協調相關方面力量和資源開展協調處置工作,及時跟蹤動態資訊,並將處置進展情況及時續報應急工作處。在處置過程中,配合區縣宣傳部門做好新聞宣傳和媒體應對工作。

  指揮部成員單位(施工安全處、安全監督站)指導區縣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到場指導區縣開展應急搶險工作。在事故處置過程中,應急工作處隨時收集匯總動態資訊,並及時將有關情況報指揮部領導、市防汛辦和市應急辦。

  3、較大級別事故的響應(III級)

  在一般事故響應的基礎上,應急工作處立即向市防汛辦和市應急辦報告。

  事故所在區縣建委負責同志,陪同區縣政府領導立即趕赴現場,組織協調相關方面力量和資源開展處置工作。及時跟蹤動態資訊,並將處置進展情況及時續報指揮部辦公室。在事故處置過程中,配合區縣宣傳部門做好新聞宣傳和媒體應對工作。

  指揮部總指揮及指揮部成員單位立即趕赴現場,指導、督促事故屬地區縣建委開展處置工作,全力營救傷亡人員,防止事態擴大,避免次生衍生事故發生。應急工作處及時匯總整理相關資訊,並及時報市防汛辦和市應急辦。

  4、重大和特別重大事故的響應(Ⅱ級)

  在較大級別事故響應的基礎上,指揮部辦公室立即向市防汛辦、市應急辦報告。

  事故所在區縣建委主要負責同志在區縣政府的領導下,第一時間到達現場,在指揮部相關人員到達現場前,立即組織協調相關方面力量開展先期救援工作,並隨時將救援進展情況報告指揮部辦公室。同時,為指揮部領導到達現場開展救援處置做好各項後勤準備工作。指揮部領導到達現場後,配合做好處置相關工作。

  指揮部總指揮及相關成員單位負責同志立即趕到現場。根據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組織協調相關方面力量開展處置工作,全力營救傷亡人員、維護現場秩序,防止事態擴大,避免次生衍生災害發生。應急工作處協助指揮部領導組織協調處置工作,及時匯總整理動態資訊報市防汛辦和市應急辦。在處置過程中,指揮部會同市新聞宣傳部門,隨時做好新聞宣傳和媒體應對工作,適時組織媒體接待,正確引導社會輿論。

  5、擴大應急

  因事態發展,超出了市指揮部的處置能力,需要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參與處置時,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啟動擴大應急響應,報請市防汛辦、市應急辦給予支援。

  6、響應結束

  當在建地鐵防汛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事故危害已基本消除,應急響應工作可宣佈結束。

  七、資訊報告與管理

  (一)資訊報告

  1、指揮部辦公室、各區縣建委及各條地鐵線路參建單位應逐級建立覆蓋全市在建地鐵工程的應急資訊網路,暢通資訊渠道,建立資訊聯絡員制度和資訊報送制度。

  2、各區縣建委及相關單位在收集、整理、報送防汛安全突發事故資訊時,要始終貫穿預測預警、應急處置、善後恢復的全過程,對重要情況及突發事故資訊,應立即向指揮部辦公室報告,緊急情況時可在第一時間電話報告,2小時內再報送文字資訊。

  (二)新聞報道

  1、在建地鐵工程防汛突發事故的新聞宣傳報道工作,應嚴格按照北京市關於突發公共事件新聞報道的有關規定開展工作。

  2、一般、較大防汛安全突發事故新聞報道,由屬地區縣政府會同防汛部門開展工作。重大以上防汛安全突發事故,在市防汛辦和市應急辦的組織協調下,由指揮部會同市新聞宣傳部門開展工作,及時、準確報道事故資訊,正確引導社會輿論。

  八、保障措施

  (一)應急隊伍保障

  各總包單位、施工單位應設置防汛搶險常備力量,每個施工標段搶險人員不應少於20人。做好防汛隊伍的培訓、演練,為隨時應對在建地鐵防汛安全事故做好準備。做好搶險設備物資的儲備、維護和更新,建立工作臺帳,確保設備物資使用功能完好,能夠隨時調用。各施工現場必需在上汛前準備好常用物資,主要包括水泥、鋼管、砂石料、鉛絲、編織袋、麻袋、蓬布、麻繩,以及發電機、電焊機、注漿機、污水泵等,以滿足搶險的需要。

  相關區縣建委應建立本轄區內運作穩定、且滿足處置在建地鐵工程防汛安全突發事故需要的搶險隊伍。做好應急隊伍的建設、管理工作,做好搶險設備物資儲備、維護和更新工作。

  北京建工集團應急搶險隊、北京城建集團搶險隊、北京市軌道交通工程應急搶險隊,作為市級在建地鐵防汛安全事故的應急搶險力量,接受指揮部的統一指揮調動。市屬各支搶險隊伍在上汛前,應做好搶險設備物資的儲備、維護、更新,隨時做好應對在建地鐵防汛安全突發事故的準備。

  當發生在建地鐵防汛安全突發事故時,以企業和屬地區縣應急搶險隊伍處置為主,當實施救援超出了區縣搶險隊伍的工作能力時,指揮部及時調動市級搶險隊伍參與救援。必要時,指揮部可本著就近的原則,調動事故所在地周邊區縣的應急搶險力量參與處置,相關區縣應服從防汛指揮部的統一指揮調動。

  (二)後勤保障

  由事故所在區縣政府&&,為處置在建地鐵工程安全突發事故提供相應的後勤準備,主要包括:現場指揮部場所、人員餐宿、車輛、通信設備等。

  九、宣傳培訓和演練

  (一)宣傳培訓

  防汛指揮部辦公室應定期組織各區縣建委,對本預案和在建地鐵工程安全防汛等相關知識進行培訓。

  各區縣建委應定期組織本轄區在建地鐵工程項目部,開展以在建地鐵工程安全防汛和本預案為主要內容的專業知識培訓。

  (二)演練

  1、指揮部辦公室適時組織相關單位和資源,開展在建地鐵工程防汛安全突發事故應急演練。

  2、各區縣建委、各相關企業在汛前開展在建地鐵工程防汛安全事故應急演練,提高應急處置技能。

  十、附則

  本應急預案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應急工作處起草,並負責解釋。

  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機構調整或其他特殊情況,以及在應急處置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將適時對本預案進行修訂。

  各區縣建委及相關單位應當參照本預案制定本轄區、本單位的相關應急預案。

  本預案自發佈之日起實施。

  十一、附件

  1、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在建地鐵防汛應急指揮部名單(略)

  2、市級搶險隊伍聯繫方式(略)

  3、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應急值班電話(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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