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辦發〔2008〕29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依據北京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北京市電力建設協調領導小組加挂北京市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牌子的通知》(京編委〔2006〕20號),北京市電力建設協調領導小組加挂北京市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簡稱市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牌子。根據工作需要,經市政府同意,現就調整市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組成人員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應急處置範圍
市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在北京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簡稱市應急委)領導下,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專業處置”的原則,負責指揮本市行政區域內,因電力生産重大事故、電力設施破壞、自然災害、電力供應持續危機等引起的對首都安全、社會穩定及人民群眾生産生活構成重大影響或嚴重威脅的電力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
二、主要職責
(一)研究制定本市應對電力突發公共事件政策措施和指導意見;
(二)負責指揮本市特別重大、重大電力突發公共事件的應對工作,指導、檢查區縣開展較大、一般電力突發公共事件的具體應對工作;
(三)分析總結本市電力突發公共事件應對工作,制定工作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四)負責本市電力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和管理;
(五)承辦市應急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組成人員
總 指 揮 :吉 林 常務副市長
副總指揮:王曉明 市政府副秘書長
張 工 市發展改革委主任
成 員:肖 培 市委宣傳部副部長
劉印春 市能源與經濟運作調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專職副主任
高 煜 市公安局副局長
謝延智 市民政局副局長
張玉平 市建委委員
母秉傑 市市政管委副主任
周正宇 市交通委副主任
畢小剛 市水務局副局長
束 為 市商務局副局長
郭積勇 市衛生局副局長
劉春鋒 市安全生産監督局副局長
白 新 市信息辦副主任
解建成 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副局長
韓 瑋 市通信局副局長
蔣曉華 華北電監局局長
劉永奇 華北電網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時家林 北京市電力公司總經理
蔡洪旺 華能北京熱電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許建華 中電國華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熱電分公司總經理
陳 曦 北京京能熱電股份有限公司安監部經理
李新德 大唐國際發電有限公司北京高井熱電廠副廠長
李榮毓 北京京西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回金方 北京十三陵蓄能電廠廠長
安振源 京豐燃氣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岳 鵬 東城區副區長
白雲生 西城區副區長
王成國 崇文區副區長
王永新 宣武區副區長
戴繼樓 朝陽區副區長
楊志強 海淀區副區長
汪 洪 豐台區副區長
張力兵 石景山區副區長
閆永喜 門頭溝區副區長
高言傑 房山區副區長
張 華 通州區副區長
胡尚雲 順義區副區長
洪 波 昌平區副區長
謝冠超 大興區副區長
王春輝 平谷區副區長
祝自河 懷柔區副區長
王廣雙 密雲縣副縣長
於少東 延慶縣副縣長
四、辦事機構市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為市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常設辦事機構,設在市發展改革委。根據市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的決定,市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檢查本市電力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和應對工作。主要職責是:組織落實市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決定,協調和調動成員單位應對電力突發公共事件相關工作;組織制訂、修訂本市電力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指導區縣制定、修訂電力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督促有關單位制定本系統電力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承接電力預警和電力突發公共事件報告,負責發佈藍色、黃色預警資訊,向市應急委辦公室提出發佈橙色、紅色預警資訊的建議;指導區縣電力應急指揮機構開展電力應急管理工作,監督檢查有關單位電力應急工作準備和執行情況;負責本市電力應急宣傳教育與培訓,組織電力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演習、演練;收集分析工作資訊,重要資訊及時上報;負責本市電力隱患排查和電力應急資源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電力應急工作資訊聯絡網,負責本市電力應急指揮系統的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市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專家顧問組的聯繫工作;承擔市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今後,如需調整市政府領導同志以外的市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組成人員,由成員單位提出調整意見,經市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審核並報總指揮批准後,由市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或其辦公室自行發文通知,並報市編辦、市應急委辦公室備案。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