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發〔2025〕11號
拒馬河張坊水利樞紐工程屬大型水利工程。為確保拒馬河張坊水利樞紐工程建設徵地和移民安置工作順利開展,根據《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徵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等有關規定,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工程佔地和淹沒區範圍。主要包括水庫工程建設區及淹沒影響區和落寶灘分洪控制工程區。居民遷移和土地徵收界線,涉及房山區十渡鎮平峪村、西石門村和張坊鎮張坊村。水庫正常蓄水位以批復的工程設計為準。實際徵佔地範圍以自然資源部門最終批復為準,徵佔地手續辦理完畢後未使用土地及時恢復原狀。
二、自本通告發佈之日起,在以上區域範圍內,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新建(含改建、擴建等)項目,不得開發土地。對於實際徵佔地範圍內的新增建設項目,相關部門立即停止辦理該區域內項目建設及資源開發等有關證照。違反本通告規定繼續進行建設的,不予補償。除新生兒隨父母申報出生登記,婚嫁,原屬地戶籍人員因大中專畢業、軍人退伍轉業、刑滿釋放遷回原籍,國家機關及事業單位招錄招聘工作人員和正常工作調動等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遷入外,禁止其他人口遷入。違反本通告規定擅自遷入的人口,不作移民安置。
三、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採取有效措施,切實加強工程佔地和淹沒區範圍新增建設項目和遷入人口管理。認真組織開展好工程佔地和淹沒區範圍內實物調查工作,依法依規落實好徵地補償、人口安置、施工環境保障、生態環境保護等政策。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本通告自發佈之日起施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