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府文件 > 2016年以後政府文件 > 市政府文件
  1. [主題分類] 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文物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人民政府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6. [發文字號] 京政發〔1983〕198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1983-12-28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人民政府印發《北京市文物工作的基本情況和今後七年的任務》的通知

字號:        

京政發〔1983〕198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最近,市政府召開了北京市第二次文物工作會議。在會上,陸禹同志代表市政府作了《北京市文物工作的基本情況和今後七年的任務》的報告,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北京市文物工作的基本情況和今後七年的任務

——一九八三年十月陸禹同志在市第二次文物工作會議上的報告

  今年七月,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了《北京城市建設總體規劃方案》,並作了重要的批復。批復明確“北京是全國的政治中心和文化中心。”同時,對首都的文物工作也提出了明確的要求。為貫徹落實批復精神,市政府召開北京市第二次文物工作會議。我受市政府委託,將北京市文物工作的基本情況和今後七年的任務報告如下:

  (一)在新形勢下更好地發揮文物在首都建設中的作用

  自一九八〇年十一月召開的北京市第一次文物工作會議以來,在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和“十二大”所確定的正確路線、方針和政策的指引下,我們首都的文物工作又有了新的發展。黨的“十二大”發出了全面開創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局面的偉大號召,提出了在建設高度物質文明的同時,一定要努力建設高度的精神文明。文物事業既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又是促進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力量,因而受到了黨和國家的重視。一九八二年全國人大公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序言指出:“中國是世界上歷史最悠久的國家之一。中國各族人民共同創造了光輝燦爛的民族文化,具有光榮的革命傳統。”第二十二條又指出國家要發展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博物館、文化館和其他文化事業。國家要保護名勝古跡、珍貴文物和其他重要歷史文化遺産。同年十一月,全國人大公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一九八二年二月國務院批轉原國家建委等部門《關於保護我國歷史文化名城的報告》,並公佈了以北京為首的第一批歷史文化名城二十四個。國務院的批語指出:“保護一批歷史文化名城,對於繼承悠久的文化遺産,發揚光榮的革命傳統,進行愛國主義教育,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擴大我國的國際影響,都有著積極的意義。”今年七月,中宣部和中央書記處研究室發佈的《關於加強愛國主義宣傳教育的意見》,將宣傳祖國的壯麗河山,名勝古跡、歷史文物列為愛國主義宣傳教育的內容。今年七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對《北京城市建設總體規劃方案》所作的批復中指出:“北京是我國的首都,又是歷史文化名城。北京的規劃和建設,要反映出中華民族的歷史文化、革命傳統和社會主義國家首都的獨特風貌。對珍貴的革命史跡、歷史文物、古建築和具有重要意義的古建築遺址,要妥善保護。”“既要提高舊城區各項基礎設施的現代化水準,又要繼承和發展北京的歷史文化城市的傳統,並力求有所創新。”這一切都説明黨中央、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對首都的文物工作極為重視,並規定了明確的方針、政策。

  市政府根據“十二大”的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指示,根據各方面的呼籲和要求,於今年六月,以市政府的名義寫信給國家文物委員會、市人大、市政協、市文物古跡保護委員會,高度讚揚委員們為保護首都文物所做出的貢獻,並決心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作出維護文物的規劃,分批分期組織實施。

  文物是存在於社會上或埋藏在地下的歷史文化遺物,是前輩人創造的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珍寶。它從各個不同的側面,形象地反映著我國不同歷史發展階段的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狀況以及科學技術發展的水準。它是中華民族歷史發展的無可代替的實物見證,是培養人們的愛國主義感情,團結全國各族人民的偉大凝聚力。

  文物是歷史的産物,是不能再生産的。這是它不同於其他物質文明的一個重要特點。對於許多重要的歷史文物,通過多年的考證、研究,對它們的價值已經有了比較深入的了解,但是,對有些重要的歷史文物,我們今天還沒有全面地認識它的價值,如果一旦被毀壞,就無法加以恢復,以致造成無可彌補的損失。

  我們保護歷史文物的重要目的,是因為它可以為社會主義建設服務。歷史文物是進行歷史唯物主義、愛國主義和革命傳統教育的生動教材。北京文物古跡的許多實例,都能説明這個道理。週口店北京猿人遺址是世界上最豐富的古人類遺址,它為研究人類進化和闡明勞動創造人的理論,提供了生動有力的實證。當人們看到圓明園遺址、盧溝橋事變留在宛平城上的彈痕等帝國主義侵略中國,屠殺人民,毀滅我國文物精華的罪證,無不感到憤恨,並使我們深刻地了解到帝國主義的兇殘本質,認識到中國人民過去在深重災難中,經過不斷地英勇鬥爭,終於在中國共産黨的領導下,推翻了三座大山,建設起一個新中國的。

  在北京,可以進行革命傳統教育的紀念地和史跡很多,老一輩革命家和革命烈士從事革命鬥爭的遺址和遺物,如天安門廣場、北大紅樓、平西根據地、焦莊戶地道戰遺址等,處處都給人民群眾,特別是青少年以深刻的革命傳統教育。文物工作還對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建設發揮重要的作用。它涉及到地理、地質、天文、氣象、規劃、城建、園林、建築、傳統工藝、古代科技等廣泛的方面。近年來,文物考古工作的一些成果,為水利建設、地震預報等部門提供了不少有益的資料。

  歷史文物又是開展對外文化交流的重要內容和開展旅遊事業的重要資源,許多外國人到北京,大都要考察和遊覽長城、十三陵、故宮、頤和園、天壇等歷史名勝古跡,並給予高度評價。

  北京,是座具有悠久歷史、古老文化和光榮革命鬥爭傳統的城市。它是我們遠古祖先的故鄉,也是世界人類發祥地之一。三千多年以來,從先秦時期的方國中心發展為北方重鎮,自遼代以後,作為五個封建王朝的建都之地,已有千年的歷史。北京,又是人文薈萃之地,中華民族的許多傑出人物,在這裡寫下過不少光輝燦爛的英雄篇章與不朽之作。北京,也是近代與現代史上多次民族民主革命鬥爭的重要策源地。地上地下保存的文物古跡極為豐富。這些文物古跡如能得到妥善保護、合理使用,將在首都的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中發揮巨大作用。

  (二)三年來文物工作的基本情況、成績和問題

  三年來我市的文物工作,在中央、市委的領導下,在全國人大和市人大、全國政協和市政協的關懷下,經過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和共同努力,工作有了新的開展,取得了一定成績。

  一、加強了文物保護工作的立法和執法。北京市第七屆人大常委會于一九八一年十一月七日批准了《北京市文物保護管理辦法》,並由市政府公佈施行。隨後,于一九八二年五月三十一日公佈了《北京市文物市場管理暫行規定》。同年十一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公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之後,市、區縣先後用多種形式,進行了學習和宣傳。不少區縣還結合本區縣的實例,表彰了保護文物有功的人員,嚴肅處理了破壞文物古跡的案件,收到了較好的效果。今年三月,市文物局和市公安局還聯合製定了《北京市古建築消防管理規定》,已公佈實施。

  二、增設文物保護機構,加強了對文物工作的領導。一九八一年成立的北京市文物古跡保護委員會,由專家學者和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參加,為本市的文物保護與規劃工作,作出了重要貢獻。有些區縣也成立了文物保護委員會或領導小組。十九個區縣都設立了文物管理所。不少區縣在長城沿線或重點文物古跡所在地區,還設置了群眾性的文物保護小組或文物保護管理人員。

  最近,中央有關領導同志和市委、市府著重抓了週口店北京猿人遺址、大鐘寺和盧溝橋與宛平縣城的保護問題,作出了制止破壞、污染和修復的決定。

  三、開展了全市文物普查。為了摸清首都文物古跡的基本情況,從一九八二年初開始,市文物局組織和協助十九個區縣,在一九五八年文物普查的基礎上,計劃以三年時間,把全市地上文物普查一遍。據不完全統計,兩年來全市已清查登記的文物古跡有二千二百七十二項,已確定區、縣級文物保護單位一百一十九項,暫時保護單位三百三十一項。在區縣文物普查的基礎上,市文物局和規劃局提出了北京市第三批重點文物保護單位(草案)一百一十一項,已經市文物古跡保護委員會審議。連同已公佈的第一、第二批七十九項國家級和市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將達到近二百項。市文物局、規劃局已對其中三十四項劃定了保護範圍與建設控制地帶,即將由市政府審核公佈。

  四、古建築和革命紀念建築的維修工程有較大的發展。為了搶救一批文物古建築,三年來,在國家財政還有很大困難的情況下,先後給文物、園林、宗教等部門撥款二千五百多萬元(其中包括部分中央單位的款數),用於古建築和革命紀念建築的維修。古觀象臺、潭柘寺、戒臺寺、頤和園四大部洲、北海靜心齋、雍和宮、法源寺、牛街清真寺、東南城角樓、德勝門箭樓等處都是建國以來首次進行全面整修的。辛亥革命灤州起義紀念塔和陵園、孫中山先生逝世紀念室、李大釗烈士陵園,已完成修繕。一九八二年八月,成立了市開發懷柔縣慕田峪長城指揮部,第一期工程修整長城旅遊段約一千五百延長米,預計一九八四年十月完工。

  五、考古發掘工作取得了較好的成績。房山縣琉璃河商周遺址的調查、鑽探與發掘工作,在原有的工作基礎上繼續進行。三年來清理墓葬共出土完整的文物二百餘件,對研究北京地區燕國古都歷史,提供了重要的實物資料。其他比較重要的發現,還有西便門戰國至唐遼水井、通縣德仁務的多室東漢墓、豐臺林家墳帶玉冊的唐墓、八寶山遼代早期韓佚壁畫墓等。今年三月,遷葬李大釗同志棺柩時,發掘一塊埋藏于地下五十年的北京地下黨組織以“北平市民革命各團體”的名義為李大釗同志鐫刻的墓碑,這是建國以來發現的最重要的革命文物之一。

  六、博物館工作有了新的開展。現在共有市屬博物館、紀念館、文物保管所十八所,藏品約二十萬件。一九八二年觀眾約三百萬人次。首都博物館已于一九八一年十月建成開館,舉辦了《北京簡史》陳列和《李大釗同志紀念展覽》。徐悲鴻紀念館新館於今年初落成揭幕。五塔寺、白塔寺、大鐘寺文物保管所和盧溝橋史料陳列室已開放,給首都人民的文化生活增加了新的內容。李大釗烈士陵園、大葆台西漢墓博物館近期即可開放,門頭溝區博物館也正在籌建。

  七、加強了對流散文物的管理和徵集。前幾年,文物市場出現過多頭經營,盜竊走私、投機倒把猖獗等混亂現象,造成了一些珍貴文物流散國外,不法分子從中牟取暴利的嚴重問題。對此,黨和政府及時採取了有力措施,在文物、工商管理、公安、海關等部門合作下,加強了文物出口鑒定,大力整頓了文物市場,打擊了嚴重的經濟犯罪分子。三年來,共破獲和處理這類案件一百八十余起;我市文物市場的混亂情況,已經有所扭轉,趨向穩定;市文物商店也加強了流散在社會上的傳世文物的收集、保管和供應工作;共收集各類文物三十萬件,其中珍貴文物三百三十六件,還先後向十二個省市、十九個文博、學術研究單位提供了二千余件藏品和資料;市文物部門在銀行、銅廠、物資回收等部門配合下,揀選出各類青銅器物一千三百八十九件,古代銅錢一萬零一百七十五公斤,其中文物價值較高的四百九十八件,珍貴文物八件。中國書店從物資回收部門揀選古舊書的工作也取得了良好的成績。

  八、文物保護的宣傳工作也取得了較好的效果。中央和北京市的新聞出版單位以及許多人民團體,作了不少文物保護的宣傳教育工作。他們通過專題報道、評論、出版叢書、拍攝紀錄影片等多種形式,加強了保護文物和文物知識的宣傳。對破壞文物的現象有所批評,對愛護文物古跡,捐獻文物等先進事跡,及時表揚,對改變社會風氣起到了明顯效果。

  上述成績的取得,是文物部門和規劃、園林、財政、宗教、公安、工商、海關、城建、文教、旅遊、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等部門共同努力的結果,也是和廣大群眾積極支援分不開的。但在工作中也還存在不少問題,主要是:

  一、對文物古跡的人為破壞,仍然相當嚴重。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第十一條規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範圍內不得進行其他建設工程。如有特殊需要,必須經原公佈的人民政府和上一級文化行政管理部門同意。”第十五條還對核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紀念建築物或者古建築的用途和維修原則作了規定。一九六一年三月國務院發佈的《文物保護管理暫行條例》、一九八一年市人民政府發佈的《北京市文物保護管理辦法》中也都有基本相同的規定。但是,一些單位和個人對政府已明令公佈為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古遺址、古建築,任意侵佔,或私自在文物古跡附近搭棚蓋房。一些管理使用文物保護單位的機關、部隊、企業、學校等,不遵守國家《文物保護法》和《北京市文物保護管理辦法》等規定,不履行報批手續,未經文物管理部門同意,規劃管理部門批准,擅自拆除或拆改古建築,或者違反“不改變原狀”的原則,對古建築的房屋、庭院及附屬文物“改舊創新”,有的把古建築改為家屬宿舍、生産車間,把這些古建築拆改的面目全非,有的甚至已失去了原有的保護價值,損壞了古建築,浪費了國家資財。一些使用單位和個人在古建築內,或在文物古跡附近,按照自己需要,隨意修建新建築,其形式、高度、體量和色調等與文物古跡極不協調,嚴重地破壞了佈局、環境和風貌。據統計,在七十九項市級以上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中,程度不同地存在著人為破壞現象的佔五十三項。如:圓明園遺址,自一九八一年以來,共發現各類破壞事件達一百一十三起。元大都土城的破壞情況也十分嚴重,大量遺址被侵佔、破壞,大量林木被砍伐。據統計,有十三個單位侵佔遺址綠地十多公頃。有的還將這些土地轉手出賣、出租、出借給一些單位用於違章修建辦公樓、宿舍、倉庫和料場。近一、二年,這類非法佔地、毀壞遺址、亂開墳地以及違章建房的活動還在繼續發展。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在視察這段土城時,感到十分痛惜,一致呼籲政府要依法採取斷然措施,嚴肅處理。舉世矚目的週口店猿人遺址,興建了大量石灰窯和水泥廠,致使二十六個保護點中的十九個(包括“北京猿人”最早用火遺址的第十三地點)被開山、採石所毀掉,整個環境被污染,原有自然風貌遭到嚴重破壞。市政府對此已經提出處理方案,這個重要遺址的管理和保護還需要進行大量的工作。

  更為嚴重的是,近幾年亂佔亂建之風已發展到南起永定門北至鐘鼓樓的中軸線上的一些重要古代建築。如緊靠端門門樓的原屬故宮的九間東朝房被使用單位拆改,將朝房的東墻作為後墻,增建了三百多平方米的西餐廳和製作間。緊靠故宮西華門的筒子河橋上,也蓋起商業網點,破壞了這裡的景觀和風貌。使這些文物保護單位的原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遭到嚴重損壞。

  由於使用單位不按使用古建築的規定,任意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缺乏必要的安全防火設備,致使有些古建築經常處於危險之中,甚至被燒掉。一九八一年四月景山的壽皇門因用電不合要求,使二百五十三平方米的古建築連同價值一萬多元的電器設備、展品全被燒燬。直接肇事者被判有期徒刑二年,個別領導幹部受到黨紀處分。又如一九八二年二月,萬壽寺西路一個行宮院,因失于管理,使八百多平方米的古代建築連同總政文工團積累了三十多年的圖書、資料(包括珍貴的大型音樂舞蹈史詩《東方紅》的總譜底稿)全部燒燬。

  二、古代建築的維修任務很大,欠賬太多。

  一批歷史、藝術、科學價值很高的古建築,長期以來被一些機關、部隊、工廠、學校使用。由於多數使用單位只用不修,使這些文物古跡自然損壞日益嚴重,時有倒塌的危險。這類建築在已公佈的七十九項市級以上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中,就有十九項。如:現由一五九中學使用的歷代帝王廟的大殿和西配殿,因屬危險建築,已經停止使用。現由宣武區教育局、育才學校使用的先農壇的太歲殿,屋頂草木叢生,去年雨季,東殿後檐塌落約十米。中外聞名的盧溝橋,已有八百年的歷史,一九六八年展寬橋面時向外懸空擴展,使橋上的欄板、望柱、石獅因受來往車輛的震動而損壞,現在已有一百三十七個石獅、望柱和一百三十三塊欄板震壞、酥裂。

  在古建築的維修工作中也存在若干重大問題,迫切需要解決。市文物局對全市的古建築的維修工作缺乏統一領導和統一規劃,尚未制定出統一的技術規範以及審批維修方案和驗收制度。

  有些單位在維修古建築之前,不按規定向文物主管部門報送維修方案,不經批准即行施工,主持施工的人員缺乏必要的修繕古代建築的技術知識,不按照特定歷史時期的形制、法式進行修繕。維修的結果,使“真古董”變成了“假古董”,使古代建築失去了固有的價值,造成“建設性的破壞”。

  三、經費不足,嚴重阻礙著文物、博物館事業的發展和古建築的維修。

  一是古建築維修經費不足。建國三十多年來,雖然修了不少古建築,但仍有不少古建因經費不足,無力搶修。多年來文物主管部門沒有這項古建維修經費。今年,市財政雖然已列入了五十萬元的古建維修費用,但為數太少,無法承擔對全市文物古建築有計劃的維修。

  二是經常事業費不足。市文物局所屬十四個事業單位、四個區縣文物保管所,十九個區縣文物管理所共三十七個單位,每年經費僅一百餘萬元。除去七百個工作人員的工資和辦公費,能用於開展文物事業的費用很少。

  三是本市基本建設投資少。建國以來,除新建的李大釗烈士陵園、徐悲鴻紀念館、大葆臺漢墓博物館和文物商店倉庫外,別無其他基建項目。首都博物館至今沒有正規庫房,保管條件極差,市文物商店的庫房極為擁擠,文物損失嚴重。十九個區縣文物管理所,既沒有開辦費,又沒有基建費,至今缺少辦公用房和倉庫。

  四、在施工中發現出土文物,經常發生隱情不報、私挖哄搶、倒買倒賣的問題,使一些古墓葬和出土文物遭到了損失。如:今年五月,某服裝公司在施工當中,發現了唐遼古墓,不及時向文物主管部門報告,而自行拆毀,出土瓷器扔到一邊,損失很大;在海澱區國家氣象局施工的馬某,將清墓中的全部文物盜走,當他私自向港商出售這批文物時,被公安人員當場抓獲。

  五、文物工作人員數量少,業務水準不高,不適應工作的需要。全市文物工作人員僅七百人。文物局和局屬單位六百四十八人,十九個區縣五十四人(平均每個區縣三個人,最少的區縣只二人)。初中畢業和初中以下程度的佔半數左右。專業人員數量少、水準低,不適應工作的要求,精通業務的骨幹嚴重不足,青黃不接,後繼乏人。古建修繕管理任務繁重,但沒有一個工程師、建築師。

  産生上述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最主要的是:

  一、長期以來“左”的思想影響在文物保護工作中尚未完全消除,有些人不了解文物古跡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的積極作用,“文化革命”中把文物古跡看作是封建迷信之類的“四舊”,把文物保護工作看作是“復古”,把必要的投資與開發,看作是“浪費”,認為文物只能起到“玩物喪志”的消極作用等錯誤思想在一些人中還有影響。當前,文物古跡正處於存亡續絕的關鍵時刻,如果不肅清極“左”思想的影響,將會嚴重危害文物事業的發展。

  二、沒有正確處理“建”與“保”的矛盾。首都建設規模日益發展擴大,建設用地極為緊張,而文物古跡往往位置好,地盤大,又無搬遷麻煩,因此就成為各項建設用地擠佔目標,不斷出現“蠶食鯨吞”、“見縫插針”、“拆舊建新”等破壞文物古跡的現象。

  三、缺乏文物保護的全面規劃,管理工作薄弱。當前,我市還沒有制定出一個切合實際的全面的文物保護規劃,納入北京城市建設的總體規劃之中。現有的七十九項重點文物保護單位,至今還沒有完成劃定保護範圍及建設控制地帶;不少區、縣的文物保護單位名單尚未公佈,已公佈的,手續也不完備。市文物局還沒有把全市的文物有效地管理起來。市和區、縣分級管理的工作職責不夠明確。還沒有制定出有關文物保護、古建修繕等的管理細則,以致貫徹執行文物法令不力,各項保護文物措施不能更好地落實。

  (三)今後七年的主要任務和措施

  今後七年(一九八四至一九九○年),我市文物工作的主要任務和措施是:

  一、加強宣傳,提高認識,發動群眾,共同做好文物保護工作。

  文物保護不只是文物主管部門少數人的事,是涉及各行各業和廣大群眾的事。沒有各個部門的密切配合、廣大群眾的支援,這項工作是做不好的。但是,關鍵在於各級領導的認識。實踐證明,凡是領導重視的部門和區縣,文物保護工作就有成效。在向社會、向群眾進行宣傳教育方面,我市新聞、出版、文化部門要與文物部門密切協作。當前主要是宣傳好中共中央、國務院對《北京城市建設總體規劃方案》的批復、《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國務院批轉的《關於保護我國歷史文化名城的請示》和通知,以及本市保護文物的地方法規。宣傳北京文物古跡的重要性,普及文物歷史知識,宣傳保護文物古跡的重要意義。全市各單位和人民群眾都應把保護文物古跡作為自己義不容辭的責任,樹立起保護文物光榮,保護文物是愛國行為的新風尚。

  二、切實加強對文物工作的領導,改革文物管理體制。

  加強各級政府對文物工作的領導,是做好文物工作的根本保證。各級政府都要把文物工作列入自己的議事日程,定期了解文物工作的狀況,及時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由於文物保護管理工作是一項專業性、政策性、社會性都很強的工作,內容非常廣泛,往往涉及思想教育、科學文化、生産建設、城市建設、宗教、園林、旅遊、外貿等各個方面。因此,必須加強各級文物主管部門的職能,認真協調各方面的關係。

  根據我市文物工作的實際情況,要明確責任制,建立市和區縣文物分級、分權管理體制,發揮區縣的積極性。

  市文物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文物事業的部門,要切實擔負起自己的職責,把全市文物工作、博物館工作統管起來。它的主要任務是:(1)負責有關文物、博物館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的提出和貫徹執行。(2)研究、制訂保護文物、發展博物館事業的規劃。(3)負責審查市級以上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修繕方案,指導、檢查全市重點古跡修繕工程。(4)會同市工商管理、公安、海關等有關部門共同研究加強文物市場管理的辦法,處理有關違法案件。(5)負責指導、督促各部門、各區縣的文物工作。(6)負責管理局屬各事業單位的工作。

  各區縣設立主管本地區文物工作的管理機構,組成文化文物局(科),在文物遺存稀少的區縣,也可在文化局(科)下設專管文物工作的幹部,編制由區縣自行調劑解決。現有的文物管理所為事業單位,其機構和人員編制繼續保留,歸區縣文化文物局(科)領導。區縣文物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務是:(1)文物保護政策法令的宣傳、貫徹。(2)主管本區縣內各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工作。(3)加強對文物市場的管理和流散文物的徵集工作。(4)規劃和籌建本區縣的博物館。(5)協助北京市文物工作隊做好考古發掘工作。為使各區縣人民政府真正能夠把本地區的文物工作管好,文物管理機構和領導班子要按照革命化、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的要求加以配備。要選派一批熱愛文物事業,有責任心,有一定專業知識、年富力強的幹部充實到文物部門中去,不可將文物單位當做照顧關係、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場所。關於區縣文物管理機構領導幹部的任免要事先徵求市文物局的意見。

  各使用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部門,根據需要應設立專管文物保護工作的機構或專職幹部,加強與文物主管部門的聯繫,並接受業務指導。

  三、認真執行文物保護法,堅決制止人為破壞,是當前首都文物工作的突出任務。應充分認識這個問題的嚴重性,要有緊迫感。制止人為破壞的關鍵是堅決貫徹執行國家文物保護法。

  各級政府要把認真執法作為自己的職責,不做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相抵觸的決定。

  各級公安、司法、工商、海關等部門,要把調查和處理貪污、盜竊、破壞文物,私挖哄搶出土文物,以及利用文物進行投機倒把,走私活動的案件作為自己的一項任務,認真抓好。

  各使用文物保護單位的部門,除應自覺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北京市文物保護管理辦法》、《北京市古建築消防管理規定》,切實做好古建築的保養和維修外,還必須向文物主管部門簽訂“使用保證書”。為確保文物古建安全,未經文物主管部門同意,不得自行與電影製片廠、電視臺簽訂拍攝合同。

  使用不當,有損古建安全的單位,原則上應搬遷。一時不能做到的,要定出計劃,逐步搬遷。問題特別嚴重的,要限期停用、限期遷出。

  四、在一九八四年,完成我市文物普查任務。在普查的基礎上,各級文物主管部門要提出各自的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名單,報送上級審批。

  由市規劃委員會牽頭,市文物局、市規劃局等有關部門參加,在已擬出的《北京文物、古跡、古建築保護初步設想》的基礎上,于一九八五年提出我市文物保護全面規劃。

  劃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範圍和建設控制地帶,是做好文物保護的關鍵。市文物局、規劃局對已公佈的七十九項市級以上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範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在明年第一季度劃定;第三批重點文物保護單位要在公佈後的一年內劃定。區、縣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範圍和建設控制地帶,也要儘快劃定。

  配合各項基本建設工程做好文物保護,是當前十分緊迫的任務。凡在涉及文物保護單位(包括暫保單位)和地下遺存文物特別豐富的地區,進行基本建設,必須由文物主管部門與規劃部門共同審批。如有不同意見,報市政府審定。

  五、加強博物館建設。在七年期間,一方面要充實提高現有博物館,努力提高陳列品質,辦好小型多樣的臨時展覽和流動展覽,以吸引更多的觀眾;做好文物的徵集和保管工作,特別是要加強革命文物的徵集,改善保管條件;加強科學研究,進一步做好群眾宣傳教育工作。另一方面,要按照胡喬木同志關於《博物館事業要逐步有一個大的發展》的講話精神,積極發展一批新館,要增加品種,擴大範圍,大小結合,各有特色。博物館的建設要充分發揮中央在京各單位、市屬各局、各企業部門辦館的積極性。各區縣也要建立反映本區縣特色的博物館或陳列室,爭取在七年內陸續實現。

  六、積極搶修、搶救一批古建築和珍貴文物。古建築維修的指導思想應該是:從實際出發,量力而行,規劃長遠,立足當前。要分清輕重緩急,價值大、損壞嚴重的先修;有開放可能或有利於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以及國際交往的先修;近期沒有倒塌危險,又沒有開放可能的則緩修或不修。在制定具體修繕方案時,也要從實際出發,嚴守“不改變文物原狀”的原則;能小修的不大修,能局部修的不全面修。根據上述原則,在七年期間,初步計劃修繕古建築五十項,總投資約需五千萬元。在目前國家財政還有困難的情況下,要首先修繕那些能迅速見效、花錢少的文物古建築,力爭明年搞出一批供群眾遊覽參觀的文物古跡。

  市文物局要加強古建築維修的設計管理和施工管理工作,保證工程品質,建立設計管理機構,並要組建起一支精幹的古建築維修施工隊伍。

  由於多種原因,已經受到一定損失的珍貴文物,如“龍藏”經版、房山石經、永樂大鐘、法海寺壁畫等,文物主管部門應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搶救。

  七、要密切注意文物市場的新動態,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以不斷鞏固我市文物市場的基本穩定局面。對兼營文物的個別全民所有制的單位,要儘快按照有關規定,結合實際情況,明確其經營範圍。文物出口鑒定工作,要進一步密切與海關等部門的聯繫,嚴格把關。文物出口政策和出口標準在中央未作新的決定前,可按照“少出高匯,細水長流”的原則,參照其他有關規定,暫時從嚴控制,壓縮文物出口量,防止大量文物外流。

  文物商店要進一步貫徹執行文化部和文物商店總店制定的方針任務,繼續改善經營管理,調整購銷網點,切實做好對流散文物的收集、保管和供應工作。要為博物館、高等院校、科學研究機關提供更多的展品和科學研究資料。積極創造條件,經市政府批准後,早日恢復開放國內文物市場。

  八、積極開展科學研究工作,設置科學研究機構。為提高文物工作品質,適應客觀需要,今後各級文物部門都應採取有效措施,擬訂規劃,加強有關歷史文物和革命文物以及文物保護技術方面的科研工作。做好文物檔案和文物資料以及情報工作。

  積極創造條件,建立北京市文物研究所,研究北京地區的文物古跡,並開展有關北京史的若干重要專題的研究,積極編輯、出版北京文物志,編輯北京文物古跡和文物考古的出版物以及文物普及讀物。

  積極創造條件,籌建北京古建修整研究所,負責本市重要的古建築的測繪和維修規劃的擬定、設計方案的審查、品質檢查、工程驗收工作;研究、擬定修繕技術規範,培訓修繕專門人才。

  九、增加文物經費,積極組織收入。我市文物經費基數很低,與實際需要差距很大。如一九八三年全市文物事業經費僅為一百五十二萬元,只佔全市教科文衛事業費預算的千分之三點七。我市文物事業費及基建投資、行政經費、古建維修費共計三百五十七萬元,僅佔全市財政支出總預算的千分之二。這同作為歷史文化名城首都的文物事業發展需要極不相稱。

  為了實現以上七年的任務,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今後儘量增加文物事業經費。其渠道,一是積極爭取中央、中央主管部門的撥款;二是積極爭取愛國僑胞等各方面的幫助和支援;三是文物部門廣開財源,在發揮文物的宣傳教育作用的同時,多組織一些收入;四是市財政在可能條件下儘量多安排一些經費。各區縣文物保護和博物館建設經費要列入區縣地方財政。

  當前國家財政還有困難,各單位應切實把現有的文物經費管好用好,注意節約,反對浪費。

  十、認真貫徹黨的知識分子政策,經常聽取專家的意見,積極培養人才,加強文物專業隊伍的建設。各級領導必須提高認識,下大力量搞好智力開發工作。對現有文物工作人員應採取:①定期舉辦職工,特別是青工的輪訓班,經過文化補課,普遍提高文化水準和基本業務知識。②舉辦文物專業訓練班,提高各類業務幹部的工作水準。③選拔優秀的青年業務幹部,送有關大學進行脫産學習。另外,每年爭取有關大專院校分配一批文物專業的大學畢業生,不斷充實文物專業隊伍,逐步提高文物工作隊伍的素質,改革業務幹部結構。根據工作需要有計劃地對專業幹部進行調整和安排使用,充分發揮他們的專長。做好傳幫帶,使文物專業後繼有人。各級文物部門還應有計劃地聘請專家當顧問。

  (全文結束)

分享:
相關解讀
相關政策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