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發〔2022〕12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産管理法》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意見》精神,為進一步加強自然資源管理,完善地價管理體系,規範土地市場秩序,發揮政府的指導調控作用,本市對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基準地價(以下簡稱基準地價)進行了更新,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宗地出讓、轉讓價格參照基準地價,按照規定程式,使用合理的評估方法確定。
二、《北京市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基準地價更新成果》包括基準地價基本內容、基準地價表、基準地價級別(區片)範圍説明、基準地價應用説明等,與本通知一併印發,並於印發之日起施行。《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更新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基準地價的通知》(京政發〔2014〕26號)同時廢止。
三、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做好相關政策的銜接工作,施行中的具體問題由市規劃自然資源委負責協調解決。
附件:北京市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基準地價更新成果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