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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商貿、海關、旅遊/對外經貿合作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人民政府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1-11-06
  6. [發文字號] 京政發〔2021〕33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1-11-19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21年 第48期(總第732期)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支援綜合保稅區高品質發展的實施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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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政發〔2021〕33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綜合保稅區是開放型經濟的重要平臺,對發展對外貿易、吸引外商投資、促進産業轉型升級發揮著重要作用。為深入貫徹《國務院關於促進綜合保稅區高水準開放高品質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9〕3號)精神,更好發揮綜合保稅區在中國(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和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示範區(以下簡稱“兩區”)建設中的重要作用,推動本市更高水準開放型經濟發展,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結合本市實際,現就支援綜合保稅區高品質發展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北京重要講話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立足首都城市戰略定位,以高品質發展為目標,堅持創新驅動、開放引領,高標準謀劃、高水準推進綜合保稅區建設,努力將其打造成為本市開放型經濟創新發展高地。

  (二)基本原則

  1.突出北京特色。服務“四個中心”功能建設,提升“四個服務”水準,重點圍繞科技創新、服務業擴大開放、數字經濟和京津冀協同發展優化綜合保稅區功能。

  2.突出創新引領。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推進綜合保稅區在管理模式、業態等方面不斷創新,建設開放型經濟創新平臺。

  3.突出政策整合。充分發揮綜合保稅區與自由貿易試驗區、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示範區、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臨空經濟區、經濟開發區等先行先試區域的政策疊加優勢,為綜合保稅區發展提供強大動力。

  4.突出體制機制改革。探索在市區兩級協調機制、行政賦權、平臺運營等方面深化改革,積累經驗,構建科學高效的綜合保稅區體制機制。

  (三)發展目標

  結合全市開放型經濟發展空間佈局,對標産業高品質發展要求,進一步創新體制機制,完善政策措施,拓展保稅功能,培育綜合保稅區産業發展新優勢;充分發揮綜合保稅區作為開放型經濟重要平臺的作用,立足國內國際兩個市場,統籌利用兩種資源,加快綜合保稅區創新升級,構建佈局合理、功能完善、特色鮮明、保障有力的綜合保稅區發展格局,更好地服務首都開放型經濟高品質發展。

  二、主要任務

  (一)優化功能定位

  1.實現功能特色。圍繞將綜合保稅區打造成為高水準的加工製造中心、研發設計中心、物流分撥中心、檢測維修中心、銷售服務中心,不斷優化其業務功能,延伸産業鏈、價值鏈和創新鏈,探索集團保稅、産業鏈保稅等新模式,重點培育數字貿易等新業態,拓展自然人移動服務貿易等新領域。探索以綜合保稅區為平臺建設總部經濟功能區,重點引進採購、銷售、結算等功能性總部。鼓勵積體電路、大健康、供應鏈管理等領域企業在綜合保稅區實現綠色低碳發展。(責任單位:綜合保稅區所在區政府、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各綜合保稅區管理機構、市商務局、市公安局、北京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

  2.科學規劃佈局。加強對全市綜合保稅區建設發展的統籌謀劃,支援綜合保稅區結合自身實際發展特色細分産業,形成優勢互補、錯位發展的格局。支援北京天竺綜合保稅區以服務貿易為特色,構建醫療健康縱向一體化發展的全平臺、文化貿易的主口岸、中高端消費供給的新渠道,打造成為管理模式創新的試驗田和探索自然人移動模式創新的實驗港。支援北京大興國際機場綜合保稅區探索以離岸服務為特色,推動實現新模式、新業態、新場景、新體制落地,打造成為京津冀協同發展的新典範。支援北京亦莊綜合保稅區(申報中)以先進製造業為特色,高標準打造保稅先進製造平臺和科創平臺,探索綜合保稅區高效服務新模式。支援海澱區研究論證設立以科技創新為特色的綜合保稅區。對具備條件、確有需求的其他區域,可結合實際研究論證申報綜合保稅區。(責任單位:綜合保稅區所在區政府、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各綜合保稅區管理機構、市商務局、市衛生健康委、市藥監局、市委宣傳部、市文物局、市文化和旅遊局、市文資中心、市公安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委編辦、北京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提升發展品質

  1.提升兩類貿易發展水準。進一步拓展跨境電商、融資租賃等業態發展,依法依規用好跨境電商零售進口政策,積極向國家爭取擴大跨境電商進口醫藥産品品類;研究探索參照金融企業對融資租賃企業實行貸款損失準備金稅前扣除,允許綜合保稅區內註冊的融資租賃母公司和子公司共用企業外債額度,爭取將綜合保稅區內符合條件的企業納入國家內資融資租賃企業試點,享受稅收優惠。支援以綜合保稅區為突破口,試點創新藥品進口政策創新,積極向國家爭取國外已批准使用、國內尚未上市的臨床急需醫療器械和藥品在國內醫療機構定點使用。積極向國家爭取北京地區口岸汽車平行進口試點,支援有條件的綜合保稅區開展平行進口汽車整車保稅倉儲業務。支援貿易便利化措施優先在綜合保稅區試點;鼓勵研發設計、加工製造企業入區發展,對經評定符合有關標準的,享受直接賦予最高信用等級等優惠措施;開展北京天竺綜合保稅區跨境貿易便利化標準化試點,爭創跨境貿易創新措施先進標準。支援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為綜合保稅區內企業提供貨物貿易融資、辦稅、外匯等綜合服務。(責任單位:各綜合保稅區管理機構、北京海關、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北京市稅務局、市藥監局、市金融監管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鼓勵拓展保稅服務。鼓勵在綜合保稅區開展保稅研發、檢測維修等服務,支援有條件的綜合保稅區建設創新孵化平臺、中試驗證平臺和檢測維修平臺。支援在綜合保稅區開展生物醫藥研發外包、積體電路製造等業務。研究探索在風險可控前提下,在綜合保稅區開展藥品貼簽、分包裝業務;研究探索在綜合保稅區開展醫療器械全球維修業務,積極向國家爭取將醫療器械等納入保稅維修産品目錄;鼓勵醫療器械企業入區發展,享受進口研發、展示用醫療器械可不辦理相關註冊或備案手續的優惠政策。研究探索綜合保稅區內企業進口的用於研發、展示的檢驗檢測試劑耗材等,可不辦理相關註冊或備案手續。支援高新技術企業在綜合保稅區開展國內急需、國際領先的技術、産品等研發。研究探索保稅貨物拍賣、保稅航材共用等業務。研究探索綜合保稅區內企業在保稅倉儲文物臨時進境6個月有效期後,依據實際業務需求,延期不受次數限制。(責任單位:市藥監局、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文物局、北京海關、各綜合保稅區管理機構按職責分工負責)

  3.支援樞紐服務發展。發揮北京天竺綜合保稅區、北京大興國際機場綜合保稅區與機場緊密結合的優勢,支援建設國際供應鏈管理中心。支援在綜合保稅區發展國際冷鏈物流、國際應急物流等業務。支援在綜合保稅區建設現代航空物流體系、航空維修服務體系。研究發揮航空貨運一體化承運商在國際轉机、轉口貿易等領域的作用,服務國際航空貨運樞紐建設。(責任單位:綜合保稅區所在區政府、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各綜合保稅區管理機構、市商務局、市發展改革委、北京海關、首都機場集團按職責分工負責)

  4.鼓勵培育新興業態。支援有條件的綜合保稅區探索與自由貿易試驗區相融合的新經濟、新業態、新模式、新技術落地發展。支援有條件的綜合保稅區探索數字貿易、跨境版權交易、跨境碳排放權交易、跨境知識産權交易等新業態。支援金融機構為企業真實、合法的離岸轉手買賣業務提供國際結算、貿易融資等跨境金融服務便利。研究探索在綜合保稅區開展“保稅免稅一體化—一般貿易完稅銷售”模式。鼓勵海外文物回流,配合國家有關部門積極研究調整現行進口稅收政策。鼓勵有條件的綜合保稅區建設高端消費品展示交易中心,助力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建設。探索優化外籍科研人員、醫療人員、商務人員短期進境從業手續,探索自然人移動模式創新。進一步優化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審批流程,更好地支援綜合保稅區內企業創新發展。(責任單位:市“兩區”辦、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市版權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商務局、市知識産權局、市金融監管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人才局、市衛生健康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北京海外學人中心、市政務服務局、市文物局、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北京海關、綜合保稅區所在區政府、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各綜合保稅區管理機構等有關部門和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創新管理模式

  1.研究優化保稅模式。支援海關等監管部門探索保稅模式創新。在綜合保稅區探索推動保稅研發小劑量特殊生物材料批量快速通關。研究拓展維修零部件倉儲“一庫多址”適用範圍。優化對綜合保稅區內藝術品出區展示交易擔保、延期的審批流程,探索綜合保稅區內國際高端藝術展品出區展覽展示擔保監管新模式。深入推進京津冀地區生物醫藥、積體電路等領域相關産品進口監管協作,探索進口生物醫藥在異地藥監部門開展檢測業務機制,研究在京津冀地區實施積體電路領域集團保稅業務,支援積體電路企業生産、物流、檢測、維修等價值鏈在京津冀地區有序佈局。支援在綜合保稅區建立利用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政策探索發展服務貿易、離岸服務的“監管沙盒”,研究探索支援服務貿易、離岸服務發展的監管模式,為綜合保稅區産業轉型升級積累經驗。(責任單位:北京海關、各綜合保稅區管理機構、市藥監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積極探索智慧監管。支援海關等監管部門持續提升監管智慧化、便利化水準,研究優化電子賬冊管理,進一步提高通關效率;實施“庫門管理”,實現卡口無感化快速通關;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積極探索運用信息化技術,將保稅研發、保稅檢測等保稅政策輻射至綜合保稅區外企業。聚焦積體電路、生物醫藥等重點産業,推動企業與監管部門合作,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實現保稅貨物與非保稅貨物分類管理,探索實施綜合保稅區內外全産業鏈保稅監管,滿足企業靈活生産需求。發揮本市在信用管理、科技創新等方面的優勢,加強智慧化監管,逐步探索圍網新模式。在北京大興國際機場綜合保稅區探索建立“一個系統、一次理貨、一次查驗、一次提離”的高效通關監管模式。(責任單位:北京海關、首都機場集團、各綜合保稅區管理機構按職責分工負責)

  3.支援內外貿一體化。積極向國家有關部門爭取優化綜合保稅區內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試點政策。研究對在綜合保稅區內生産的內銷商品,探索實施便利化品質安全檢驗監管措施;支援綜合保稅區內企業內外銷産品實現“同線同標同質”,助力外貿企業拓展國內市場,更好地滿足國內市場消費升級需求。(責任單位:北京市稅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各綜合保稅區管理機構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強化投資促進

  1.多渠道加強招商引資。統籌綜合保稅區空間資源,整合相關政策措施,編制綜合保稅區投資指南。注重利用中國國際服務貿易交易會、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等重要展會強化招商引資。充分發揮本市駐國(境)外經貿代表機構作用,建立聯動招商機制。注重“以商引商”,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中介組織橋梁作用,加強招商引資宣傳推介。鼓勵綜合保稅區開展專業性、經常性的投資促進活動,開展專題定向邀約,多渠道加強招商推介工作。(責任單位:各綜合保稅區管理機構、市商務局、市貿促會、市投資促進服務中心按職責分工負責)

  2.優化招商引資激勵機制。加強市區聯動,市級層面加強統籌引導,對重大項目加大協調力度;綜合保稅區所在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以下簡稱各區)結合各自産業功能定位,積極主動開展招商引資。支援綜合保稅區按照市場化原則大力開展招商引資。鼓勵各區研究出臺具有競爭力的産業促進政策,促進目標産業做大做強;根據工作實際,研究制定考核激勵政策,對招商部門、團隊內非公務員崗位實行更加靈活的激勵措施;對綜合保稅區確需赴境外執行重要招商引資任務的因公出訪團組予以重點保障。建立招商引資隊伍常態化培訓機制,提高招商引資專業水準。(責任單位:綜合保稅區所在區政府、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各綜合保稅區管理機構、市投資促進服務中心、市政府外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加大服務供給

  1.加強要素保障。為綜合保稅區管理機構配足配強管理人才,對綜合保稅區內重點産業發展所需的領軍人才、核心骨幹適當予以落戶指標保障,賦予綜合保稅區相當於區級人才落戶申請受理及工作居住證辦理許可權。新申報建設的綜合保稅區,要嚴格按照國務院批准的四至範圍規劃建設,保證用地規模和性質穩定;創新建設用地功能混合利用方式,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準,探索研究利用集體建設用地等建設綜合保稅區的機制。充分利用市區兩級政府現有資金渠道支援綜合保稅區發展。鼓勵政策性金融機構向綜合保稅區內企業提供優質的金融服務,支援綜合保稅區為企業搭建多元化融資平臺。鼓勵綜合保稅區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系統,進一步提高有實際業務的跨境人民幣和外匯流通便利化水準。發揮綜合保稅區內國家對外文化貿易基地(北京)和國家文化出口基地的優勢,推動文旅領域相關制度創新。(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人才局、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財政局、市金融監管局、市“兩區”辦、市發展改革委、市委宣傳部、市文物局、市文化和旅遊局、市文資中心,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綜合保稅區所在區政府、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各綜合保稅區管理機構按職責分工負責)

  2.優化園區服務。各區及綜合保稅區管理機構要進一步優化對企服務,建立“一站式”服務平臺,做好政企對接,及時協調解決企業提出的問題訴求。積極爭取設立為綜合保稅區內生産經營活動配套服務且不涉及免稅、保稅、退稅貨物和物品的消費服務設施。支援各區完善綜合保稅區周邊交通、商業、生活等配套設施建設,促進綜合保稅區實現內外一體化規劃發展。加強綜合保稅區管理運營資訊服務平臺建設,促進綜合保稅區管理機構和海關、市場監管、稅務等單位資訊共用,為企業提供便利化的監管服務。(責任單位:綜合保稅區所在區政府、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各綜合保稅區管理機構、北京海關、北京市稅務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實施保障

  (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將綜合保稅區發展納入“兩區”建設工作範疇,成立由分管市領導擔任召集人的全市綜合保稅區建設發展聯席會議制度,對綜合保稅區設立、運營和退出等工作加強統籌,對規劃和重點項目加強協調。綜合保稅區發展過程中遇到的難點問題,涉及本市事權的,及時召開聯席會議協調解決;超出本市事權的,積極向國家有關部門爭取支援。(責任單位:市“兩區”辦、市商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落實屬地責任。各區要切實落實對綜合保稅區規劃建設、運作管理的屬地責任,履行好推動産業發展、投資促進、服務企業等相關職責。要做好市級行政職權的承接工作,優化服務流程,加強和創新事中事後監管,確保接得住、管得好、辦得快。將綜合保稅區發展納入“兩區”建設重點工作任務考核。(責任單位:綜合保稅區所在區政府、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兩區”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深化體制機制改革。鼓勵各區在管理方式、資源配置等方面深化改革,對綜合保稅區實行市場化運作、企業化管理。建立精簡高效的管理機構,與自由貿易試驗區相關工作統籌管理、一體推進;具備條件的可探索實施法定機構等管理模式,根據綜合保稅區開發、建設、管理的實際情況,承接行政管理許可權和公共服務職能。支援市區相關部門向具備條件的綜合保稅區管理機構進一步下放管理審批許可權。鼓勵綜合保稅區建立新設企業和項目激勵機制,將招商成果、服務成效納入考核激勵。(責任單位:綜合保稅區所在區政府、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各綜合保稅區管理機構、市委編辦、市投資促進服務中心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強績效評估和經驗推廣。滾動制定年度綜合保稅區發展重點項目清單和政策清單,建立任務臺賬,有序推進落實。根據海關總署綜合保稅區發展績效評估辦法,研究制定本市綜合保稅區評價指標體系,引導其科學發展。對標國際國內先進做法,研究推出支援綜合保稅區發展的創新舉措,及時將好經驗、好做法在更大範圍內複製推廣。(責任單位:各綜合保稅區管理機構、北京海關、市商務局、市“兩區”辦等有關部門和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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