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發〔2021〕8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經2021年3月12日北京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決定:
任命付兆庚為北京市農業農村局局長。
免去李志軍的北京市農業農村局局長職務。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3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付兆庚、李志軍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京政發〔2021〕8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經2021年3月12日北京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決定:
任命付兆庚為北京市農業農村局局長。
免去李志軍的北京市農業農村局局長職務。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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