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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綜合政務/其他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人民政府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6-07-23
  6. [發文字號] 京政發〔2016〕28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6-08-01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2016年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工作要點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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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政發[2016]28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現將《2016年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3日

2016年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工作要點

  2016年是“十三五”規劃開局之年,也是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攻堅之年。今年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的總體要求是: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對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國務院關於印發2016年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工作要點的通知》(國發〔2016〕30號)要求,按照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用的發展理念,堅持和強化首都城市戰略定位,以疏功能、轉方式、治環境、補短板、促協同為主線,緊緊扭住轉變政府職能這個“牛鼻子”,在更大範圍、更深層次,以更有力舉措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破除制約企業和群眾辦事創業的體制機制障礙,著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與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和發展壯大新經濟緊密結合起來,進一步形成經濟增長內生動力,促進首都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一、圍繞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深入推進簡政放權 

  (一)持續加大行政審批事項精簡力度。著力精簡行政審批事項,對國務院取消的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審批事項,要認真抓好落實。清理規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公佈本市保留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單。開展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創業創新領域簡政放權改革試點,積極探索網際網路視聽節目管理、網際網路資訊服務管理、企業境外投資等方面簡政放權改革。開展現有行政審批事項評估試點,研究提升行政審批服務水準。進一步取消下放文物、質監、體育、加工貿易等領域行政審批事項,並切實加強對重大賽事、活動、會議等的安全管理工作。推動部門簡化優化內部審批流程,減少內部審批環節,縮短審批時限。

  (二)著力推進投資項目審批改革。深入開展公共服務類建設項目投資審批改革試點,促進項目儘快落地。優化棚戶區改造、交通基礎設施、南水北調工程配套供水設施、污水處理設施、2022年冬奧會、2019北京世園會、新首鋼高端産業綜合服務區、環球主題公園及度假區等重點領域和重點項目審批流程,加快項目建設進度。認真做好本市清理規範投資項目報建審批事項有關工作。進一步健全完善重大項目分級協調和督辦落實工作機制,推動項目順利實施。

  (三)進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實《工商總局關於促進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創新發展的若干意見》(工商辦字〔2015〕161號),有序推進名稱登記、企業住所登記、經營範圍登記、企業集團登記等方面改革工作。繼續削減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同步取消有關後置審批事項。制定工商登記後置審批事項目錄,切實做好登記註冊環節“雙告知”工作。開展工商登記全程電子化服務和市場主體簡易登出登記等改革試點。在全面實施企業“五證合一”基礎上,再整合社會保險登記證,實現“六證合一、一照一碼”。推進整合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

  (四)紮實做好職業資格改革。再取消一批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全面清理名目繁多的各種行業準入證、上崗證等,不合理的要堅決取消或整合。落實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管理制度,清單之外一律不得開展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工作,清單之內除準入類職業資格外一律不得與就業創業掛鉤。推進水準評價類職業資格具體認定工作逐步由有關行業協會、學會等組織承擔。嚴肅查處職業資格“挂證”“助考”等行為,嚴格落實考培分離。

  (五)積極開展收費清理改革和監督檢查。進一步減少和規範各類評審、評估、檢測等方面的涉企收費事項。嚴格落實已出臺的各項收費清理政策,完善涉企收費監督檢查制度,強化舉報、查處和問責機制,嚴厲打擊各種違法違規涉企收費行為,切實減輕企業負擔。進一步規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管理。

  (六)擴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權。凡是束縛教學科研人員積極性創造性發揮的不合理規定,都要取消或修改;凡是高校和科研院所能夠自主管理的事項,相關許可權都要下放,特別是要擴大高校和科研院所在經費使用、成果處置、職稱評審、選人用人、薪酬分配、設備採購、學科專業設置等方面的自主權。落實完善支援教學科研人員創業創新的股權期權激勵等相關政策,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為教學科研人員從事兼職創業積極創造寬鬆條件。

  (七)以政務公開推進簡政放權。公佈2016年版市政府部門權力清單。編制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政府定價或指導價經營服務性收費、基本公共服務事項等清單,並及時向社會公開。落實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資訊自作出行政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上網公開的要求。加大政府資訊數據開放力度,除涉及國家安全、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外,都應向社會開放。及時公開突發敏感事件處置資訊,回應社會關切。

  二、圍繞促進社會公平正義,進一步加強監管創新 

  (八)實施公正監管。全面推開“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模式,建立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檢查對象名錄庫和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制定隨機抽查工作細則,探索推進聯合執法。隨機抽查事項,要達到本部門市場監管執法事項的70%以上、其他行政執法事項的50%以上。積極運用大數據、雲計算、物聯網等資訊技術,推動開展智慧監管。對行政審批事項取消後事中事後監管措施的制定落實情況,開展監督檢查;進一步做好監管經驗總結交流和宣傳推廣工作。

  (九)加強信用監管。制定本市信用資訊管理辦法。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企業信用資訊歸集、公示、應用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市場主體誠信檔案、行業黑名單制度和市場退出機制,推進實施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工作。

  (十)推進綜合監管。建立健全跨部門執法聯動響應和協作機制;建立完善行政執法案件移送平臺,規範行政執法案件移送工作。推動行政執法證據在部門間共用和互認,減少重復檢查、重復調查,提升行政執法協同能力和市場監管整體效能。加強行業自律,鼓勵社會公眾參與市場監管,發揮媒體監督作用,充分發揮社會力量在強化市場監管中的作用。

  (十一)探索審慎監管。對新技術、新産業、新業態、新模式的發展,要區分不同情況,積極探索和創新適合其特點的監管方式,既要有利於營造公平競爭環境,激發創新創造活力,大力支援新經濟快速成長,又要進行審慎有效監管,防範可能引發的風險,促進新經濟健康發展。對看得準的基於“網際網路+”和分享經濟的新業態,要量身定制監管模式;對一時看不準的,可先監測分析、包容發展,不能一下子管得過嚴過死;對潛在風險大的,要嚴格加強監管;對以創新之名行非法經營之實的,要堅決予以打擊、加強監管。

  (十二)落實監管責任。編制城市應急管理、環境保護、緩解交通擁堵等重點領域專項責任清單,並進一步強化責任清單落實和管理工作。市政府各部門要根據《北京市政府部門行政職權運作通用責任清單》,進一步細化並公佈本部門行政職權運作各環節對應的責任事項;指導各區政府編制、公佈本區政府部門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建立健全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制度。

  (十三)促進各類市場主體公平競爭。要在同規則、同待遇、降門檻上下功夫,做到凡是法律法規及本市産業政策未明確禁止和限制的,一律允許各類市場主體進入;凡是已向外資開放或承諾開放的領域,一律向民間資本開放;凡是影響民間資本公平進入和競爭的各種障礙,一律予以清除。破除民間投資進入電力、電信、交通、石油、天然氣、市政公用、養老、醫藥、教育等領域的不合理限制和隱性壁壘,堅決取消對民間資本單獨設置的附加條件和歧視性條款。加快建設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打破地方保護。組織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法嚴厲打擊侵犯知識産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等行為,完善知識産權保護措施,防止劣幣驅逐良幣,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三、圍繞提高公共服務效率,不斷優化政府服務 

  (十四)提高“雙創”服務效率。打造“雙創”綜合服務平臺,為企業開辦和成長“點對點”提供政策、資訊、法律、人才、場地等全方位服務。建立新生市場主體統計調查、監測分析制度,密切跟蹤新生市場主體特別是小微企業的經營發展情況,促進新生市場主體增長勢頭不減、活躍度提升。

  (十五)提高公共服務供給效率。大力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調動社會各方面積極性,增加基本公共服務。大幅放開服務業市場,促進民辦教育、醫療、養老、健身等服務業和文化體育等産業健康發展,多渠道提高公共服務共建能力和共用水準,滿足群眾多層次、多樣化需求。

  (十六)提高政務服務效率。制定實施本市簡化優化公共服務流程方便基層群眾辦事創業工作方案。全面梳理直接面向企業和群眾的公共服務事項,建立全市統一的公共服務事項數據庫,大力推進公共服務規範化、標準化。著力清理各類“奇葩證明”,讓企業和群眾辦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推進各部門信息化系統接入市級政務雲工作,各部門新建的信息化系統要按規定納入市級政務雲,現有的信息化系統也要逐步遷入。推進市政務服務中心行政審批和服務數據資訊部門間共用。

  (十七)健全完善政務服務體系。以市政務服務中心為龍頭,完善市、區、鄉鎮(街道)政務服務和村(社區)便民服務體系建設。健全完善市政務服務中心運作管理機制,研究制定市政務服務中心管理辦法。大力推進“網際網路+政務服務”,推動實體政務大廳向網上辦事大廳延伸,積極開展行政審批和服務事項網上受理、網上辦理、網上監督、網上反饋試點工作。健全完善市投資項目線上審批監管平臺,實現投資項目統一接件、統一受理、統一反饋、統一送達;同時,進一步完善其監管功能,促進協同審批和協同監管。加快整合建立全市統一規範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體系。

  各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要把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擺在突出位置,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根據本通知確定的改革工作要點,抓緊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並將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任務落實情況納入績效考評體系,確保各項改革舉措落到實處、取得實效。要充分發揮市、區政府推進職能轉變協調機構的作用,加強統籌協調和指導督促。對改革涉及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立改廢問題,責任部門要主動與法制部門加強銜接、同步推進。要切實做好改革經驗總結推廣和宣傳引導工作,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營造良好改革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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