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發[2016]6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近年來,本市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大力推進棚戶區和城鄉危房改造工作,取得較好成效。2013年以來累計完成棚戶區改造及簽訂安置協議8萬餘戶,改造農村危房3531戶,有效改善了群眾住房條件,促進了經濟社會發展。為深入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城鎮棚戶區和城鄉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有關工作的意見》(國發〔2015〕37號),進一步加快推進本市棚戶區和城鄉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和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對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李克強總理關於棚戶區改造工作的重要批示,按照中央城市工作會議提出的“五個統籌”要求和《京津冀協同發展規劃綱要》及本市實施意見,以不斷提升城市環境品質、人民生活品質和加強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為出發點和落腳點,突出穩增長、惠民生,創新體制機制,加大棚戶區和城鄉危房改造力度,加快完善配套基礎設施,着力擴大有效投資,推動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努力建設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
(二)工作目標
力爭2015-2017年共改造包括城市危房、老舊小區在內的各類棚戶區住房12.7萬戶、農村危房2600戶,並加大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力度,使城市基礎設施佈局更加合理、運作更加安全、服務更加便捷,切實改善群眾居住條件和生活環境。
二、加大改造建設力度
(一)加快棚戶區改造和環境整治工作
一是擴大棚戶區改造範圍。進一步細化棚戶區改造項目認定條件和標準,完善項目進入、退出機制,將符合條件的抗震節能綜合改造、簡易樓改造、節能綜合改造等項目納入棚戶區改造範圍,並執行相應的財政支援政策。
二是紮實做好基礎工作。加快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下放審批許可權、簡化審批程式、縮短審批時限,加快辦理立項、規劃許可、土地使用、施工許可等各項手續。細化完善徵收補償政策和標準,鼓勵貨幣化安置,規範徵收補助和獎勵。深入群眾,宣傳解讀有關政策措施,深入細緻做好群眾工作,努力贏得廣大群眾的理解和支援。
三是完善支援政策。加大對東城區、西城區棚戶區改造項目的市政府固定資産投資支援力度,對將搬遷騰退土地改造為綠地等公益性設施以及資金嚴重不平衡的棚戶區改造項目,以資本金注入方式給予支援;對符合條件的棚戶區改造項目,資本金注入比例由10%提高到20%。將人口輸入區、輸出區公共資源及後期管理補償由現行市區兩級按比例分擔調整為市財政全額承擔。對東城區、西城區疏解社會公共服務功能及部分行政性、事業性服務機構給予適當資金支援。
四是切實把好安全品質關。堅持把安全品質放在第一位,對棚戶區改造項目實施全過程管理,明確監管職責,強化主體責任,切實嚴把規劃設計關、工程建設關、竣工驗收關,確保群眾住得放心、生活舒心。
(二)同步完善配套基礎設施
一是抓緊編制棚戶區改造配套基礎設施建設計劃。在確定棚戶區改造項目特別是安置房項目實施方案的同時,要研究確定配套基礎設施建設計劃,並落實實施主體和投資主體,確保與住宅工程同步規劃、同步報批、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對2014年底前已開工的棚戶區改造安置房等保障房配套基礎設施情況進行排查,列出配套基礎設施不完備的項目清單,一併納入建設計劃。
二是進一步完善棚戶區改造安置房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投資體制。對符合條件的棚戶區改造安置房配套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徵地拆遷費用由屬地區政府負責;道路工程及雨水、污水、給水、中水管線工程投資由市、區兩級安排;電力、電信、有線電視、燃氣、熱力等管線工程投資由各專業公司負責。鼓勵引導市屬國有企業籌集資金,直接參與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對東城區、西城區棚戶區改造定向安置房周邊配套基礎設施,道路工程及雨水、污水、給水、中水管線工程投資由市政府固定資産投資給予全額支援。鼓勵東城區、西城區輸出優質公共服務資源或品牌,其工程投資由市政府固定資産投資給予全額支援。
(三)推進農村危房改造
抓緊制定農村危房改造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資金安排和政策措施,加大改造力度,確保任務按時完成。住房城鄉建設、民政、農村工作等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密切協作配合,加快推進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確保改造後的住房符合建設及安全標準。
三、創新融資體制機制
(一)推動金融機構創新金融服務
發揮開發性金融支援作用,推動國家開發銀行、農業發展銀行進一步做好融資項目對接,提供融資服務。推動銀行機構對符合條件的實施主體提供棚戶區改造、農村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貸款。推動保險資金支援棚戶區改造項目,加強財政資金與銀行貸款、保險資金、信託資金的整合使用。
(二)推動政府購買棚改服務
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對棚戶區改造涉及的適合以市場化方式提供、社會力量能夠承擔的公共服務,均可採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實施。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財政局要研究制定政府購買棚改服務的管理辦法。採購部門要按照政府採購工作流程確定政府購買服務項目承接主體,並與承接主體簽訂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三)積極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
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創新重點領域投融資機制鼓勵社會投資的實施意見》(京政發〔2015〕14號)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在公共服務領域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的實施意見》(京政辦發〔2015〕52號),在棚戶區改造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中積極推廣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要進一步完善財稅、價格、用地等相關政策,做好項目徵集、篩選工作,擇優選擇合作夥伴,做到積極穩妥、規範有序推進。對於確定採用PPP模式實施的棚戶區改造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各相關單位要積極配合推動項目實施。
四、加強組織領導
(一)落實屬地責任
各區政府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切實負起主體責任,抓緊編制具體實施方案,明確時間節點,強化責任考核,確保工作順利推進。
(二)加強統籌協調
市棚戶區改造和環境整治指揮部辦公室要發揮好服務平臺作用,統籌研究棚戶區改造安置房建設、基礎設施改造、歷史風貌保護等各方面工作,積極創新工作思路,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市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加大指導和協調力度,切實形成工作合力。
(三)強化監督檢查
將棚戶區改造和環境整治工作納入市政府績效考核。市重大辦、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強對各區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棚戶區改造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實施情況的督促檢查,對態度不積極、工作不主動、進展緩慢、弄虛作假的單位和責任人員予以通報批評,並限期整改。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