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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綜合政務/其他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5-11-03
  6. [發文字號] 京政發〔2015〕51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5-11-04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北京市政務服務中心正式運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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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進一步深化行政體制改革,規範行政審批行為,加大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力度,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創新政府、廉潔政府、服務型政府,市政府決定,設立北京市政務服務中心,並於2015年11月9日正式運作。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市政務服務中心作為本市統一面向社會辦理行政審批和服務事項的窗口,承擔有關行政審批和服務事項的受理、辦理、反饋等工作。

  二、北京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負責市政務服務中心日常管理和各項審批服務事項的綜合協調督辦工作。

  三、市政務服務中心對外辦公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法定節假日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四、市政務服務中心地址:北京市豐台區西三環南路1號(六里橋西南角)。聯繫電話:010-89150001。

  特此通告。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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