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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農業、林業、水利/水利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人民政府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5-06-15
  6. [發文字號] 京政發〔2015〕33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5-06-29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市級地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範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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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政發〔2015〕33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條例》有關規定和環境保護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技術規範》(HJ/T338-2007)要求,結合本市地下飲用水水源保護狀況,市政府決定,對市級地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範圍進行調整(調整後的範圍見附件)。各區縣、各部門要按照調整後的水源保護區範圍,切實加強地下飲用水水源保護,確保飲用水安全。

  附件:北京市市級地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範圍匯總表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15年6月15日

附件:北京市市級地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範圍匯總表.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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