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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綜合政務/其他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人民政府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5-05-06
  6. [發文字號] 京政發〔2015〕25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5-05-12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首都科技服務業發展的實施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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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政發[2015]25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科技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49號)精神,着力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加快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努力提升科技服務業對首都科技創新和産業發展的支撐能力,特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對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堅持和強化首都城市戰略定位,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着力加強技術創新,着力激發創業活力,着力做強優勢領域,着力培育新型業態,着力拓展市場空間,積極推動科技服務業向專業化、網路化、規模化、國際化方向發展,努力為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促進首都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建設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提供有力支撐。

  (二)發展目標

  到2020年,首都科技服務資源潛力充分釋放,市場化程度進一步提高,特色突出、支撐有力、創新引領的科技服務體系基本形成,對科技成果轉化應用的支撐服務能力明顯增強;新增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力的科技服務業骨幹企業、服務機構和知名品牌,形成一批定位清晰、佈局合理、協同發展的科技服務業集聚區;全市科技服務業收入達到1.5萬億元,技術合同成交金額達到5000億元。

  二、主要任務

  (一)實施技術支撐工程

  1.擴大研究開發服務優勢。鼓勵企業自建或與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共建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等研發機構,支援企業承擔或參與産業技術研發平臺建設、在京設立研發總部,引導各類新興源頭技術創新機構和市場化新型研發組織有序發展。深化首都科技條件平臺和中關村開放實驗室建設,推動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進一步提高科技資源利用效率。支援創新能力強、整合服務水準高的研發服務外包企業,發展設備租賃、原料採購、小批量生産等研發輔助服務。鼓勵基於網際網路的新型研發服務業態發展。

  2.提高技術轉移服務效率。以中國國際技術轉移中心為載體,加快國家技術轉移集聚區建設,打造輻射全國、連結全球的技術轉移樞紐。鼓勵高等學校、科研院所設立技術轉移服務機構,採取轉讓、許可、作價入股等方式開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活動,健全完善市場定價機制。完善科技成果轉化收益分配機制,深化科研資産管理改革。支援技術轉移服務機構創新服務模式,積極發展基於大數據、雲計算、移動網際網路等現代資訊技術的新型服務。

  3.促進知識産權服務業發展。完善支援知識産權服務業發展的配套政策,加強知識産權服務與産業、科技、金融等政策的銜接。完善知識産權公共資訊、專題數據庫、保護、商用化等服務平臺,加強知識産權資訊傳播利用,強化知識産權保護和投融資服務,培育新型知識産權服務業態。實施知識産權服務品牌機構培育計劃,引導服務機構與各類創新主體對接,支援服務機構提高知識産權分析評議、運營實施、評估交易、保護維權、投融資等服務水準。積極推動中關村國家知識産權服務業集聚發展試驗區建設。

  (二)實施創業支援工程

  4.完善創業孵化服務體系。鼓勵骨幹企業、高等學校、科研院所、企業家和天使投資人等主體投資建設各種類型的孵化機構,完善孵化服務網路,重點發展以孵化投資為核心的創業孵化模式和基於網際網路的新型孵化方式。發揮中關村創業大街作用,支援社會機構建設眾創空間,舉辦有影響力的創新創業大賽和創業訓練營,營造創新創業的濃厚氛圍。圍繞企業在種子期、初創期、成長期各階段的不同需求,打造“創業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産業園”的孵化服務鏈條。

  5.深化科技金融服務創新。支援設立天使投資、創業投資和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吸引國際知名風險投資機構來京發展。鼓勵引導金融機構開展符合科技企業特點的金融産品和服務方式創新,深化信用貸款、股權質押貸款、知識産權質押貸款、信用保險和貿易融資、産業鏈融資等各類科技信貸創新試點。支援網際網路支付、網路信貸、眾籌融資、信用評估等網際網路金融業態有序發展。

  (三)實施優勢引領工程

  6.促進設計服務業發展。支援設計企業參加國際展覽、承接國際訂單、參與制定國際標準,進一步提升“中國設計紅星獎”等品牌活動的國際影響力。推進設計之都建設,實施首都設計提升計劃,促進設計服務與戰略性新興産業、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等領域深度融合。鼓勵企業建立設計創新中心,不斷提高設計創新水準。支援面向全國的設計服務平臺和中國設計交易市場建設,完善設計産業鏈條,為公眾提供個性化、多樣化的設計服務。  

  7.擴大工程技術服務業規模。推動工程技術服務龍頭企業開放數據、平臺等資源,與中小企業共同開展示範工程建設,帶動産業上下游企業協同發展。培育一批骨幹企業,支援其通過兼併、重組和上市等途徑做大做強。促進工程技術服務業關鍵技術攻關、成套設備研發和標準規範制定,鼓勵企業提供整合化的系統解決方案服務。提升工程項目諮詢、管理和投資顧問類服務機構的國際競爭力,支援工程承包企業開拓國內外市場。

  8.支援檢驗檢測認證服務市場化發展。推動跨層級、跨部門的行業整合和並購重組,支援第三方檢驗檢測認證機構獨立法人化運營及轉企改制。通過市場化機制和信息化手段整合資源,培育一批檢驗檢測認證龍頭企業,形成全鏈條的服務能力。支援建設檢驗檢測認證公共服務平臺,推動實施第三方檢驗檢測認證結果採信制度。加強技術標準研製與應用,發展標準研發、資訊諮詢等服務業態。鼓勵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按照國際規則開展認證結果和技術能力國際互認,提高國際化水準。

  (四)實施業態培育工程

  9.促進科技文化融合發展。加快國家級文化和科技融合示範基地建設,圍繞文化産品與服務的創意創作、設計製作、展示傳播、消費體驗等環節,開展關鍵技術攻關與科技成果推廣應用。提高對重點文化領域的科技服務水準,培育一批特色鮮明、創新能力強的文化科技企業。加強文化公共服務平臺的網路化和數字化建設,增強對文化事業的服務能力。   

  10.促進專業技術服務發展。發展面向健康養老産業的專業技術服務機構,建設健康數據庫,並加強對數據的挖掘和利用,為醫療服務和健康管理提供技術支撐。促進體育産業與資訊技術融合發展,強化對全民健身、競技表演、賽事管理的專業技術服務。發展數字教育應用綜合服務,建設多種形式的教育雲服務平臺,擴大線上教育規模。支援專業技術服務機構優化電子商務服務鏈條,提升現代流通行業整體效率。在金融數據託管、線上法律服務、人力資源服務等領域,培育一批專業能力強的專業技術服務機構。

  11.促進科技諮詢和科普服務發展。引導科技諮詢企業運用現代資訊和網路技術,發展商業數據專業諮詢、精準行銷、知識管理等新型諮詢服務。培育科研項目整合化總包和專業化分包的第三方服務機構。推動科研院所建設一批高水準科技創新智庫,開展諮詢建議、科學評估等服務,引導科技諮詢機構興辦社會智庫。進一步開放科技館、博物館、圖書館等資源,建設科普教育、科普培訓、科普傳媒和科普研發基地,為公眾提供科技資訊服務。

  (五)實施市場拓展工程

  12.拓展區域合作市場。圍繞京津冀協同發展重點合作領域,建立一批區域協同創新科技服務站,完善市場化運作機制,推動首都科技資源與區域合作需求有效對接。鼓勵建立跨區域的研發機構、中試和成果轉化基地、産業技術創新聯盟,支援科技服務企業實現跨區域交流合作。充分利用現代資訊和網路技術,建立一批科技服務電子商務平臺,促進區域間技術轉移轉化的商業模式創新。

  13.提高國際合作水準。建設國際科技合作基地和亞歐科技創新合作中心,支援科技服務企業通過海外並購、聯合經營、設立分支機構等方式開拓國際市場。支援企業通過中國(北京)國際服務貿易交易會、中國(北京)跨國技術轉移大會等會展平臺拓展海外業務。完善電子支付、資金結算、報關通關等服務體系,對承接國際科技服務外包業務所需要的樣機、樣本、試劑等優化審批流程,促進科技貿易發展。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政策引導

  落實國家支援科技服務業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開展科技服務業創新發展試點,支援和引導産業技術創新聯盟等社會組織聯合開展科技服務公共技術研發和服務平臺建設。探索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優先用於研發中心、孵化機構等科技服務機構建設。實施首都科技創新券制度,以“後補助”方式支援高等學校、科研機構為小微企業和創業團隊提供研發服務。

  (二)營造市場環境

  構建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為各類科技服務主體營造平等參與、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探索建立新技術新産品(服務)“首購首用”風險補償機制。創新公共科技服務提供機制和方式,優先支援在大氣污染防治、垃圾污水處理、智慧交通管理、城市安全運作和應急救援、住宅産業化、新農村建設、文化惠民、健康養老、居民消費等領域探索開展政府採購科技服務試點。

  (三)加大資金支援

  整合現有政策,統籌使用財政資金支援科技服務業發展。發揮科技服務業專項資金的引導和放大作用,提升關鍵環節的服務能力,優化科技服務鏈條,促進産業轉型升級。用好中關村現代服務業試點扶持資金,加大對科技服務業項目的支援力度,推動平臺類重點示範項目建設。採取貸款風險補償、“後補助”等方式,引導金融機構和創業投資機構支援科技服務新型業態發展。

  (四)搭建服務平臺

  探索建立面向全國的新技術新産品(服務)採購平臺,加強對新技術新産品(服務)的展示發佈和推廣應用。建立首都科技大數據平臺,逐步向社會開放科技數據資源,提高科技資源的公共服務能力。發揮首都創新大聯盟作用,促進資源優化配置和行業跨界融合。支援行銷服務平臺建設,為中小微企業提供行銷服務。發揮科技社團等社會組織作用,搭建行業領軍人才交流合作平臺。

  (五)注重人才建設

  充分利用國家和本市各類人才計劃,引進和培養一批懂技術、懂市場、懂管理的複合型科技服務高端人才。依託教育培訓機構、學術諮詢機構、協會、學會等社會組織,開展科技服務人才專業技術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的專業素養。推動科技服務國際化人才培訓基地建設,加大與國際知名機構聯合培養人才的力度。

  (六)促進集群發展

  加強與科技部等國家有關部門的合作,集聚優勢資源,推動政策試點,推進國家級科技服務業集聚區建設。加強統一規劃、設計和管理,促進中關村軟體城和創新創業孵化一條街、知識産權和標準化一條街、科技金融一條街等區域科技服務業集群發展,形成首都科技服務業發展示範區。主動對接産業轉型需求,在“六高四新”高端産業功能區建設一批科技服務産業綜合基地,優化科技服務業空間佈局。

  (七)狠抓工作落實

  建立由分管市領導牽頭,市政府有關部門參加的工作協調機制,加強對全市科技服務業發展重大問題研究、重要政策制定、重點項目推進的統籌指導。各區縣政府要健全工作機制,細化政策措施,科學組織推進。市科委要會同市統計局等部門,完善科技服務業統計監測指標體系,加強對科技服務業的統計和監測,並着力抓好對本實施意見落實情況的跟蹤分析和督促檢查,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1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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