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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國防/國防建設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1986-01-06
  6.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1986〕5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1986-01-06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人防辦公室《一九八六年北京市人防戰備工作要點》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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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政辦發〔1986〕5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總公司,各高等院校:

  市人防辦公室《一九八六年北京市人防戰備工作要點》,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單位情況認真落實。


一九八六年北京市人防戰備工作要點

  一九八六年的全市人防戰備工作要服從於服務於國家經濟建設總目標,狠抓改革,加強重點工程建設,努力提高戰備效益、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促進人防工作全面發展,把人防建設提高到一個新水準。

  一、加強人防工程建設,發展平戰結合。

  各單位要按照一九八六年人防工程建設計劃(見附件),根據各种經濟資訊及效益預測,安排好全年的人防工程建設任務,務求人防工程投入使用後達到預期效果。對危及地面建築、影響交通安全的人防工程要及時處理。按照國家人防辦公室的要求,開展人防工程品質檢查工作。抓好已建工程的維護管理,搞好汛前檢查,明確險情部位,及早做安全處理和搶險的各項準備工作。市人防辦已擬定《北京市實施人民防空工程維護管理規定的細則》,待市政府審批後下發執行。

  積極開發利用人防工程,發展平戰結合。對已使用的人防工程,進一步改善使用條件,提高服務品質。對準備新上的平戰結合項目,要根據社會需要和能長期堅持的原則,積極慎重地發展。一九八六年要集中力量建設好宣武區廣內街道地下旅館、西城區阜西地下旅館、豐臺地下會館及市急救中心地下醫院等重點項目。

  二、制定、完善人防建設專業規劃。

  認真貫徹北京軍區于一九八五年十一月份召開的“人防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座談會精神,把人防建設納入城市建設總體規劃。由市人防辦會同市規劃局于一九八六年六月底以前擬出《北京市城鎮人防建設專業規劃綱要》,報市政府審批。各區、縣繼續完善本地區的人防建設規劃,重點抓好在舊城改造中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及小區的建設。協同有關部門作好地上地下工程建設的統一規劃設計,使人防工程建成後即可投入使用,避免再行改造。市人防辦重點抓好市人防指揮所的選址、籌建以及方莊小區人防建設規劃的試點。

  三、積極進行人防工作改革。

  人防工程建設經費,改變過去的無償投資,實行有償投資或有償投資與無償投資相結合的辦法。對已使用的人防工程及其設備設施,要按照國家人防委員會、財政部《關於平時使用人防工程收費的暫行規定》(人防委字〔1985〕9號)收繳使用費。人防部門的通信運輸及工程建築維修等單位,具備條件的要儘早實行企業化管理,條件尚不具備的,要努力創造條件,逐步實行企業化管理。按照市政府辦公廳轉發市人防辦公室擬訂的《關於保護人民防空工程的暫行規定》(京政辦發〔1981〕35號),對拆除人防工程而不能補建的單位要收取賠償費。

  四、繼續完善市、區、縣防空襲預案,主要抓好預案的落實。由市人防辦選擇一個區進行室內防空襲演練,以進一步修改完善防空襲預案,提高各級人防的組織指揮水準。城近郊各區要負責組織所屬街道制定人口疏散方案,除朝陽、海淀、豐台區可先完成部分街道的方案外,其他區要全部完成。市人防辦對各區縣在職的人防指揮幹部要進行人防基礎課目訓練,力爭逐步實現人防幹部訓練正規化。各區縣、市有關局、總公司要認真落實市政府辦公廳轉發市人防辦公室《關於整頓組建人防專業隊伍的意見》的通知(京政辦發〔1985〕149號),作好整頓組建人防專業隊伍的各項工作。

  五、搞好人防通信警報建設。

  繼續貫徹落實國務院、中央軍委批轉國家人防委員會《關於加強人民防空通信和警報建設有關問題的報告》的通知(〔1982〕34號)和國家人防辦公室于一九八五年十一月份召開的全國人防通信工作會議精神,抓好“兩網一站”建設。加快建設東城區有線通信網工程,爭取十月份驗收開通。上半年在城近郊區裝設傳真機,下半年在部分遠郊區縣進行建立雙功無線電話和無線傳真通信的試驗工作。將市電信局管理的六個警報控制中間站和三十三部警報器設備移交有關區管理,作好接收工作。對大中型警報器設備進行大修。加強各級人防指揮所通信樞紐和通信站的建設,抓緊通信人員的專業訓練。

  六、組織人防財務物資大檢查。

  各單位要按照國家人防辦公室《關於開展財務物資大檢查的通知》(〔1985〕人防辦字第64號)的要求,認真組織檢查,于六月底以前將檢查結果報市人防辦。要嚴格執行國家人防辦公室《關於人民防空經費管理若干問題的補充規定》(〔1985〕人防辦字第36號)和各項規章制度,不準亂開口子,自立項目。經費預算一經批准即要認真執行,不得隨意變更。認真清倉查庫,妥善處理積壓的物資,並防止出現新的積壓。

  七、開展人防宣傳教育工作。

  各單位要深入組織學習和宣傳國務院、中央軍委發佈的《人民防空條例》(國發〔1984〕98號),普及防空常識教育。根據一九八五年在中學進行“三防”教育試點的經驗,一九八六年要繼續在中學進行“三防”教育,更廣泛地宣傳防空知識。各級人防部門可邀請各級黨、政、軍領導以及新聞單位的同志視察、參觀人防工程,積極爭取對人防工作的領導和支援。

  八、加強人防機構和隊伍的建設。

  各級人防委要加強對人防工作的領導,重視人防辦事機構的建設,保持人員穩定。市人防辦負責籌建市人防工程設計科研所。對人防幹部要按“四化”要求進行培訓,提高業務水準。要加強政治思想工作,完善崗位責任制,使人防工作出現新面貌。

北京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一九八六年一月六日  

  (全文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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