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辦發〔2018〕25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為加強對北京市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的領導,根據《全國經濟普查條例》(國務院令第415號)、《國務院關於開展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國發〔2017〕53號)及《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開展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京政發〔2018〕8號),市政府決定成立北京市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職責
負責全市經濟普查的組織和實施,協調解決普查中的重大問題。主要包括:統一部署並組織實施全市經濟普查工作,研究、批准經濟普查方案,協調、解決經濟普查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重大問題,完成市政府交辦的其他臨時任務。
二、組成人員
組 長:張 工 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副組長:劉印春 市政府副秘書長
蔣力歌 市統計局局長
王爾淳 國家統計局北京調查總隊總隊長
吳素芳 市財政局局長
徐和建 市委宣傳部副巡視員
滕安英 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
楊旭輝 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
成 員:盧 建 市委社會工委委員、市社會建設工作辦公室副主任
馬春玲 市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副巡視員
張永凱 市教育委員會委員
張光連 市科學技術委員會副主任
王學軍 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副主任
張 明 市公安局副局長
陳衛東 市民政局副局長
孫超美 市司法局副局長
桂 生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師宏亞 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委員會副主任
陶泳市 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副巡視員
柴文忠 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副主任
方 平 市交通委員會副主任
王洪存 市商務委員會副巡視員
曹鵬程 市旅游發展委員會副主任
王 鵬 市文化局副局長
鐘東波 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副主任
孟 韜 市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
沈永奇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總經濟師
方葆青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長
宋同飛 市品質技術監督局總工程師
賈秋霞 市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副巡視員
董殿毅 市國有文化資産監督管理辦公室副主任
崔國民 市文物局副局長
楊海濱 市體育局副局長
吳萬標 市統計局副局長
方曉丹 國家統計局北京調查總隊總統計師
張幼林 市金融工作局副局長
溫天武 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副局長
趙 清 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副巡視員
梅國輝 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巡視員
代漢生 中直機關事務管理局副局長
王永鳳 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資産司司長
靳奮鎖 武警北京市總隊保障部副部長
三、工作機構及其職責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統計局,承擔全市經濟普查的日常工作,主要包括:研究提出需領導小組決策的建議方案,督促落實領導小組議定事項,加強與各區和各有關部門、單位的溝通協調,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辦公室主任由市統計局副局長吳萬標兼任。
領導小組成員因工作變動等原因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向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報領導小組組長審批。領導小組屬臨時機構,任務完成後自動撤銷。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