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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環境監測、保護與治理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8-04-17
  6.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2018〕14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8-04-26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18年 第20期(總第560期)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8年重點任務分解》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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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政辦發〔2018〕14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為深入實施國家《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和《北京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全力打好碧水攻堅戰,加快改善首都水環境品質,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北京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8年重點任務分解》印發給你們,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堅決完成年度目標任務。抓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重要內容。各區政府、市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自覺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多措並舉、標本兼治,全力以赴、攻堅克難,確保實現2018年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保持穩定達標、地表水水體水質優良斷面比例不低於24%、喪失使用功能水體斷面比例不高於40%、完成非建成區84條段黑臭水體治理、地下水水質保持穩定等年度防治目標。

  二、切實落實水污染防治責任。各區政府、市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要求,切實負起屬地和行業責任,嚴格對照《北京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8年重點任務分解》以及與市政府簽訂的2018年河長制和水環境治理目標責任書等,細化工作任務和工程項目,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完成時限,層層傳導壓力,切實形成合力,確保各項工作早落實、早見效。

  三、嚴格開展督察考核問責。組織開展市級環境保護專項督察,推動解決水環境突出問題。市政府將對各區政府、市有關部門和單位年度水環境品質目標和水污染防治重點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對因工作不力、行政效率低下、履職缺位等導致未完成目標任務的,嚴格依紀依法追究責任。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4月17日

北京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8年重點任務分解.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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