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府文件 > 2016年以後政府文件 > 市政府辦公廳文件
  1. [主題分類] 財政、金融、審計/財政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7-09-02
  6.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2017〕35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7-09-21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17年 第33期(總第525期)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財政支援疏解非首都功能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的意見》的通知

字號:        

京政辦發〔2017〕35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關於財政支援疏解非首都功能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的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9月2日

關於財政支援疏解非首都功能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的意見

  為更加有效發揮財政資金在疏解非首都功能、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中的引導作用,積極為高精尖企業在京創新發展營造良好環境,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兩次視察北京重要講話和對北京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市第十二次黨代會部署,牢牢把握好“舍”與“得”、疏解與提升的關係,在疏解非首都功能的同時,緊緊圍繞優化提升首都功能發力,進一步深化財稅體制改革,更加有效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推動符合首都城市戰略定位的重點項目和産業順利落地實施,加快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努力實現經濟社會更高品質更高水準的發展。

  (二)基本原則

  1.堅持問題導向。圍繞疏解非首都功能、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直面突出矛盾和問題,有針對性地制定實施可操作、可檢查的財政支援政策措施,加快推動疏功能、轉方式。

  2.堅持改革創新。注重政府和市場兩手發力,創新政策措施,健全引導機制,更加有效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激發社會力量參與疏解非首都功能、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的積極性。

  3.堅持依法依規。嚴格依照法律法規賦予的職權,制定財政支援政策。明確市區兩級責任,規範資金分配使用,強化跟蹤考評,確保財政支援政策落地見效。

  二、主要內容

  (一)支援各區疏解非首都功能,加快産業轉型升級。建立支援區域經濟發展轉移支付激勵政策,引導各區落實功能定位,有效疏解淘汰低端業態,加快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根據各區在創新體制機制、高端人才引進等方面的工作成效,實施獎勵。(牽頭單位:市財政局;配合單位:市統計局、市商務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金融局、中關村管委會)

  (二)增強區級可統籌財力,提升服務能力。加大市級財政對各區個人所得稅徵收的獎勵力度,並由各區結合實際,將獎勵資金用於鼓勵企業創新發展、促進高端産業項目落地、引進高端人才。(牽頭單位:市財政局,各區政府)

  (三)完善企業跨區遷移財力補償政策,促進企業在本市範圍內合理流動。進一步加大企業跨區遷移財力補償力度,鼓勵各區積極支援符合首都城市戰略定位的企業根據市場需求和經營需要在本市範圍內合理流動,對企業遷出區的財力損失,由市財政對遷出區加大補償力度。(牽頭單位:市財政局;配合單位: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工商局,各區政府)

  (四)強化對與首都城市戰略定位相匹配總部企業的服務,支援在京創新型企業總部發展。對與首都城市戰略定位相匹配的總部企業,特別是科技創新、文化創意等高端産業總部企業,以及為總部經濟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企業高端人才或團隊,進一步優化獎勵方式,提高獎勵標準,加大服務力度。(牽頭單位:市商務委;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各區政府)

  (五)鼓勵新型研發機構在京創新發展,促進其在基礎研究和戰略高技術領域取得新突破。對基礎前沿類研發機構給予一定時期穩定資助,對市場導向類研發機構給予一次性補助,積極推動共性關鍵技術實現突破,並及時進行成果轉化、産業化。創新財政科技經費管理模式,探索實行負面清單管理;在負面清單之外,允許領銜科學家在確定的方向、領域內自主安排使用科研經費。(牽頭單位:市科委;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市商務委)

  (六)設立市科技創新基金,更好地服務全國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吸引社會資本參與設立市科技創新基金,優化原始創新、高精尖産業培育和全球高端人才創新創業環境,推動創新鏈、産業鏈、資金鏈深度融合,加快科技創新成果轉化落地和産業化。(牽頭單位:市科委;配合單位:市財政局、中關村管委會、市經濟信息化委、市金融局,各區政府、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七)強化文化投融資服務,激發文化創意産業活力。做優做強市文資投資基金,通過股權投資等方式,重點保障大運河文化帶、長城文化帶、西山永定河文化帶等文化項目落地實施。搭建文化金融服務平臺,促進金融機構與文化創意企業的融資需求對接,吸引更多金融機構開發適合首都文化産業發展的金融産品;對通過文化金融服務平臺融資的優質文化創意企業,市級財政以貸款貼息、融資擔保費用補貼等方式予以支援。(牽頭單位:市文資辦;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市金融局,各區政府)

  (八)完善支援金融業發展政策措施,促進金融業健康發展。對為首都經濟社會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金融企業、機構、高端人才或團隊,以及優秀的金融創新項目給予獎勵,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牽頭單位:市金融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各區政府)

  (九)設立綠色發展基金,支援綠色産業發展。政府與金融機構合作設立綠色發展基金,按照市場化方式運作,有效帶動社會資本參與綠色産業發展。(牽頭單位:市金融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各區政府)

  (十)加大對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支援力度。加大財政對企業融資擔保的支援力度,並設立市融資擔保基金,以股權投資方式參股、控股政府性擔保機構、再擔保機構,為戰略性新興産業企業以及符合首都城市戰略定位的中小微企業提供擔保、再擔保服務。(牽頭單位:市財政局;配合單位:市金融局、市經濟信息化委、中關村管委會)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市區責任。各牽頭單位要會同配合單位抓緊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和實施細則,儘快出臺。各區政府要狠抓政策落實,並結合實際研究制定相關配套措施,推動疏解非首都功能、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取得實效。

  (二)強化資金管理。各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履行好預算管理主體責任,加強資金使用管理,嚴格資金使用審批程式,強化績效評價,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要堅持“好中選好、優中選優”,科學合理確定資金使用方向,確保資金用於符合政策要求的企業和人才。

  (三)強化跟蹤考評。各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建立健全跟蹤評價機制,定期對各項政策措施實施情況、實施效果等開展評估,並根據評估結果及時對相關政策措施進行調整完善。

分享:
相關解讀
相關政策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