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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京政發〔2013〕31號
  2. [發佈日期] 2013-10-16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開展第一次全市地理國情普查的通知

 

 
京政發[2013]31號 


北京市人民政府
關於開展第一次全市地理國情普查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開展第一次全國地理國情普查的通知》(國發〔2013〕9號)文件精神,全面掌握本市地理國情現狀,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的需要,市政府決定於2013年至2015年開展第一次全市地理國情普查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目的和意義
  地理國情主要是指地表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的空間分佈、特徵及其相互關係,是基本國情的重要組成部分。開展全市地理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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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普查是為掌握本市地表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把地理空間資訊與經濟、人文、自然等基礎統計數據相結合,形成全市經濟、人文、自然專題空間數據和綜合統計分析報告,為制定和實施城市發展戰略與規劃、優化空間格局和各類資源配置提供重要依據,為開展常態化地理市情監測應用奠定基礎。
  二、普查的對象和內容
  普查對象:全市域範圍內的地表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
  普查內容:一是自然地理要素的基本情況,包括地形地貌、植被覆蓋、水域、荒漠與裸露地等的類別、位置、範圍、面積等,掌握其空間分佈狀況;二是人文地理要素的基本情況,包括與人類活動密切相關的城市規劃實施、公共服務設施、交通網路、居民地與設施、地理單元等的類別、位置、範圍等,掌握其空間分佈現狀。
  三、普查的時間安排
  普查標準時點為2015年6月30日。2013年1月至2013年9月為普查工作準備階段,主要完成普查工作方案和技術方案,開展試點試驗和技術培訓,資料收集與獲取等前期準備工作。2013年10月至2015年6月為普查工作第一階段,主要完成普查底圖製作、數據採集與處理、外業調查與核查、數據集建設等工作。2015年7月至2015年12月為普查工作第二階段,主要完成普查資訊的整理、匯總、統計分析,形成普查報告,發佈普查結果。
  四、普查的組織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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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理國情普查作業範圍廣、涉及部門多、工作任務重、技術要求高、實施難度大,為此成立北京市第一次地理國情普查領導小組,負責普查工作的組織和領導,協調解決普查中的重大問題。北京市第一次地理國情普查領導小組下設普查辦公室,設在市規劃委,承擔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成立北京市第一次地理國情普查專家顧問組,協助普查辦公室研究普查工作中遇到的技術問題。
  普查工作要按照“全市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組織實施。普查辦公室研究提出需領導小組決策的建議方案,督促落實領導小組議定事項,加強與有關部門和地區的溝通聯絡,具體負責普查工作的業務指導與監督檢查,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負責組織編制普查工作方案和技術方案,申請普查經費,建立數據共用機制,做好管理、成果上報、資訊匯總等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負責提供數據資料,建立共用機制。
  五、普查的經費保障
  北京市地理國情普查工作所需經費由財政預算安排,並加強管理,專款專用。
  六、工作要求
  北京市地理國情普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基礎測繪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成果管理條例》和《北京市測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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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例》的有關規定和要求,按時報送普查數據,確保基礎數據完整、真實、可靠。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偽造、篡改普查數據。普查結果要逐級上報,按規定程式報批後對外發佈。對在普查中所獲得的涉密資料和數據,必須嚴格保密。
  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和網際網路等媒體,廣泛深入地宣傳地理國情普查工作的重要意義和要求,為開展普查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1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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