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發[2011]4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郵政事業是國家重要的社會公用事業,郵政普遍服務是基本公共服務的重要組成部分。提升首都郵政普遍服務水準,既是健全完善公共服務體系的需要,也是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和構建和諧社會首善之區的要求。
長期以來,郵政系統以推進完善郵政普遍服務為中心任務,在促進首都經濟社會發展、保障城鄉居民的基本通信權利、服務“三農”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由於郵政設施建設滯後、總量不足、保障機制不夠健全等原因,郵政普遍服務能力與首都經濟社會發展、城市建設和人民群眾用郵需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及《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交通運輸部等部門關於推動農村郵政物流發展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9〕42號)等文件精神,進一步提升首都郵政普遍服務水準,促進首都郵政事業持續健康發展,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思路和主要目標
(一)總體思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以郵政服務國計民生為宗旨,以提高郵政普遍服務水準為目標,以有效解決郵政設施建設運作中的主要問題為重點,堅持“國家保障、政府支援、行業監管、企業承擔”的原則,進一步解放思想、轉變觀念、完善機制,將郵政普遍服務全方位、多層次納入政府公共服務體系,努力構建覆蓋城鄉、惠及全民、可持續發展的首都郵政普遍服務體系,達到國內領先、國際一流的水準。
(二)主要目標。着力打造佈局合理、分類設置、功能完善、流程優化、服務一流的郵政設施網路體系。力爭到2015年底,基本實現每萬人1個郵政服務網點,住宅樓房1戶1個信報箱,農村每個行政村建有健康運作的村郵站,有條件的城市社區每個社區設置1個郵政服務點;住宅樓房通郵率達到100%,住宅樓房標準信報箱插箱投遞到戶率達到100%,本市行政區域內互寄郵件次日送達率達到100%。
二、主要任務
(三)完善郵政設施規劃體系。根據北京城市總體規劃和郵政普遍服務發展的實際要求,以編制本市“十二五”規劃為契機,抓緊編制郵政設施專項規劃並納入市、區縣發展規劃及控制性詳細規劃。郵政設施的用地規模、服務網點設置和建築規模應按照有關的公共服務設施配套標準和相關設計規範執行。同時,市規劃部門會同市郵政等相關部門加強對郵政設施專項規劃的指導和管理,建立溝通協調機制,實現規劃編制、審批、實施、調整、資訊共用等方面的有效銜接。
(四)建設城鄉一體化郵政設施體系。統籌建設城鄉郵政網路,創新建設運作模式,整合公共服務資源,構建由郵件處理中心、郵政支局及郵政所、社區郵政服務點和村郵站構成的三級郵政設施體系,建立完善以郵政企業設施資源為主體,社區及農村基層公共服務平臺、超市、便利店等其他社會資源為補充的分類設置、功能分級的服務體系,將郵政基礎便民服務納入城鄉基層公共服務體系。
(五)加快郵政局(所)建設進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的規定,按照“統籌安排、合理佈局、方便用戶用郵”的原則,加強郵政局(所)設施的建設、保護和徵收還建工作。結合本市城鄉一體化建設、城南行動計劃、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建設等重點工作,採取多種方式加快解決郵政局(所)配套及徵收還建問題,其中要將重點局(所)作為民生工程限期解決。加強新城和城鄉結合部等郵政服務能力相對薄弱地區的郵政局(所)建設。徵收郵政局(所)設施之前,有關部門應當根據郵政普遍服務的要求,按照就近安置和不少於原有面積的原則,妥善落實安置規劃方案。徵收補償應嚴格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六)推進住宅樓房信報箱建設工程。堅持新建住宅樓房信報箱由建設單位統一納入樓房配套設施建設的原則,杜絕信報箱缺建問題發生。市郵政和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牽頭,研究制定已建住宅樓房信報箱更新補建方案,各區縣政府負責具體落實,實現住宅樓房信報箱配置標準和服務的均等統一。更新補建採取政府主導的多元化籌資方式,利用老舊城區整治資金、房改房售房款結存資金和區縣財政補助等,分層次解決資金來源問題,市財政通過以獎代補的方式推動。加強對住宅樓房信報箱建設的監督檢查,建立行政執法聯動機制。探索建立將信報箱更新維修納入住宅專項維修的長效機制。
(七)增強農村郵政服務能力。突出抓好農村郵政基礎設施建設,完成本市空白鄉鎮郵政局(所)補建任務,實現“鄉鄉設所、村村建站、戶戶通郵”。本着“因地制宜、綜合利用”的原則,充分利用農村現有公共服務場地和人員,創新村郵站建設和運作模式。利用現有村郵站公共服務平臺,增加農資經營等服務“三農”功能。將村郵員納入區縣公益性崗位,由各區縣政府按照不低於本區縣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確定本區縣村郵員薪酬待遇,並予以資金保障,形成長效運作機制。利用郵政儲蓄業務平臺,拓展農村郵政網點金融服務功能,以整體增強郵政服務“三農”的能力。
(八)推進郵政服務進社區。統籌郵政網點和社區公共服務平臺佈局,按照“開展有條件、居民有需求”的原則,將郵政服務納入社區公共服務體系,積極開發服務項目,調動社區各類組織的主動性和積極性,推動郵政服務與基層社區公共服務體系有機融合,拓展社區服務功能,提高郵政普遍服務水準,完善社區公共服務體系。
(九)規範郵政報刊亭建設。郵政報刊亭的設置應符合本市城市道路公共服務設施設置規範的要求,並按照“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管理、統一經營、統一供貨”的原則,做好報刊亭規劃、選址、安裝、工商登記等工作,同時根據其建設規劃的要求及時進行更新補建。各相關部門按各自職能辦理相關手續,並適當減免費用。
三、政策措施
(十)制定完善郵政設施建設、接收與管理的相關政策。郵件處理中心、郵政運輸及物流配送中心、郵件轉運站、國際郵件互換局及交換站、郵政局(所)等非營利性郵政設施建設用地,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採取劃撥方式供地,未經批准,不得轉讓、改變用途。郵政設施建設項目減半徵收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費。按照本市居住公共服務設施規劃設計指標配套建設的郵政局(所),以建安成本價接收。強化實施環節監控,將居住區配套郵政局(所)作為公共服務設施納入《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按照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區住宅與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的相關規定進行管理,保證及時交付使用。配套郵政局(所)使用應保證郵政普遍服務需要,不得挪作他用。
(十一)保障提供郵政普遍服務車輛優先通行權。允許帶有郵政專用標識的車輛在城區通行,對為本市各遠郊區縣提供郵政普遍服務的帶有郵政專用標識的車輛適當減免有關費用。
(十二)建立郵政普遍服務財政資金支援機制。加大財政資金支援力度,採取項目補助、以獎代補等方式解決郵政普遍服務中的困難,保障首都郵政普遍服務。
四、組織保障
(十三)建立健全郵政普遍服務監管體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等法律法規,建立健全首都郵政普遍服務監管體系。市郵政部門應加強對郵政局(所)設置和運營的監管,推行郵政局(所)設置備案和撤並、停止或限制辦理郵政普遍服務業務審批制度;開展郵政普遍服務運作狀況的監測分析和綜合評價,建立郵政服務品質社會滿意度監測評價體系,完善“政府監管、社會監督、企業自律”的郵政普遍服務監管體系。郵政企業應加強從業人員崗位職業培訓,提高人員素質和服務品質。
(十四)建立長效協調工作機制。建立由市發展改革、民政、財政、國土資源、規劃、住房城鄉建設、市政市容、交通、農村、商務、社會建設、工商、郵政等部門參加的郵政建設發展聯席會議制度,統籌研究和協調解決首都郵政建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市有關部門、單位和各區縣政府要根據本意見要求,建立相應協調機制,抓緊制定支援郵政普遍服務的配套實施方案和具體政策措施,分解任務,明確責任,加強協調,確保落實到位,促進郵政事業更好地服務於首都經濟社會的發展。
二〇一一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