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發[2011]62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現將《北京市“十二五”時期社會公共服務發展規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附件:北京市“十二五”時期社會公共服務發展規劃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七日
北京市“十二五”時期
社會公共服務發展規劃
二〇一一年十月
目 錄
第一部分 發展環境與要求
一、過去五年的成果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三、面臨形勢與要求
第二部分 指導思想和發展原則
一、指導思想
二、基本原則
三、總體目標
第三部分 構築優質公平的服務格局
一、優先發展公共教育服務
二、積極加強公共就業服務
三、大力擴展社會保障服務
四、提升居民健康服務水準
五、完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
六、增強公共安全服務能力
第四部分 構建便利生活的服務網路
一、打造以社區為單元的便民生活服務圈
二、有序疏解中心城區社會公共服務功能
三、提升新城和産業功能區社會公共服務水準
四、改善薄弱地區社會公共服務落後狀況
五、構建社會公共服務功能區和集聚區
第五部分 塑造規範高效的管理模式
一、深入推進社會公共服務分類管理
二、創新社會公共服務投融資模式
三、加快社會公共服務重點領域體制改革
四、加強社會公共服務監測和信息公開
五、完善社會公共服務制度和政策
第六部分 為服務惠及人民提供保障
一、健全政府投入保障機制
二、制定實施專項建設規劃
三、加強規劃實施監督評估
序 言
社會公共服務直接關係着人民群眾的福祉,其供給規模和服務水準是衡量社會進步程度、人民生活品質和城市綜合實力的重要標誌。不斷擴展和改善社會公共服務是政府的基本職責,是廣大人民群眾的迫切願望,是推動發展改革成果共用的重要體現,對於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促進社會公平正義與和諧穩定,提升首都綜合實力和競爭力具有重要意義。
“十二五”時期是推動首都科學發展與和諧發展的關鍵時期。為順應人民群眾過上更加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提升社會公共服務品質和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準,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根據《北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制定本規劃。
本規劃以為市民高品質生活提供更好的社會公共服務為核心,明確了“十二五”時期本市社會公共服務發展的基本原則、總體目標、主要任務和政策取向,是北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統籌推進未來五年本市社會公共服務發展和改革的綜合性、指導性文件,是本市各級政府及部門履行社會公共服務職責、制定實施各項社會政策、編制年度社會公共服務工作計劃的重要依據。
本規劃涉及的社會公共服務,包括公共教育、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公共就業、社會保障、社會福利和社會救助、公共文化、公共體育、公共安全等服務。本規劃規劃期為2011年至2015年。
專欄1:公共服務與社會公共服務
公共服務:政府為滿足民眾生存權和發展權,運用法定權力和公共資源,面向全體公民或某一類社會群體,組織協調或直接提供的以共同享有為特徵的各種産品和服務。根據公益性和經營性程度不同,公共服務分可為基本公共服務和非基本公共服務,後者又可分為準基本公共服務和經營性公共服務。
社會公共服務:是社會發展領域中的公共服務,是以滿足公眾基本需求為主要目的、以公益性為主要特徵、以公共資源為主要支撐、以公共管理為主要手段的公共服務。主要包括公共教育、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就業服務、社會保障、社會福利和社會救助、公共文化、公共體育、公共安全等。
第一部分 發展環境與要求
一、過去五年的成果
“十一五”期間,我市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經濟發展與社會發展相協調,在致力於加快經濟發展的同時,把以人為本,促進人的全面發展,推動社會和諧進步作為重要的施政戰略和基本政策取向,創新發展理念,加強戰略規劃,完善社會政策,持續加大投入,面向社區、面向鄉村、面向市民,着力擴大社會公共服務,有效滿足市民需求。五年來,全市社會公共服務供給能力明顯提高,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加快推進,民生問題得到顯著改善,廣大市民從發展和改革成果中得到了更多實惠,社會發展總體水準位居全國前列。
(一)社會公共服務總體水準顯著提升。
社會公共服務體系日趨完善,基礎教育、醫療衛生、文化體育、公共安全等服務資源每人平均擁有量和保障水準全國領先,一些指標接近或達到發達國家水準。6歲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比2005年增加1.5年,高等教育毛入學率比“十五”末提高7%。全民健康促進行動廣泛開展,每人平均期望壽命80.81歲。公共衛生突發事件處置和應急能力顯著提高。衛生技術人員、醫療機構實有床位數分別比2005年增長42.5%、17.5%。國家博物館改擴建、國家大劇院、梅蘭芳大劇院、北京電視中心等重大文化設施相繼落成,四級公共文化設施服務網路基本形成。城鎮新增就業超過200萬人,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2%以內。累計發放社保卡825萬張,1779家定點醫療機構實現了持卡實時結算。養老機構床位由“十五”末的3萬張增加到7萬張。市消防教育訓練基地、1個市級、6個區(縣)級消防指揮中心和34座消防站相繼建成,三級消防體系初步形成。社會治安防控體系不斷完善,群眾安全感顯著增強。
(二)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取得新成效。
堅持基本公共服務公平享有和統籌發展理念,加快服務資源城鄉一體化配置,集中力量實施了一批覆蓋城鄉的民生工程,城鄉、區域和群體之間基本公共服務水準差距不斷縮小。累計在10個遠郊區(縣)創辦24所名校分校。完成3304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標準化建設,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診療人次佔全市總診療比重達到30%以上。建成166個“一刻鐘社區服務圈”示範點,完成1276個城市社區服務站建設,實現城市社區服務站全覆蓋,四級社區服務網路基本形成。
專欄2:基本公共服務及其均等化
基本公共服務:是建立在一定社會共識基礎上的,由政府主導提供的,與經濟社會發展水準相適應的,旨在保障公民最基本的生存權和發展權的公共服務,是一定階段公共服務應該覆蓋的最小範圍和邊界。基本公共服務內涵豐富,涉及內容廣、領域寬,主要包括保障基本民生需求的教育、醫療衛生、文化體育、就業、社會保障、安全、住房等領域的社會公共服務。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是政府按照“基本、平等、普遍、均衡”的原則,為全體公民提供的與經濟社會發展階段水準相適應的,機會均等、水準大致相等的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並不是強調所有居民都享有完全一致的基本公共服務,而是在承認城鄉、區域、人群間差別的前提下,保障居民都享有一定標準之上的基本公共服務,其實質是“底線均等”。均等化是一個由低到高、最後實現結果均等的進程。
(三)社會政策和制度建設進一步完善。
建立了職工和居民社會保險制度體系,在全國率先實現了城鄉居民社會保障制度全覆蓋。整合了“一老一小”、無業居民大病醫療保險制度,形成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建立了城鄉統一的就業服務網路和政策扶持體系,實行了多項幫扶困難企業和職工穩定就業崗位的政策。義務教育“兩免一補”政策擴面提標,經費保障機制進一步完善。實行了社區衛生機構藥品零差率銷售和收支兩條線管理、大醫院對口支援等制度。居家養老(助殘)服務“九養”政策全面推行,惠及226萬老年人。以最低生活保障為基礎,專項救助相配套,臨時救助和社會互助為補充的城鄉社會救助體系不斷完善。
(四)社會保障福利待遇水準持續提高。
各項惠民利民措施密集出臺,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得到切實保障。企業退休人員每人平均基本養老金增長近1倍,城鄉居民月每人平均養老保險待遇增長3倍。城市和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分別比“十五”末增長43%和152%。在全國率先實現了喪葬費補助待遇城鄉同標準、全覆蓋。“五無”目標全面落實。撫恤補助標準實現城鄉並軌。
表1:社會保障待遇主要指標對比(略)
(五)社會公共服務空間佈局結構逐步改善。
中心城區優質社會公共服務資源進一步向郊區(縣)、新城地區轉移。新的中小學辦學條件標準得到全面實施,中小學佈局調整加快推進。撤並了一批規模小、品質效益低、特色不明顯的中等職業學校,圍繞産業佈局加快職教園區建設。良鄉、沙河高教園區建設取得階段性進展。11個遠郊區(縣)區域醫療中心全面實施。優質醫療衛生資源向新城、大型居住區加快輻射,地壇醫院遷建全面完成,積水潭醫院回龍觀院區、北大國際醫院、清華大學天通苑醫院加快建設。
(六)體制改革機制創新邁出重要步伐。
確立了基本公共服務由政府承擔,非基本公共服務由政府扶持、社會分擔的理念。義務教育教師績效工資全面實行,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和人才培養模式改革進一步深化,高等學校自主招生改革穩步擴大,財政教育經費投入結構持續優化。出臺並落實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實施方案,成立首都醫藥衛生協調委員會。區(縣)公費醫療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現並軌。北京演藝集團、北京出版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掛牌成立,黨報發行體制改革和電台、電視台制播分離改革加快推進。“一分三定兩目標”的新型社區治理模式初步建立。
專欄3:“一分三定兩目標”的社區管理新模式
“一分”:居委會與社區服務站的職能分開。社區居委會依據居委會組織法行使職能;社區服務站在街道辦事處領導下和政府部門指導下提供公共服務。“三定”:明確社區居委會和社區服務站的人員、經費、任務,確保人員到位、經費到位、工作到位。“兩目標”:一是建設培養一支專業化、高素質的社區工作者隊伍,二是把社區建設成為社會主義新型社區。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供給依然不足。
社會公共服務總體供給能力仍不能滿足人口增長和人民群眾生活水準提高對改善公共服務的實際需要。優質教育資源不足,入園難、“名校入學難”矛盾突出。“看病難”問題依然存在,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尚需進一步提高。代表首都水準的文化藝術精品、品牌性文體活動以及基層公共文化體育服務內容還不夠豐富。社會保障總投入佔GDP的比重還比較低,城鄉待遇差別較大。
(二)佈局不盡合理。
社會公共服務資源空間佈局還不適應城市建設、産業發展和人口分佈變化的需要。優質資源主要集中在中心城區,新城、城南地區、城鄉結合部、邊遠山區、大型居住區、産業功能區等區域配置相對不足,基層和農村地區社會公共服務設施水準和服務能力仍然偏低。社會公共服務資源尚未覆蓋到全部流動人口,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依然任重道遠。
(三)發展欠缺活力。
基本公共服務和非基本公共服務劃分還不清晰,滿足基本需要與滿足高端需要混同,社會公共服務供給渠道相對單一,政府投入在尚不能完全滿足基本需要的同時,又承擔了一些可以通過社會力量和産業發展解決的任務。管辦不分,條塊分割,多頭管理依然存在,資源配置缺乏有效的協調和聯通。
(四)效率尚待提高。
社會公共服務發展方式還沒有根本轉變,重供給、輕需求,重數量、輕品質,重投入、輕管理,重外延擴張、輕內涵發展問題依然存在。投入管理統籌協調不足,超標配置和不達標現象並存。基層社會公共服務資源整合不充分,存量資源利用效率較低與增量投入不足並存。
三、面臨形勢與要求
“十二五”時期,首都經濟社會進入了加速轉型的新階段。隨着發展水準的不斷提高、人口的快速增長、社會結構的變動,社會公共服務需求呈現出顯著的新特徵。
(一)人口規模的快速增長要求擴大社會公共服務供給。
近年來,我市常住人口數量快速增長,2010年底已達到1961.9萬人。人口規模持續膨脹,使社會公共服務的需求規模不斷擴大,要求我們既要超前安排和配置社會公共服務資源,又要統籌處理好人口服務與管理和保障基本公共服務之間的關係。
(二)發展水準的不斷提升要求提高社會公共服務品質。
隨着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居民生活水準不斷提高,社會結構深刻變動,人們的利益訴求和生活方式日趨多元,對自身全面發展有着更高的期待,要求我們更加關注多層次、多樣化、差異化的社會公共服務內在需求特徵;要求不斷拓展社會公共服務新型業態,豐富服務內容,改進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提升人性化、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水準。
(三)城市的快速發展要求優化社會公共服務資源配置。
城市空間佈局的調整、中心城區人口和功能的疏解,以及新城和産業功能區的快速建設,迫切要求加快社會公共服務資源的空間佈局調整,實現社會公共服務設施與城市總體規劃、區(縣)功能定位、人口變動和産業佈局相匹配,提升服務的便捷程度。
(四)提升競爭實力要求加快構築社會公共服務新優勢。
首都現代化建設進入新的發展階段,建設世界城市的宏偉目標要求面向世界謀劃首都社會公共服務發展,加快推進服務理念、服務水準和管理方式與世界的接軌,發揮對全國發展的引領作用,成為展示中國發展與改革最新成果的窗口。
(五)發展方式的轉變要求社會公共服務提供戰略支撐。
首都經濟已形成服務型主導的經濟結構,加快社會公共服務發展既是拉動居民消費需求和促進經濟增長的重要內容,也是調整産業結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加快發展社會服務産業,着力擴大服務消費,必然成為“十二五”時期首都經濟發展的一個重要戰略方向。
第二部分 指導思想和發展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立足“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綠色北京”發展戰略,堅持惠民利民導向和公平享有理念,切實加強社會政策的統籌協調和管理創新,切實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項制度安排,着力完善基本公共服務網路、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着力促進社會公共服務內涵發展、創新發展,着力提升社會公共服務的便利化程度、多樣化供給能力和精細化管理水準,為人的全面發展提供更加豐富、更高品質的社會公共服務。
二、基本原則
以人為本,保障基本。堅持以人為本、民生優先,把滿足人民群眾基本公共服務需求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加快建立城鄉一體化的基本公共服務供給標準和制度。優先發展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基本公共服務,大力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務權益和平等發展機會。
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強化政府在提供基本公共服務中的主體地位和主導作用,健全政府投入保障機制,完善社會公共服務支援政策,建設公共服務型政府。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鼓勵、支援和引導社會力量廣泛發展各類社會公共服務,拓展社會公共服務發展途徑。
符合市情,持續發展。立足發展階段實際,堅持量力而行,盡力而為,綜合考慮首都功能定位和發展目標,妥善處理好需要與可能、局部與全局、近期與長遠、責任與能力的關係。制定實施科學合理的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標準、指標體系和發展評價機制,使社會公共服務供給與經濟發展水準銜接協調。
優化佈局,方便市民。綜合考慮城市建設發展、人口流動和佈局變化等因素,優化社會公共服務空間佈局,着力加強薄弱領域、薄弱地區的社會公共服務資源配置,構建起與人口變化和城市發展相匹配的資源配置格局,提高社會公共服務的便利性。
改革創新,增強活力。着力創新社會公共服務投融資體制,深化社會公共服務各領域的管理體制和運作機制改革,轉變“政事不分,管辦不分”的管理模式。擴大社會公共服務對內對外開放,匯聚社會力量,引入有效競爭,激發社會公共服務發展的活力和動力,增強其對經濟增長的貢獻。
加強管理,提高效率。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完善裝備設施。加強服務管理,整合服務資源,推進社會公共服務資源的共用和利用,不斷提高供給效率。加強社會公共服務及其均等化立法,依法規範社會公共服務特別是基本公共服務的組織提供。健全監管和績效評估機制,提高治理效能。
三、總體目標
到2015年,基本構建起與首都功能定位和中國特色世界城市建設目標相適應的社會公共服務體系,基本公共服務水準位居全國前列並達到中等發達國家水準,基本實現學有所教、勞有所業、病有所醫、老有所養、難有所助、住有所居,人民更加幸福安康,社會更加和諧穩定。
供給有效擴大,水準明顯提升。基本公共服務人人享有,各項制度實現全覆蓋。優質社會公共服務資源供給不斷擴大,多層次、多樣化的需求不斷得到滿足。高水準的國際合作辦學、辦醫以及文化交流蓬勃發展,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文化節慶活動和品牌賽事不斷增多。社會服務業成為現代服務業的重要支柱,對經濟發展的貢獻率不斷提高。
發展較為均衡,服務方便可及。政府對基本公共服務的統籌水準明顯提高。城鄉統一的基本公共服務制度基本形成,在全國率先實現基本公共服務人群全覆蓋和區域(縣)內均等化。社會公共服務網路不斷健全,資源佈局更加合理,服務便利化程度顯著提升。
管理運作高效,群眾比較滿意。社會力量進入社會公共服務的環境更加公平和寬鬆,服務方式的社會化、市場化程度明顯提高,發展更加富有活力。社會公共服務機構的規範化、專業化、信息化水準不斷提高。基本公共服務績效評價和行政問責不斷強化,基本公共服務成本個人負擔比例合理下降,社會滿意度明顯提高。
表2:“十二五”時期社會公共服務發展主要目標(略)
第三部分 構築優質公平的服務格局
堅持普惠性和選擇性相統籌,政府主導與市場作用相結合,按照政府保障基本需求、市場提供多樣選擇的原則,分類管理和發展各類社會公共服務。以“軟體資源”的均衡配置為核心,不斷提升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準;支援和引導社會力量廣泛發展符合城鄉居民多層次、多樣化、個性化需求的社會公共服務,讓發展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人民。
一、優先發展公共教育服務
教育是提升人力資源的主要途徑。“十二五”時期,要全面實施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堅持教育優先發展,深入實施素質教育,着力促進教育公平,不斷提高教育品質,建立更加發達的公共教育服務體系,為每個人的人生起點和終生發展提供更加良好的教育服務。
(一)大力擴展學前教育資源。
健全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公辦民辦並舉的辦園體制,多種形式擴大學前教育資源,為適齡兒童提供方便就近、靈活多樣、多種層次的學前教育服務,有效緩解入園矛盾。大力推進0-3歲兒童早期教育,讓所有幼兒都享受到快樂的啟蒙教育。
統籌規劃學前教育佈局,新建和改擴建769所幼兒園,增加約7.5萬個學位,到2015年全市幼兒園達到1600所左右。加大政府投入,大力發展公辦園;採取投資補助、購買服務、減免租金、以獎代補等方式,扶持社會力量辦園,引導民辦園提供普惠性服務;完善制度,確保新建住宅區小配套幼兒園同步建設和交付使用。充分利用中小學佈局調整富餘的校舍和師資舉辦幼兒園。
加大學前教育經費投入,建立學前教育成本分擔機制,加強民辦幼兒園收費管理。建立困難家庭兒童、孤兒和殘疾兒童入園資助制度。加強幼兒教育師資隊伍建設,多種方式擴大幼兒師資力量。完善學前教育品質監控與評價管理機制,規範幼兒園辦園行為,全面提升學前教育保教品質。
(二)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統籌調整優化中小學空間佈局,實現義務教育資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使用。推廣名校分校、學區化管理、學校聯盟、委託管理、對口合作等辦學形式創新,健全區域內教師、校長合理流動制度和城鄉學校教師交流與合作機制,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輻射面,顯著縮小區域、校際辦學品質差距。
繼續推進中小學校舍達標工程建設,全面落實北京市中小學辦學條件標準,優先支援農村保留學校辦學條件達標,確保新建小區配套學校達標。全面完成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任務,提高校舍綜合防災能力和學校安全防範能力,使中小學校成為家長最放心的地方。
以公辦學校接收為主,完善來京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保障體制,讓所有孩子共同成長進步。大力改善特殊教育辦學條件,支援普通學校接收殘疾學生入學。
(三)推動普通高中多樣發展。
推進佈局調整、資源整合和開發,提高優質高中資源的覆蓋範圍。以深化課程改革為重點,加強研究性學習和實驗實踐教學,建立健全督導評價制度,推動普通高中特色化、多樣化發展,滿足不同潛質學生的發展需求。
開展新型綜合高中實驗,推進普通高中與職業教育的融通。探索建立高中和大學的有效合作機制,鼓勵大學向高中開放課程、實驗室等教學資源,為部分學有餘力的高中學生開闢學習發展的新途徑。完成新疆、西藏在京學生的培養工作。
(四)加快職業教育集約發展。
加強職業教育統籌管理與規劃,推進中等和高等職業教育統籌協調發展,逐步提升職業教育發展重心,增強高素質勞動者和技能型人才培養能力。加快資源整合和佈局調整,推動職業院校向産業功能區集聚,推進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
加強職業教育基礎能力建設。推進中等職業教育改革示範校和優質特色校、高等職業教育示範校和骨幹校建設。適應首都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高端産業發展要求,加快職業教育專業結構調整,建設一批符合首都産業發展方向的骨幹特色專業。制定實施職業學校基本辦學標準,建成亦莊職教園區、工貿技師學院、順義職教中心等職業院校新校區和一批實訓基地。積極採用倣真等手段開展實訓教育,提高實驗實訓設備的現代化水準。
建立有利於“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的評聘制度,通過兼職教師人才庫、教師培訓等方式提高職業教育師資水準。廣泛推行工學結合、頂崗實習人才培養模式,促進校企合作制度化,實現産教互動、校企互惠。完善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升學制度,拓寬學生繼續學習渠道,增強職業教育吸引力。完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
(五)堅持高等教育內涵發展。
完善中央院校共建模式,統籌促進首都高等教育發展,支援世界一流大學、一流學科建設和科學研究。建立市屬高校分類發展評價體系,推動高校合理定位、辦出特色。加快國內一流、國際知名、有特色、高水準的地方大學及學科建設。擴大高等教育國際國內交流合作,提升首都教育影響力和競爭力,到2015年在京留學生數量超過12萬人次。
繼續推進高校本科教學品質與教學改革工程、高校科學技術與研究生教育創新工程。以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為導向,着力優化學科專業結構和招生結構,創新人才培養模式,提高人才培養的適應性。創新高校科研體制,進一步提高高校科研基地和大學科技園發展水準,增強高校自主創新能力。大力推進産學研用結合,提升高等教育為首都經濟發展和社會建設的貢獻能力。
繼續推進首都高等教育空間佈局調整,加強高校校園總體建設規劃與事業發展規劃、年度招生計劃的有機銜接。按照統籌規劃、堅持標準,突出重點、保障急需的原則,全面完成《市屬高校2010-2012年建設實施規劃》確定的180萬平方米教學科研設施和59萬平方米大學生公寓建設任務,多種方式改善辦學條件,拓展辦學空間,優化育人環境。
(六)完善終身教育服務體系。
大力倡導全民學習、終身學習理念,建設學習氛圍濃厚、充滿創新精神和發展活力的“學習之都”。促進各級各類教育銜接溝通、學歷證書與職業資格相互融通,建立不同類型學習成果互認銜接、學分銀行和終身學習卡等制度,促進終身學習。
推進社區學院和社區學校建設,鼓勵企事業單位為社區、市民提供教育教學資源,擴大公益性文化設施免費開放範圍,大力發展數字化遠端教育,構建覆蓋城鄉的終身教育服務網路和平臺,為市民提供豐富的學習資源和方便的學習環境。
大力發展繼續教育和培訓,支援企事業單位和各類社會組織舉辦多層次、多類型的教育培訓活動,拓展社區教育和成人教育。廣泛創建學習型組織和學習型家庭。
二、積極加強公共就業服務
就業是民生之本,決定着每個市民個人和家庭的生計和幸福。“十二五”時期,繼續把實現充分就業作為重要的調控目標,堅持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擴大就業規模,優化就業結構,確保就業安全,讓所有勞動者的活力和創造力都得到充分發揮。
(一)大力開發就業崗位。
堅持實施擴大就業發展戰略,大力發展現代服務業和社會服務業,壯大現代製造業,改善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環境,吸引更多的城鄉勞動者進入新型社會經濟領域就業。落實經濟建設與促進就業“三同時”制度,以重大産業項目、重大基礎設施、重點功能區和薄弱地區建設拉動就業。大力開發社區服務、保潔、保綠、保安、物業、車輛管理等公益性就業崗位和護林、護礦等生態管護崗位,優先安置本市就業困難人員以及郊區城鎮化和城中村改造中的失地農民就業。
(二)加強公共就業服務。
按照“市級統籌一體化、區(縣)綜合專業化、街鄉規範標準化、社區(村)方便個性化”的原則,完善市、區(縣)、街道(鄉鎮)、社區(村)四級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加強基層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平臺建設,使城鄉居民就近享有均等優質的公共就業服務。整合發展統一規範靈活的人力資源市場,加強市場監管,實現人力資源公共服務和市場配置服務協調發展。建立用人單位、勞動力、服務機構三方合作機制和一站式就業服務,提高崗位對接成功率。着力推動建立面向全體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提高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綜合素質和就業能力。加強宣傳引導,幫助城鄉勞動者樹立正確的擇業觀。全面推行勞動合同制度和勞動用工備案制度,加大勞動監察力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三)加大就業扶持力度。
加大就業指導和就業見習、就業推薦服務,健全就業資訊服務平臺,促進高校畢業生充分就業。完善城鄉“零就業家庭”動態管理和長效幫扶機制,強化對純農業家庭的就業轉移援助。落實社會保險和崗位補貼等促進就業政策,鼓勵用人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大力倡導創業精神,加強創業培訓與服務,完善小額擔保貸款、社會保險補貼等扶持政策,鼓勵自謀職業、自主創業,以創業帶動就業。
三、大力擴展社會保障服務
社會保障是社會的“安全網、穩定器”。“十二五”時期,按照“全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基本方針,以統籌城鄉、整合制度、完善功能、強化服務為重點,加快健全社會保障城鄉一體化、保障多樣化、服務均等化、管理精細化的小康型社會保障體系,讓每個市民都有安全可靠的保障。
(一)構建城鄉一體社會保險體系。
建立健全職工和居民社會保險體系,實現社會保險制度的整合和銜接。積極穩步推進行政事業單位退休金制度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並軌,實現公費醫療人員全部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體系,將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納入失業、工傷、生育保險範圍,形成統一的職工社會保險制度。將本市在二三産業實現自主創業、靈活就業的農民工納入失業保險範圍,將本市靈活就業人員和企業外地戶籍就業人員等納入生育保險覆蓋範圍。整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制度。大力推行企業年金,逐步建立行政事業單位職業年金,鼓勵參加儲蓄性養老保險,完善多形式的補充醫療保險,形成多層次的社會保險體系。逐步實行居民養老、醫療保險市級統籌,統一繳費標準、待遇水準和基金管理,增強基金的互助能力。完善居民與職工養老、醫療保險銜接政策,推進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居民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關係的轉移接續和異地結算,保障流動人員的醫療保險權益。有效擴大有穩定就業在京外來務工人員社會保險參保率。
表3:北京市養老、醫療保險制度整合方向(略)
(二)穩步提高社會保障待遇標準。
逐步加大各級財政對社會保障的投入,完善投入機制,加大社會保險基金徵繳力度。健全科學合理的社會保障待遇確定和調整機制,建立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逐步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費、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福利養老金、失業保險金、撫恤補助、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並注重向弱勢群體傾斜,縮小城鄉之間的待遇差距。積極推進按病種分組付費、按人頭付費、總額預付等多種基本醫療保險付費方式,抑制醫藥費用不合理上漲,啟動按病種分組付費制度改革。提高工傷保險定期待遇標準。
(三)提升社會保障服務管理水準。
加強基層社會保障服務設施建設,實現場所面積、軟硬體設施達到國家標準,改善社會保險經辦服務環境。健全社會保障公共服務網路,完善市、區(縣)、街道(鄉鎮)三級管理和市、區(縣)、街道(鄉鎮)、社區(村)四級服務體系。建立適合我市實際的社會保險經辦管理體制。深化社會保險經辦模式改革,健全服務標準,規範服務流程,實現社會保障服務便捷高效。加強社會保障公共服務機構工作人員隊伍建設,提高社會保障管理服務水準。加快推進社會保障信息化建設,實現社會保險經辦和社會化管理服務資訊網路的全覆蓋。整合社會保險資訊系統,拓展社會保障卡功能,實現一卡多用和便捷支付。
(四)推進社會福利制度適度普惠。
完善養老服務格局,加快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加快市南城養老院、市老年社區二期工程建設,支援每個區(縣)實現擁有公益性養老機構床位400張以上。推行民辦公助、公辦民營、連鎖經營、管理輸出等運作模式,引導社會力量投資興辦養老服務機構。到2015年全市養老床位達到12萬張,其中護養性床位佔50%,每百名老年人擁有養老床位3.8張。繼續落實“九養政策”,加大政府購買社會化養老服務力度,拓展社區養老服務功能,完善居家養老服務體系,構建老年人“居家生活幸福圈”。適應經濟社會發展水準,適當擴大老年人優待人群。完善高齡老人津貼制度,將高齡津貼發放範圍擴展到8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完善老年人補助醫療制度,將享受醫療補助的人群範圍擴展至9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建立失能老年人津貼,推動發展長期照料護理保險,制定低收入家庭失能老年人入住養老機構的補助辦法。擴大老年社會參與,豐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發展兒童福利事業。完善以家庭養育為基礎、基本生活費為保障、福利機構為依託的兒童福利服務體系。建立孤殘兒童福利保障經費自然增長機制,提高孤殘兒童養育標準,將社會散居孤兒納入保障範圍。規範家庭寄養模式,保障寄養兒童權益。完善孤兒成年後安置政策,實施殘疾兒童報告制度。加強兒童福利機構和流浪乞討兒童救助設施建設,擴建北京市第二兒童福利院,支援區(縣)建設獨立的兒童福利機構。
健全殘疾人福利制度。健全覆蓋城鄉全體殘疾人的社會保障和服務體系,營造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生活的良好環境。建立殘疾人生活津貼制度和護理補貼制度,保障殘疾人基本生活權益。增加殘疾人在康復、輔助器具、教育、托養、無障礙、文化等方面的社會福利項目。制定殘疾人享受基本公共服務的優待辦法,促進殘疾人融入社會。建設市殘疾人職業康復和托養服務指導中心,支援養老機構面向殘疾人提供機構托養服務。繼續推進無障礙設施建設和改造,優化殘疾人出行和居住環境。加快福利企業園區發展,深化福利企業改革。
完善優撫安置保障。將優撫對象基本生活、醫療、住房等納入社會保障體系,推進優撫保障城鄉一體化。建立科學合理的優撫經費保障機制,推動優撫工作由“基本保障型”向“優待型”轉變,保障水準由“不低於”向“略高於當地平均生活水準”轉變,提升革命烈士褒揚工作水準。
健全計劃生育獎勵扶助機制。完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獨生子女傷殘和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政策。建立健全計劃生育家庭社會化幫扶機制。做好惠民政策與計劃生育獎勵政策的銜接,建立計劃生育家庭優惠優先機制,讓計劃生育家庭優先分享發展改革成果。
(五)完善城鄉一體社會救助體系。
健全與經濟發展和物價水準相適應的救助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加快推進城鄉低保標準一體化進程。進一步完善低保分類救助制度。完善城鄉一體的教育、醫療、住房、供暖、法律援助等專項救助制度,加大對特殊困難對象專項救助力度。進一步規範臨時救助制度,完善應急救援預案。建立健全城鄉救助對象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和低保對象退出機制,建立居民經濟狀況核查資訊系統平臺,提高救助對象認定的準確性,實現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完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制度,加快救助管理機構建設,健全四級救助網路。完善集中救助、跨省救助、社會參與等救助管理機制。健全財政資金支援慈善事業發展機制,創新募捐方式,建立覆蓋全市的經常性捐助站點和慈善超市;加強慈善組織培育和監管,創新慈善項目化運作機制。
(六)加快建立健全住房保障體系。
建立穩定投入機制,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建設,優先保證保障性住房用地需求,大力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五年建設、收購各類政策性住房100萬套,對符合保障條件的申請家庭做到應保盡保。大力發展公租房、廉租房,將保障房供應結構從“以售為主”向“租售並舉、以租為主”轉變。完善租金補貼機制,緩解承租家庭租金壓力。加大對保障性住房資格審核和監管力度,嚴厲打擊騙購、騙租行為。積極推進舊城人口疏解和房屋保護性改造修繕,完成工礦棚戶區改造任務,加大抗震節能房屋改造建設力度,改善城鄉居民居住條件。
四、提升居民健康服務水準
身心健康關係廣大人民群眾的生活品質和幸福體驗。“十二五”時期,立足於讓人們少得病、看得上病、看得起病,深入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提高公共衛生、基本醫療和體育健身服務能力和水準,使市民主要健康指標繼續位居全國前列。
(一)加快健康北京建設。
開展健康教育和促進。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網路以及公益戶外廣告等媒體,大力開展保健常識、醫藥衛生知識和健康生活方式宣傳和傳播,培養市民健康生活理念。到2015年,35歲以上居民的體重腰圍、血壓和血糖等健康知識知曉率達到80%以上。健全市、區(縣)兩級健康教育專業機構,完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體系。全面落實《健康北京人——全民健康促進十年行動規劃(2009-2018)》。創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動”示範單位和示範小區,在社區和單位積極普及健康知識和健康技能,擴大人群受益面。
發展全民健身事業。落實全民健身條例,制定全民健身實施計劃,廣泛開展豐富多彩的全民健身活動,提高市民身體素質。
完善全民健身設施,大力改善群眾體育活動條件。加快區(縣)體育中心建設,實現達標全覆蓋。加快各類公共體育場館向社會開放的步伐,健全學校等企事業單位體育設施向公眾開放的管理制度。大力發展群眾性體育組織,壯大全民健身指導和志願服務隊伍。加快發展全民健身服務業。
營造健康生活環境。建立健全公共場所、工作場所和居住場所等環境衛生監測監督機制,提高市民生活環境衛生水準。加強職業疾病預防監控體制,提升塵肺病、職業中毒和職業性放射性疾病等重點職業病的監測和預警能力。健全食品安全監管預警體系,完善餐飲服務量化分級管理標準。健全衛生監督執法體系,深入開展食品衛生、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傳染病防治監督為重點的衛生監督工作。
(二)加強公共衛生服務。
擴大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範圍。完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目錄,逐步提高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標準和水準,到2015年每人平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標準達到100元。
提高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能力。統籌規劃全市衛生應急資源,進一步完善衛生應急預案體系。加快綜合預警系統建設,提高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預警和綜合分析能力。進一步加強首都公共衛生聯防聯控機制。完善衛生應急物資儲備目錄,健全衛生應急物資調運機制。
提高疾病預防控制能力。加快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建設,增強全市疾病綜合防控能力。進一步加強艾滋病、結核病等重大傳染性疾病的預防控制,國家擴大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率達到98%以上。積極開展慢性病預防和管理,高血壓和糖尿病患者的規範化管理率達到80%。
提高精神衛生服務水準。健全心理健康疏導、干預機制和心理保健服務體系,讓市民形成健康的心理素質。堅持防治結合,強化精神衛生專業機構的防治和社區康復功能。推行精神疾病社區康復和心理健康諮詢服務。加強重點人群心理行為問題干預力度。建立重大災害及突發事件後心理危機干預機制,開展受災人群心理救援工作。推進安定醫院、回龍觀醫院以及區(縣)精神衛生醫院和專業機構建設,改善精神衛生設施條件。
強化婦女兒童保健服務。轉變孕産期保健模式,提供孕産婦系統保健服務包。完善出生缺陷防治網路,有效落實出生缺陷三級預防措施。加強對婦女常見病預防知識的宣傳和普及。為0-6歲兒童提供生長髮育監測、早期綜合發展、心理行為發育評估與指導、免疫規劃、常見病防治、健康安全保護、健康教育等基本保健服務。加強計劃生育生殖健康服務中心和婦幼保健機構建設,完善計劃生育服務體系和婦幼保健體系。
(三)改善醫療衛生服務。
建立方便高效的就醫格局。調整醫療服務體系結構,加快建立區域性醫療中心、專科醫院、康復醫院、護理院和基層醫療機構分工協作的醫療服務體系。完善社區衛生服務網路,強化服務功能,推行家庭醫生式服務、山區巡診服務和延長服務時間等措施,使社區衛生機構成為居民健康的“守門人”。制定分級診療標準,採取合理調整收費標準、提高報銷比例等綜合措施,引導一般診療向基層下沉,逐步形成“社區首診、分級就診、雙向轉診”的有序就醫格局,到2015年社區轉診預約成功率達到80%。
圖1:北京市“十二五”時期重大醫療衛生設施建設規劃示意圖(略)
完成11個新城區域性醫療中心建設,建立以區域醫療中心為龍頭的區域醫療集團。加快北京兒童血液腫瘤中心建設,加強二級以上綜合醫院兒科設置,規劃建設1-2所新的兒童醫療機構,緩解兒童看病困難。加強老年醫療機構建設,增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老服務能力。將部分二級醫院改製成康復醫院和護理院,提高康復和護理服務能力。
切實提升醫療服務品質。根據北京市疾病譜現狀、居民健康需求,發揮重點學科的特色和優勢,開展醫學研究,提高醫療救治水準。加強醫療品質管理和醫療服務監管。推動預約診療服務,縮短患者等候時間。推動疾病診療規範和病種品質管理,開展臨床路徑試點。加強以全科醫生為重點的基層醫療衛生隊伍建設。完善註冊醫師多點執業制度,引導醫務人員合理流動。完善鼓勵醫務人員在基層服務的政策,調動醫務人員服務基層的積極性。普遍建立城鄉居民電子健康檔案和電子病歷,為居民提供更加方便可及的醫療衛生資訊服務。
(四)繼承和創新中醫藥。
完善中醫服務網路,全方位延伸中醫藥服務。
積極培育和推廣中醫藥適宜技術和高新技術,在基層衛生機構採用中醫藥適宜技術開展健康教育、健康促進、預防保健以及康復護理等服務,切實發揮中醫藥預防保健和康復服務的作用。加快東城區國家中醫藥發展綜合改革試驗區建設。整合首都優勢中醫藥科技資源,籌建北京中醫藥研究院。加強中醫藥人才培養,提高中醫類別全科醫師臨床實踐能力。
五、完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
樹立融科學、教育、技術、文化等為一體的“大文化”發展理念,大力發展公益性文化事業,增強公共文化服務功能,強化首都文化中心地位,打造社會主義先進文化之都,更好地滿足居民的精神文化需求。
(一)完善公共文化服務設施。
按照“核心輻射、多極集聚、廣泛覆蓋”原則,構建文化設施“兩軸一線、多極、廣覆蓋”的基本格局。
影院建設,使全市影院總量達到100家以上,銀幕接近800塊。
建設功能性重大文化設施。完成國家話劇院、國家國學中心、國家美術館、中國工藝美術館等國家級文化設施建設,爭取新的國家大型文化設施落戶北京。建成首都圖書館二期、北京人藝國際戲劇中心、北京市文化活動中心、北京歌舞劇院劇場等大型文化設施。推動建設北京美術館、北京圖書大廈二期、北京兒童文化藝術中心、首都交響音樂廳、北方崑曲藝術中心,增強首都公共文化服務功能。支援中國北京出版創意産業園區、中國出版博物館、中國國際版權貿易中心建設,提升首都出版發行業影響力。
圖2:北京市“十二五”時期重大文化設施建設規劃示意圖(略)
(二)提高公共文化服務水準。
加大文化惠民力度。開闢服務渠道,以政府購買、社會贊助等多種形式,不斷滿足群眾基本文化需求。實施電影公益放映工程,豐富放映片源,年放映電影10萬場以上。實施公益演出惠民工程,建立長效機制,實現演出常態化。擴大“周末場演出計劃”,年均演出1000場。繼續開展“民族藝術進校園”活動,年演出1000場,向青少年普及民族藝術。繼續實施農村文藝演出“星火工程”,鼓勵農村文藝隊伍跨區(縣)、鄉鎮、行政村交流演出。繼續實施“讀書益民工程”,推動“益民書屋”向社區延伸。
豐富文化産品供給。繼續實施文化精品工程,加大對愛國題材、北京題材、現實題材、農村題材、青少年題材作品的扶持力度,提供更多優秀精神文化産品。實施民族傳統節日工程,組織策劃好傳統節日系列文化活動。實施傳統文化保護工程,整理傳統文化資源,培養傳統技藝新人,傳承優秀傳統藝術。實施群眾原創推新工程,建立群眾廣泛參與的優秀作品創作、選拔、出版和推廣機制。實施數字文化精品工程,支援原創網路文學、數字音樂和游戲動漫的研發、製作和傳播,推動文化産品數字化、網路化。整合演出市場資訊資源,打造北京文藝演出資訊平臺。
(三)增強主流媒體傳播能力。
做大做強主流媒體。擴大市屬報刊的發行量和市屬電台的市場佔有率,提高北京電視台衛視頻道的落地率和收視率。加快傳統媒體與新興媒體融合,加強千龍網、首都之窗、北青網、北京廣播網、BTV線上、京報網等市屬重點網站建設。努力打造擁有自主知識産權的搜索引擎。積極推進移動多媒體廣播電視、手機電視、車載電視、樓宇電視、地鐵電視、戶外大螢幕電視等新媒體建設,擴大資訊傳播覆蓋面。加強媒體傳播能力建設,不斷推出具有品牌優勢和市場競爭力的節目和欄目。整合併統籌使用現有出版補貼資源,重點扶持公益性出版項目。
提高文化傳播科技含量。推動電信網、廣播電視網、網際網路的“三網”融合,構建技術先進、功能完善、使用便捷的高速互聯傳輸網路。積極促進數字化出版、印刷以及現代物流技術的研發應用。鼓勵傳統新聞出版企業的信息化改造,發展數字出版、網路出版、手機出版等新興新聞出版業態。支援電子紙、閱讀器等新聞出版新載體的技術開發、應用和産業化。推廣多媒體技術和資訊技術在博物館藏品保護、展陳、研究方面的應用。
(四)加強歷史文化名城保護。
提高文化遺産保護水準。創新文化遺産保護機制,推進文物保護由單體展示向分類、連片、成線區域性的綜合性保護與利用轉變,全方位展示古都風貌和文化魅力。完成《文物建築修繕保護利用中長期規劃(2008-2015年)》,加強長城、故宮、天壇、周口店遺址、十三陵等世界文化遺産及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修繕和周邊環境整治工作。實施北海萬佛樓、大佛寺、頤和園須彌靈境遺址、香山昭廟復建工程。注重郊區歷史文化風貌保護,加強優秀近現代建築和重要工業遺産的保護。重建、改造、修繕中和戲院、廣和劇場、吉祥戲院和西單劇場等老字號演出場所,恢復北京傳統文化歷史原貌。加快舊城街巷、衚同、四合院人口疏散和房屋修繕,改善院落基礎設施。
增強博物館服務功能。完成中國園林博物館、北京奧運博物館、北京自然博物館、周口店北京人遺址博物館、徐悲鴻紀念館建設。推進北京市博物館中心庫和文物修復中心建設,支援區(縣)博物館建設。大力加強博物館品質建設,增強博物館公共服務功能,積極引進或合作舉辦影響力較大的精品展覽。進一步擴大博物館免費開放範圍,使更多市民免費享用公共文化資源。
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産傳承。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産的普查、認定和登記,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産檔案和資源數據庫。結合傳統節日和重大節慶活動,舉辦春節文化論壇、清明詩會、端午文化節、中秋文化節等豐富多彩的文化活動,使市民通過體驗、互動等多種方式參與優秀傳統文化的傳承。鼓勵傳統文化、表演、手工的“傳幫帶”。建設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産展示館。鼓勵社會力量參與非物質文化遺産的保護、開發和利用,使非物質文化遺産在提升經濟價值的同時得到保護和弘揚。
六、增強公共安全服務能力
統籌協調社會群體利益,健全公共安全和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體系,着力加強基層基礎工作,推進“平安北京”建設,努力建設安全、穩定、和諧的首善之區。
(一)推進社會管理創新。
在城區全面實現網格化管理。以網格為單位,科學配置、有效整合專業管理、各類協管、志願服務隊伍等各種管理力量,充分運用資訊技術,實現對人、地、物、事、組織的全時空、全覆蓋、立體化、精細化管理。推進基層群眾自治創新,建立社區議事協商制度,創新社區民主監督機制,完善基層自治組織體系,充分發揮城鄉自治組織在協調利益關係、促進人際和諧、維護社會穩定等方面的作用。建立村務監督委員會,創新農村基層社會管理。加強農村地區管理資源整合,提高村莊治安防控水準。完善“以證管人、以房管人、以業管人”的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模式,加強出租房屋、地下空間管理。研究建立流動人口居住證制度。
(二)加強社會治安防控。
完善社會矛盾多元調節體系,健全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相結合的矛盾調解機制,強化源頭預防,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和萌芽狀態。以城鄉結合部、治安重點地區、城中村、相鄰街鄉邊界為重點,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實施聯合執法、群防群控。加強社會運作預警分析,做好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構建覆蓋全市的社會管理資訊網路。加強基層政法設施建設,完成33個人民法庭、99個派出所、15個區(縣)“陽光中途之家”建設。
(三)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進一步完善應急處置體系,健全預知、預防、處置相銜接的工作體制、組織體系和保障機制,切實提高突發公共安全事件的協同指揮、現場處置能力。加大對高層建築、地下空間、高空危險作業等領域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力度,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及火災事故發生。加快65座消防站、消防戰勤保障基地、綜合應急救援直屬支隊及軌道應急救援支隊指揮中心建設,推進市公安局警用直升機起降場建設,提高應急救援保障能力。
圖3:北京市“十二五”時期中心城區消防站建設規劃示意圖(略)
圖4:北京市“十二五”時期遠郊區(縣)消防站建設規劃示意圖(略)
(四)保障食品藥品安全。
完善食品、藥品安全標準,建立食品、藥品品質追溯制度,形成覆蓋生産、流通、消費全過程的安全責任鏈,讓群眾吃得安全、吃得放心。確保重點食品安全監測抽查合格率、藥品抽驗合格率達到98%以上。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切實築牢食品藥品安全的基礎。完善基本藥物目錄,實現基本藥物目錄的動態調整和管理。研究制定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基本藥物使用辦法和監督管理措施。建立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件風險評估及快速反應機制。研究制定適合市情的藥品監管地方法規,保障居民安全用藥。
第四部分 構建便利生活的服務網路
適應城市發展空間格局優化和人口分佈變化,加快社會公共服務資源佈局調整,推進城鄉社會公共服務一體化發展,集中力量解決好新城、産業功能區、大型居住區、城市南部和西部、城鄉結合部、定向安置房地區、部分農村地區社會公共服務資源不足問題,構建起覆蓋城鄉、佈局合理、方便可及的社會公共服務網路。
一、打造以社區為單元的便民生活服務圈
構建以社區為單元的基層社會管理服務體系,打造“乾淨、規範、服務、安全、健康、文化”六型社區,增強城鄉社區服務功能,讓社區居民就近享受到“看單點菜”式的社區基本公共服務。
(一)加快社區服務設施建設。
全面推進社區規範化建設,實現2717個城市社區辦公和服務用房達到350平方米標準。研究解決社區服務站、商務樓宇社會工作站用房問題。因地制宜推進社區和村鎮公共服務設施的整合規劃、整合建設和集約使用,整合社區服務多項功能,為居民創造親和、便利的生活環境。統籌配置農村社區服務設施,增強基層社會服務管理能力。積極推進社區信息化建設,打造數字化社區。
(二)完善社區公共服務功能。
全面落實《北京市社區基本公共服務指導目錄》,適時拓展和增加服務項目。推進就業、社會保障、社會救助、醫療衛生、體育健身、教育、文化、安全、環境美化等基本公共服務重心向社區下移,提高服務的可及性。加快社區健康、購物、餐飲、家政、托幼、養老、助殘等各類社區服務業的發展,提高服務的社會化程度,豐富服務內容。加強社區護養人員、全科醫師等社區服務人員的培訓,繼續推進大學生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提升社區專業化服務水準。加強社區共建,引導社會單位向社區居民開放服務設施。
(三)構建新型社區治理體系。
構建以社區黨組織為核心、社區居民委員會為主體、社區服務站為平臺、社區社會組織和物業服務企業為支撐、駐區單位密切配合、社區居民廣泛參與的新型社區治理體系。加強社區民主自治,充分調動居民參與社區管理的積極性,在人口服務管理、環境治理、社會治安、矛盾調解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搭建社區居民交往平臺,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社區活動,促進鄰里和諧與信任,把社區建設成為便利、舒適、和諧的美好家園。
二、有序疏解中心城區社會公共服務功能
按照城市總體規劃確定的空間發展格局,加強統籌規劃,完善政策機制,引導中心城區社會公共服務資源向郊區疏解。綜合利用合併、改建、置換、重組、轉讓、出售等方式,推進中心城區和資源過剩區域社會公共服務資源向資源不足地區調整轉移。實施舊城有機更新,加大文保區搬遷騰退力度,制定鼓勵中心城人口外遷的優惠政策,引導人口向郊區轉移。加強區域分工合作,鼓勵學校、醫院、養老等社會公共服務資源向周邊城市延伸和轉移,提升周邊城市公共服務承載能力。探索建立異地養老、醫療保險、就業培訓服務體系對接辦法,在更大範圍內優化人口分佈。
三、提升新城和産業功能區社會公共服務水準
(一)增強新城社會公共服務功能。
結合新城空間佈局規劃,高水準規劃、高標準配置新城社會公共服務資源,整體優化社會公共服務與産業、居住功能,構建良好發展環境,增強新城人口承載力和吸引力。按照“一校一址”原則,推動高校通過置換原有校區在新城建設新校區。完成11個新城區域性醫療中心建設,實現每個新城有一座高水準的醫療中心。完成區(縣)級文化館、圖書館達標建設,加快區(縣)級體育場、體育館、游泳館標準化建設。通過名校辦分校、名院辦分院等多種方式,繼續推進中心城區優質教育、衛生資源向新城發展,促進“城業平衡”。
加快中心城區和優質社會公共服務資源向通州新城轉移集聚,推動一批教育、醫療、文化項目落戶通州。建設好貢院小學、通州三中、通州職業教育中心、新綜合兒童醫院、新華醫院、大運河博物館等項目,將通州打造成國際一流的社會公共服務功能集聚區。加強大運河北京段沿線歷史文化遺産保護力度。
(二)提高産業功能區社會公共服務水準。
加強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商務中心區、金融街、奧林匹克中心區和臨空經濟區等六大高端産業功能區,通州新城高端商務服務區、首鋼高端産業綜合服務區、麗澤金融商務區和懷柔文化科技高端産業新區等四大高端産業新區,以及文化創意産業集聚區、高技術産業製造基地優質社會公共服務設施配置。在商務中心區、望京、亦莊等外籍人員集中居住區建立與國際接軌的幼兒園、中小學和醫院,滿足外籍來京人員需求,提升國際化服務能力。
(三)強化大型居住區社會公共服務資源配置。
加快望京、回龍觀、天通苑、亦莊等大型居住區以及定向安置房地區社會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引導優質社會公共服務資源向大型居住區輻射和轉移,填補大型居住區優質社會公共服務資源的空白。完成積水潭醫院回龍觀院區、清華大學天通苑醫院、北大國際醫院、同仁醫院經濟技術開發區院區(二期)建設,提升大型居住區的醫療衛生服務能力。推進朝陽望京、常營、順義空港和海淀山後等地區綜合醫院建設。
四、改善薄弱地區社會公共服務落後狀況
健全薄弱地區社會公共服務體系、社會公共服務供給能力和服務水準,改善民生環境。
(一)提升城南社會公共服務承載能力。
深入實施“城南行動計劃”,加快城南地區社會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完成聯合大學特教學院、建工學院新校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職教園區、新媒體技師學院、政法職業學院、體育職業學院、社會管理職業學院等一批教育設施建設,增強城南教育服務能力。推進宣武醫院改擴建、天壇醫院遷建、北大第一醫院大興院區建設,提升城南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建成國家話劇院、市少年宮、大興體育中心、房山體育中心二期等文化體育設施,提升城南文化體育服務能力。充分挖掘南城會館、故居等文化資源,推進宣南會館文化建設,增強城南歷史文化吸引力。
(二)加快西部地區社會公共服務發展。
按照京西發展戰略和永定河綠色生態發展帶戰略部署,加快西部地區社會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完成北京九中、門頭溝軍莊小學、三家店鐵路中學、區少年宮等一批教育項目建設,增強西部地區教育服務能力。推進朝陽醫院京西院區建設,促進門頭溝、房山、石景山等地區醫療衛生資源優化配置,提升西部地區醫療服務能力。完善西部地區文化、體育設施,提升西部地區文化體育服務能力。推進八寶山火化廠遷建及石景山、門頭溝區社會福利設施建設,提升西部地區社會福利服務水準。做好首鋼和京煤集團承擔的社會公共服務職能剝離工作。
(三)改善城鄉結合部地區社會公共服務狀況。
結合“城中村”改造,加快中心城區社會公共服務設施和運作管理向城鄉結合部地區延伸和覆蓋,推進城鄉結合部社會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加強社會安全綜合治理。加快城鄉結合部地區消防站建設,提高地區消防能力。加快城鄉結合部地區幼兒園、中小學、警務工作室、社區服務站建設。
(四)推進農村與城市社會公共服務一體化發展。
以重點鎮為着力點,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向農村延伸覆蓋,促進城市優質資源要素向農村輻射,建設城鄉一體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優先支援農村保留學校辦學條件達標,繼續推進鄉鎮文化體育活動中心建設。加強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培養和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提升農村地區社會公共服務品質。
五、構建社會公共服務功能區和集聚區
在推進基本公共服務資源均衡配置的同時,適應城市功能佈局調整,統籌規劃培育具有戰略支撐作用的社會公共服務功能區和不同特色的社會公共服務集聚區。
(一)加快推進高等學校集聚區建設。
圍繞構建“一心三區”高校格局,加快高校空間佈局調整,逐步形成與首都空間佈局相協調、産業結構相適應、區(縣)功能定位相結合、人口分佈相匹配的首都高等教育空間佈局。推動中關村、知春路、學院路大學集聚核心區與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建設發展的融合,共同建設産學研一體化的人才培養基地。結合中關村科學城、未來科技城建設,完成沙河高教園區、中央戲劇學院、北京資訊科技大學、北京城市學院新校區建設。結合城南行動計劃,完成良鄉高教園區、中央民族大學、北京建工學院、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新校區建設。結合CBD和通州國際新城建設,加快中國人民大學通州校區建設,發揮東部高校學科專業優勢,為高端商務、現代物流和文化創意産業提供支撐。研究制定稅費減免、置換轉讓資金統籌使用等政策,提高高校調整資源空間佈局的積極性。
專欄4:“一心三區”高等教育空間佈局
“一心”:指中關村及周邊高校組成的大學集聚中心。“三區”:指北部高校集聚區、南部高校集聚區和東部大學集聚區。北部高校集聚區位於城市中心區以北,主要分佈在昌平區,由沙河高教園區及周邊10余所高校組成。南部高校集聚區位於城市中心區以南,主要分佈在房山、大興區,由良鄉高教園區及位於大興的10所左右高校組成。東部大學集聚區位於城市中心區以東,主要分佈在通州新城、亦莊及周邊區域,形成10所左右藝術、傳媒、設計、旅游、語言、電子、機械製造類高校相對集聚的高校新區。
圖5:北京市高等教育空間規劃結構示意圖(略)
(二)構建各具特色文化服務功能區。
統籌規劃和建設重大城市文化服務功能區,顯著提升首都文化功能。建成以國家大劇院、北京音樂廳、中山音樂堂等為核心的地標性高端國際化演藝走廊,以北京人藝國際戲劇中心、保利劇場為中心的北京戲劇聚集區,以國子監、太廟為中心的國學文化展示區,以新聞出版大廈、人民出版社、人民文學出版社和三聯書店為中心的中國出版文化展示區。完善以頤和園和天壇公園為代表的皇家園林文化展示區,加快構建以天橋為中心的北京傳統特色文化演藝群落和會館文化區,推動形成以什剎海、南鑼鼓巷為中心的四合院休閒文化區,大力發展繪畫、藝術品、時尚藝術等多種類型文化體驗功能區。建設以北京古玩城、潘家園古玩市場、天雅古玩城為主體的潘家園古玩藝術品交易集聚區。
(三)建設體育産業功能區和集聚區。
加強對體育産業功能區的統籌規劃,推動體育産業功能區科學合理佈局。着力打造奧林匹克公園、龍潭湖體育産業園、八大處網路體育産業集聚區、大興時尚體育公園等重點體育産業功能區或集聚區,總體上形成全市南北有大型體育公園,東西有特色體育健身園區的基本格局。制定體育産業功能區認定管理辦法,明確功能區優惠政策,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充分利用北京豐富的旅游資源、體育場館和體育人才資源,將體育健身與休閒旅游相結合,在城區和郊區着力打造不同層次的體育休閒旅游功能區。
第五部分 塑造規範高效的管理模式
以市民需求為導向,創新投融資模式,建立政府主導、社會參與、機制靈活的多元化社會公共服務供給模式;創新社會公共服務管理的體制機制,推進社會公共服務部門管辦分離,健全績效評價制度,逐步形成科學、高效、規範的社會公共服務管理體制。
一、深入推進社會公共服務分類管理
實行社會公共服務分類管理。合理區分基本公共服務,準基本公共服務和經營性公共服務,明確政府與市場的職責和作用。對基本公共服務,建立政府保障機制,滿足基本需求。 對準基本公共服務,通過制定優惠政策等方式支援社會力量舉辦。對經營性公共服務,在政府統籌規劃、宏觀調控下通過市場調節供需關係,不斷滿足不同市場、不同人群的多樣化需求。
推進社會公共服務機構分類改革。按照“管辦分離、政事分開、事企分開”的原則,逐步分離政府部門公共事務監管職能和直接舉辦事業單位職能。深化社會公共服務事業單位內部管理體制和運作機制改革,健全法人治理結構、産權制度和以公共價值為導向的監督、考核和淘汰機制,增強其發展活力。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增強用人機制活力,提高人才隊伍素質,提高服務能力和效率。調整事業單位經費供給方式,廣泛採取購買服務、合同委託、服務承包等多種方式支援事業單位發展。
二、創新社會公共服務投融資模式
充分利用市場機制,採用購買服務、合約出租、特許經營、投資補助、貸款貼息等方式,支援和引導符合條件的各類社會力量參與基本公共服務的投資、建設、管理和運營。
制定完善金融信貸、收費價格、財政補貼、稅收優惠、土地使用、勞動用工等政策,鼓勵和引導各類社會資本和市場主體以獨資、合資、合作等多種形式,投資和舉辦社會服務業。鼓勵開展高水準的國際合作與交流,提升社會公共服務國際化水準。加快培育一批有品牌、有實力、信譽良好的社會公共服務骨幹組織。
積極鼓勵民間資本創辦品牌賽事,從事體育用品生産和銷售,興建各類體育場館和健身設施。鼓勵民間資本發展高端養老産業,興辦各類社會福利機構。支援民間資本參與歷史風貌保護區和特色文化街區的整體規劃設計、整治和開發經營,參與名人故居、四合院、會館、房産等搬遷騰退。
三、加快社會公共服務重點領域體制改革
大力推進教育體制改革。健全政府主導、社會參與、辦學主體多元、辦學形式多樣、充滿生機活力的辦學體制。鼓勵和支援社會力量以多種形式興辦各類教育和社會培訓機構,促進民辦教育向集團化和産業化方向發展。保障學歷教育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享有同等政策待遇。制定和完善促進民辦教育發展的金融、産權和社保等政策,建立民辦學校退出機制。擴大職業教育、高等教育辦學自主權。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城鄉教育一體化發展改革試驗。完善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辦法。穩步推進招生考試製度改革。
加快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推進衛生管理體制改革,完善首都醫藥衛生管理協調機制,制定實施首都區域衛生規劃和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優化醫療資源配置。按照“政事分開、管辦分離、醫藥分開、營利非營利分開”的要求,設立市級醫院管理機構。加快推進公立醫院分類改革,按照類別實行不同的人事制度、投入機制、運作模式和考核評價制度。改革醫療機構管理手段,運用信息化推進醫院精細化管理。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機構綜合補償機制。積極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滿足市民多元化和個性化的醫療服務需求。
深化文化體育體制改革。繼續推進文化體育領域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全面完成市屬文藝院團、非時政類報刊社、重點新聞網站等國有經營性文化單位轉企改制。加快文化企業兼併重組,培育和打造一批大型文化企業集團。推動國有文化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深化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外部管理和內部機制改革,建立健全績效考核制度,完善激勵約束機制。深化競技體育體制和機制改革,優化運動項目佈局結構。大力鼓勵社會各界以資本、技術、資訊等多種形式對全民健身消費市場、重大國內外體育賽事等要素市場進行投資。
四、加強社會公共服務監測和信息公開
完善社會公共服務宏觀監測體系和綜合評價制度,建立社會發展預警指標體系,推進形成“規劃目標設計—運作監測和預警分析—發展水準評價”的社會發展宏觀調控體系。健全社會發展形勢分析機制,廣泛開展社會公共服務滿意度調查,建立民意資訊反饋機制。繼續編制發佈年度《北京市社會發展報告》,加大公共服務信息公開力度。
五、完善社會公共服務制度和政策
加強社會公共服務制度建設。健全與基本公共服務的範圍、標準相適應的一系列制度安排,明確和細化政府公共服務職能,加強社會公共服務領域立法。堅持依法科學民主決策,完善公眾參與機制。健全社會政策動態調整機制,增強制度體系的一致性和規範性。
健全社會公共服務政策。制定和完善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就業、社保、教育、衛生等政策。健全社會政策制定和執行方面的協調機制,增強社會政策與經濟發展的相互促進、和諧互補。加強社會政策成本效益分析,開展政策風險評估和實施情況評估。
第六部分 為服務惠及人民提供保障
健全投入機制,落實專項規劃,實施重大項目,強化評估與監督,共同推進規劃實施。
一、健全政府投入保障機制
健全政府投入持續穩定增長機制,完善財政對社會公共服務發展的資金保障制度。優化社會公共服務財政支出結構,健全支撐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投入保障機制,優先保障基本公共服務供給。
規範各級政府的事權範圍和支出責任,完善統分結合、分級負擔的基本公共服務體制,強化市級統籌和服務。完善市與區(縣)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和轉移支付制度,進一步增強區(縣)、鄉鎮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能力。
加快財政預算制度改革,促進公共財政向社會公共服務領域傾斜。規範社會公共服務採購制度,推廣項目資金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提高公共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強化財政資金投入、使用的績效評估與監督,加強預算執行審計和重大項目建設全過程審計,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的透明度和規範性。
二、制定實施專項建設規劃
堅持以規劃帶項目,科學合理地制定並組織實施好“十二五”時期教育、醫療衛生、公共文化、社會福利設施和消防站佈局調整與重大項目儲備等專項建設規劃,提高規劃的前瞻性、科學性和實效性,建成一批關係全局和長遠發展的重大項目。
加強項目儲備庫建設,深化項目前期研究論證和評估審核,從嚴把握建設標準,嚴格履行基本建設程式,落實建設項目管理制度。加強項目進展動態監管和計劃執行情況檢查。選擇部分投資大、社會關注度高的項目開展後評價。
三、加強規劃實施監督評估
各區(縣)、各部門應從實際出發,科學分解規劃任務,制定本區(縣)、本部門實施規劃的具體方案、年度計劃和政策措施,分階段、分步驟認真組織實施。
本規劃在實施過程中適時開展中期評估和終期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