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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京政發〔2012〕28號
  2. [發佈日期] 2012-10-15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新一輪 山區地質災害易發區及生存條件惡劣地區 農民搬遷工程的意見

 

 

京政發[2012]28號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新一輪
山區地質災害易發區及生存條件惡劣地區
農民搬遷工程的意見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為使山區農民免受地質災害和洪水威脅,解決生存條件惡劣地區農民生産生活面臨的困難,改善山區農民居住條件,全面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城鄉一體化進程,現就實施新一輪山區地質災害易發區及生存條件惡劣地區農民搬遷工程提出如下意見:
  一、搬遷範圍和時限
  (一)搬遷範圍。以國土部門地質災害隱患點排查數據和7個山區縣調查統計結果為主要依據,搬遷範圍確定為:山區地質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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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易發區、受洪水威脅地區及飲水困難、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等生存條件惡劣地區。經初步統計,新一輪山區農民搬遷共涉及7個山區縣、60個鄉鎮、399個行政村、35089戶、74458人。其中,地質災害易發區10838戶、25681人,受洪水威脅地區14460戶、29008人,生存條件惡劣地區9791戶、19769人。
  (二)搬遷時限。為期5年,即2013—2017年。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統籌規劃,分清輕重緩急。把握工作節奏,合理安排搬遷時序,分期分批,有計劃、有步驟地推進新一輪山區農民搬遷工程。優先搬遷危害程度高、治理難度大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周邊群眾。
  (二)堅持政府主導,尊重農民主體地位。通過組織領導、政策引導、宣傳動員,保證新一輪山區農民搬遷工程紮實、有序、穩步推進。要充分尊重搬遷農民的主體地位,堅持依法自願、公開公正,嚴格履行民主程式。
  (三)堅持實事求是,因地制宜。鼓勵區縣根據不同村莊、不同人群的實際情況探索多種搬遷方式。既可以集中建設新村,也支援農民按照意願自由分散搬遷。
  (四)堅持“搬得出、穩得住、能致富”。要統籌安排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促進農村集體産業發展。要按照不改變原有土地、山場承包關係和集約節約利用土地的原則,妥善解決好搬遷農民的生産生活和就業問題。農民搬遷後,除必須保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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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民居、古文化遺跡外,原址土地必須進行復墾或生態修復。
  三、政策措施
  (一)資金聚焦、多方投入。採取政府補貼一部分、部門整合一部分、社會捐助一部分、農民自籌一部分的方式,多渠道、多層次籌措資金。市級財政按搬遷農民每人1.8萬元的標準,對農民建房給予直接補助;按搬遷農戶每戶4萬元的標準,對集中建設新村的基礎設施給予補助,補助資金由區縣政府統籌安排。區縣政府根據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實際情況,在市級補助資金的基礎上,安排相應配套資金,確保搬遷工作按計劃完成。市、區縣有關部門要按照“部門聯動、政策整合、資金聚焦、資源整合”的工作機制,統籌使用項目資金,集中支援新村交通、水利、林業等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及農民住宅抗震節能建設,進行土地整理,發展農村集體産業。鼓勵社會力量開展支援和公益捐助活動,探索社會力量參與山區農民搬遷工程的有效途徑。
  (二)科學規劃、促進發展。要對新村村址進行地質災害和水資源、水環境論證評價,確保新址不受地質災害威脅。新村選址要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都市型現代農業發展、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和生態環境建設相結合,統籌考慮農民安全和長遠生計問題。山區農民搬遷工程要與除險加固、應急避險工程相銜接。新村農民住宅要符合抗震節能要求。新村建設要集約節約利用土地,積極盤活存量,嚴格控制增量,不得佔用基本農田;確需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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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一般耕地或其他農用地的,在綜合平衡所在區縣各項規劃用地指標的前提下,可結合規劃調整、土地復墾及置換等政策,解決新村建設用地指標問題,市國土、規劃部門要積極給予支援和指導。區縣政府要組織做好集中建設新村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和産業發展規劃編制工作,重點扶持農村集體産業發展,大力培育特色産業,促進山區搬遷農民增收、致富。
  (三)監測預警、工程避險。要加強地質災害監測預報,確保及時發現險情、及時發出預警。相關區縣政府要組織對本地區地質災害隱患點開展經常性巡迴檢查,對重點防治區域每年開展汛前排查、汛中檢查和汛後核查,及時消除災害隱患。對短期內難以實施搬遷避讓的地質災害隱患點,要加快開展工程治理,降低隱患點威脅程度,同時規劃建設臨時避險場所和設施。
  四、組織領導
  (一)加強領導、分級負責。新一輪山區農民搬遷工程由市政府統一領導,建立工作協調機制,統籌推進。區縣政府是實施新一輪山區農民搬遷工程的工作主體和責任主體,負責具體組織和實施。實行區縣政府“一把手”負責制,由區縣政府主要負責人牽頭,主管負責人直接抓。相關區縣政府要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健全工作機構,充實工作力量,進一步明確搬遷範圍、搬遷對象、搬遷方式、補助資金、建設內容、建設標準、産業項目和農民培訓計劃等,切實做好集中建設新村規劃選址和工程建設的各項前期準備工作。要認真制定本地區新一輪山區農民搬遷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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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規劃、年度計劃、實施細則和配套政策,切實保護山區農民承包地、宅基地等合法權益,妥善處理戶籍、子女入學、集體資産及林權等方面問題。市政府與區縣政府、區縣政府與鄉鎮政府分別簽訂責任書,進一步明確任務和責任,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二)依靠群眾、規範程式。實施新一輪山區農民搬遷工程要充分發揮農民的主體作用,調動農民的積極性,變“要我搬”為“我要搬”。要嚴格履行村民代表大會決議、農民申請、實地勘查、公示復核、簽訂合同等程式,逐戶建立搬遷農戶檔案,留存文字、圖片、圖像資料,週密細緻地做好各項工作。
  (三)創新方式、加強管理。新一輪山區農民搬遷工程是一項民生工程,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市有關部門和相關區縣政府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使命感,在規劃調整、土地置換、用地指標、資金平衡等方面加大創新力度,進一步簡化工作程式,提高辦事效率,急事急辦、特事特辦,確保工程順利實施。要加強資金管理,實行專賬核算,確保專款專用。工程項目的前期費及管理費,參照基本建設項目工程建設其他費取費標準執行,由區縣財政部門核定安排。要加強檢查監督,確保各項工作經得起歷史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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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12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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