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二十八)各級政府要切實加強對職業教育工作的領導,把職業教育工作納入目標管理,作為對主要領導幹部政績考核的重要指標。要認真貫徹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完善監督執法機制,加大監督執法力度,提高依法治教水準。建立職業教育工作定期巡視檢查制度,把職業教育督導作為教育督導的重要內容,加強對職業教育的評估檢查。加強職業教育科學研究和教學研究工作,充分發揮教育科研部門、社會團體以及中介服務機構的作用,為職業教育的宏觀管理和職業院校的改革與發展服務。 八、創造良好環境,形成有利於職業教育發展的社會輿論氛圍 (二十九)要採取有力的政策導向措施,提高青少年學生及從業人員自覺選擇職業教育的積極性,使重視技能、重視技工逐步成為全社會的文明風尚。廣播、電視、報紙、網路等媒體要積極宣傳職業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積極宣傳優秀技能人才和高素質勞動者的勞動價值和社會貢獻。改變重學歷、輕技能、鄙薄職業教育的落後觀念,使新的求學觀、擇業觀和成才觀在全社會蔚然成風。 (三十)逐步提高生産服務一線技能人才,特別是高技能人才的社會地位和經濟收入,實行優秀技能人才特殊獎勵政策和激勵辦法。定期開展全市性的職業技能競賽活動,對優勝者給予表彰獎勵。大力表彰職業教育工作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提高全社會對職業教育的認識,形成全社會關心、重視和支援職業教育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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