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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京政發〔1990〕16號
  2. [發佈日期] 2005-05-24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印發《北京市貫徹<國務院關於當前産業政策要點的決定>的實施辦法》的通知

京政發[1990]16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總公司:

  現將《北京市貫徹<國務院關於當前産業政策要點的決定>的實施辦法》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認真貫徹落實。

  為加強對實施當前産業政策工作的領導,市政府決定成立市産業政策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另發),負責産業政策實施中的組織協調和指導監督工作。各區、縣,各有關委、辦、局(總公司)也要指定一個部門或設專人,具體負責組織産業政策的實施。

                                  1990年3月15日    

北京市貫徹《國務院關於當前産業政策要點的決定》的實施辦法

  建國40年來,特別是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本市國民經濟全面、持續發展。農業連續12年豐收,工業穩步增長,其他行業也都有很大發展。但是,當前在産業結構上存在一些嚴重問題,主要是:農業生産後勁不足;加工産業生産能力超過能源、水資源、原材料的供給能力和城市基礎設施的承受能力;一般加工業增長過快,能源,供水、原材料産業受資金、自然條件和首都社會條件的制約發展緩慢;高能耗、低附加值産品比重較大,低能耗、高附加值産品比重較小;人民生活必需品生産基礎脆弱;出口産品檔次低,創匯能力差;企業組織結構分散,經濟規模不盡合理,專業化水準低,地區內部協作配套出現弱化傾向。這些問題不及時解決,勢必會影響我市經濟的持續穩定協調發展和改革的深入進行。

  根據《國務院關於當前産業政策要點的決定》(國發[1989]29號),我市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調整産業結構的基本方向和任務是:突出抓好糧食、副食品和人民生活必需的工業品生産;加快能源工業和供水,燃氣、通信、交通等基礎設施的發展,大力發展電子、汽車兩個支柱産業,改造提高冶金、化工、建材基礎産業和機械裝備産業;嚴格控制一般加工業和耗能高、用水多、佔地多、污染大的工業發展。

  一、實施當前産業政策的原則

  (一)貫徹治理整頓和深化改革的方針,以産業政策為導向,加強宏觀調控,抓住經濟調整這個關鍵,協調各方,從總體上不斷優化我市的産業結構,增加有效供給,緩解消費結構與産業結構的矛盾。

  (二)堅持限劣扶優的原則,壓縮控制與扶植發展相結合。農業要重點抓好糧食和農副産品生産及相應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工業要保市場短線産品,保擴大出口創匯産品,保後勁項目,壓長線産品,壓超前消費品,壓重復建設項目,降低能耗,降低物耗,降低水耗,降低污染,提高産品水準,提高經濟效益,在此前提下,保持適度的增長速度。城市基礎設施以供水、供氣、供電、供熱及環保設施建設為重點,同時大力改善郵政通信和交通運輸設施。

  (三)長遠與近期相結合,以近期為主,並緊密結合經濟發展變化和國家産業政策的調整作相應調整。

  (四)堅持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原則。凡産業政策規定該限制和停産的,要限制住,停下來,該發展的要發展起來。當前重點首先放在限制、停止生産的産品上。要處理好實行經濟承包責任制與實施産業政策的關係,顧全大局,不能強調本單位特殊而繼續生産國家禁止生産的産品,或擅自開工限制生産産品項目。各區、縣、局(總公司)及其下屬單位不再層層制定實施辦法。

  (五)産業政策的實施,要運用經濟的、行政的,法律的和紀律的手段,同時加強思想政治工作。計劃、規劃、財政、金融、稅務、物價、外貿,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要協同動作,各項調節手段和措施要相互配套,服從治理整頓和産業政策的要求。

  (六)中央直屬在京企業,凡資金、物資、能源、水、運輸、市場等需要我市綜合平衡的,必須執行本實施辦法,並將有關資料報市政府有關部門。

  二、産業發展序列

  (一)生産領域

  重點支援生産的産業和産品是:

  1、農業,主要是糧食、蔬菜等種植業,奶牛,生豬、禽蛋、水産等養殖業,速生豐産林和農用工業。

  2、人民生活必需品及日用品工業,主要是食品、日用小商品,紡織品。

  3、基礎設施和基礎工業,主要是城市供水、供氣、供電、供熱,郵電通信業中的市話、長話及用戶電報,交通運輸業中的煤炭、農用物資及外貿重點産品的運輸和旅客運輸,能源工業中的電、煤炭,計劃內冶金、化工、建材等原材料工業。

  4、機械、電子工業,主要是國家定點內的電子産品、汽車(包括改裝車,下同)、大型機電成套設備、機電儀一體化産品、高附加值出口創匯産品。

  5、高技術産業,主要是光纖通信技術。

  6、經濟效益好的出口創匯産品,特別是加工製成品。

  嚴格限制生産的産業和産品(出口産品除外)是:

  1、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的加工工業。

  2、國家定點外汽車、摩托車及性能低下的普通機電産品。

  3、超前消費的高能耗産品。

  4、用國內緊缺原材料生産的高消費産品。

  5、生産方式落後,嚴重浪費資源和污染環境的産品。

  6、低質白酒、低質飲料、普通人造革、普通人造毛皮等。

  停止生産的産品是:

  原機械部(委)公佈的10批437項淘汰産品,紡織部公佈淘汰的紡織機械,建設部等6個部門公佈的建築機械第一批淘汰産品,損害消費者利益的偽劣産品等。對無證開採的有色金屬礦、化學礦、煤礦等堅決予以取締。

  (二)基本建設領域

  重點支援基本建設的産業和産品是:

  1、基礎産業:主要是:(1)農業中的商品糧、蔬菜、禽畜基地及配套設施建設;林業中的速生豐産林;水利業中的河道治理、城市防汛;農用工業中的化肥。(2)郵電通信業中繁忙的長途通信、郵政、電信樞紐,交通運輸業中的重要客運樞紐設施和地鐵。(3)能源工業中的煤炭、電力。(4)原材料工業中國家定點的冶金。

  2、裝備産業:主要是大型發電設備和相應的輸變電設備、積體電路、通信設備。

  3、出口創匯效益好的産品,特別是加工製成品。

  4、社會公共設施中的生産和群眾生活必需的供排水、供氣,集中供熱,治理污染、公共交通。

  5、節水工程。

  停止或嚴格限制基本建設的産業和産品是:

  1、凡限制和停止生産的産品的建設項目,一律停止建設。

  2、原材料供應不足,加工能力又有富餘的産品。主要是:(1)輕工、紡織業中的毛紡、棉紡、滌綸長絲、丙綸,化纖地毯、繅絲、絲綢、一般塑膠加工、電風扇、機械錶、電冰箱、洗衣機。(2)化學工業中的斜交輪胎、通用化學試劑。(3)有色金屬工業中的銅,鋁加工(列入國家計劃的除外)和鎢、錫、銻冶煉。(4)建材工業中的大理石、花崗岩板材、塑膠門窗、鋁合金門窗。(5)機械電子工業中國家定點以外的汽車、摩托車、彩色電視機。

  3、不符合經濟規模要求,經濟效益差,污染嚴重的小鋼鐵、小有色金屬、小鐵合金、小煉油、小化工、小建材、小造紙、小棉紡、小毛紡等。

  《國務院關於清理固定資産投資在建項目、壓縮投資規模、調整投資結構的通知》(國發[1988]64號)中規定停建的其他項目。

  (三)技術改造領域

  重點支援技術改造的産業和産品是:

  1、農業、養殖業、林業中的適用科學技術和有利於良種培育、新技術推廣的項目。

  2、輕紡工業中有利於開發新産品,提高産品品質和檔次,適應國內外市場需要的項目。

  3、機械、電子工業中有利於提高基礎機械、基礎工藝、基礎零部件、元器件、重大成套設備的技術水準、擴大出口以及消化吸收引進技術並實現國産化的項目。

  4、能源、郵電通信、交通運輸、原材料項目。

  5、節約能源、水資源和綜合利用能源、原材料的項目。

  6、經濟效益好的出口創匯項目。

  上述領域産業發展序列的詳細目錄見附件。

  (四)對外貿易領域

  出口方面:要採取積極方針發展對外貿易,千方百計增加出口創匯。要大力調整出口商品結構,根據國際市場需求情況,逐步提高深加工産品、機電儀産品的出口比重。努力提高出口商品品質,提高出口商品檔次,改善出口商品包裝,在降低成本、提高創匯率上下功夫。棉紗、坯布要嚴格按計劃出口,增加印染布和服裝的出口,機電産品要在消化吸收已引進技術基礎上,努力增加出口。外商投資企業要把注意力集中在産品出口創匯上。要盡可能利用已有的設備和勞動力,根據國際市場的需要,積極開展來料加工、來樣加工、來件組裝、補償貿易和以進養出等業務。

  進口方面:要優先保證糧食、化肥、農藥、魚粉等關係國計民生的重要物資進口;合理安排鋼材、木材、化工原料等物資中的短線或緊缺品種、市場必保輕紡産品的部分原輔材料、已引進設備必需的零、配件進口;適當安排先進技術、關鍵設備、關鍵零部件進口,控制一般機電、儀器進口;嚴格限制煙、酒、化粧品以及冰箱、洗衣機、彩電、錄影機、組合音響等耐用消費品進口;嚴格禁止小汽車整車和摩托車(蘇聯、東歐已訂協議的除外)、易拉罐、空調器的進口。

  三、保障政策和組織實施

  (一)關於限制和禁止方面的政策和措施

  1、凡屬限制和禁止生産産品的新上項目,不論規模大小、所有制性質,各區縣局(總公司)及下屬單位均不準審批立項,計劃、財政、金融部門不準安排資金,擅自開工的要立即停下來,未經批准投産的,能源供應部門不供電、不供煤、不供熱,供水部門不供水,物資部門不供應物資,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予以取締。正在生産禁止生産産品的企業必須立即停産、轉産,對拒不停産的企業,財政部門和銀行抽回資金,供電部門停止供電,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責令其辦理登出登記,拒不登出的予以處罰。正在生産限制生産産品的企業,不得以任何理由擴大生産規模,擅自擴大的,財政部門和銀行抽回流動資金,並相應降低該企業信用等級。

  2、對電鍍、鑄造、鍛造、熱處理等能耗高、物耗大、污染嚴重的企業,市調整工業辦公室要在半年之內完成重新考核定點、核發生産許可證的工作。凡未取得生産許可證的企業要在一年之內關、停、並、轉。對超過期限繼續生産的,供電部門加倍核收電費,環保部門加倍收取排污費,銀行停止貸款並罰息。

  3、凡是申請從事開採業、電子、汽車行業的私營企業,都要由區縣計委根據産業政策和社會的實際需求進行審批。經批准同意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再發給營業執照。

  (二)有關支援、扶持方面的政策和措施

  1、開闢多種渠道,增加農業投入。在不打亂原有支援農業的各項資金渠道,不減少原有資金數額的基礎上,按照《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建立農業發展基金增加農業資金投入的通知》(京政發[1989]40號)的規定,建立和使用好農業發展基金。市預算內用於農業的資金要逐年增加。金融部門在資金和外匯方面要優先安排。各區縣財力要更多地用於農業建設。鄉級財力主要用於農業生産建設。逐步提高鄉鎮企業稅後留利中用於支農、補農資金的比例。要健全農村勞動積累制度,積極引導農民增加對農業生産的投入。

  2、在工業生産領域要繼續執行《北京市人民政府貫徹<國務院關於當前産業政策要點的決定>,調整工業産品結構,增加有效供給的通知》(京政發[1989]49號),對26種人民生活必需品、計劃內支農産品中的農膜、化肥、農藥以及能源等生産所需的原料、能源、資金、運輸等給予保證。對l00種市場小商品、l00種重要短線産品以及重點出口創匯産品(産品目錄隨年度進行相應調整)和15個拳頭産品生産所需的原料、能源、流動資金、運輸等給予優先支援。對符合産業政策的重點企業在資金、物資、能源、運輸方面給予扶植(重點企業名單另行公佈)。

  3、對供水、供氣、供電、供熱、交通運輸等城市基礎設施的日常運營,在周轉資金、能源、物資等方面要充分保證。

  4、金融部門要繼續執行市計劃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北京市分行《關於1989年北京市調整信貸結構意見的通知》(<89>京計財字第217號、<89>京銀發字第108號)。在治理整頓期間,此通知中關於調整信貸結構的有關規定基本不變,並要認真落實。

  5、按照我市産業發展序列要求,市計委對市掌握的地方留成外匯、部門和企業留成外匯,每年制訂一次進口用匯計劃,各單位必須嚴格按計劃落實。市計委會同市經貿委,根據産業政策制訂利用國外貸款和直接吸收外資的計劃及序列表,正確引導外資流向。

  6、為了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3年內,市裏將集中地方分成能交基金、城建稅、四源費、電力建設基金、大市政費等,按照有關政策規定統籌使用,有計劃、有重點地安排一些建設項目。突出解決供水、供氣、供電、供熱、市內電話、地鐵、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城市污水、垃圾處理等方面的問題。

  7、基本建設和技術改造領域,要集中資金和物資安排好農産品和人民生活必需工業品、電子、汽車等加工業項目和冶金、化工、建材等原材料工業的改造項目,適當安排機械製造業中的電站成套設備、數控機床、膠印機等項目。市裏每年安排一定數額的經營性投資支援重點建設項目。在技術改造領域要重點安排好已引進技術、設備的國産化,市裏每年安排一定數額的國産化資金。對於生産上述産品的鄉鎮企業的技術改造要統籌考慮。

  8、鄉鎮企業要進一步貫徹“調整、整頓、改造、提高”的方針,按照治理整頓要求和國家産業政策,抓調整,上水準,求效益。在抓好為大工業配套,發展農副産品加工和出口創匯産品的同時,充分發揮優勢,發展種植業、養殖業的工廠化生産項目,以及投資省、效益好的科技成果商品化項目和為農業發展提供各種服務的項目。對於原材料無保證、能耗高、水耗高、污染嚴重、效益差的企業要徹底整頓,一年內未明顯好轉的要關、停、並、轉。鄉鎮企業的發展要按照縣域規劃合理佈局,相對集中。對符合産業政策、佈局合理的鄉鎮企業要在資金、稅收、物資、運輸、能源等方面給予支援。鼓勵科技、管理人員向鄉鎮企業流動,在戶口、工資、住房、子女入學等方面給予適當照顧。

  9、各企業及其主管部門要根據國家有關企業組織結構政策和重點産品經濟規模標準,搞好企業組織結構的調整。凡適合大批量生産、效益顯著的産品都要按照規模經濟和專業化協作的原則進行生産和建設,避免低水準重復和輕重工業重心都向高檔耐用消費品和製成品偏移的趨同化傾向。要按照産業政策,加強橫向聯合,發展企業集團,推動生産要素從限制發展産業向重點支援産業轉移,逐步實現資源的合理配置。各有關單位要按照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妥善處理好調整下來的企業和項目,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人力、財力、物力。

  10、財政、銀行、稅務、物價、物資等綜合經濟管理部門,要根據中央主管部門制定的産業政策實施辦法,結合本市情況,充分發揮各部門的職能作用,協同動作,保證産業政策的實施。

  11、建立健全産業政策資訊反饋系統,加強監督檢查。由市統計局和市經濟資訊中心牽頭建立實施産業政策資訊反饋系統。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本實施辦法是根據《國務院關於當前産業要點的決定》中規定的第一,二産業以及交通、通信、基礎設施等生産服務部門制定的。第三産業其他部門的産業政策實施辦法將根據國務院發佈相應産業政策後另行制定。

  本實施辦法由市計委組織實施並負責解釋。

  附件:當前北京市産業發展序列目錄

  附件

當前北京市産業發展序列目錄

  生産

  一、重點支援生産的産業、産品

  (一)農、林、牧、漁業及農用工業

  糧、蔬菜、奶、肉、蛋、禽、魚

  優質幹鮮果品

  種苗、速生豐産林、防護林、優質藥材

  △水源涵養林

  水産養殖(利用現有水面和列入國家計劃的)

  化肥,定點之內的農藥和畜用藥品,農膜,適用的農業機具及零配件

  △有機肥料

  配合及混合飼料,飼料添加劑

  (二)輕工業

  糧食加工業

  植物油加工業

  紙及紙板

  合成洗滌劑及原料

  日用小商品,小五金

  節能新型電光源及燈具

  日用搪瓷製品

  名優家用電冰箱及壓縮機

  國家名優白酒、名優啤酒,名優及高檔捲煙

  嬰幼兒食品

  △調味品、豆製品、乳製品、肉製品、方便食品

  名優鋼琴

  △工藝品

  (三)紡織業

  紗,布

  棉紡織品(小棉紡除外)

  混紡毛織品和純化纖倣毛産品

  絲織品,針織複製品

  苧、亞(胡)麻製品

  織物印染後整理産品

  錦綸、晴氯綸、滌綸、維綸

  新型特種化學纖維

  特種工業用紡織品

  適銷對路的服裝及相應的輔料

  (四)交通運輸、郵電通信業等基礎設施

  煤炭、農用及外貿等重點物資運輸、旅客運輸、市話、長話及用戶電報

  △供水、供電、供熱、供氣

  (五)煤炭工業

  煤炭開採(無證開採的除外)

  煤炭洗選

  △蜂窩煤及其他型煤(煤球除外)

  低熱值燃料綜合開發利用

  (六)電力工業

  水電、火電(含熱電)、其他電業(燃油發電和大電網內的蒸汽式小機組發電除外)、輸變電

  (七)黑色冶金工業

  鐵礦石(無證開採的除外)

  生鐵、鋼、薄板、硅鋼片、帶鋼、中厚板、無縫管

  (八)有色金屬工業

  金、銀(無證開採的除外)

  銅、鋁的板、帶、箔、管、棒材

  稀土冶煉及應用産品

  (九)化學、石化工業

  化學礦(無證開採的除外)

  鹼、酸等基本化工原料、有機化工原料及中間體

  石油一、二次加工品

  乙烯,塑膠,合成樹脂,合成橡膠,合成纖維單體,精細化工産品

  出口橡膠製品,子午線輪胎

  (十)機械工業

  大型發電設備及相應的輸變電設備

  模具製造(精衝、精鍛、注塑模)

  數控、高精、重型金屬切削機床

  高效、多工位鍛壓設備

  大型、精密軸承

  液壓件及液力件、氣動元件、密封件

  工業自動化、電工、光學、導航、品質檢驗監控、計量儀器儀錶

  礦山、石油、煤炭、化工、石化、醫藥、冶金、港口、碼頭、電工、電子、水泥、新型紡織成套設備

  國家定點的鑄造、鍛造、熱處理、電鍍産品

  環境保護機械

  國家定點的汽車及總成、零部件

  鐵路機、貨車

  (十一)電子工業

  按經濟規模專業化生産的電子元器件、積體電路

  國家定點的顯像管及玻殼

  電子電腦及外部設備

  光電器件、敏感元件及感測器

  電子專用材料

  國家定點的大型程式控制和用戶程式控制交換機

  國家定點的行動通訊,微波通信、光纖通信、衛星通信系統設備

  △廣播電視發射和接收設備

  名優彩色電視機

  △國家定點的專業及家用錄影機,錄影機

  (十二)建築材料及其他非金屬礦物製品

  新型墻體材料和保溫防水材料

  425號及以上高標號水泥和特種水泥

  優質平板玻璃及玻璃深加工製品

  碳素製品,耐火原料礦産品及新型耐火材料

  出口非金屬礦物及製品

  替代進口的建築衛生陶瓷

  (十三)醫藥工業

  高效和緊缺化學原料藥及醫藥專用中間體

  生物化學藥品

  放射性藥品

  抗腫瘤藥品、計劃生育藥品

  中藥飲片、中成藥名優産品

  (十四)森林工業

  木材綜合利用

  (十五)新興産業

  資訊通信技術

    同位素輻射技術及鐳射技術

  (十六)經濟效益好的出口創匯産品,特別是加工製成品

  

  國家批准的軍工産品

  二、嚴格限制生産的産品(出口産品除外)

  (一)輕工業

  低質白酒、低質啤酒

  易拉罐及易拉罐飲料

  紙基複合軟包裝製品及飲料

  軟塑膠一次性包裝飲料

  聚酯容器

  印鐵制罐

  △紙漿

  塑膠編織袋(化肥包裝用除外)

  普通人造革

  黑白膠捲、黑白相紙(感光材料國産化的除外)

  非名牌自行車

  非名牌家用縫紉機

  普通機械錶

  低檔電子錶

  風琴,電子琴

  空調器,電飯鍋,電烤箱,微波爐,電磁灶,冷熱風機,電取暖器,電熱水器、吸塵器,電風扇

  △煤氣熱水器

  化纖地毯

  煙花、爆竹

  (二)煤炭工業

  土法煉焦

  (三)電力工業

  汽、柴油發電,小凝汽式火電

  (四)黑色冶金工業

  鐵合金

  土法燒結鐵礦

  (五)有色金屬工業

  土法冶煉

  (六)化學、石化工業

  土法加工的農藥、油漆、普通過磷酸鈣,一般通用試劑、橡膠、硫磺

  硫酸法鈦白粉

  電石

  橡膠製品中一般性的管、帶、板及生活雜件等

  土法煉油

  (七)機械工業

  國家定點外的汽車、摩托車

  普通低效機床

  普通低效鍛壓設備

  低檔軸承

  國家定點外的電梯、電線,電纜

  5萬千瓦及以下火電機組

  (八)電子工業

  國家定點外的程式控制交換機

  低質收音機、收錄機

  電子計算器(指進口元件組裝産品)

  (九)紡織業

  坯綢,純毛紡織品,低檔不織布

  小毛紡,小棉紡

  普通人造毛皮

  有梭窄幅織機

  (十)建築材料及其他非金屬礦物製品業

  鋁門窗及鋁、銅建築裝修品

  塑膠門窗、壁紙、地板

  5萬噸以下的水泥

  六機窯及以下的平板玻璃

  三、停止生産的産品

  原機械部(委)公佈的l0批437項淘汰産品

  紡織部公佈的淘汰紡織機械

  建設部等6個部門公佈的建築機械第一批淘汰産品

  國家定點外捲煙

  小型氰化法提煉的産品

  土(蛋)窯生産的水泥

  銅制日用品和傢具(特種工藝品和少數民族特需用品除外)

  無證開採的黑色及有色金屬礦、化學礦、煤礦等

  △國家定點外的鑄造、鍛造、熱處理、電鍍産品

  基本建設

  一、重點支援基本建設的産業、産品

  (一)農、林、牧、漁、水利業及農用工業

  商品糧基地建設,中低産田改造及為農業生産服務體系的建設

  宜農荒地的開發(造成水土流失及影響河湖防洪的除外)

  河道的治理和城市防汛,水資源開發工程及節水工程,水土保持及農田水利工程

  △小流域綜合治理

  △生態農業工程

  優質農副産品(畜産品、蔬菜)基地建設,淡水魚基地建設

  速生豐産林、防護林工程

  △水源涵養林建設

  (二)交通運輸、郵電通信業

  以煤炭為主的能源、外貿等重要物資的運輸通道

  客貨運量分流的運輸通道

  重要客運樞紐設施

  長途通信、郵政、電信樞紐及一級幹線

  (三)煤炭工業

  煤炭開採(無證開採的除外),煤炭洗選,低熱值燃料綜合開發利用

  (四)電力工業

  火電(含熱電)、水電(含蓄能電站)及輸變電建設(燃油發電除外)

  (五)黑色冶金工業

  鐵礦石(無證開採的除外)

  冷軋薄板、熱軋薄板(二輥熱疊軋板機除外)、冷軋硅鋼片、帶材、中厚板

  直徑76毫米以上的無縫鋼管

  (六)有色金屬工業

  大中型金礦山原料(無證開採的除外)

  (七)化學、石化工業

  大中型化學礦(無證開採的除外)

  重要的精細化工産品

  子午線輪胎

  (八)建築材料及其他非金屬礦物製品業

  新型墻體材料和保溫防水材料

  年産30萬噸以上的水泥

  裝卸、儲運散裝水泥的設施

  △粗砂開發

  (九)機械工業

  大中型發電設備及輸變電設備

  國家定點的小轎車及重點零部件

  (十)電子工業

  國家定點的彩色顯像管、玻殼及配套元器件

  國家定點的積體電路

  國家定點的電子電腦及外部設備

  國家定點的數字程式控制交換機

  國家定點的光纖通信設備及關鍵配套件

  國家定點的電子專用設備

  國家定點的錄影機機芯、磁鼓等關鍵配套件

  (十一)輕工業

  合成洗滌劑原料

  (十二)公用事業

  市內公共交通業(含地鐵)

  城市供、排水

  △城市集中供熱

  污染治理

  (十三)倉儲業

  國家批准的軍工建設項目

  二、停止或嚴格限制基本建設的産業、産品

  (一)農業

  佔用耕地的果林和水産養殖(含飲用水源地內網箱養魚業)

  (二)輕工業

  一般塑膠製品

  易拉罐及易拉罐飲料

  紙基複合軟包裝製品及飲料

  軟塑膠一次性包裝飲料

  聚酯容器

  印鐵制罐

  塑膠編織袋

  保溫瓶

  鐵皮玩具

  鋼琴、風琴、電子琴

  皮革,普通人造革,化纖地毯

  捲煙,啤酒、一般白酒

  年産300噸以下的飲料,年産1000噸以下的罐頭,日處理500噸以下的制糖,味精(薯類為原料及綜合利用項目除外)

  △紙漿

  家用電冰箱、冰櫃,洗衣機,電風扇,電熱水器,空調器及壓縮機,冷熱風機,電烤箱,微波爐,電飯鍋,電磁灶

  △煤氣熱水器

  縫紉機,自行車,機械錶,機械打字機

  國家定點外的電冰箱壓縮機

  黑白,彩色膠捲、相紙(感光材料國産化的除外)

  (三)紡織業

  毛紡織,棉紡織,絲綢,繅絲,普通人造毛皮

  丙綸、滌綸長絲,不織布

  無治理污染措施的印染

  (四)化學、石化工業

  250萬噸以下的煉油廠

  10萬噸以下的乙烯生産裝置

  電石廠、小煉油廠、小化工廠、1.5萬噸以下的小氮肥廠

  橡膠製品中一般性的管、帶、板及生活雜件等,斜交輪胎

  電解法雙氧水和3500噸及以下葸醌法雙氧水

  硫酸法鈦白粉

  無水氟化氫

  炭黑

  土法硫磺

  通用化學試劑

  一般塗料、膠片涂布

  PS板,一般離子交換樹脂、不飽和聚酯樹脂r>5000噸及以下油漆,染料

  燒鹼,純鹼,硫黃,鹽酸,硝酸,黃磷

  小農藥(指投資1000萬元以下,未經化工部和市化學工業總公司批准的)

  (五)有色金屬工業

  無證開採的有色金屬及黃金、稀土礦

  黃金的小型土法選礦和小型氰化法提煉

  銅加工和鋁加工(列入國家計劃的除外)

  銅冶煉和銅電解,鎢、錫、銻冶煉

  電解鋁,年産2萬噸及以下的鉛、鋅冶煉

  稀土分離(國家計劃的除外)

  (六)黑色冶金工業

  無證開採的黑色金屬礦

  無鋼坯來源的各類小軋鋼廠

  設備落後的二輥熱疊軋板機,普鋼初軋機

  100立方米及以下的高爐煉鐵

  鐵合金

  10噸及以下轉爐的10噸及以下電爐煉鋼(鑄鋼用除外)

  (七)建築材料及其他非金屬礦物製品業

  425號以下水泥(特種水泥除外)

  岩棉生産線

  塑膠壁紙、地板、門窗

  鋁合金門窗

  △實心粘土磚

  花崗岩、大理石加工産品

  年産1800噸及以下玻璃纖維

  平板玻璃,日産200噸以下的浮法玻璃

  △一般耐火磚

  稻草板

  小膠合板

  (八)機械工業

  國家定點外的汽車、摩托車及其零部件

  影印機,普通金屬切削機床,大中型拖拉機,壓路機,工業鍋爐,普通軸承,一般電線電纜,900×900毫米以下球磨機

  中小功率電動機,蒸汽機

  頻寬1米及以下皮帶輸送機

  國家定點外的照相機,電影機械,1米/秒及以下的普通電梯,400×250毫米及以下破碎機

  一般電力變壓器

  原機械委公佈的《機械工業第一、二批建議控制發展的産品目錄》中限制布新點的産品

  (九)電子工業

  電視機,收錄機,收音機,組合音響

  國家定點外的錄影機、磁記錄産品

  國家定點外的黑白、彩色顯像管(含顯示管)及玻殼

  國家定點外的微波通信系統設備、程式控制交換機、光通信系統設備、電子電腦

  國家定點外的積體電路

  (十)煤炭工業

  無證建設的煤窯

  年産20萬噸以下的機焦

  土法煉焦

  (十一)電力工業

  柴油機組發電

  單機5萬千瓦及以下火電機組

  (十二)醫藥工業

  醫藥製劑(達到GMP標準的除外)

國發[1988]64號文件規定停建的樓堂館所及其他項目

  技術改造

  一、重點支援技術改造的産業、産品

  (一)農、林、牧、漁業及農用工業

  良種培育,新技術推廣項目,新産品開發、儲藏、保鮮、加工和提高産品品質的項目

  化肥,農藥,畜用藥品,適用的農業機具及零配件,配合及混合飼料,飼料添加劑

  △有機肥料

  (二)機械工業

  模具製造(上水準)

  數控、高精、重型金屬切削機床

  高效多工位鍛壓設備

  大型、精密軸承

  液壓件及液力件、氣動元件

  國家定點的鑄造、鍛造、熱處理、電鍍工藝

  工業自動化、電工、光學、導航、量具業的儀器儀錶

  大中型發電、輸變電設備

  礦山、石油、煤炭、化工、石化、冶金、造紙、醫藥、電工、建材、新型紡織成套設備

  鐵路機、貨車

  國家定點的汽車及總成、零部件

  (三)電子工業

  屬經濟規模、專業化、國産化、上水準的電子元器件、積體電路

  電子專用材料,電子測量儀器

  光電器件、敏感元件、感測器

  工業生産過程自動化電子系統和設備

  電力電子系統設備及關鍵配套件

  國家定點的電視機、顯像管及玻殼(國産化)

  國家定點的電腦

  電子醫療設備

  國家定點的衛星通信、行動通訊、微波通信、光通信系統設備

  導航設備

  (四)航空航太工業

  應用衛星及必需的應用設施

  (五)輕工業

  機制紙及紙板

  合成洗滌劑及原料

  節能新型電光源及燈具

  國家名優白酒

  名優及高檔捲煙

  △調味品

  名優鋼琴

  皮革及皮革製品

  出口産品

  (六)紡織業

  棉紡織(小棉紡除外)

  毛紡織(小毛紡除外),麻紡織

  針織複製品

  印染及印染後整理織物

  服裝

  改性、異型化學纖維

  (七)交通運輸、郵電通信業

  輸送能力嚴重不足的鐵路控制區間、車站

  提高公路等級,打通斷頭路

  △城市道路網的改造、公共交通站點改造、地鐵改造

  機場設施

  郵電通信設備的改善

  (八)煤炭工業

  煤炭開採

  煤炭洗選

  △型煤加工(煤球除外)及銷售網點改造

  (九)電力工業

  水電、火電(含熱電)、電網

  (十)黑色冶金工業

  鐵礦石

  冶煉、軋鋼

  (十一)有色金屬工業

  大中型銅、鋁的板、帶、箔、管、棒材

  硬質合金

  (十二)化學、石化工業

  大中型原油加工

  基本化工原料,有機化工原料及中間體

  乙烯及其後加工産品

  精細化工産品

  合成材料

  橡膠加工産品

  (十三)醫藥工業

  高效和緊缺化學原料及醫藥專用中間體

  新型制藥品及輔料,包裝容器材料

  生物化學藥品

  預防性生物製品

  中藥飲片,中成藥名優産品

  (十四)建築材料及其他非金屬礦物製品業

  大於六機窯的引上平板玻璃以及日熔化量300噸以上的浮法玻璃

  年産20萬噸及以上的水泥及水泥普通立窯改機械化立窯

  年産18萬件及以上的衛生陶瓷

  實心粘土磚改造為利廢、空心製品

  非金屬礦物及製品

  碳素製品,耐火原料礦及耐火材料

  (十五)森林工業

  木材綜合利用

  (十六)節約能源、原材料、保護環境的技術改造項目,特別是實現熱電聯産的低效工業鍋爐改造

  △水資源技術改造項目

  (十七)經濟效益好的出口創匯項目

  國家批准的軍工技術改造項目

  二、嚴格限制技術改造的産品

  上述嚴格限制和停止生産的産品

  國家各部門明令淘汰的産品

  注:(1)在本目錄中,沒有列出國發[1989]29號文件附件《當前的産業發展序列目錄》中我市目前確實沒有的産品,但是凡屬國家限制、禁止生産的産品,我市今後一律禁止搞。

  (2)△者為國務院産業政策中未列,我市增加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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