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發[2003]7號
1998年以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關心和全市人民的支援下,本市組織實施了八個階段控制大氣污染措施,使首都空氣品質逐步得到改善。為全面實現本市環境污染防治目標和對策,進一步改善大氣環境品質,市政府決定在2003年實施第九階段控制大氣污染措施。
第九階段的主要任務和目標是:繼續以防治顆粒物污染為重點,採取更加堅決的措施,削減污染物排放總量,全面加強工業污染、揚塵污染、機動車污染、煤煙型污染控制和生態保護與建設,深化本市東南郊、石景山等地區的環境綜合整治,力爭使市區空氣品質2級和好於2級的天數達到60%。現將具體措施通告如下:
一、完善目標責任制,鞏固治理成果
(一)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目標責任制。各區縣政府和市有關部門對本通告提出的任務和目標,要認真履行各自職責,想方設法,求實創新,不折不扣地堅決完成。
各區縣政府要對轄區大氣環境品質負責,採取有效措施,力爭使轄區空氣品質2級和好於2級的天數與全市同步增長。
(二)各區縣政府和市各有關部門要鞏固控制大氣污染前八個階段的治理成果,繼續執行和落實各項要求,凡是出現反彈的要堅決糾正,凡是治理措施沒有完全到位的要切實落實。
二、控制揚塵污染
(三)全市各類工地在施工前必須制訂控制揚塵污染的實施方案,採取各種揚塵控制措施,達到“綠色工地”的要求,即施工現場周邊要設置硬質圍擋,主要道路要硬化並保持清潔,垃圾、渣土要及時清運,施工土方要覆蓋,工地出口要設置沖洗設施,運輸車輛駛出施工現場前要將車輪和槽幫沖洗乾淨。
建築工地的水泥、石灰等可能産生揚塵污染的建築材料,必須在庫房記憶體放或嚴密遮蓋。嚴禁凌空拋撒垃圾、渣土。
拆遷工地的垃圾、渣土要在房屋、設施拆除後3天內清運完畢。拆除工程完成後不能立即施工建設的,必須採取圍擋、覆蓋、地面硬化、簡易綠化等有效措施防止揚塵。
市政工地(包括道路、管網等)要合理分段施工,減少土方開挖面積和存留時間,特別要嚴格採取圍擋等措施,防止泥土流失到附近道路。
道路綠化産生的棄土、垃圾等要隨時清運,不得在道路旁堆放;規劃市區內市政、電信等工程完工後一週內要恢復原狀。
城近郊區和各遠郊區縣城關鎮地區,凡澆注混凝土量超過100立方米的施工現場,必須使用預拌混凝土。
市建委要組織有關單位在招投標中增加控制揚塵污染的標的內容和責任承諾,將所需資金列入工程造價。
(四)市建委和市國土房管局要繼續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對各類工地的管理。
城管監察部門要對各類施工工地揚塵污染進行現場執法監督,層層負責,分片管理,落實責任;對不符合環保要求的工地,要責令其限期整改,依法予以處罰,並記入本市企業信用資訊系統的警示資訊系統;對逾期仍不改正的,要責令其停工整頓。對累計兩次以上(含兩次)被責令停工整頓的外地施工企業,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取消其在京施工的資格,對本市企業要依法追究責任。
(五)市市政管委要加強渣土消納管理,對未設置圍擋、車輪沖洗設施或施工現場出入口未硬化的工地,一律不予核發其渣土運輸車輛的渣土消納許可證。市市政管委和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要加大對車輛道路遺撒的查處力度,自今年5月1日起,未實行密閉運輸的垃圾、渣土、砂石等運輸車輛一律不得進入五環路(含規劃五環路)範圍內行駛。
市市政管委要組織完善高碑店等污水處理廠的中水回用管網,增加取水量。市市政管委和各區縣政府要進一步提高全市城市道路機掃面積,加強灑水壓塵,道路沖刷面積至少要達到3000萬平方米;制定沙塵天氣揚塵污染控制預案,在出現沙塵天氣後要立即組織沖刷和清掃。
三、控制煤煙型污染
(六)在今年10月底前,各有關區縣政府和市有關部門要完成城近郊區1500台燃煤鍋爐改用清潔能源的工作。鼓勵採用各類節能技術和措施。
各城區內14兆瓦以下的燃煤鍋爐要全部改用清潔能源;朝陽區、海淀區和豐台區四環路以內區域以及石景山區古城地區的14兆瓦以下的燃煤鍋爐,要力爭全部改用清潔能源。遠郊區縣衛星城鎮小於0.7兆瓦的燃煤鍋爐要積極改用清潔能源。
在城市熱網或燃氣供氣管網覆蓋的地區,一律不得新建燃煤鍋爐。鼓勵將有條件的14兆瓦以上(含14兆瓦)的燃煤鍋爐改用清潔能源,同時可併入城市熱網。全市現有燃煤鍋爐要安裝有效的脫硫、除塵設施,保證達標排放。
市財政局要儘快下達補助資金,市市政管委要組織市燃氣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和市熱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市經委要協調北京供電公司等單位,保證清潔能源的供應。
(七)在今年11月底前,東城區和西城區政府要分別組織完成東四三條至八條、西四北一條至八條的平房改用電採暖示範工程。舊城區內的歷史文化保護區要力爭在2005年年底前全部改用清潔能源採暖,市規劃委要據此完成採暖規劃,市經委要組織供電部門完成配套外線建設任務,各有關區政府要制訂改造方案並組織實施。
市經委要加強對煤炭經營單位的管理,市品質技術監督局要加強對煤及煤製品品質的檢查,市工商局要嚴肅查處無照經營和超範圍經營煤炭的違法行為,城管監察部門要嚴厲打擊無照經營的流動售煤攤販,保證鍋爐和平房採暖燃煤符合《低硫優質煤及製品標準》。
四、控制機動車污染
(八)自今年起,在京銷售的輕型車和重型柴油車必須符合國家第二階段機動車排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否則不得出售,不予上牌照。
(九)市環保局和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要完善機動車檢測場管理體制,組織建成140條簡易工況檢測線,陸續對在用輕型車、重型車、農用車和摩托車採用簡易工況法進行檢測,自今年8月1日起全面執行;同時,要建成尾氣檢測線上監控系統。市交通委要組織汽車維修企業,加強對不達標車輛的維修。
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要加強對延緩報廢車輛及上路行駛的農用車污染排放的管理,市農業局要加強對拖拉機和農用機械污染排放的管理。
(十)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市環保局要制定高排放載客汽車限行措施並組織實施,自今年4月份開始陸續限制高排放車輛在二環路(含主輔路)範圍內行駛,自2004年起限制其在三環路範圍內行駛。
(十一)在今年年底前,市公交總公司要將主要在三環路內行駛的660輛老舊公交柴油車,置換為符合綠色環保標誌要求的車輛。市科委、市環保局和市公交總公司要組織開展電動汽車運作示範。
(十二)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市環保局共同組成的北京市控制機動車污染聯合執法辦公室,要加強對全市機動車尾氣排放路檢工作的監督檢查。各區縣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和環保部門要建立責任制,加大路檢力度,重點加強對無環保標誌的車輛及夜間重型貨車尾氣排放的檢查。凡違反規定和超標行駛的車輛,要依法予以處罰,滯留其牌照,責令限期治理,力保不達標車輛不上路行駛。
(十三)市品質技術監督局和市工商局要嚴厲查處銷售不符合標準的油品的違法行為。積極推廣和鼓勵使用含硫量分別在0.02%和0.035%以下的低硫汽油和低硫柴油。
在今年8月底前,市環保局和市品質技術監督局要制定《油庫加油站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
五、控制工業污染
(十四)市經委要按照改善首都環境品質、走新型工業化道路的要求,制訂2003年至2007年的工業污染控制規劃,分年度確定具體任務及進度。市經委、市環保局、市財政局等部門要儘快制定經濟政策,鼓勵工業企業污染治理和搬遷。
(十五)市經委要組織協調市區電力及其他工業企業落實年內削減工業用煤100萬噸的任務。
(十六)在今年年底前,北京琉璃河水泥廠和北京東方化工廠的額定小時蒸發量65噸自備發電鍋爐燕化公司的額定小時蒸發量220噸水煤漿發電鍋爐要完成煙氣脫硫工程。
京能熱電股份有限公司1號至3號機組、京豐熱電股份有限公司6號至7號機組和華能北京熱電廠1號至4號機組,要力爭在2004年完成煙氣脫硫工程。
(十七)首鋼總公司自今年起要按600萬噸鋼産量組織生産,在今年年底前關停第二耐火材料廠的2座250立方米白灰窯以及特鋼公司的15台煤氣發生爐;要加快料廠整體改造、廠區道路和裸露地面綜合整治等工程建設,減少各種無組織排放。同時,要啟動首鋼電力廠額定小時蒸發量220噸鍋爐煙氣脫硫工程。
(十八)市經委要組織市區20家有污染的企業在今年年底前實現搬遷或停産,其中北京玻璃儀器廠、北京染料廠、北京啤酒朝日有限公司在今年10月底前實現原址停産。位於本市東南郊的化工企業要做好搬遷的前期準備工作,力爭在2004年實現搬遷或停産。
在今年年底前,北京焦化廠的1台額定小時蒸發量35噸煤粉發電鍋爐、正東電子集團的油制氣生産設施和2台額定小時蒸發量28噸的煤粉發電鍋爐,以及全市所有機立窯水泥生産線和房山區的20個石灰粉廠要實現關停。
(十九)全市各工業企業要積極推行清潔生産,開展廠區環境綜合整治,強化對各類爐窯、工藝過程和無組織排放的管理,做到“排放不超標、‘三堆’不露天、工地不揚塵、不達標車輛不上路”。
(二十)在今年年底前,各區縣政府要督促轄區內餐飲企業和單位食堂完成油煙污染治理任務。
六、加強區域生態建設
(二十一)市園林局要組織新增城市綠化面積500公頃。首都綠化辦(市林業局)要組織新增城市綠化隔離地區綠化面積1000公頃,啟動第二道綠化隔離地區建設,基本完成“五河十路”綠色通道建設工程任務;加快京津周圍防沙治沙工程建設,在五大風沙危害區營造固沙片林2667公頃,實施“封沙育草、播草蓋沙”工程3333公頃;加強山區綠色生態屏障建設,營造水源保護林、水土保持林6667公頃;完成退耕還林1.2萬公頃。
(二十二)市農委和市農業局要繼續組織對季節性裸露農田的治理,基本實現秋收作物留茬免耕;全年推廣保護性耕作面積3.33萬公頃,其中春季推廣1萬公頃,對近郊區糧食作物全面實行保護性耕作。
(二十三)自今年5月1日起,在本市範圍內禁止生産粘土實心磚。市農委、市建委負責組織協調,各區縣政府負責具體落實關停轄區粘土實心磚廠的工作。暫時保留的非粘土實心磚廠,要採取嚴格的污染控制措施。
在今年5月底前,關閉本市範圍內所有砂石場,並拆除生産設備。市水利局負責關停全市河道內的砂石場,各有關區縣政府負責關停轄區河道外的砂石場。砂石場關停後,要做好砂石場及周邊環境的生態恢復工作。
七、加強重點地區環境綜合整治
(二十四)東南郊和石景山地區(包括豐台區、門頭溝區部分地區)的大氣污染對當地及市區空氣品質影響較大。在這兩個地區內,除完成上述各項有關任務外,各有關區縣政府還要大力開展區域環境綜合整治,通過硬化和修繕道路、加強綠化、減少裸露地面、清理垃圾渣土、拆除各類違法建築等措施,減少污染物排放量,改善區域環境狀況。市水利局要對永定河麻峪漫水橋至京原路漫水橋段的河道實施封河育草,對河堤進行整治。
各區縣政府要加強對轄區城鎮和重點地區的環境綜合整治,清理臟亂區域,減少各類污染源的排放。
八、完善管理保障機制,鼓勵公眾參與
(二十五)各有關部門要及時向市人大、市政協彙報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進展情況,配合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與對各項工作的檢查和監督。
(二十六)由市環保局負責統一協調第九階段控制大氣污染各項措施的實施,要定期向市政府及相關部門報告工作進展情況和空氣品質狀況,向社會公佈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工作進度、計劃、措施、存在問題和所需技術經濟支援等方面的資訊,並提高對各類污染源的監控能力。
市科委要繼續加強對大氣污染控制科研項目的支援,提高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科技含量。
宣傳部門要組織各新聞單位進一步加強對大氣污染防治成果和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長期性、艱巨性、複雜性的宣傳,加強輿論監督,對違法行為予以曝光。
首都精神文明辦和各區縣政府要在創建文明社區活動中,加快綠色社區建設速度,充分發揮民間環保組織的作用,鼓勵公眾參與。
(二十七)市政府督查室、市監察局和市環保局要定期組織監督檢查,對完成任務好的單位予以表揚,對完成任務差的單位提出批評,並按照《關於違反環境保護法規追究行政責任的暫行規定》追究有關人員的行政責任。
特此通告。
(府 印)
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