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府文件
>
1986-2014政府文件
>
市政府文件
[發文字號]
京政發
〔1996〕
37號
[發佈日期]
1996-12-26
[有效性]
否
北京市人民政府 北京衛戍區關於在全市人武系統開展以勞養武活動的通知
京政發[1996]37號
北京市人民政府 北京衛戍區
關於在全市人武系統開展
以勞養武活動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各人民武裝部:
為適應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推動本市民兵、預備役部隊為首都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作出更大貢獻,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衛戍區決定在全市人武系統進一步開展以勞養武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對開展以勞養武活動的認識
近年來,全市人武系統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指示,廣泛開展以勞養武活動。實踐證明,開展以勞養武活動,
- 1 -
是新時期人民武裝工作適應改革開放形勢、為經濟建設服務的一種重要形式,對於促進本市經濟發展,增強民兵組織的凝聚力,發揮和平時期民兵工作既出戰鬥力又出生産力的雙重效益,對於繼承和發揚勞武結合的光榮傳統,建設有中國特色國防後備力量起到了積極作用。各區、縣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以及各人民武裝部要站在促進經濟發展和加強國防建設的高度,充分認識開展以勞養武活動的重要意義,進一步解放思想,積極引導、推進以勞養武活動。
二、積極推動以勞養武企業加快發展
全市以勞養武活動由北京衛戍區主管,各區、縣的以勞養武活動由當地人民武裝部具體負責。各區、縣政府和市政府各有關部門應當積極支援區、縣及鄉鎮人民武裝部、預備役師團興辦的以勞養武企業。
以勞養武企業是經人武部門及有關主管部門審核、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登記註冊的經濟實體。以勞養武企業以其全部法人財産,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企業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平調、侵佔、挪用以勞養武企業的財産,不得干涉以勞養武企業從事正常的生産經營活動。
三、因地制宜,合理確定以勞養武項目
以勞養武活動要按照辦實體與搞項目並重的原則,多途徑、多層次、多形式地開展,要緊緊圍繞全市經濟建設的戰略部署,結合各區、縣及人民武裝部門實際,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以勞
- 2 -
養武企業可以採取生産型、開髮型、服務型以及外向型等多種類型,主要經營、服務範圍包括承包荒山育林,治理開發“四荒”資源,承包重點工程項目,承擔急難險重任務等。
四、堅持以勞養武的正確方向
開展以勞養武活動,要堅持勞武並舉、收益主要用於“養武”的原則。以勞養武企業要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內部各項規章制度,加強經營管理,自覺接受當地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防止和遏制生産經營活動中的不正之風。以勞養武項目的收益主要用於解決民兵、預備役活動經費和企業擴大再生産。
以勞養武活動要與基層民兵建設緊密結合,以勞養武企業的職工要保持半數以上的基幹民兵,招收職工應優先照顧軍烈屬、貧困戶民兵。
五、加強對以勞養武活動的領導
為推動全市以勞養武活動的開展,加強對以勞養武活動的領導,成立北京市以勞養武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如下:
組 長:孟學農 北京市副市長
副組長:黃伯誠 北京衛戍區副司令員
陳根法 北京衛戍區副政委
成 員:于華禮 北京衛戍區副參謀長
沈倚山 北京衛戍區政治部副主任
周存宏 北京衛戍區後勤部副部長
- 3 -
陳東營 北京衛戍區技術部副部長
袁漢同 市計委委員
王傑揚 市經委副主任
欒德成 市建委副主任
吳世雄 市財政局副局長
崔述強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長
史繼舜 市國稅局副局長
楊曉超 市地稅局副局長
張萬恒 市物價局副局長
魏成林 市規劃局副局長
李 林 市房地局副局長
趙永平 市環保局副局長
張和平 市文化局副局長
呂德仁 市衛生局副局長
辛鐵梁 市人事局副局長
尤蘭田 市勞動局副局長
李保群 市民政局副局長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北京衛戍區政治部。辦公室主任由沈倚山同志兼任。今後,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及其人員的調整,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商有關單位同意並報領導小組組長批准後,自行發文通知。
各區、縣政府及人民武裝部應加強對本地區以勞養武活動的
- 4 -
領導,切實做好對這一活動的組織、服務和管理工作,及時解決以勞養武活動中遇到的問題,總結經驗,樹立典型,推動以勞養武活動不斷深入發展。
北京市人民政府
中國人民解放軍北京衛戍區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 5 -
(全文結束)
分享:
X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