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發[1999]13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經1999年3月30日北京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決定:
任命強衛為北京市公安局局長;免去張良基的北京市公安局局長職務。
任命范伯元為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主任;免去鄒祖燁的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主任職務。
任命辛鐵樑為北京市人事局局長;免去高雲厚的北京市人事局局長職務。
一九九九年四月六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強衛等6名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京政發[1999]13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經1999年3月30日北京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決定:
任命強衛為北京市公安局局長;免去張良基的北京市公安局局長職務。
任命范伯元為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主任;免去鄒祖燁的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主任職務。
任命辛鐵樑為北京市人事局局長;免去高雲厚的北京市人事局局長職務。
一九九九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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