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發[1994]3號
北京王府井百貨大樓(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申請由定向募集公司轉為社會募集公司的報告》(京百司辦字[1993]第37號)收悉。
依據《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經審查你公司報送的有關文件,市政府同意你公司由定向募集股份公司轉為社會募集股份公司,並公開向社會發行股票(A股)5000萬股。請據此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複審,並做好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準備工作。
1994年1月8號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北京王府井百貨大樓(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社會公眾股票(A股)的批復
京政發[1994]3號
北京王府井百貨大樓(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申請由定向募集公司轉為社會募集公司的報告》(京百司辦字[1993]第37號)收悉。
依據《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經審查你公司報送的有關文件,市政府同意你公司由定向募集股份公司轉為社會募集股份公司,並公開向社會發行股票(A股)5000萬股。請據此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複審,並做好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準備工作。
1994年1月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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