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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京政發〔1994〕34號
  2. [發佈日期] 1994-06-18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批轉市計委、市商委 貫徹國務院關於改革原油、成品油 流通體制文件請示的通知

 

 

京政發[1994]34號










北京市人民政府批轉市計委、市商委
貫徹國務院關於改革原油、成品油
流通體制文件請示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總公司: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計委、市商委《關於貫徹國務院關於改革原油、成品油流通體制文件的請示》,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199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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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貫徹國務院關於改革原油、
成品油流通體制文件的請示

市政府:
    改革原油、成品油現行流通體制,加強宏觀調控,理順油品價格,整頓流通秩序,建立起規範化的、活而有序的流通體制,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必然要求。為貫徹《國務院批轉國家計委、國家經貿委關於改草原油、成品油流通體制意見的通知》(國發〔1994〕21號),扎紮實實把這項改革搞好,特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做好本市原油、成品油總需求與總供給的綜合平衡
    市計委負責做好原油、成品油供需總量的綜合平衡工作,管住管好總資源配置,指導全市成品油分配。市石油産品銷售總公司負責提出全市社會油品需求量和資源總量(包括國內成品油、進口成品油)的建議,市計委在匯總、協調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組織編製成品油總量平衡計劃及進口計劃,上報國家計委。市商委參與計劃制定。
    二、成品油實行國家定價
    1994年成品油流通體制改革的原則是穩定成品油市場價格。本市成品油的銷售價格執行由國家計委制定的統一價格,所有加油站都必須嚴格按規定價格銷售成品油。
    三、理順銷售渠道,減少流通環節
    (一)發揮市石油産品銷售總公司在成品油流通中的主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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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用。根據市計委審定的分配計劃,在市商委指導下,市石油産品銷售總公司按照國家統一政策、統一價格、統一調撥、統一品質標準的原則,負責本市成品油資源的地區平衡和調撥,調劑品種和餘缺,並具體負責全市成品油的批發供應業務。
    (二)對國家確定的鐵路、交通、民航、解放軍總後勤部、石油、外貿出口6個用油大戶實行直達供應。上述6個用油大戶的在京單位,所需成品油均從煉油廠直達供應,執行出廠價,不再通過調撥批發環節,也不收取管理費。上述直供用戶與煉油廠簽訂合同,實行合同化管理。
    (三)清理成品油批發機構。對現有從事成品油批發的企業嚴格進行清理,具備國家規定條件的,才能從事成品油批發業務。油品批發經營單位的經營資格由市石油産品銷售總公司會同市化學危險物品經營許可證辦公室提出意見,經市商委審核後,報市計委批准,在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重新登記,由市石油産品銷售總公司納入銷售渠道。不具備條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進行變更或登出登記。新成立成品油批發經營機構,要按上述審批程式審批。今後,在京的各級黨、政、軍機關一律不準從事原油、成品油的批發、零售業務。
    (四)加油站和零售網點逐步實行代銷制。對現有的成品油加油站、零售網點,要下大力量進行整頓,並逐步實行代銷制。
    市政府對加油站和零售網點建設要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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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縣政府對此也要加強規劃和管理。新建加油站和零售網點要符合規範要求,並徵求市石油産品銷售總公司和區、縣石油公司的意見,報有關部門批准。未經國家批准,任何境外企業不得在本市從事成品油的批發和零售業務。
    成品油流通秩序的整頓,由市計委、市商委負責,會同市石油産品銷售總公司擬定具體實施細則,組織有關部門實施。
    四、建立成品油價格風險基金和地方儲備制度
    為了平衡油品市場供求,保證國家規定的銷售價格得到嚴格執行,由市計委牽頭,建立成品油價格風險基金,專項用於進口成品油的價格風險支出。對進口成品油按國內出廠價格執行,進口成本與撥交價的價差,盈餘時專戶存儲,虧損時專項補貼。儘快建立必要的儲備制度。
    五、加強對原油、成品油流通體制改革工作的領導
    為保證成品油流通體制改革的順利進行,成立北京市成品油市場監督領導小組,由市計委、商委牽頭,市體改委、市財政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稅務局、北京海關、市技術監督局、公安局、物價局和市石油産品銷售總公司等部門參加,共同研究制定配套措施和有關法規。在市政府的領導下,建立嚴格的監督檢查制度,共同把首都成品油市場秩序整頓好。
    以上意見如無不妥,請批轉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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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計劃委員會
                                北京市商業委員會
                                  1994年5月6日

 - 5 -  (全文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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