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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京政發〔1992〕4號
  2. [發佈日期] 1992-01-22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轉發北京市 “八五”期間金融體制改革 規劃的通知

 

 

京政發[1992]4號










北京市人民政府轉發北京市
“八五”期間金融體制改革
規劃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總公司:
    市政府同意中國人民銀行北京市分行擬訂的《北京市“八五”期間金融體制改革規劃》,現轉發給你們,請協同實施。
    金融體制改革是經濟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金融調控是經濟調控的重要手段之一。深化金融體制改革,發展金融事業,能夠更好地支援首都經濟的發展。當前,深化金融體制改革,要把支援搞好國營大中型企業和支援農業的發展作為重點,在國家産業政策的指導下,貫徹“扶優限劣”的信貸原則,支援和協助企業轉到調整結構和提高效益的軌道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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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深化金融體制改革的過程中,要注意發揮中央銀行和專業銀行兩個積極性。市人民銀行要進一步加強和完善金融的宏觀調控職能;各專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在認真貫徹金融方針政策的同時,要完善內部經營管理機制。本市各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都要切實加強隊伍建設,提高幹部職工的素質,以適應體制改革和金融事業發展的需要。
    深化金融體制改革牽動面廣,影響面大,要注意與各項改革相互協調,配套進行。各方面要積極支援金融體制改革,以使金融工作更好地為首都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


                                 1992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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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八五”期間金融體制改革規劃

    一、“七五”期間北京市金融體制改革的主要情況
    “七五”期間,北京市金融系統認真落實國家金融體制改革的總體部署和人民銀行總行的實施方案,金融體制改革取得了顯著成績。
    北京市于1984年5月正式實行銀行機構分設、市人民銀行專門行使中央銀行分行職能以來,通過行政、經濟、立法等手段,加強了對地區的金融宏觀調控,初步形成了以中央銀行為領導、國家專業銀行為主體,交通銀行、保險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農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證券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等多種金融機構並存和分工協作的社會主義金融體系,顯著地改善了金融為首都經濟建設和群眾生活服務的總體功能。“七五”期間,通過積極開拓金融市場,初步形成了具有一定規模的以同業拆借市場、證券發行和轉讓市場、外匯調劑市場為主的金融市場,調劑資金餘缺,發展了直接融資業務。專業銀行進行了企業化經營的探索和實踐,試行了行長負責制和多種形式的承包經營責任制,提高了銀行的經營管理水準。進一步發展了保險業務,擴大了險種,發揮了“社會穩定器”的作用。配合外匯、外貿體制改革,加強了外匯、外債的集中統一管理。積極推進了銀行業務操作手段現代化的進程。
    “七五”期間的金融體制改革,促進了金融業的發展。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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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機構的各項存款,已從1985年的429億元增加到1990年的1094億元,增長了2.6倍;各項貸款已從1985年的261億元增加到1990年的766億元,增長了2.9倍。各級金融機構已從1985年的900個增加到1990年的1557個。外匯業務、保險業務、國內和國際間的資金清算業務大幅度增加,為首都經濟的穩定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但是,由於金融體制改革尚處在探索階段,必須與經濟體制改革同步進行。因此,還存在一些問題需要在深化改革中逐步解決。主要是:經濟、金融工作中的一些關係尚未理順,信貸資金財政化的傾向有擴大的趨勢;信貸資金的調度、調控還不靈活,信貸資金使用效益不理想;專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經營機制還不健全,有些金融管理工作還跟不上改革的步伐;金融市場尚需進一步開拓和發展;金融業務操作手段現代化進程較慢;金融法規體系也有待於完善。
    二、“八五”期間北京市金融體制改革規劃
    金融體制改革一定要堅持為經濟體制改革的總目標服務,為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的方針。“八五”時期,建立適應計劃經濟與市場調節相結合的新的金融運作機制,進一步加強金融宏觀調控,是深化金融體制改革的基本方向。人民銀行總行提出的金融體制改革的基本目標是:健全和完善中央銀行宏觀調控體系;完善以中央銀行為領導,國家專業銀行為主體,多種金融機構並存、分工協作的社會主義金融組織體系;建立全國統一、規則健全的社會主義金融市場體系;建立現代化的金融管理體系。
    根據上述要求和《北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年規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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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五”計劃綱要》提出的主要奮鬥目標和任務,“八五”期間北京市深化金融體制改革的指導思想是:執行穩定貨幣、發展經濟的金融方針,按照發展社會主義有計劃商品經濟的要求,為本市經濟體制改革搞好配套服務,為首都經濟持續穩定協調發展服務,繼續完善已出臺的各項金融體改措施,進一步加強金融對經濟的間接調控功能。主要任務是:強化中央銀行的宏觀調控職能,積極開拓信貸資金來源,嚴格控制地區貨幣發行和信貸總規模,按照國家的産業政策和北京市實施産業政策的要求,合理確定信貸投向,促進首都經濟的穩定發展和産業結構的合理調整,提高經濟效益;加強中央銀行對專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領導與管理,理順各類金融機構之間的關係,增強各類金融機構的自我約束機制和活力;積極發展和完善金融市場,開拓融資渠道,健全流通市場;積極推進銀行業務處理手段現代化,加速資金週轉,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加強金融法規建設,健全地方金融法規體系。
    (一)加強和改善金融宏觀調控
    1、進一步完善社會信用規劃,統籌安排好人民幣和外幣兩套資金。市人民銀行要按照編制全社會財力綜合平衡計劃的要求,負責編制全社會的信用計劃和外匯收支計劃。將社會集資、各種債券、股票、信貸資金、外匯外債全部納入監測系統,統籌研究社會信用量。
    對不同層次的信用計劃要實行不同的調控方法。對國家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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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要逐步實行貸款限額和資産負債比例管理相結合的管理辦法。對城鄉信用社,要進一步完善資産負債比例管理與貸款限額管理相結合的辦法,並探索特種存款和中央銀行債券調控的方法。
    2、進一步完善信貸資金管理。“八五”期間,信貸規模和資金仍實行條塊結合的管理辦法。市人民銀行要進一步完善貸款調劑指標的使用辦法;專業銀行要進一步推行票據貼現和抵押貸款,減少信用放款;人民銀行對專業銀行的貸款也要擴大用於再貼現和債券抵押的比例。
    3、加強對外匯、外債的管理。要加強對各金融機構外匯業務的管理,協調好外匯資金劃撥、清算等工作;研究開辦由人民銀行統一管理的外匯資金的票據清算業務。逐步建立外匯存款準備金制度。建立外匯呆帳準備金,以減少外匯貸款風險。要研究充分利用本市金融機構外匯存差的優勢,減輕外債風險的措施。加強出口收匯管理,完善出口收匯核銷管理制度,跟蹤結匯,提高出口收匯率。改進外匯留成管理辦法,探索試行現匯留成,以完善對現匯的管理辦法。
    為了加強外債管理,進一步健全外債統計監測制度,建立外債使用效益的考核指標體系。同時,建立外匯償債基金,以減少外債風險。
    4、各級金融部門要加強對宏觀經濟運作情況的調查研究和預測分析,及時研究改革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改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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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和措施,為金融宏觀決策服務。
    (二)加強金融的集中統一管理,逐步完善金融組織體系
    1、加強金融業務管理,開拓金融業務領域。
    (1)繼續發展城鄉居民儲蓄,在深化金融體制改革中,要繼續把改進和發展儲蓄事業擺在重要的位置上,鼓勵城鄉居民積極參加儲蓄。同時,通過發行債券、股票等改革措施,使個人金融資産逐步實現多元化,以更好地引導資金流向。
    (2)逐步扭轉信貸資金財政化的傾向,增強信貸資金的流動性。主動和有關部門研究,在繼續推行企業承包責任制時,要解決好以下三個問題:一是增強企業自補流動資金能力,並隨著經濟的增長而逐步擴大,使企業自有資金佔全部流動資金佔用額的比重達到30%的水準;二是國家和市安排生産型的固定資産投資項目,要同時安排建成後所需的自有流動資金;三是解決糧食、外貿虧損和企業潛虧嚴重擠佔銀行貸款的問題。要抓緊與財政、稅務部門共同研究制定強化企業補充自有流動資金的辦法。
    (3)為促進北京市住房制度改革和首都城市危舊房改造,研究推進住房儲蓄、住房信貸、住房保險和房地産經營等金融業務的配套措施,發展多種融資形式,鼓勵職工買房、建房,促進住宅商品化的進程。同時,各金融機構要積極多渠道籌措資金,支援北京市的危房改造。市房地産信託投資公司要為北京市房地産開發、住房改革和危房改造做好金融服務。為適應首都住宅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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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和管理任務的需要,積極籌建住宅儲蓄專業銀行。
    (4)研究搞好國營大中型企業的金融配套措施。要研究制定適應本市企業集團發展需要的金融服務措施,理順企業集團的信貸關係,在條件具備的企業集團試辦財務公司。為支援國營大中型企業的技術進步,調整産品結構,適當集中技術改造資金,抓好一批重點企業和重點産品的技術改造,並帶動中小企業和鄉鎮企業的技術進步。
    (5)研究推動科技進步的金融配套措施。要大力支援新技術開發試驗區的建設,促進向高新技術的商品化、産業規模化和國際化方向發展,使其成為對全國有較強輻射力的科技園區。創造條件,在試驗區設置人民銀行二級分行和外匯管理二級分局,以加強對該地區金融政策、業務的領導和管理。要根據發展需要,逐步擴大試驗區內金融機構的規模和業務覆蓋面,提高經營管理水準,提供高品質的金融服務。積極引進國外資金和先進管理經驗,促進試驗區發展。同時,要創造條件,籌建高新技術開發風險投資公司,逐步創造一個適應高新技術企業發展的金融環境。     (6)研究銀行執行國家産業政策和承擔國家的經濟調控和經濟監督的職能。配合計劃、財政,勞動、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制訂進一步加強工資基金、集團消費的監督管理,嚴肅經濟合同和結算紀律,防止互相拖欠貨款的措施。
    2、加強對金融機構設置的審批和管理。
    金融機構的設置應與經濟發展的需要和金融經營管理水準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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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應。“八五”期間,對金融機構的設置要講求經濟效益,實行規劃管理,嚴格審批程式。同時,要適當調整部分金融機構,使金融機構網點佈局趨於合理。
    為了促進改善經營管理,人民銀行要對金融機構實行年檢制度,對不符合規定要求和沒有發展前途的要堅決撤銷或合併。同時,要試行對金融機構進行信用評級。
    3、加強對金融機構業務範圍的管理。
    (1)各家銀行要根據業務分工,“一業為主,適當交叉”的原則開展業務。市人民銀行負責制定具體規定,促使金融機構業務交叉合理化、規範化。為了有利於經濟監督管理部門對資金運作的監督,實行一個企業只能在專業銀行、綜合性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中的一家開一個基本結算帳戶,推廣開戶證和貸款證制度。
    (2)對金融機構實行分業管理。按照總行提出的要逐步健全和完善長期信貸銀行體制的設想,逐步改善建設銀行的資産負債結構,使其真正成為長期信貸銀行。實行信託和銀行分業管理,逐步完善信託投資公司的管理體制,引導信託投資公司按委託、租賃、諮詢、代理的方向開展業務。對城市信用社,要通過聯社加強管理,建立健全各種制度,支援集體、個體經濟的發展。同時,結合首都城市信用社存差大的特點,研究拓寬資金投向業務領域,支援國家重點建設、大中型企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對農村信用社,要完善農行領導下的縣聯社的管理體制,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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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真正辦成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經濟實體。
    4、完善保險體系,加強保險市場管理。“八五”期間,配合醫療保險、勞動保險和人身保險等社會福利制度的改革,積極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在堅持以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為主渠道的基礎上,適當發展一些專業性的保險公司。要積極創造條件,籌建地方股份為主的人壽保險分公司。要進一步加強對保險市場和保險機構的管理,根據政企分開原則,國家機關一律不得經營保險業務和開辦保險公司,企業、部門不得自行開辦保險業務。
    5、繼續探索交通銀行的經營管理模式。“八五”期間,交通銀行要按照國務院的規定,繼續進行綜合性銀行的探索,發揮其對促進經濟發展和經濟體制改革的作用。
    (三)積極培育和開拓金融市場
    1、加強資金拆借市場的組織管理。要健全和完善由人民銀行領導實行會員制的資金拆借市場的組織章程和各項管理辦法,擴大資金拆借市場的業務範圍,專業銀行同城與異地的跨系統的資金拆借要逐步納入資金市場進行。要研究開辦金融機構間外匯資金的同業拆借業務。要建立和鞏固本市行際間和跨省市的資金融通網路。
    2、進一步開拓和完善證券交易市場。證券市場要在擴大國庫券發行、轉讓業務的同時,增加證券轉讓的種類和範圍,積極推進各種債券和大額定期存單的上市。研究發行信託受益債券、住房投資債券和開辦基金投資證券。配合股份制試點企業的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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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進一步完善股票發行和買賣業務的管理辦法。在條件成熟時,開辦北京市證券交易所。研究通過發行股票、債券等辦法直接籌措外匯資金。健全和完善市場交易的報價系統,加強與各省市證券市場的聯繫。
    積極發展直接融資,推動經濟效益好、信譽高的企業進入資金市場,通過發行債券及短期融資券等,用於企業固定資産投資和經營發展的資金需要。
    要抓緊建立相對獨立的、有權威的信用評級機構,為企業進入市場直接融資創造條件。
    3、發展和完善外匯調劑市場,開辦個人外匯調劑業務。外匯調劑市場要逐步向公開市場發展,要更多地利用市場機制,搞活外匯資金;並逐步創造條件,建立會員制的公開競價交易的外匯調劑公開市場。同時,要不斷改進外匯交易方式,完善交易制度,逐步形成比較健全的市場運作機制和調控機制。
    (四)專業銀行繼續實行經營管理責任制,提高企業化管理水準
    1、積極推進內部經營管理機制的改革,逐步建立起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擔風險的機制。要積極推行在貸款限額控制下的資産負債比例管理,專業銀行可選擇有條件的行、處進行試點,並總結經驗加以推廣。
    2、健全和完善行長經營目標責任制,進一步提高銀行經營管理水準。完善經營目標體系,建立反映資金來源增長、資金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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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狀況、貸款效益、貸款風險、銀行資金安全、成本、效益等方面的科學指標體系和考核辦法。
    3、各專業銀行和金融機構對流動資金貸款要實行“三查”分離的制度;對固定資産貸款,實行審貸分離、分級分段管理、集體決策的制度。對貸款管理,實行職權分開,相互制約,各負其責,以提高貸款管理的品質。要加快清理資産進度,對風險貸款要強化管理和收回,同時,要完善呆帳準備金制度。
    4、對基層銀行的儲蓄、會計、出納、信貸等專業崗位,要建立和完善經營管理責任制,並要實行綜合指標考核。
   (五)改革會計制度和聯行清算制度,提高銀行辦公現代化水準
    1、銀行結算實行歸口管理。統一的結算制度由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制定,各家專業銀行和各金融機構嚴格執行。由市人民銀行牽頭,儘快組織研究改進和完善適合首都的特大城市特點的同城結算制度。
    2、改革會計制度。“八五”期間,銀行會計制度改革的重點是:改革收付實現制,採用權責發生制的會計原則;改變現行的收付記帳方法,實行借貸記帳法;修改會計科目,按照計劃管理、資金性質和期限長短等因素重新確定會計科目。市人民銀行要按照總行的統一部署,組織做好會計制度和聯行制度改革的具體工作。
    3、逐步建立新的現代化的支付體系。人民銀行集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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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清算。積極創造條件,儘快採用電腦進行同城票據資金清算;異地資金結算逐步實現通過衛星通信網路進行全國銀行資金劃撥和清算。
    4、加快金融管理電子化的建設。“八五”期間,電子電腦的配套和應用,應統一規劃,統一協調,以便建立全國性的衛星通訊網,為各家金融機構服務。要克服困難,創造條件,加快銀行電子電腦的開發和應用,實現專業銀行系統營業網點的聯網。
    (六)加強領導,不斷深化金融體制改革
    金融改革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牽動面廣,影響面大,需要有計劃、有步驟、積極穩妥地進行。因此,必須加強領導。北京市各行(司)的主要領導要親自抓體改。同時加強改革機構和改革隊伍的建設。
    加強金融隊伍建設,是深化金融改革的關鍵。在抓金融改革的同時,必須抓好金融隊伍的建設,不斷提高幹部、職工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以適應金融改革和金融事業發展的需要。
    強化內部管理,是深化金融改革的基礎。在經濟體制改革和金融體制改革不斷向縱深發展的同時,必須強化內部管理,抓好基礎建設。通過打基礎、上水準、“煉內功”,提高信貸資金使用效益,確保資金的安全性、流動性,不斷提高金融信譽,為深化金融改革打下堅實基礎,保證各項改革措施的落實和各項金融業務的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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