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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
京政發
〔1992〕
75號
[發佈日期]
1992-12-11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 連廉、李學方二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京政發[1992]75號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
連廉、李學方二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總公司,各高等院校:
1992年11月21日北京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37次會議決定:
任命連廉為北京市技術監督局局長。
免去李學方的北京市技術監督局局長職務。
特此通知。
1992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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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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