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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京政發〔1995〕44號
  2. [發佈日期] 1995-12-29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設置 京通快速路車輛通行資收費站的通知

 

 
京政發[1995]44號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設置
京通快速路車輛通行資收費站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根據國務院有關規定,經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利用貸款、集資修建的京通快速路設置京通快速路西馬莊車輛通行費收費站、八里橋車輛通行費收費站、會村車輛通行費收費站、雙橋車輛通行費收費站、高碑店車輛通行費收費站,負責對過往京通快速路的車輛收取車輛通行費。車輛通行費用於償還貸款和集資。現就有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北京市京通快速路管理處在市交通公路主管部門的領導下,承擔京通快速路的收費和維護管理工作。
    二、京通快速路採取全程一次性收費辦法,從199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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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開始收費。收費標準如下:

    三、軍用車輛和設有固定裝置並正在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醫院救護車、公安機關警備車、交通公路管理部門執法監督的車輛,免交京通快速路車輛通行費。
四、京通快速路西馬莊等5個車輛通行費收費站要認真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貫徹國務院關於禁止在公路上亂設站亂罰款亂收費文件的通知》(京政發[1995]21號)規定執行,要公佈設站的批准文件、工作範圍、收費單位、收費標準、收費期限和監督電話,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收費票據由市財政部門統一監製。所收通行費的管理,按市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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