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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京政發〔1983〕171號
  2. [發佈日期] 1983-10-24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中共北京市紀律檢查委員會轉發《國務院、中央紀委關於堅決制止農業生産資料供應中違法亂紀活動的通知》的通知

京政發[1983]171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和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市政府各委、辦、局和黨的紀檢組:

  現將《國務院、中央紀委關於堅決制止農業生産資料供應中違法亂紀活動的通知》轉發給你們。希以嚴肅負責的態度,認真貫徹執行。

  一、各區、縣和有關部門要由主要領導幹部負責,組織力量,集中時間,按國務院、中央紀委通知的規定普遍進行一次檢查,對違反生産資料供應政策和物價紀律的問題要立即糾正;對情節惡劣,後果嚴重者要依照黨紀、政紀嚴肅處理。十一月十日以前主動檢查糾正的,可以從寬處理;逾期隱瞞不報和抗拒檢查者,一經查出,要加重處理。

  二、糾正生産資料經營中的不正之風和制止違法亂紀活動,首先要從領導機關和黨員幹部做起。區、縣政府和有關部門的黨組織和領導幹部要對這方面的問題進行認真的自身檢查,並制定措施,限期糾正。各級幹部都要自覺接受群眾的監督,廣泛聽取群眾的意見。對於檢舉和揭發問題的幹部、群眾,不準打擊報復,發現這類問題要從嚴處理。

  三、化肥、農藥、柴油以及農用薄膜等農業生産資料必須由商業、供銷部門統一經營。嚴禁其他方面亂插手、濫經營,更不準在本市農村集市和市外進行投機倒把、抬價套購等非法活動。

  四、國家計劃分配給各縣、區的農用物資,一定要保證按計劃供應給生産單位,各級管理部門和供應部門不得從中剋扣。用於獎售的化肥等物資,必須完全用於受獎的生産單位和農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私分和倒賣。要堅決保證國家獎勵政策的落實。在安排計劃分配指標時,市、縣(區)兩級主管部門可以留下少量機動數,用於生産上的特殊調劑需要。動用這部分機動指標,必須市縣(區)兩級主管部門的領導批准。

  五、各級供應和經營部門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和市政府物價部門對農業生産資料各類品種規定的價格和管理辦法,絕不允許變相提價或巧立名目亂加費用。生産企業必須保證完成國家的生産和收購計劃,不準把産品售給私人從事倒賣活動。

  六、各縣、區人民政府及市屬主管農業生産資料經營、生産工作的部門,都要以嚴肅認真的態度將檢查和處理情況於十一月二十日以前報告市人民政府。有關黨員違法亂紀的情況,要報告市紀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        

  中共北京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一九八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國務院、中央紀委關於堅決制止農業生産資料供應中違法亂紀活動的通知

國發[1983]155號

各省、市、自治區人民政府和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和黨組紀律檢查組: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全國農業發展形勢很好。國家供應農村的化肥、農藥、柴油等農業生産資料逐年增加,這對農業生産的發展起了很大的作用。但是,當前農業生産資料的供應還遠不能滿足農業生産發展的需要,供求矛盾比較突出。在這種情況下,有些地方的少數黨政領導幹部和經營農業生産資料的商業部門以及生産單位,不顧大局,利用職權,竟然將這些由國家計劃供應農民的緊缺物資把持起來,進行違法亂紀活動,從中謀取私利。

  有的領導幹部對分配給農民的化肥計劃指標,層層“扒皮”,剋扣私分,或者任意批條子,供給“關係戶”;

  有的商業經營單位和農村基層組織,不執行國家規定,利用職權,擅自將平價供應的化肥、柴油改為高價出售,敲詐農民,牟取暴利;

  有的商業經營單位、生産單位和農村基層組織,用化肥、柴油拉關係,“走後門”,照顧親友;有的集體私分,有的以物易物,或向農民無償勒索農副産品;

  某些生産化肥、農藥和柴油的工業企業,違反國家的有關規定,任意抬價自銷産品;一些非經營農業生産資料的單位也競相採購經銷,多頭經營,造成市場混亂。

  一些不法分子乘機套購倒賣,搞黑市交易,非法牟取暴利。

  上述種種違法亂紀活動,直接破壞國家的有關供應政策,嚴重影響農業生産,損害農民利益,敗壞黨風和社會風氣,引起了廣大農民的強烈不滿。

  各級黨委和政府對此必須高度重視,堅決維護黨紀國法,採取有力措施,消除這種歪風邪氣。為此,特作如下通知:

  一、認真做好化肥、農藥和柴油等農業生産資料的合理分配和供應。國家分配的指標,凡是直接用於農業獎售和定量供應的,各級均不得剋扣。其他分配指標,各級可以按規定留下少量機動數,用於生産上的特殊調劑需要,但一律不準私分,不準走“後門”。這些生産資料必須由商業、供銷部門統一經營,嚴禁亂插手、濫經營。

  二、計劃分配給農民購買的以及對農民獎售和換購的生産資料,必須保證供應給農民。決不允許任何單位和個人,以任何藉口剋扣私分,照顧親友和“關係戶”,或非法倒賣。分配給基層的銷售數量,要定期向群眾公佈,接受農民群眾的監督。

  三、要嚴格執行國家對農業生産資料各類品種規定的價格和管理辦法。嚴禁變相提價,絕不允許巧立名目,亂加費用。

  四、各級黨委、紀委,各級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要把這項工作同目前正在深入開展的打擊經濟領域犯罪活動的鬥爭緊密結合起來,督促和支援有關部門對這方面的違法亂紀案件及時、認真地進行查處。發現利用職權從中謀取私利的,必須嚴格地根據情節分別給予黨紀、政紀處分,並對其實行經濟制裁;情節惡劣,後果嚴重者,要依法懲處。檢查和處理情況,要以嚴肅的認真負責的態度向國務院作出報告;有關黨員違法亂紀的情況,要向中央紀委報告。

  國務院        

  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        

  一九八三年十月六日     

(此件可發至縣級,可登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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