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發[1983]190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人民武裝部,市政府各委、辦、局:
現將《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調整國務院、中央軍委交通戰備領導小組及辦公室領導成員的通知》轉發給你們。
由於體制改革和人事變動,北京市交通戰備領導小組及辦公室領導成員作如下調整:
組 長 張 彭 北京市副市長
第一副組長 謝 才 北京衛戍區顧問
副 組 長 張思澍 市計委副主任
李潤五 市經委副主任
萬嗣泉 市建委副主任
王海青 市政管理委員會副主任
肖滌生 市財貿辦公室副主任
梁繼聽 市農林辦公室副主任
姜善智 市交通運輸局局長
成 員 倪興源 北京衛戍區後勤部副部長
張連生 市政工程局局長
李 峒 北京鐵路分局局長
柯煥章 市城市規劃管理局副局長
倪益麟 市電信管理局副局長
李金昌 市財政局副局長
潘 峰 市物資局副局長
蔣浩達 市一商局副局長
王樹德 市水利局副局長
李永壽 市農機局副局長
程 毅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處處長
孔慶彬 城市建設總公司副總經理
梁武生 市公共交通總公司副總經理
申廣勝 市飯店服務總公司副總經理
辦公室主任 李潤五(兼)
辦公室副主任 姜善智(兼)
倪興源(兼)
吳德全(兼)
楊海津
荊永明
關於各區、縣和有關局交通戰備領導小組及辦事機構的組織體制,仍按國務院、中央軍委〔1981〕29號文件和原北京市革命委員會、北京衛戍區〔1979〕577號文件精神辦理。燕山區要根據上述文件要求,成立交通戰備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東城、西城、崇文、宣武四個區交通戰備的組織工作,要按文件要求,儘快確定負責部門和聯絡員。
各區、縣人民武裝部是區、縣交通戰備工作的主要領導部門,參加交通戰備辦公室的人員不得撤回,並在其中積極工作。
各區、縣交通戰備領導小組成員的調整,要在一九八四年三月底前完成,並報市交通戰備領導小組備案。
為便於交通戰備工作的開展,經市政府、北京衛戍區批准,市交通戰備領導小組改名為: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衛戍區交通戰備領導小組。市交通戰備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由市經委代管。
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調整國務院、中央軍委交通戰備領導小組及辦公室領導成員的通知
國發[1983]144號
各省、市、自治區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軍委各總部、各軍兵種、各大軍區、省軍區:
由於體制改革和人事變動,國務院、中央軍委交通戰備領導小組及辦公室領導成員作了調整,現通知如下:
一、國務院、中央軍委交通戰備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 李 鵬 國務院副總理
副 組 長 張 震 中國人民解放軍副總參謀長
金熙英 國家計劃委員會副主任
趙維臣 國家經濟委員會副主任
李 元 總後勤部副部長
成 員 陳璞如 鐵道部部長
李 清 交通部部長
文敏生 郵電部部長
遲海濱 財政部副部長
李伯寧 水利電力部副部長
李紀章 國家物資局副局長
李 景 海軍副司令員
何廷一 空軍副司令員
張德修 總參謀部作戰部副部長
崔 倫 總參謀部通信部部長
陳 超 總參謀部動員部副部長
崔 萍 總參謀部工程兵部部長
王子修 總後勤部司令部參謀長
李 倫 總後勤部軍事交通部部長
小組的日常工作由張震同志牽頭,會同金熙英、趙維臣、李元同志共同辦理。
小組成員以後如有變動,由有關的成員單位的黨組或黨委確定接續人員,並報國務院、中央軍委交通戰備領導小組備案。
二、國務院、中央軍委交通戰備領導小組辦公室,仍設在總後勤部,由軍事交通部部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國家計委、國家經委、鐵道部、交通部、郵電部、總參作戰部、總後軍事交通部,各指定一名司局級或師職幹部兼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由總後軍事交通部辦理,重要問題由辦公室正副主任共同研究處理。辦公室主任、副主任名單如下:
主 任 李 倫 總後軍事交通部部長
副主任 張振和 國家計委交通局局長
鄭鶴鳴 國家經委交通局局長
房洪吉 鐵道部計劃統計局局長
李天柱 交通部計劃統計局局長
解曉安 郵電部電信局副局長
徐新江 總參作戰部副處長
丁玉柏 總後軍事交通部處長
辦公室負責人以後如有變動,由有關部門確定接續人員,報領導小組備案。
三、各大軍區和省、市、自治區,有關交通戰備領導小組及其辦事機構的組織體制,仍按國務院、中央軍委〔1981〕29號文件精神辦理。省軍區(衛戍區、警備區)參加省、市、區戰備辦公室的人員不得撤回。領導小組成員如有調整,請將名單報國務院、中央軍委備案。
鐵道、交通、郵電系統屬半軍事化企業,是國民經濟和國防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落實交通戰備的主要部門,因此,應加強交通戰備的組織建設和業務建設,以適應戰備動員工作的需要。
國務院
中央軍委
一九八三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