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發[1983]180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市人民政府批准西城區人民政府《關於什剎海風景區第一期整治方案》,現轉發給你們,希即照此執行。
什剎海風景區的整治工作由西城區負責,整治後由西城區管理。為了加強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同意組成有各級有關部門參加的什剎海風景區整治指揮部,由西城區陳元同志任指揮,趙重清等同志任副指揮(名單附後)。市政府確定由市政管理委員會副主任陳向遠同志協助指揮部進行工作。
市政府有關委、辦、局和有關區要積極支援什剎海風景區的整治。什剎海整治範圍內企事業單位和住戶的搬遷工作,由現住單位的主管委、辦、局負責安排,在一九八四年二月底以前搬遷完畢。整治工程所需建築材料,由市計委負責解決。整治後的什剎海用水,由市水利局安排。綠化所需苗木,由市園林局提供。污水管線,由市建委、市政管理委員會在整治工程中統一安排建設。有關聘請專家指導、廣泛徵求專家意見的工作,由市文物局協助辦理。整治工程所需資金,從市建委掌握的城市建設資金中解決,今年可先由市財政局墊付一百五十萬元。
西城區把整治什剎海風景區作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對《北京城市建設總體規劃方案》的批復,進一步執行中央對首都建設方針四項指示的具體行動,在有關方面的支援幫助下,認真調查研究,提出了切實可行的整治方案。這一工作抓得好,應予表揚。望西城區抓緊按方案組織實施,於一九八四年六月一日前完成。同時,繼續調查研究,聽取各方意見,在專家的幫助下,提出第二期整治計劃,力爭經過幾年的努力,使什剎海景觀的恢復和建設逐步完美。各區都應效仿西城區的做法,從本區的特點出發,分別提出自己境內一些影響較大的地方的整治方案,做好整治工作,為實施城市建設總體規劃做出積極貢獻。
附件一:《西城區人民政府關於什剎海風景區第一期整治方案》
附件二:《什剎海風景區整治指揮部領導成員名單》
附件一:
西城區人民政府關於什剎海風景區第一期整治方案
什剎海的歷史概況和現狀
什剎海(包括前海、後海、西海)是首都古老風景區之一,“銀錠觀山”曾被列為燕京八景,開闊的水域,是城內不可多得的水面。早年海內遍植荷藕,沿堤種柳,初夏至中秋,岸邊茶肆戲棚布立,游人接踵,自明清以來即成為京都的游樂消夏場所。解放前這一地區逐漸衰落。
解放後,人民政府組織群眾挖湖清淤、築堤修路、疏通河道,對這一有名的地方進行過初步治理。城市規劃部門將水面及環海沿岸的土地撥作綠地,供人民群眾休息活動之用。十年動亂期間,環海綠地被一些單位和個人侵佔,搭棚蓋房。一九七八年市建委和西城區曾共同進行整頓,取得一定成績,但因資金不足,管理體制沒有解決,整頓未能堅持下去,也沒有採取必要的措施進行鞏固。當前存在的問題主要是:
1、大量綠地被侵佔。目前有東城區體委、西城區體委、農貿市場、市業餘航海學校等二十九個單位和二十六戶居民,共侵佔綠地三公頃多,佔全部綠地面積的百分之二十八點二。由於這些單位沿海亂佔亂圈亂建,造成環海道路被切斷,游人接近不了水面,嚴重影響園容觀瞻和群眾游覽。
2、有些佔地單位和居民亂潑污水,亂倒垃圾,致使環境臟亂,水面渾濁,污染嚴重,水質惡化。據西城區環保辦公室測定,西海的氨氮含量、前海的耗氧量均超過國家標準,海水流入北海、中南海、中山公園等,又造成下游污染。
3、現有管理力量薄弱,對綠地缺乏管理,環海的公共設施也,遭到不同程度的損壞,有的堤岸失修,有些欄杆東倒西歪,路椅、園燈殘缺不全,同時也缺少必要的園林服務設施。
4、管理體制分散。特別是佔地面積較大的兩個游泳場,分屬東城、西城兩區體委,不便統一管理。
對於什剎海風景區這種臟亂狀況,領導十分關切,群眾意見很大,人民代表大會和政協會上也有提案,都迫切要求對什剎海進行徹底整治,迅速恢復風景區的原貌。
整治要求和步驟
市委、市政府對整治什剎海風景區十分關心,市領導幾次親臨現場察看,多次召集市園林局、規劃局和西城區有關人員進行議論。區委、區政府多次研究認為:
什剎海風景區的建設要按城市建設總體規劃的要求,編制詳細規劃,分期實施。當前重點是治亂治臟,在原劃撥的綠地範圍內進行整頓,搬遷所有侵佔綠地的單位和住戶,收回園林綠地,消除臟亂的根本因素,改善什剎海地區的環境,作為貫徹中央對“北京城市建設總體規劃方案”批復的一個具體行動。通過整治達到:一、亮出海面,打通水景視線,確保環海道路全部暢通;二、增加綠化面積和景點建築,提高綠化水準,初步恢復風景區的景觀;三、充分利用遼闊的水面,增加水景,開展多種水上活動,既滿足群眾活動需要,又能擴大財源增加經濟收入。要安排好游泳場的位置,妥善解決游泳場地和群眾游覽的矛盾。
根據以上要求,整治的步驟是:
第一,召開整治什剎海風景區動員大會,發佈整治什剎海風景區的通告,廣泛進行宣傳動員。建議報社、電台、電視台發消息,摘登人民來信,造輿論,爭取各方面的支援。
第二,在整治範圍內所有違章建築一律限期拆除,按期騰退綠地。第一批,在一九八四年二月底前拆除有礙環海道路通行及影響水景視線的全部障礙物。共需拆除和騰退的有二十一個單位的建築物,其中:屬部隊單位二個(總政排演場及總參管理局警衛連);市屬單位四個(市體委業餘航海學校及其家屬宿舍、標準件四廠家屬宿舍、市汽車工業公司千斤頂廠倉庫、市有機玻璃廠存車棚),西城區屬單位七個(地安門農貿市場、後庫煤廠、公安分局存車處及旅館、區體委游泳場及旅館、區工商局農貿市場辦公室、區財貿辦公室周轉房、地安門派出所),街道所屬單位七個(新街口第二建築隊、新街口工程隊鐵工車間、新街口聯社煙庫、新街口聯社倉庫、新街口木器加工廠、廠橋知青商店、前海東沿居委會)。此外,還有東城區體委游泳場及旅館。需拆除臨時及違章建築面積約六千平方米,其中包括市體委後海航校、市標準件四廠、西城區體委、西城區財辦四個單位的住戶四十二戶的住房約六十間。為了打通環海道路,擬請總參管理局騰退警衛連所佔空地,有可能最好能請後海首長住宅北院墻向南移五米,以增加沿海道路的寬度。為了減少游泳和游園的矛盾,除收回現有的東城體委游泳場外,擬請市少年體校東圍墻西移五米,保證這一地段長年對群眾開放,在此也可設臨時時令風味小吃,望這兩個單位能大力協助。
拆遷工作由各侵佔綠地單位自行負責,無條件地騰退。其中由單位安置的住戶應由安置單位負責搬遷,單位安置確有困難的應由有關主管局負責解決,屬個人違章亂搭的房、棚,由個人自行拆除。單位或個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騰退綠地。
第一批拆除騰退工作完成後,可騰出被侵佔綠地總面積的百分之八十五。為明春綠化和工程建設作好準備。
第三,今冬明春要完成什剎海風景區的近期規劃、綠化種植設計和園林建築個體設計工作。明春發動群眾義務勞動,讓可能綠化的地方,按照設計種植各種樹木和鋪栽草坪,以達到當年見綠的效果。與此同時,開始環海道路的調整鋪裝和有關整修沿海護岸、欄杆、園燈、園林小品、服務設施和市政管線等工程建設。
為了凈化什剎海的水質,沿海及其上游長河沿線的污染源,必須由有關單位加以治理。
力爭在一九八四年“六·一”前基本完成什剎海風景區第一期整治任務。達到環海道路暢通,游人能臨水休息活動,綠化、美化、凈化環境,使什剎海風景區初步恢復其特色。設想是:針對什剎海水面佔總綠地面積的百分之七十五的特點,風景區要以水上活動、水面綠化及水生養植觀賞為特色,沿海岸種植垂柳,突出三海統一的水色天光的秀麗風格。在水面利用上,三個海可以各有側重,形成不同的情趣。前海以種植觀賞荷花為主,恢復紅花飄搖、綠枝輕曳、香溢四野的景觀,並保留部分水面供夏季游泳,冬季滑冰。後海水面最大(佔總水面的百分之五十四),環湖綠地面積相對也較大,可以較多的安排景點,組織臨水游覽和划船,觀魚、釣魚、觀賞水生植物等水上活動,成為一個寧靜的休息活動區。西海復原匯通祠小島,保留古老風貌,小島以種植常綠樹為主,冬夏常青形成一個山水相映、蒼松翠柏的景觀,水面以兒童游泳、觀賞蓮菱為主。
第四,在完成上述工作後,第一期整治的主要任務即基本完成。隨後再拆除遺留的單位和居民戶的住房,繼續進行園林景點建築施工,轉入正常的建設工作。關於引進風味飲食,可以按照規劃方案進行安排,其建築形式和平面佈置均要服從風景區的要求,初步設想可以在烤肉季東側和會賢堂兩處考慮。
組織領導
整治什剎海風景區是一個“老大難”問題,段君毅同志在視察時指出:“非動大手術不可”。因此整治工作必須下定決心,一鼓作氣,動員各方,造成聲勢,花大力量。我們決心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和幫助下,完成這一任務,為把首都建設成環境最清潔、最衛生、最優美的第一流城市作出貢獻。我們要爭取和依靠市各方面的領導和支援,打算:
1、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成立什剎海風景區整治指揮部。區委書記陳元同志任指揮,區長趙重清、副區長平永泉等同志任副指揮。指揮部除本區有關單位參加外,擬邀請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解放軍總參管理局等中央單位、市規劃局、園林局、水利局、供電局、市政工程局、團市委、東城區的負責同志為指揮部成員,參加指揮部的領導工作,共同研究有關事項。此外,再請市政府市政管理委員會指定一位領導同志指導指揮部工作。指揮部下設:動員拆遷組、規劃設計組、施工管理組。具體負責宣傳動員、處理組織有關規劃設計和工程施工、管理等工作。
2、為了保證騰退綠地工作順利進行和加強什剎海風景區整治的權威性。擬請市政府批轉這個方案,指定有關主管部門督促佔地單位按什剎海整治指揮部的要求,主動按期搬遷,騰退綠地。
3、整治工作本着“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精神和黨政軍民學共建精神文明的要求。採取動員群眾,組織義務勞動,政府撥款資助、發動單位共建的方法。組織義務勞動有以下三種形式,一是發動附近部隊、單位和居民參加專業性不太強的義務勞動,實行分片包乾,組織他們完成清理淤泥、整理場地、綠化植樹、湖岸襯砌等工作。二是建議團市委和團區委組織專業建設隊伍的廣大共青團員和青年參加有關工程項目的義務勞動。按照現行管理體制組織由所轄管理單位的共青團員和青年,按工程項目承包。如園燈工程(因開放性風景區照明屬供電局路燈隊管理)建議供電局團組織發動團員和青年負責建設;園路鋪裝工程,建議市政工程局團組織發動團員和青年參加建設;有的園林建築建議包給建工局和房管局團委組織。三是學習天津引灤工程發動部隊參加建設的經驗,請駐區部隊承包部分工程項目。具體安排擬與有關部門詳細商定。
4、資金籌集。根據整治工作的設想,初步估計需投資約二百九十萬元。其中:道路鋪裝、整修護岸、欄杆、園燈等費用八十四萬元;園林小品輔助設施十萬元;園林建築建造費一百七十六萬元;綠化工程費二十萬元。資金來源,擬採取政府撥款和集資相結合的辦法。盡可能地向駐區的中央、部隊及市屬單位籌集資金,區政府投資一部分,在此以前擬請市政府先撥款一百五十萬元作為整治工作的基本資金。
5、施工估計需木材九十立方米,鋼材一百六十噸,水泥三百三十噸。材料指標,請市計委列入計劃予以調撥。根據種植初步設計所需四十種樹種七千三百多株苗木,請市園林局列入計劃,優先供應大規格的優質苗木,以保證當年綠化當年見效。三材和苗木供應請計委、建材公司和園林局大力支援。
6、整治後的什剎海風景區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兩個游泳場的管理,均由區園林綠化管理部門統一管理。要嚴格按照規劃的要求,在規劃綠地範圍內,不得再新建與園林功能無關的建築和單位。今後凡在規劃綠地內進行建設,市規劃部門在審批項目前應徵得區政府的同意。對已撥綠地範圍,要認真加強管理保護,任何單位和個每人平均不得侵佔,不得違法進行其他建設。
為加強什剎海風景區的日常管理工作,擬成立西城區什剎海公園管理處。
西城區人民政府
一九八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附件二:
什剎海風景區整治指揮部領導成員名單
指 揮: 陳 元 (西城區區委書記)
副指揮: 趙重清 (西城區區長)
平永泉 (西城區副區長)
蘭天柱 (東城區副區長)
方述智 (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辦公室綜合處副處長)
李新民 (軍委辦公廳行政管理處政委)
馬木強 (團市委副書記)
成 員: 趙知敬 (市規劃局副局長)
蔡義忠 (市園林局副局長)
王樹德 (市水利局副局長)
夏明鑒 (市市政工程局副局長)
江小珂 (市環境保護局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