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發[1985]122號
電子工業部各工業管理局、器件工業總公司,北京市經委、國防科工辦、電子工業辦公室,電子工業部在京各企業:
根據《中共中央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電子工業經濟管理體制按照政企職責分開、簡政放權的原則進行改革。為此,電子工業部與北京市人民政府商議,決定改革電子工業部在京企業的管理體制,將七○○廠、七○六廠、七○七廠、七一八廠、七三八廠、七五一廠、七六一廠、七六八廠、七七四廠、七九七廠、七九八廠、八七八廠、八九○廠等十三個企業于一九八五年七月二十九日全部下放到北京市。各企業下放協議書業經部、市雙方代表另行簽署。
企業下放後,七三八廠、七六一廠、七七四廠三個企業的廠級領導幹部由電子工業部管理,任免前徵求北京市意見;其他企業的廠級領導幹部由北京市管理;各企業其他人員由企業自行管理,業務工作由北京市有關部門歸口。其他有關問題的處理,按《電子工業部關於直屬企業管理體制改革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執行(勞動工資計劃,從一九八六年起劃歸北京市)。計劃、財務、軍工、勞資、幹部等方面的管理將制訂新的辦法。
電子工業部、北京市人民政府將按照規定的職能與職責分工對企業實施管理。在北京市人民政府統一管理全市電子行業的職能機構建立之前,暫由市電子工業辦公室對上述十三個企業代行市政府的有關職能。
電子工業部在京企業管理體制改革後,要充分發揮城市的功能和中心作用,各部門都要把應該屬於企業的權利切實放給企業,保證企業充分行使自主權,積極幫助企業解決困難,增強企業的活力,為企業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發展的能力創造條件,使之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相對獨立的經濟實體。
企業要加強橫向聯繫,打破部門、地區、所有制界限,按照內在的經濟技術聯繫和自願互利的原則,積極發展聯合,按專業化組織生産。部和市對此項工作要予以精心指導。
各部門和企業都要積極做好各項工作,為振興電子工業,加速“四化”建設做出更大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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