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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京政發〔1984〕37號
  2. [發佈日期] 1984-03-07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批准《東城區人民政府關於整治柳蔭公園和青年湖公園的方案》的通知

京政發[1984]37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市人民政府原則批准《東城區人民政府關於整治柳蔭公園和青年湖公園的方案》,現轉發給你們。望按此執行。

  東城區人民政府提出,把柳蔭公園建成具有田園風光的山村野趣公園,為人民群眾提供優美、寧靜的休息和生活環境,把青年湖公園建成適合青年特點的休息、活動場所。這個設想符合中央《批復》和總體規劃方案的要求,應予大力支援。

  公園規劃範圍內的佔地單位和住戶,要顧全大局,克服困難,執行政府有關法規,按照區政府的要求,分期分批遷出。搬遷用地不落實的,規劃局要儘快幫助落實。用地單位不能提出過高要求,阻礙公園的建設。東城區對騰退出的場地,要做到邊收回,邊清理,邊綠化。

  整治公園所需資金,一是由東城區政府籌集;二是請駐區各單位自願資助;三是組織義務勞動,或在統一規劃的前提下,分項包給各單位建設;四是由市政府補助五十萬元。整治工程所需建築材料和苗木,由市計委、市建委和市園林局等單位幫助解決。

  兩公園的整治工作主要由東城區負責。市政府由副秘書長劉玉令同志、市政管理委員會副主任陳向遠同志協助。

東城區人民政府關於整治柳蔭公園和青年湖公園的方案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關於首都建設方針的四項指示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對<北京城市建設總體規劃方案>的批復》精神,我區準備對柳蔭(原久大湖)公園和青年湖公園進行整治,把兩湖建成環境優美的公園。

  兩公園都位於安定門外,周圍是青年湖東裏、南裏、上龍東裏、西裏、和平裏、五路居等新建居民區和總政黃寺大院,人口密集。整治兩湖、建設公園,是當地廣大群眾的迫切願望,也是綠化、美化首都,搞好精神文明建設,實現《北京城市建設總體規劃方案》的一部分。我區決定把這項工作作為全區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並把搞好一期工程作為向建國三十五週年的一個重點獻禮項目。兩公園的有關情況和整治方案如下:

一、兩公園簡況

  1、柳蔭公園

  解放前,這一帶是一片窯坑和墳地,荒蕪破敗,雜草叢生。一九五八年,東城區發動機關幹部、企事業單位職工和學校師生義務勞動,在北京軍區炮兵司令部等部隊大力支援下,挖成了人工湖。目前,總面積二百四十畝,其中水面一百三十畝,地面一百一十畝。一九五九年,經北京市人民委員會批准,撥給市園林局作為公園用地,園林局完成用地手續後交給東城區管理。一九六○年,經市園林局、東城區和北京軍區會商,將湖面臨時借給軍區養魚,但商定要服從公園建設的需要。一九六三年,東城區曾派人同北京軍區聯繫,要求退還佔地,建設公園。軍區表示希望繼續借用,退還問題拖了下來。

  目前,在公園範圍內,除北京軍區外,還有市交通運輸局東城汽車場、市水産公司冰窖、市畜牧局供應站、市特藝公司景泰藍廠、市建材公司北郊木材廠、市儀器儀錶總公司科學儀器廠、總參二部遙感資訊研究所、市政二所、水源二廠水井和東城區建築公司機械隊等十個單位和二十五戶居民。湖心島被挖成了魚苗坑,原有的湖心長堤已被淹沒,湖坡普遍塌陷二至三米寬,樹木所剩無幾。環境衛生很差,垃圾遍地,雜草叢生,污水橫流,水質惡化。如不迅速治理,這裡的環境品質將進一步惡化,危害人民生活和健康。

  2、青年湖公園

  青年湖位於柳蔭公園南側,是一九五七年發動青年義務勞動挖成的人工湖。佔地二百三十畝,其中水面七十畝。一九六一年,植樹、修路、開渠、修建園林小品,初步建成公園。但多年來,因投資不多,管理不善,土地被佔,破壞嚴重。目前,對公園建設影響較大的,是市住宅公司佔用了五千平方米綠地。

  對兩公園的現狀,群眾是很不滿意的。不少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提出提案和意見,要求進行整治。

二、整治設想與安排

  整治柳蔭公園的總的設想是,利用水面較大、湖岸曲折、湖心有島等特點,到一九八六年初步建成以水生植物為主體的山村野趣公園。園內儘量少建房舍,必須建的一定要具有中國山村風味的特色,如茅舍、草亭、“竹籬式”圍欄、浮橋、木板橋、涉水石、山石小徑等。湖岸要自然起伏,突出水景。在湖岸及湖心島的一些重點地區種植各種柳樹,突出柳樹成蔭的效果。並要種植各種常綠喬木及落葉喬木,點綴各種花灌木和宿根花卉,形成多色彩,多層次的景色。地被植物以自生的小草為基礎,水面種植荷花、浮蓮、茨菇、菖蒲等水生植物。沿岸開闢釣魚區,使柳蔭公園成為以田園風光為基調的優美、幽雅、寧靜的休息場所。

  青年湖公園要建成適合青年特點的休息、活動場所。

  兩公園治理的重點是綠化、美化,適當建設一些園林設施、小品和方便群眾的文化、科技、娛樂和服務設施,如書畫齋、服務部、棋藝室、休息廊、水榭、雕塑、噴水池等。

  我們準備按照總的要求,編制詳細計劃,分期落實。一九八四年的工作重點是:

  1、調查研究,控制現狀,對原佔地單位和住戶逐一進行調查了解。從現在起,堅決制止在公園規劃範圍內進行任何建築,不許遷入新的住戶。

  2、督促搬遷騰退。按一九八〇年市規劃局規定的公園綠化範圍,限期收回所有被佔土地及水面。在整治範圍內凡未經主管部門批准佔用的土地和建築物一律無條件騰退和拆除。有困難的,由其所屬上級單位負責。市規劃局已安排了搬遷地點的單位,要按要求的時間遷出。尚未確定搬遷地點的單位,請市規劃局協助在一個月內選址落實。二十五戶居民的住房,都是私産,按國家有關政策由東城區負責安置。個人違章搭建的房、棚,要無條件自行拆除。各單位及住戶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拆遷。從現在起,各單位都不得再運進貨、料。

  3、對騰退的綠地,要做到邊收回、邊清理、邊綠化。區園林部門負責養護管理。

  今年春季,要把整治柳蔭公園做為開展黨、政、軍、民、學共建文明北京城活動的重要內容,組織發動駐區的中央、市、區各單位幹部、職工和部隊指戰員、中小學生、居民群眾參加義務勞動,清除垃圾渣土,植樹綠化,填墊湖心魚苗坑,挖湖修坡,整治地形。

  今年還要在新收回的一萬多平方米的湖心島上,修建“柳蔭亭”,種植垂柳、立柳、饅頭柳、龍爪柳、檉柳、杞柳及其他喬、灌木。島外修建“村姑放鴨”、“牧童騎牛”雕塑。力爭國慶節前建成有一定特色的“柳蔭島”。同時,還要完成園路、圍欄、園燈及上下水工程等。

  4、幾年來青年湖的整治已投資四十萬元。今年要抓緊完成公園圍欄、園路、配電室、服務性設施等工程建設。市住宅總公司在青年湖的佔地,要按照同東城區綠化辦公室在一九七五年簽訂的《用地和搬遷住戶協議》和《臨時用地協議書》的規定,安排好園內現有住戶,並騰退出借用的場地。

  5、為了完成上述任務,立即成立現場工作組,進駐現場工作。並召開整治兩公園動員大會,發佈整治通告,廣泛進行宣傳動員。

三、關於組織領導和投資等問題

  1、成立整治兩公園指揮部。由區長陳一如同志任指揮,副區長白廣全等同志任副指揮。指揮部還擬邀請總政群工部、北京軍區司令部管理局、市政管理委員會、團市委、市規劃局、市園林局等有關單位負責同志參加。

  2、按照對兩公園的治理、建園設想,總的投資概算為六百萬元(包括居民拆遷建房費),完成今年的工程需要投資二百五十萬元。所需資金,準備多方籌措,除區政府投資、向駐區中央機關、部隊、市屬單位集資或統一規劃,把建設項目分項包給各單位外,懇請市政府撥款幫助。

  整治工程所需建築材料(木材六十立方米、鋼材九十噸、水泥一百五十噸、樹苗五千株)請市計委、市建委和市園林局大力支援,幫助解決。

  拆遷安置二十五戶居民(九十口人,現有住房八十七間,一千一百九十一平方米)需建房三千平方米,請市政府撥給指標(含投資和材料),市規劃局撥地協助解決。

  3、為了保證拆遷、騰退綠地及建園工作的順利進行,市政府批准本方案後,請予轉發,並請各有關主管部門督促各佔地單位按照指揮部要求,主動按期拆遷,騰退綠地。

  以上方案當否,請批示。

  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政府        

  一九八四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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