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發[1982]119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精神病的防治管理工作,不僅是醫療問題,而且是個社會問題,關係到維護首都社會秩序,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産安全。為了加強精神病的防治管理工作,市人民政府決定成立北京市精神病防治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封明為、賈星五、顧鑰菊(市建委)、廖平(市經委)、朱維馨(衛生局)、宋讚良(民政局)、劉漢傑(公安局)、常自超(財政局)、李信(房管局)、楊文堂(勞動局)等同志組成,封明為同志任組長、賈星五同志任副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衛生局),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工作人員由衛生、民政、公安等局抽調,朱維馨同志任辦公室主任,姜佐寧、樊丕賢、李夢春同志任副主任。
領導小組的主要任務是:(1)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方針政策,研究提出精神病防治管理工作的重大措施,並組織執行。(2)促進各有關部門在精神病防治管理工作中協作、配合,及時研究和解決發生的重大問題。(3)檢查指導各區縣精神病防治管理機構的工作,組織交流精神病防治管理工作經驗。
各區縣人民政府和城近郊區的街道辦事處也要根據工作需要,落實組織領導。
市精神病防治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現已開始工作。市人民政府原則同意市精神病防治管理工作領導小組《關於進一步加強精神病防治管理工作的報告》,現轉發給你們,請有關單位積極組織落實。
關於進一步加強精神病 防治管理工作的報告
市人民政府:
最近,我們同各區政府研究了本市精神病防治管理工作,現將情況、存在的問題和今後意見報告如下:
一、情況
據一九八〇年的典型調查,本市精神病發病率佔全市人口的千分之零點一五,每年約增加新病人一千三百多人。目前全市有精神病人五萬八千多人,佔全市人口的千分之六點五。在這些病人中新發病和病情嚴重的約佔百分之二十;病情不穩定,反覆發作的約佔百分之三十;病情緩解和長期殘留症狀的約佔百分之三十七;衰退病人約佔百分之十三。
全市現有精神病研究所、醫院四處,床位二千七百八十張;有十個區縣設有精神病防治所(科),但沒有病床;三個城區的二十七個街道醫院開展了精神病的防治工作,城區建立了三個精神病工療站,先後收容患者九十六人。目前本市收治管理的精神病人還不到病人總數的十分之一。絕大多數病人散在社會上,病人發病不僅個人痛苦,家庭、四鄰不安,而且在社會上滋擾肇事。據統計,一九八○年全市精神病人行兇殺人的就有三十五起、死十三人,傷二十五人。有的在天安門和使館區等處出醜鬧事,有的企圖闖入中南海,有的在街上阻攔中央領導同志的汽車,有的縱火焚屋,有的毀壞莊稼,有的赤身裸體遊蕩街頭,嚴重地影響了國家聲譽和首都治安。
二、存在問題
1、缺乏統一的組織安排。
長期以來,本市對精神病的防治管理工作缺乏統一的組織安排,衛生、民政、公安等有關部門對此項工作雖有分工,但有的還不明確,責任不清,認識不統一,工作配合得不夠好,因而影響了精神病的預防、治療、科研、收容和社會管理工作的正常開展。
2、宣傳不夠,認識不足。
由於對精神病知識的宣傳不夠,在社會上有不少人沒有認識到精神病是一個社會問題,對精神病人存在種種不正確的看法,採取錯誤的對待方法。如有的認為患精神病是思想不好,世界觀有問題。有些病人往往受到家庭虐待和社會上的歧視。有的病人被長期折磨而死。有的單位對已經恢復正常的患病職工,仍不允許上班,致使病情復發。
3、專業機構少,醫療力量薄弱,床位不足,設備缺乏。
精神病人的治愈率低,新發病人又不斷增加,病人愈來愈多。十幾年來本市專業機構和病床都沒有得到相應的發展。現全市每十萬人口中只有精神病床三十張(上海為五十張);十四個區級以上專業機構的一千一百一十三名醫務人員中,大學畢業生不足百分之五,其中七百五十名護士,只有三分之一是中專畢業的。由於技術力量薄弱,設備簡陋,影響了精神病防治工作的正常開展。
4、有些精神病人家庭經濟困難,治療費用得不到幫助解決。
據宣武區統計,精神病人中百分之四十四點四的病人自費治療,其中有百分之三點五的病人家庭經濟困難,交不起藥費,不能及時治療。
5、缺乏精神病醫學鑒定組織,影響鑒定工作的順利進行。
三、今後意見
1、統一領導,具體分工,明確任務。
在北京市精神病防治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各有關部門積極協作,各負其責。具體分工如下:
衛生部門負責精神病治療、預防、科研、培訓防治骨幹以及宣傳精神衛生等方面的工作,並對全市精神病防治機構進行防治、護理等業務指導。
民政部門負責收治無依無靠、無家可歸、無生活來源(包括無工作的復員退伍軍人)的精神病人,並協助區縣人民政府組建精神病人工療站。
公安部門負責收容遣送外地來京的精神病人;收容管理觸犯刑律的精神病人和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武瘋子”,並進行必要的治療。
市經委協助解決工療站加工活源問題。財政和房管部門分別協助解決經費和用房問題。
勞動部門和城市生産服務聯社、勞動服務公司組織安排已恢復正常的精神病人就業。
2、加強宣傳,提高認識。
精神病是一種疾病,同時又是一個社會問題,因此,必須提高對開展精神病防治工作重要性、必要性和迫切性的認識,加強宣傳、普及精神衛生知識,使大家都懂得如何預防、治療、看護和管理病人,發動社會力量,共同搞好精神病防治管理工作。
3、積極推廣興辦精神病工療站。
為了加強精神病的防治管理工作,要積極推廣興辦精神病工療站的經驗,在城近郊部分地區以街道為單位建立精神病工療站,組織病情基本穩定、有一定勞動力的精神病患者,參加一些力所能及的簡單勞動,並適當開展文體活動和輔以藥物治療。每一個工療站開辦時由市財政撥給辦站經費兩千元。工療站屬社會福利性質的單位,免征工商稅和所得稅。入工療站的精神病人由街道辦事處和民政、衛生、公安部門協商確定。工療站具體籌辦和管理工作,由街道辦事處負責,由民政部門歸口管理,衛生、公安部門積極配合。
精神病人較多的單位,有條件的可以單獨建立工療站;無條件的可與地區協作,在經費和房屋等方面給街道工療站以資助。
4、動員社會力量組織精神病人看護網。
為了保護精神病人和避免精神病人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由街道辦事處或鎮人民政府動員居委會組織群眾性精神病人看護網,由患者家屬、親友、街道積極分子、居委會治保委員、派出所民警、紅十字衛生員參加這一工作,對本居委會內的精神病人就地監護看管。
5、建設和充實市、區、縣的精神病防治機構與力量。
將市民政局所屬房山療養院全部劃歸市公安局領導,用以收容那些嚴重威脅社會治安的精神病患者。該院現有病床一千張,如將原有建築加以修繕,充分利用,還可增加病床五百張。
另外籌建一所五百張床位的精神病療養院,由市民政局領導,用以收容社會上無依無靠、無家可歸、無生活來源和無工作的復員退伍軍人中的精神病患者。在未建成之前,由民政局負責收容的精神病人仍由房山療養院負責收容,所需經費由民政局按國家規定的標準撥給公安局統一支配使用。房山療養院收容的不屬於民政局負責收容的精神病人,所需經費由公安局列入市財政經費預算。
市衛生局新建四百張病床的精神病院一所,並將安定醫院充實技術、設備力量,特別要加強防治科的建設,作為全市精神病防治研究中心,協助市精神病防治管理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全面規劃,同時與科學研究單位協作,對全市專業機構進行具體業務指導。
成立精神病防治所,加強區、縣精神病防治所(院)的建設。近幾年內要加強城近郊區防治機構的建設,首先解決東城、西城、朝陽、海淀等區的防治機構的建設問題,改善和擴建用房,逐步增加醫療人員編制,積極搞好地段病人家訪、家庭病床和門診工作,逐步開展老年人和兒童的精神病防治工作。要堅持從實際出發,採取靈活多樣的方式方法,方便病人。要加強指導基層醫療機構和紅十字衛生站的精神病防治管理工作。
6、加強優生工作,提高人口素質。
據調查,各類精神病人中百分之三十八有家族史。這是影響民族優生,提高人口素質的一個大問題。有關單位要積極進行民族優生的宣傳教育,採取有效措施防止精神病遺傳,要宣傳提倡精神病人不結婚或婚前絕育。
7、成立精神病醫學鑒定小組。
邀請精神病醫學專家和醫生,組成北京市精神病醫學鑒定小組,並可吸收政法部門人員參加工作。鑒定小組承擔公、檢、法系統的被拘留、審訊、關押的精神病人的醫學鑒定工作。成員名單如下:
顧 問 武正誼 (北京安定醫院院長)
組 長 陳學詩 (北京安定醫院副院長)
副組長 李崇培 (北醫精神衛生研究所副所長)
張繼志 (北京安定醫院副院長)
成 員 張維熙 (北醫精神衛生研究所主治醫師)
田祖恩 (北京安定醫院主任醫師)
于慶波 (北京安定醫院主治醫師)
以上報告,如無不妥,請批轉各單位執行。
北京市精神病防治管理工作領導小組
一九八二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