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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京政發〔1982〕149號
  2. [發佈日期] 1982-12-22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轉發市人事局、勞動局、高教局《關於北京地區高等學校收費走讀夜大班畢業生擇優錄用的請示》的通知

京政發[1982]149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高等院校: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人事局、市勞動局、市高教局《關於北京地區高等學校收費走讀夜大班畢業生擇優錄用的請示》,現轉發給你們,請依照執行。

  一九八○年經市委、市政府同意,北京廣播電視大學從當年高考統一招生中錄取的五百六十名非在職青年班學員,畢業後的擇優錄用問題,也參照轉發的上述請示辦理。

關於北京地區高等學校收費走讀夜大班畢業生擇優錄用的請示

市人民政府:

  一九八○年秋季和一九八一年暑期,經市委、市政府同意,我市有十九所高等學校和中國科學院電腦研究所先後招收了兩批收費走讀夜大班學生,共計一千二百八十二人。均列入本市招生計劃。其中:今年七月首屆二年制專科生已畢業二百七十九人,計有北京大學電腦軟體專業四十人,北京師範大學實驗技術專業九十人,北京師範學院英語專業二十人、實驗技術專業四十九人,中國科學院電腦研究所電腦軟體專業八十人;一九八三年暑假將畢業三年制專科生一百六十三人;其餘七百九十九人都是四年制本科生,將於一九八四年八月畢業。根據國務院一九八○年二月二十五日國發〔1980〕54號文件批轉的民政部、國務院科學技術幹部局《關於閒散在社會上的科學技術人員安排使用意見的報告》的精神,以及收費走讀夜大班招生簡章關於“畢業生不包分配,由用人單位擇優錄用”的規定,現對本市收費走讀夜大班畢業生學歷、錄用及待遇等問題提出以下意見:

  (一)收費走讀夜大班是指經市委、市政府同意,市招生委員會批准,納入本市招生計劃,參加一九八○年和一九八一年高等學校統一招生,並上報中央教育部備案的。學生名冊曾報市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學生檔案中高考政審表內已加蓋市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公章)。

  (二)收費走讀夜大班學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者,由學校發給畢業證書。國家承認其學歷。四年以上學制為大學本科,二、三年學制為大學專科。

  (三)錄用辦法和手續。收費走讀夜大班學生畢業後,由學校向各用人單位提供畢業生人數及專業情況,負責向各用人單位推薦。推薦和錄用時,都要優先考慮郊區各區、縣、集體所有制和技術力量薄弱的單位。其錄用辦法,市級各單位錄用,應經主管區、縣、局同意報市人事局審批。中央有關單位錄用應報經主管業務部審批,所需勞動指標可在當年勞動計劃內自行解決。

  (四)工資待遇。收費走讀夜大班畢業生錄用後,試用期一年。在試用期內,如表現不好可以辭退。試用期間的臨時工資,按照同學制的大學本、專科畢業生見習期間的臨時工資發給。試用期滿後,根據他們的表現和技術業務水準,按照大學本、專科畢業生見習期滿後定級工資予以定級。技術業務水準低的,可以低定一級。

  (五)經推薦錄用後,畢業生本人超過三個月不去報到的,或經推薦三個月內無單位錄用的,或已作結業生處理的,學校均不再負責推薦。由學校將其檔案轉至其家庭所在街道。以後就業,由人事部門或勞動部門按社會上閒散勞動力的錄用和勞動就業有關規定辦理。

  以上如無不妥,請轉發有關單位。

  北京市人事局        

  北京市勞動局        

  北京市高等教育局        

  一九八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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