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發[1982]54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一九八二年三月二十日北京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決定:“原則批准《北京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規定草案》由市人民政府根據代表所提意見加以修訂,公佈施行。”遵照市人民代表大會的決議,現將修訂的《北京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規定》予以公佈,自一九八二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附件:
一、陸禹副市長關於《北京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規定(草案)》的説明。
二、北京市一、二類大街名單。
北京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規定
第一條 為加強首都市容環境衛生管理,保護人民身體健康,根據國家發佈的有關法律、法令,特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本市城近郊區和遠郊城鎮。凡在這些地區的單位和個人,都必須遵守本規定,尊重社會公德,維護公共衛生。
第三條 一切單位和個人都必須保持市容環境衛生整潔。不準在街巷亂堆物料、亂擺攤子;不準亂倒垃圾、渣土、污水、糞尿;不準亂扔瓜果皮核、冰棍紙(棒)和廢紙、煙頭等污物;不準隨地吐痰、隨地便溺。
臨街樓房、陽臺、院墻、廣告牌、畫廊、櫥窗、牌樓、商店門面等建築設施,各主管單位要負責管理維修,經常保持整潔、完好。不準涂寫、刻畫、粘貼海報和招貼。
凡經批准佔用街巷兩側進行施工、作業的,要保持清潔,遮擋整齊。售賣蔬菜、瓜果、飲食的商業棚攤,應設置必要的垃圾容器,教育群眾將瓜果皮核、菜幫菜葉、包裝紙(盒)等廢物扔進垃圾容器內,並確定專人按規定的保潔範圍隨時清掃,以保持棚攤的整潔。
在街道上,各類工程棄土、棄料,清掏下水道的污泥和栽種整修樹木所出的渣土、樹枝,由施工、作業單位或個人負責清掃乾淨。市區一、二類大街應在二十四小時內、其他街道應在三天內清運完畢。
第四條 維護街巷、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
一、二類大街和無單位無居民的便道,由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清潔隊清掃保潔。其他街巷、便道和居民區,由街道辦事處、居民委員會組織所轄地區的單位、居民劃段分片清掃保潔,或交納保潔費,由保潔員負責清掃。清掃工作要在上午六時半前做完。繁華街道、繁華地區要隨時進行保潔。
載運散體、流體物品的車輛,要捆紮封閉嚴密,不得沿途遺灑、飛揚。凡進入市區的獸力車,不得遺棄牲畜糞便。
飛機場、火車站、影劇院、體育場、公共電汽車始末站、公共停車場、公園、綠地、風景游覽區、大商場等公共場所,應由本單位或指定的單位做好保潔工作。
冬季降雪,所有單位和個人都要在當地政府劃分的地段內自帶工具及時參加掃雪、鏟冰的義務勞動,以保證交通暢通和環境整潔。撒過鹽的冰、雪不得堆放在樹旁和綠地內,以免影響樹木和花草的生長。
新建道路在投入使用前一個月,由市政工程局通知市、區環境衛生管理局,進行接收和清掃的準備工作。正式通行之後,由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清潔隊或街道保潔員負責清掃保潔。
第五條 市場管理部門要加強農貿市場環境衛生的管理,設置垃圾容器,確定專人負責清掃,及時清除垃圾,搞好環境衛生。
第六條 在市區和近郊居民區不準養雞、鴨、鵝、鴿、兔、羊、豬、狗等家禽家畜。因特殊需要飼養警犬、信鴿和供科研、教學用的狗、兔等,要經所在區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批准。
近郊區農業社、隊和農戶飼養的禽畜,要有欄有圈,搞好衛生,不得孳生蠅蛆。禁止在街上放養禽畜。
第七條 各單位和居民院,要建立衛生責任制度,分片包乾,定時清掃,及時消除蚊蠅孳生地,除四害、講衛生,保持室內外整潔。
第八條 加強公共衛生設施的管理。
所有單位和個每人平均應維護公共廁所、果皮箱、垃圾桶(臺)、污水池等公共衛生設施的完好和整潔,不準隨意搬動、拆除和損壞。
重點地區、公共場所和便道的果皮箱、垃圾桶,由環境衛生管理局和主管部門負責設置、維修,並保持整潔。
公共廁所,由環境衛生管理部門為主會同居民委員會維修和保潔;房管系統和機關、企事業單位的廁所,由房産所屬單位維修,使用單位或個人保潔。各類廁所均應做到不壞不漏,不孳生蠅蛆。
城市下水道要經常保持暢通,如有損壞堵塞,由主管單位及時修理。
改建和新建居民區、商業區,必須同時規劃和建設公共廁所、收集垃圾的設施以及清潔工人的工作用房,其投資由建設單位負責解決。市、區環境衛生管理局應參加規劃、設計的審議和竣工驗收。
因施工、作業需要拆除的環境衛生設施,或斷路影響垃圾、糞便清運的,施工、作業單位要在施工前,報告所在區(縣)環境衛生管理部門,並採取妥善措施後再行施工、作業。拆除的環境衛生設施,施工、作業單位要負責予以重建。
第九條 加強垃圾、糞便管理。
由環境衛生管理部門負責清運的生活垃圾,單位和居民要倒入指定的垃圾容器中,在還沒有設置垃圾容器的地方,要在路燈亮後,到指定的垃圾站傾倒。由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清潔隊在規定的時間內運到指定的垃圾場,做到按日清理,車走站凈;由各單位自行清運的垃圾,也要運到指定的垃圾場,做到按日清理,車走站凈。
機關、團體、部隊、企事業單位和農貿市場的非生活垃圾、渣土,不準倒入生活垃圾中,要自行清運或托運到指定的垃圾消納場。居民戶修建房屋的渣土,也要自行清運或托運到指定的垃圾場。
城區廁所的糞便,由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清潔隊負責及時清掏。關廂及關廂以外廁所,除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清掏外,也可由區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會同區農業局組織郊區農業生産隊分片包乾,簽訂協議,按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進行清掏。化糞池由房産主管單位委託當地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或農業生産隊清掏。禁止私人掏糞。容量小或損壞堵塞的化糞池,由房産主管單位負責增建、維修或疏通。
水源井、食品工廠周圍,禁止設置積肥場、糞庫,禁止晾曬糞便。近郊菜區堆肥場,由公社統一規劃設置,要封閉發酵,搞好衛生。所有積肥場、糞庫、糞池、積水坑洼,在蚊蠅孳生季節,要定期噴灑高效低毒殺蟲藥;糞庫、糞池都要加蓋密封,不得孳生蠅蛆。
第十條 各級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門,對於認真執行本規定,在市容環境衛生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應給予精神鼓勵或物質獎勵。
第十一條 對違反本規定有下列妨害市容環境衛生行為之一的,除進行批評教育,令其就地搞好衛生外,分別情況處以警告、罰款、沒收物資、拘留、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1、隨地吐痰、隨地便溺、亂扔瓜果皮核、廢紙等廢棄物者,罰款五角。
2、亂倒垃圾、污水、糞尿,在建築物和構築物上涂寫、刻畫、亂貼者,罰款一元。刻畫破壞嚴重者,要賠償損失。
3、亂倒渣土,亂放物料、包裝箱、筐,不按規定及時清除工程棄土、棄料、污泥、剪掉的樹枝者,按佔地面積,每平方米每晝夜罰款五角,或沒收其物資,並處直接責任者五元的罰款。
4、遺灑散體、流體物品、遺棄牲畜糞便者,處駕駛人員三元罰款。
5、街道上的商棚商攤,環境衛生狀況不好者,對主要負責人處以五元的罰款。
6、非法飼養禽畜和在街上放養禽畜者予以沒收。
7、偷竊、破壞市容環境衛生設施者,加倍賠償損失。
8、對拒不認罰、教育無效者,污辱、毆打市容環境衛生管理監察人員者,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予以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9、違反本規定的其他妨害市容環境衛生者,可參照以上條款進行處理。
所有罰款和處理沒收物資所得款,均繳區(縣)財政,經區(縣)人民政府批准,用於加強本地區市容衛生管理,改善環境衛生設施。
第十二條 環境衛生管理部門在正常情況下不按規定清運生活垃圾、糞便,對責任者按照行政管理制度認真處理。
第十三條 本規定由市、區(縣)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和街道辦事處、居民委員會在各級政府領導下,發動群眾,組織實施。市容環境衛生民警作為執法隊伍具體執行本規定。市容環境衛生監察員應協助市容環境衛生民警執行任務。未設置市容環境衛生民警的縣,由市容環境衛生監察員執行。市容環境衛生民警或市容環境衛生監察員執行任務時,應佩帶標誌,罰款時要開給收據。
第十四條 本規定自一九八二年七月一日起施行。本市其他有關規定,凡與本規定有抵觸者,以本規定為準。
第十五條 本規定具體應用的問題,由北京市環境衛生管理局進行解釋。
附件一
關於《北京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規定(草案)》的説明(書面)──一九八二年三月在北京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上北京市副市長陸禹
去年八月在市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上,白介夫副市長受市人民政府的委託在“關於上半年愛國衛生運動的開展情況和下一步工作的意見”中提出,為了健全城市衛生管理法制,市人民政府擬就本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方面起草一個規定,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頒佈。十四次常委會議以後,市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經過反覆研究,起草了《北京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規定(草案)》,已經市人民政府辦公會議討論,現在提請各位代表審議。
北京是我國的首都,它的市容環境衛生的好壞,直接反映了我們偉大的社會主義祖國和整個中華民族的精神面貌,是國內外人士共同關注的一個問題。中央書記處關於首都建設方針的四項指示中要求我們把北京建設成為全國環境最清潔、最衛生、最優美的第一流城市。貫徹中央的四項指示,把精神文明建設擺在第一位,從清潔衛生做起,把首都的市容環境衛生搞好,是我們全市人民的一項重要任務。兩年來,在市委、市人民政府領導下,經過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首都的市容環境衛生面貌有所改善,但是當前存在的問題仍然不少,市容環境的臟、亂狀況尚未根本好轉,與中央的要求和人民的期望相比還有很大差距,同首都的地位很不相稱。為了從根本上改變首都市容環境衛生的面貌,除了要繼續進行衛生宣傳教育,提高人民群眾講衛生愛清潔的自覺性以外,當前迫切需要健全衛生法制,制訂一個全市人民共同遵守的市容環境衛生法規,以便於有法可依,加強管理,逐步實現中央向我們提出的目標,努力把首都建設成為最清潔、最衛生、最優美的第一流城市。現在提請審議的這個規定草案,是在一九七九年一月市革命委員會頒佈的《城市衛生管理的試行規定》(即“十二條”)的基礎上,徵詢了各區、各有關部門和基層單位的意見之後擬訂的。原“十二條”是包括了市容環境衛生、食品衛生、道路交通管理等方面的一個綜合性規定,頒佈試行以後,對動員群眾搞好本市市容環境衛生的管理起了積極作用。幾年來,國家先後頒佈和重申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城市交通規則》,本市也制訂了國家食品衛生管理條例的《實施細則》和《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暫行規則》,原“十二條”中有關食品衛生和道路交通管理的內容已被分別納入上述條例、規則之內。同時,由於城市建設的發展,新住宅區的興建,農貿市場和商業、服務業的發展,在城市環境衛生管理方面出現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原“十二條”有些內容現在已不能適應客觀形勢的要求,有些規定也有不完善之處,因此,有必要對“十二條”進行修訂。現在的《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規定(草案)》,總結了近幾年來貫徹執行“十二條”的實踐經驗,針對當前的新情況,新問題,對“十二條”作了刪節、修改和補充,力求使這個規定比較符合實際,能夠更好地貫徹實施。
下面僅就《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規定(草案)》的主要內容和實施問題作一些説明:
一、關於這個規定的法律依據和適用範圍。
本規定(草案)的第一條講了制訂這一法規的法律依據。這些依據主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一條“國家保護環境和自然資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試行)第二條“防治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為人民造成清潔適宜的生活和勞動環境,保護人民健康,促進經濟發展”,以及第二章《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有關條款;《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三條、第十五條關於妨害公共衛生或市容整潔的處罰條款。國家頒佈的其他有關法令、條例和本市公佈的有關法規和政令也是制訂本規定的重要依據。
本規定第二條講的是適用範圍,這一規定適用於城近郊區和遠郊城鎮,遠郊農村則不受本規定的約束。由於近郊區農村與城市接壤地區的衛生狀況對城市環境衛生有直接影響,因此在第六條和第九條中對這些地區的環境衛生,特別是關於蚊蠅孳生地的處理和禽畜的管理方面,也作出了必要的規定。
二、關於市容環境衛生的要求。
本規定第三條至第七條中對市容環境衛生提出了要求。當前市容環境衛生中存在的一個突出問題是沒有形成一個人人尊重社會公德、維護公共衛生的社會風尚,仍然存在着多數人在製造臟亂,少數人在治理臟亂的情況,草案第三條規定“不準在街巷亂堆物料、亂擺攤子;不準亂倒垃圾、渣土、污水、糞尿;不準亂扔瓜果皮核、冰棍紙(棒)和廢紙、煙頭等污物;不準隨地吐痰、隨地便溺”。這“四不準”是對每個單位和個人提出搞好市容環境衛生的共同要求,是人人必須遵守的公共衛生標準。這裡着重説明一下關於“不準隨地吐痰”的規定,在起草規定的過程中,有的同志認為,隨地吐痰是人們長期形成的一種不良習慣,改變這種習慣一時不易做到,擔心這樣規定以後執行不了,將影響法規的嚴肅性;絕大多數同志認為,隨地吐痰既容易導致傳播疾病,也嚴重影響首都環境衛生的面貌。國內外衛生先進城市的工作經驗證明,只要加強宣傳和教育工作,輔之以必要的處罰,並堅持不懈地做下去,這種不良習慣是會逐步得到改變的,因此很需要列入這個規定。同時,上海、廣州等城市實行不準隨地吐痰的規定以來,效果也好。《規定》(草案)採納了後一種意見。
關於加強市容環境衛生的責任制,草案中也作了規定。比如:第四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一、二類大街和無單位無居民的便道,由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清潔隊清掃保潔。其他街巷、便道和居民區,由街道辦事處、居民委員會組織所轄地區的單位、居民劃段分片清掃保潔,或交納保潔費,由保潔員負責清掃”;“公共場所,應由本單位或指定的單位做好保潔工作”,並規定了主要街巷完成清掃保潔任務的時間,這體現了專業隊伍與群眾相結合的原則,有利於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共同維護公共衛生。
關於商業棚攤和農貿市場的衛生管理,是市容環境衛生中近幾年來出現的新的矛盾。近兩年來,本市大力發展商業、服務行業,增辟了農貿市場,活躍了經濟,方便了群眾。但由於衛生管理工作還沒有跟上,也影響了市容環境衛生的整潔。佔用街巷兩側設置售賣蔬菜、瓜果、飲食的商業棚攤,按照《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暫行規則》的規定,需經有關部門同意公安部門批准,所以在本規定中對佔地的批准手續問題就沒有再加以重申,只在第三條第三款中規定,這些棚攤“應設置必要的垃圾容器,教育群眾將瓜果皮核、菜幫菜葉、包裝紙(盒)等廢物扔進垃圾容器內,並確定專人按規定的保潔範圍隨時清掃”;第五條規定“市場管理部門要加強農貿市場環境衛生的管理,設置垃圾容器,確定專人負責清掃,及時清除垃圾,搞好環境衛生”。這些規定都是必要的。
三、關於公共衛生設施的管理。
多年來,城市的公廁分別由環境衛生、房管和房産所屬單位修建和管理,起草這一規定時照顧到了歷史情況,強調了各負其責,因此第八條第三款規定“公共廁所,由環境衛生管理部門為主會同居民委員會維修和保潔;房管系統和機關、企事業單位的廁所,由房産所屬單位維修,使用單位或個人保潔。”第四款規定“城市下水道要經常保持暢通,如有損壞堵塞,由主管單位及時修理。”各有關部門以及使用單位或個人要按照這些規定真正把自己的責任擔當起來。
近幾年來,在市政建設中,拆除了一些環境衛生設施沒有及時重建;改建和新建居民商業區沒有同時規劃和建設公廁以及收集垃圾的設施,都影響了市容環境衛生。針對這些新情況,第八條第五款規定“改建和新建居民區、商業區,必須同時規劃和建設公共廁所、收集垃圾的設施以及清潔工人的工作用房,其投資由建設單位負責解決。市、區環境衛生管理局應參加規劃、設計的審議和竣工驗收。”第六款規定“因施工、作業需要拆除的環境衛生設施,或斷路影響垃圾、糞便清運的,施工、作業單位要在施工前,報告所在區(縣)環境衛生管理部門,並採取妥善措施後再行施工、作業。拆除的環境衛生設施,施工、作業單位要負責予以重建。”
四、關於罰則。
加強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應當以宣傳教育為主,着重提高廣大人民群眾講衛生、愛清潔的自覺性,同時必須加強衛生法制觀念,對於妨害社會公共衛生行為的,除批評教育外,還要區別不同情況給予適當的處罰。關於處罰的原則和辦法在第十一條作了具體規定,這些規定是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條款制訂的。
五、關於本規定的貫徹實施。
過去城市衛生管理的規定不能很好地貫徹實施,一個重要的原因是缺乏一支有力的執法隊伍。這次《規定》明確了由新設置的負責市容環境衛生的民警在區(縣)政府領導下負責本規定的貫徹實施,市容環境衛生監察員應協助負責市容環境衛生的民警執行任務。未設置市容環境衛生民警的縣,由市容環境衛生監察員執行。這就使這一規定的貫徹實施在組織上有了保證。
《北京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規定》的制訂和貫徹執行,是本市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一件大事,關係到各個部門、各個單位的工作和千家萬戶的生活。在實施之前,要用一段時間進行大張旗鼓的宣傳,使這個規定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共同遵守。公安部門和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要認真抓好執法隊伍的組建和訓練,提高他們的政治、業務水準和執法的自覺性。我們相信,這一規定正式生效實行之後,一定會把全市人民更好地動員起來,自覺地維護首都的市容環境衛生,使首都的衛生面貌有一個新的突破。
《北京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規定(草案)》,已印發給各位代表,請予審議。
附件二
北京市一、二類大街名單
東城區一類大街:
北京站街、建國門大街、東長安街、雍和宮大街、東四北大街、東四南大街、東單北大街、崇文門內大街、王府井大街、臺基廠大街、大華路、正義路、五四大街、景山前街、地安門東大街、東四十條、八面槽、東四西大街、朝內大街、北京工人體育館北路、王府大街、前門東大街、北京站西街。二類大街:
和平裏北街、和平裏南街、和平裏東街、朝陽門北小街、朝陽門南小街、安外大街、安內大街、交道口東大街、東直門內大街、交南大街、美術館東街、美術館後街、東華門大街、東安門大街、晨光街、北池子大街、南池子大街、鼓樓東大街、東安門南街、東安門北街、景山東大街、景山後街。
西城區一類大街:
西長安街、復興門外大街、復興門內大街、三里河路、新街口南大街、新街口北大街、西四北大街、西四南大街、西單北大街、宣武門內大街、府右街、人大會堂西路、西安門大街、文津街、景山前街、阜成門內大街、阜成門外大街、地安門外大街、地安門西大街、西直門內大街、北新華街、南長街、北長街、西四東大街、西二環路、月壇北街、前門西大街、宣武門西大街。二類大街:
新街口外大街、德外大街、德內大街、西什庫大街、西皇城根北街、西皇城根南街、舊鼓樓大街、鼓樓西大街、地安門內大街、柳陰街、龍頭井、反帝西路、西直門外大街、白塔寺東街、太平橋大街、鬧市口南北街、車公莊大街、百萬莊大街、月壇南街、展覽館路、三里河東路、南禮士路、平安裏西街、民族宮南街、景山西街、景山後街。
崇文區一類大街:
前門大街、前門東大街、天橋南大街、永內大街、崇外大街(至天壇東門)、西花市大街、天壇北路、體育館路、光明路。二類大街:
東花市大街、廣渠門內大街、廣渠門外大街、柳樹井大街、夕照寺大街、天壇東路、永定門東街、幸福大街、永外大街、安樂林路、永定門車站路。
宣武區一類大街:
前門西大街、南新華街、宣外大街、長椿街、廣內大街、騾馬市大街、珠市口大街、虎坊路、白廣路、白紙坊東街、太平街、陶然亭路、西經路、北緯路、永安路、東琉璃廠、西琉璃廠、永定門西街、宣武門西街。二類大街:
廣外大街、北濱河路、南濱河路、南手帕口、白紙坊西街、右安門大街、牛街、東經路、萬明路。
朝陽區一類大街:
首都機場、東環北路、北使館區、工人體育場東西南北路、朝陽門外大街、朝陽路、南使館區、建國門外大街。二類大街:
東三環東路、東直門外斜街、白家莊路、光華路(東段)、建國路芳草地、金臺路西路東路、廣渠門外大街──大郊亭、東三環東路(雙井──老虎洞)、西大望路(玻璃總廠──紅廟北)、和平街、酒仙橋──大山子。
海淀區一類大街:
三里河路、白石橋──三環路、新外大街。二類大街:
阜成路、復興路、羊坊店路、永定路、萬壽路、翠微路、五棵松──玉泉路、白石橋南路、西機路、西三環──頤和園、海淀西大街、海淀南大街、中關村路、香山──一臥佛寺、德清路、三環西路、成府路、學院路、學院南路、體育學院路、北毛路。
豐台區一類大街:
豐臺大街。二類大街:
三營門──萬源路、永定路──南苑、京周公路(長辛店南頭到北頭)、長辛店橋西、蘆溝橋(京周公路)、東鐵營三環路、東高地(商場──六營門)、南苑(警衛路)、新華路、大紅門街、蒲黃渝、豐臺橋南、橋南一條、橋南二條、橋南三條、蘆溝橋豐臺路、長辛店大街、豐臺路南段、右安門外大街。
石景山區二類大街:
石景山路(玉泉路──首鋼大東門)、古城大街、京門公路中段(蘋果園──金頂街)。
凡未列入上屬名單的街道均屬於三類大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