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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京政發〔1980〕14號
  2. [發佈日期] 1980-03-20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自備水井管理的通知

京政發[1980]14號

各區、縣革命委員會(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高等院校:

  北京市地處華北半乾旱地區,水資源主要靠本地區降雨補給,隨着首都各項事業的發展,全市耗水量增長很快,供水問題越來越突出,特別是地下水資源耗用量已超過自然補給量。當前,一方面水的資源不足,另一方面管理不善,浪費嚴重。因此,合理開發、節約使用水資源已經成為保證首都四化建設順利進行的一件極為重要的事情。

  北京市城近郊區(約一千平方公里範圍內),由於連年過量開采地下水,水位急劇下降,水質不斷惡化,單井出水量普遍下降,抽取地下水耗用的電能大大增加,這種狀況不能再繼續發展下去。為此,市有關部門正在擬訂對地下水資源集中統一管理的辦法。當前,首先要做到打井要控制,取水要計量。現將加強自備水井管理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現有自備水井的單位(不包括農業水井),應按照市計劃節約用水辦公室的要求,填報自備水井現狀登記表(由市計劃節約用水辦公室另發),於今年四月十五日以前報送市規劃局、地質局、計劃節約用水辦公室各一份。今後在城近郊區原則上不得再開鑿新的自備水井(包括更新水井),如確屬需要,必須經市規劃局會同有關部門審查,由市規劃局辦理批准手續,同時安裝計量水錶。

  二、為加強用水管理工作,現有自備水井要在一九八○年底前,把水井總表安裝完畢,投入使用。所需經費由各單位自籌解決。行政、事業單位自籌確有困難者,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協助解決。

  三、所需水錶、閥門、伸縮管、鑄鐵井蓋等,由市自來水公司納入今年的生産計劃,分批供應。所需其他少量材料由各單位自籌解決。

  四、自來水公司負責提供表井的標準設計圖紙,施工完畢由雙方共同驗收。水錶的安裝、修理和更換備件由自來水公司負責,安裝、維護費用和經常維護工作,由各使用單位負責。

  五、各主管局、各單位(中央、部隊在京單位請由上一級主管部門匯總辦理)在四月底以前,把本系統自備水井需要安裝水錶的規格、數量(如需要安裝車間分表,可同時提出需要計劃)報市自來水公司,並與水錶廠簽訂供應合同。

  六、自備水井計量水錶安裝使用以後,各單位要加強經濟核算,改革工藝,改革設備,提高水的重復利用率,節約用水。

  七、無特殊理由逾期不安裝總表者,由市計劃節約用水辦公室採取措施直至停止使用。

  以上各點,請即轉知所屬單位依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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