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發[1980]84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革命委員會),市政府各委、辦、局: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體委《關於恢復機關工間操和其他體育運動的請示》,現轉發給你們,望認真貫徹執行。請各單位注意,做工間操時,不得使用高音喇叭。
關於恢復機關工間操和其他體育運動的請示
市人民政府:
一九六六年前,我市各機關根據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關於在政府機關中開展工間操和其他體育運動的通知》精神,普遍開展了工間操和其他多種多樣的體育活動,對增強職工體質,提高工作效率,活躍文化生活和反映人們朝氣蓬勃的精神面貌都起了積極作用。但自文化大革命以來,機關工間操和其他體育活動基本上停止了。粉碎“四人幫”以後,雖然有些恢復,但開展的面仍很小。最近,我們會同市總工會調查了三十二個中央和市級機關(中央機關五個,市級機關二十七個),只有五個單位(中央機關四個,市級機關一個)開展了工間操和其他體育活動,而且在單位內部職工中不夠廣泛,不夠經常;其餘大部分單位沒有開展,即使有些活動也是少數人自發的,缺乏組織領導。
目前,機關職工健康情況不夠好,患慢性病的人比較多。據對中央、市級機關八個單位的統計,患有各種慢性病的人數,一般佔百分之四十以上,有的單位竟達百分之七十,以患高血壓、心臟病、關節炎、頸肩腰腿疼、腸胃病、神經衰弱等症者較多。患慢性病的原因很多,其中長期坐辦公室,參加體育活動少,身體各部位和精神得不到調劑,確是一個重要的因素。在調查中也發現,凡體育活動開展比較好的單位,職工健康情況也比較好。如中央外貿部由於多年堅持工間操和其他多種多樣的體育活動,職工患慢性病的人數只佔百分之二十三左右。為了改善職工健康不能適應當前繁重工作需要的狀況,使首都成為全國文化科學技術最發達、教育程度最高、體育活動最普及的城市,在機關中恢復工間操和其他體育活動是十分必要的。為此,經與市總工會共同研究,提出以下意見:
一、重申要繼續貫徹執行一九五四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關於在政府機關中開展工間操和其他體育運動的通知》。通知中明確指出:“正式規定在每天上午和下午的工作時間中各抽出十分鐘做工間操。做操時,應動員所有工作人員參加。領導幹部應負責組織領導,並應&&參加,使之能夠組織起來,堅持下去。此外,亦應提倡早操和球類等多種多樣的體育運動。”
二、提高認識,加強對體育工作的領導。體育工作開展得好不好,關係到整個民族的健康水準,也關係到國家的精神面貌,直接影響到生産、工作、學習。各單位都應對體育工作予以充分重視,要有機關負責同志分工管這項工作,部署、動員和組織廣大職工積極參加體育鍛鍊,指派專人每天組織做工間廣播操。負責同志要勤督促,常檢查,使機關職工的工間操等體育活動持之以恒。
三、做好宣傳教育和培訓骨幹工作,多組織小型競賽。體育是關係人民健康的大事。各單位要採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老一輩無産階級革命家和中央領導同志對體育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宣傳體育鍛鍊的好處,宣傳體育科學知識和典型事例,使廣大職工對參加體育活動真正重視起來,科學地、自覺地積極參加體育鍛鍊,逐漸養成習慣,堅持經常。要培養一批體育骨幹,通過他們去組織、帶動和輔導機關職工體育活動的正常開展。
競賽是推動體育運動普及和提高的一種好形式,各單位可利用工餘、假日適當組織一些小型多樣的競賽活動。
四、機關體育工作應在黨委和行政的統一領導下,由工會、青年團具體負責組織。可從各單位的實際條件出發,逐步開闢小型運動場地及增添必要的體育器材設備。職工開展體育運動應注意節約,體育活動經費正式列入本單位每年行政費預算中。
以上報告如無不妥,請轉發市屬各單位,抄發中央和國務院在京單位。
北京市體育運動委員會
一九八○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