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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2011〕4號
  2. [發佈日期] 2011-04-26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 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京政辦發[2011]4號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
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體制改革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予印發。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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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體制改革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同意支援中關村科技園區建設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的批復》(國函〔2009〕28號)精神,進一步解放思想,理順各方關係,加強統籌、協調和服務,適應新形勢下建設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以下簡稱示範區)的需要,對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體制改革提出以下方案。
  一、管理體制改革的原則和主要內容
  (一)工作原則。
  按照決策、執行、監督相協調的要求,適應園區“一區多園”和“開放式管理與發展”的格局,堅持統籌、精簡、效能、責權統一等原則,進一步加強市級統籌和決策,理順市區兩級管理機構的職責和分工,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使得中關村科技園區的管理體制和機制更加有利於示範區的高標準規劃、高水準開發建設、高效率管理,有利於重大科技成果轉化和産業化、培育戰略性新興産業和形成産業集群,為把中關村科技園區建設成為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提供領導和組織保障。
  (二)主要內容。
  1.中關村科技園區實行“雙重領導、以區(縣)為主”的領導體制。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關村管委會)對各分園的整體發展規劃、空間規劃、産業佈局、項目準入標準等重要業務實行統一領導,區(縣)政府對所屬分園管委會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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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領導。
  2.加強對各分園管委會的組織領導。各區(縣)政府分管園區工作的副區(縣)長兼任分園管委會主任。現有各分園管理機構的機構規格、領導職數等均不變。各分園管委會主任履行任職程式前,須書面徵得中關村管委會同意。兼任各分園管委會主任的副區(縣)長同時兼任中關村管委會副主任。
  3.中關村管委會實行定期會議制度。建立統籌協調、聯動推進的工作機制,貫徹落實示範區領導小組的決策部署,研究解決涉及中關村科技園區建設和發展的重大問題,明確各階段中關村科技園區和各分園的重點工作。通過定期會議,突出強化三方面職能:一是強化市級統籌。由中關村管委會會議統籌研究涉及示範區整體的發展規劃、空間規劃、産業佈局和項目準入標準等事項。二是強化重大決策。由中關村管委會會議統籌研究有關示範區全局發展、具有普遍適用性的政策和措施。三是強化決策的督辦落實。按照本市關於市級國家行政機關績效管理的要求,結合中關村科技園區發展和建設的實際,由中關村管委會定期檢查會議各項決策的落實情況。
  4.進一步理清中關村管委會與各分園管委會的工作關係。中關村管委會按照“調研、規劃、協調、督辦、服務”的職能,主要負責對中關村科技園區的宏觀管理,側重於督辦重大決策事項和重點工作、優化軟環境及統籌重大項目。分園管委會負責具體實施中關村管委會會議議定事項,推動本園的産業化、招商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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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社會服務體系建設、知識産權促進和保護、市場監管、企業服務等工作。
  5.依託中關村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聚集整合市區兩級資源,促進重大項目落地與重大科技成果轉化和産業化,提升示範區規劃建設水準。
  6.發揮示範區企業家顧問委員會高層次、多領域、跨行業的綜合智力優勢,在推動企業做強做大、挖掘重大成果産業化項目、推動高端領軍人才引進和培育、促進産學研用的合作對接、推進示範區國際化等方面,為政府相關部門提供決策支援。
  二、改革後的機構和職責
  (一)示範區領導小組。
  主要職責: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有關指示,研究審議建設示範區的重大事項;提出需要示範區部際協調小組研究解決的重大問題;組織、協調推進示範區有關發展戰略、政策法規、體制創新、空間和産業規劃、重大項目等實施工作。
  (二)中關村管委會。
  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擬訂園區的發展戰略和規劃,參與組織編制園區有關空間規劃,組織研究園區相關改革方案,促進可持續發展。
  2.研究制定園區發展和管理的相關政策,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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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協調整合各類創新資源,開展園區創新創業、高新技術研發及其成果産業化、科技金融、人才資源、中介組織、知識産權保護等方面的促進和服務工作。
  4.負責管理市財政撥付的園區發展專項資金,並協助有關部門監督專項資金的使用。
  5.根據市政府授權,對北京中關村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市級財政投入資金履行出資職責,依法對其國有資産進行監督管理,並加強業務指導。
  6.統籌産業空間佈局,對各分園整體發展規劃、空間規劃、産業佈局、項目準入標準等重要業務實行統一領導。
  7.承擔示範區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負責園區內各類協會組織的聯繫工作。
  8.開展園區國際交流與合作,提升園區國際化發展水準。
  9.承擔園區外事、宣傳、聯絡等工作。
  10.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各分園管理機構。
  主要職責:
  1.負責貫徹落實示範區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決定的有關事項。
  2.負責按照北京城市總體規劃、中關村科技園區發展規劃和各區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研究擬訂本園發展建設規劃和産業規劃,組織編制高水準的控制性詳細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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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負責本園的産業化、招商引資、社會服務體系建設、知識産權促進和保護、市場監管、一站式辦公等管理工作。
  4.按照市政府工作部門的授權,負責本園高新技術企業的統計等管理工作。
  5.受理企業提出的各種意見、建議和需求,為企業提供公共服務。
  6.按規定使用市財政撥付的專項建設資金。
  7.負責與專業園、産業基地的業主委員會的日常聯繫。
  (四)中關村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任務:
  1.協助市、區相關部門統籌推進重大項目引進和産業佈局,促進重大項目落地。建立項目發掘、跟蹤、篩選機制,重點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央企業、跨國公司、留學人員創業企業、大學科技園等發掘、培育和引進重大科技成果産業化項目。
  2.建立園區産業基礎設施建設與重大科技成果轉化和産業化相結合的融資平臺。通過引進戰略投資、發行債務融資工具、借殼上市等方式增強集團融資功能,支援産業基地基礎設施及配套設施建設。
  3.作為政府支援産業化投資的平臺,以股權投資方式支援重大科技成果轉化和産業化。
  (五)示範區企業家顧問委員會。
  主要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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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在未來領軍企業的篩選、推薦與扶持過程中提出建議,推動企業做強做大。
  2.對重大科技成果産業化項目進行挖掘、推薦並提出股權投資等支援的措施建議。
  3.推動高端領軍人才的引進和培育,支援創業企業和成長型企業發展。
  4.促進産學研用的合作對接。
  5.提出國際交流合作建議與方案,推動與國際一流園區和企業間的合作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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