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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2011〕32號
  2. [發佈日期] 2011-08-08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印發北京市“十二五”時期應急體系 發展規劃的通知

 

 

京政辦發[2011]32號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印發北京市“十二五”時期應急體系
發展規劃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北京市“十二五”時期應急體系發展規劃》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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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十二五”時期應急體系發展規劃

  序言
  (一)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04年—2020年)》、《北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人文北京”行動計劃(2010—2012年)》、《“科技北京”行動計劃(2009—2012年)》、《“綠色北京”行動計劃(2010—2012年)》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制定本規劃。
  (二)規劃範圍。
  本規劃針對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事件,按照預防與應急準備、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恢復與重建等工作環節,以及風險管理、基層應急、社會參與、重要基礎設施與關鍵資源安全、巨災應對等重點領域和技術體系建設的不同要求,統一規劃“十二五”時期全市應急體系發展的總體目標、主要任務和重點項目。
  (三)規劃定位。
  全面落實和細化國家有關應急規劃及《北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關於應急體系發展的要求。依託常態行政管理體制職責分工和管理格局,充分整合各部門、各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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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各區縣應急資源,重點解決跨部門、跨區域的全局性、共性問題,以及制約應急體系發展的體制性、機制性、法制性和基礎性問題。統籌考慮各區縣、重點地區應急體系的發展。
  一、“十一五”時期應急體系建設主要成就
  全市各級黨委和政府高度重視應急工作,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的理念,堅持“人民生命財産高於一切,首都安全責任重於泰山”的宗旨,將應急工作作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做好“四個服務”、提高執政能力和構建和諧社會首善之區的重要內容擺到突出位置,“十一五”應急規劃確定的主要目標任務圓滿完成,應急體系建設取得重大突破。
  (一)應急體系基本建立。
  市14個專項應急指揮部及辦公室整合組建完成,市緊急報警服務中心和市非緊急救助服務中心投入運作,街道(鄉鎮)、社區(村)應急責任體系和工作機制初步建立,形成了“3+2+1”的應急管理組織體系框架。建立了以市總體預案為核心,專項、保障和部門預案及區縣總體預案為依託,單位預案為基礎的應急預案體系,全市共制訂各級各類應急預案48.1萬個。健全了全市統一的突發事件資訊報送和發佈體系。形成政府主導、全社會廣泛參與的應急宣教體系,公眾自救互救意識和能力逐步提高。初步建立以應急理論和實踐為內容、以提高應急決策與處置能力為重點、以各級領導幹部和應急工作人員為對象的培訓體系。構建起以市應急指揮平臺為龍頭、區縣應急指揮平臺和專項應急指揮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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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為支撐、移動應急指揮平臺為輔助的應急指揮技術支撐體系。
  (二)應急管理水準明顯提升。
  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以下簡稱《突發事件應對法》),本市率先出臺國內首部應急管理地方性法規——《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以下簡稱本市《實施辦法》),逐步建立並完善應急管理各項制度。建立安全隱患定期排查、全年整改工作機制。全面啟動公共安全風險管理長效機制建設。專業部門監測預警系統建設進一步加強,建立城市運作監測平臺,初步建立市預警資訊發佈平臺。應急聯動機制建設取得重要進展。建立健全應急現場指揮及處置機制。定期開展各類應急演練。建立市、區縣兩級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建成專業應急救援隊伍220余支、6萬餘人,應急志願者隊伍20余支、18萬餘人;初步建成應急物資儲備網路;新建應急避難場所16個。啟動城市安全運作和應急管理物聯網應用建設。確立公共安全季度形勢分析會制度和重要時期安全穩定工作會商制度。
  (三)突發事件應對能力持續增強。
  本市突發事件形勢總體平穩,各級各類突發事件數量和損失總體呈下降趨勢,重大和特別重大突發事件有所減少。事故各項指標均控制在國務院安委會下達的年度控制指標之內。杜絕了鼠疫等重大傳染病的發生,有效防控了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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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動物疫情。刑事警情平穩,未發生重大刑事案件。全市妥善應對各級各類突發事件和突出情況1.3萬餘起,其中,有效處置了河北山火蔓延本市北部山區、京廣橋附近路面塌陷、地鐵蘇州街站工地塌方、央視新址大火、甲型H1N1流感疫情、2010年初低溫冰雪天氣等情況複雜、處置難度大的突發事件。
  (四)應急服務保障作用充分發揮。
  北京奧運會和新中國成立60週年慶祝活動期間,依託現行應急管理體系,城市應急管理工作與奧運會、殘奧會和國慶應急保障工作實現全面融合,有效控制了各類城市公共安全及各項賽事、慶祝活動風險,全市應急保障力量科學部署、備勤待命,實現了奧運賽事和慶祝活動萬無一失。在春節、國慶和清明小長假等重要時期和各類敏感期,本市全面啟動應急機制,強化值守應急和應急準備,保障了城市運作和社會秩序安全平穩。
  實踐證明,過去的五年是本市應急體系發展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五年,是經受住一系列重大考驗的五年。“十一五”應急規劃任務的圓滿完成,標誌著本市應急體系邁入了完善體系、提升能力的新階段。過去五年的建設,積累了寶貴經驗,為“十二五”時期應急體系向更高目標和更高水準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同時,也要清醒地看到,與中央對北京安全穩定的一貫要求相比,與廣大市民過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相比,特別是與構建中國特色世界城市應急體系的要求相比,本市應急體系還存在諸多差距和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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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一案三制”建設和規範化程度需進一步深化。部分區縣應急管理機構的人員還需進一步配齊配強,應急法制建設需要進一步細化配套制度和措施,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有待提高。應急管理有關標準和技術規範仍然比較缺乏。應對巨災的體制機制缺乏深入系統的研究。
  二是重要基礎設施綜合防範能力需進一步提升。城市重要基礎設施抵抗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的能力較弱,部分學校、醫院、人員密集場所、重要交通樞紐的建築物抗震能力需進一步加強,重要基礎設施和關鍵資源應急保障計劃還需完善。
  三是應急處置救援能力需進一步提高。應急隊伍、物資和避難場所等資源統籌規劃及綜合管理水準有待提高,大型、特種設備及空中救援裝備數量不足。各類基礎資訊亟待整合共用,突發事件快速評估和決策機制需要進一步健全。突發事件通行機制和現場指揮機制需要進一步完善。應對巨災的隊伍、物資、場所等準備和能力總體不足。
  四是基層應急能力需進一步增強。街道(鄉鎮)應急管理組織體系建設亟待完善,應急設備設施和技術系統的建設力度需要進一步加大,基層應急預案編制管理有待強化,資訊報送和預警機制尚待完善。
  五是應急管理的社會參與程度需進一步擴大。全社會公共安全意識尚需進一步增強,公眾防災應急常識和自救互救技能尚待提高。社區(村)、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參與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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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責任尚需有效落實。
  二、“十二五”時期首都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形勢
  “十二五”時期,推動首都科學發展,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全面實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綠色北京”戰略,建設中國特色世界城市,履行“四個服務”的職責,面臨諸多可以預見和難以預見的風險挑戰。
  北京仍處於工業化、城市化、現代化和國際化的關鍵時期,結構升級、體制轉軌和社會轉型加快將伴隨各類矛盾凸顯和突發事件高發,各種傳統的和非傳統的、自然的和社會的安全風險交織並存,首都城市安全面臨的挑戰和考驗更加複雜嚴峻,防範與處置突發事件工作任務更加繁重艱巨。
  (一)自然災害風險日趨頻繁。
  受全球氣候變化的影響,強降雨、乾旱、高溫、濃霧、冰雪、沙塵暴等極端天氣仍是北京面臨的主要災害,極易誘發城市交通擁堵甚至癱瘓等次生衍生災害,對首都經濟社會活動、城市正常運作和生態環境等造成嚴重威脅。受泥石流等地質災害威脅的山區旅遊景點和度假村存在較大潛在危害。北京處在VIII度高地震烈度區,首都圈以及華北地區具備發生中強破壞性地震的背景。外來有害生物對農林生産和生態環境可能造成較大危害。
  (二)各類事故災難仍然可能高發。
  本市已形成12大類、6萬公里的地下管線網路,因自然老化或人為外力破壞造成的管線破裂、泄漏和路面塌陷等突發事故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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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有發生。過境交通壓力大,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多,易發生危險化學品洩露、爆炸、污染等事故和突發環境事件。中心城區超高層建築集中,發生高層火災的機率增加。人員密集場所、有限空間作業、地下空間等領域的安全問題日益凸顯,風險的不確定性增加。隨著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加快,軌道交通、建築施工等各類生産安全事故可能有所增加。第二産業中的高風險仍將在一定時期記憶體在;高新技術産業、現代服務業快速發展的同時,也帶來新的危險因素;産業間的關聯更加緊密,突發事件導致的次生衍生災害使災情加重。
  (三)城市安全運作面臨較大壓力。
  作為人口密集的特大型城市,人口急速擴張對城市承載能力形成嚴峻挑戰,人口高度集中導致突發事件的不確定性和複雜性增強。水資源嚴重不足,資源能源對外依賴性強,特別是隨著環渤海經濟圈的快速發展,局部地區能源供需矛盾更加突出。城市基礎設施處於滿負荷運轉狀態。機動車保有量將突破600萬輛,日均出行總量將達到約5600萬人次,交通安全壓力持續增大。全市軌道交通運營網路初步形成,大客流衝擊日益嚴峻,安全運營風險持續存在。城市生命線系統日趨複雜、脆弱性增加,極端天氣、外力破壞構成的威脅不容忽視,並可能導致部分能源品種緊張事件發生。
  (四)公共衛生事件發生的不確定性增大。
  受世界經濟一體化進程加快、全球氣候異常變化、北京對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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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往擴大、人員密集流動等綜合因素影響,發生各種輸入性新發或烈性傳染病疫情的可能性將進一步增加,疫病防控難度加大。重大動物疫病病原不斷變異,新發疫病不斷出現,尤其是本市所需60%的動物産品來自外埠,發生重大動物疫情的風險持續存在。本市發生由已知因素導致群體性食物中毒的數量將穩中有降,但由未知因素或外埠食品及相關産品污染導致食品安全事件發生的概率將增大。藥品安全和職業中毒、化學中毒事故高發趨勢較為明顯。
  (五)社會安全穩定形勢更加複雜。
  因徵地、拆遷、企業改制、就業和社會保障、環境污染引發的陳情、聚集等群體性事件仍將較為突出。不排除發生個人極端暴力事件和重大刑事案件的可能。流動人口增長過快,城鄉結合部社會管理任務繁重。國際化速度加快,使北京的社會安全環境更加複雜,突發事件處置難度加大。恐怖主義、分裂勢力、極端勢力和敵對勢力製造社會安全事件的可能性增加。涉外突發事件增多趨勢明顯。隨著旅遊産業的發展,涉及中外遊客的旅遊安全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增大。因金融突發事件、物價上漲、生活必需品供應波動等導致的民生問題可能帶來嚴重的社會影響。信息化技術應用更加廣泛,網路與資訊安全問題日益嚴峻。
  三、“十二五”時期應急體系發展的總體思路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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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加快實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綠色北京”戰略和推動建設中國特色世界城市的目標,按照全面加強社會管理和公共安全體系建設的決策部署,牢固樹立安全穩定是硬任務、是第一責任和安全發展的理念,堅持實行預防為主、預防與應急相結合的原則,著眼于防大災、抗巨災,以提升處置救援能力為核心,以加強預防為重點,以強化應急準備為抓手,充分發揮首都區域協調聯動機製作用,加大創新力度,加強資源整合,強化精細化管理,夯實基層基礎,實現本市應急體系的可持續發展,捍衛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維護首都社會和諧穩定。
  (二)基本原則。
  1、以人為本,服務全局。
  堅持“人民生命財産高於一切、首都安全責任重於泰山”的宗旨,圍繞服務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首都發展穩定大局,有效減少重特大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生命財産損失,為首都科學發展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2、政府主導,社會參與。 
  發揮政府主導作用,加強綜合協調和管理,統籌推動應急體系建設發展。把政府管理與社會參與有效結合,充分發揮政策導向和市場機製作用,調動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公民等各方力量參與應急體系建設的積極性。 
  3、統一規劃,整合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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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統籌部署全市應急體系建設發展,加強重點項目的論證評估,對全市應急資源進行總體佈局。抓好頂層設計,充分利用存量資源,挖掘現有資源潛力,促進各部門和各區縣資訊、隊伍、物資、裝備等方面資源的有機整合,避免各自為政和重復建設,實現資源共用,提升整體應急能力和綜合管理水準。 
  4、統籌推進,突出重點。 
  合理安排主要任務和重點項目建設時序,分階段、按計劃統籌推進,確保應急體系全面可持續發展。重點加強應急體系薄弱環節建設,優先選擇一些重點項目作為突破點,既要增強快速反應能力,又要加強風險管理,強化應急準備。 
  5、分級負責,分步實施。
  按事權、財權合理劃分市各有關部門和各區縣、街道(鄉鎮)的建設任務,實現各負其責、各司其職。根據現實需要和實際能力確定建設任務和項目,分步組織實施,實現穩步有序推進。
  6、先進適用,科學規範。
  學習、借鑒國內外先進適用的經驗和科技,保障應急體系高效運作。建立健全應急管理標準和制度體系,實現應急體系建設發展與運作的規範化。
  (三)發展目標。
  從建立中國特色世界城市應急體系的高度,到2015年,構建具有首都特色、國內領先、適應中國特色世界城市建設進程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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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比較健全的現代應急體系。
  1、“五個深化”體系建設躍上新臺階。《突發事件應對法》及本市《實施辦法》全面貫徹落實,配套制度和措施不斷完善,法制化建設全面深化。各類應急管理制度和標準體系不斷健全,規範化建設不斷深化。應急科學決策水準不斷提高,科學處置能力不斷增強,科學化建設進一步深化。應急體系和應急指揮科技含量不斷提高,信息化建設繼續深化。突發事件應對的社會參與水準不斷提高,社會化建設持續深化。
  2、“九大能力”實現新提升。應急準備、綜合防範、快速反應、恢復重建、基層應急、社會參與、城市安全運作、巨災應對和科技支撐等九大應急能力不斷提升,突發事件應對效率持續提高,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和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全面降低。
  3、應急管理水準取得新突破。實現應急管理的“三個轉變”,即從以重大活動應急保障為重點向全面構建首都公共安全長效、常態機制轉變,從以應急體系建設為重點向以應急能力建設為中心轉變,從以突發事件預防和處置為重點向全面加強風險管理、應急管理、危機管理相結合的公共安全管理轉變。
  4、公共安全文化建設取得新進展。公共安全文化建設納入社會主義文化建設體系,安全文化得到大力弘揚,應急宣教培訓不斷加強,社會各界及廣大市民安全應急意識和文化素養大幅提升,自救互救能力進一步增強,全社會共同參與應急管理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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氛圍和社會環境進一步形成。
  “十二五”應急體系發展規劃分類目標(略)
  四、主要任務 
  (一)強化綜合保障體系建設,提升應急準備能力。
  1、強化應急法制建設。
  堅持依法推進應急管理工作,深化《突發事件應對法》及本市《實施辦法》的宣傳、學習、培訓和貫徹落實,健全完善配套制度和措施。適時啟動地方性法規和規章的修訂工作。推進專項應急法規體系建設,修訂完善《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辦法》、《北京市實施<自然災害救助條例>辦法》、《北京市安全生産條例》、《北京市消防條例》等法規規章,積極推動相關制度固化為法規規章。加大執法力度,加強行政監督。建立健全重要時期應急服務保障長效機制,逐步實現制度化、程式化。
  2、完善應急預案體系。
  在風險評估基礎上,優化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體系,增強各級各類應急預案的針對性。推進應急響應工作精細化管理,明確突發事件應對的責任體系、現場指揮體系、工作流程和處置措施,進一步完善各類應急處置方案和執行程式,強化各級各類應急預案的實操性。繼續推進區縣總體應急預案和市級專項、保障、部門應急預案制訂修訂工作。做好各級各類應急預案的評估和備案等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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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強化應急演練。
  統籌規劃、組織開展各類應急演練,突出搜尋和解決問題,強化跨部門、跨系統、跨區域的綜合應急演練和現場指揮工作流程演練,重點推進桌面演練和檢驗性演練,增強應急演練的針對性和實操性。進一步規範和完善應急演練規劃、組織、評估等環節的管理,加強應急演練的標準化組織與實施。
  4、推進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和管理。
  進一步強化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建設,重點加強相關專業裝備配備,提升綜合救援能力。整合現有應急救援力量,科學規劃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的規模和佈局,提高應急救援的覆蓋面。制定市級專業應急救援隊伍認定標準和程式,確定一批市級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強化依託駐京部隊、武警、民兵和預備役人員組成的應急隊伍建設。建立順暢的隊伍調用機制。建立隊伍派遣補償、救援人員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制度和高風險作業補助、心理危機干預等機制,採取政府購買服務和市場化機制相結合的方式,加強隊伍經費保障制度建設。
  5、推進應急物資儲備和管理。
  結合國家應急物資保障體系建設,統籌規劃全市應急物資的儲備種類和數量,建立健全市、區縣兩級應急物資保障體系。加強各專業應急物資儲備庫和救災物資儲備庫建設,充分利用市場資源和商業儲備,建立專業儲備與社會儲備相結合、實物儲備與能力儲備相結合、集中儲備與分散儲備相結合的多層次儲備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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係。逐步完善應急物資生産、儲備、調撥、緊急配送和監管機制,強化應急物資綜合、動態管理。健全救災物資社會捐贈和監管機制,提高社會應急救災物資緊急動員能力。完善衛生應急物資儲備目錄,加強突發事件藥品、疫苗等應急儲備,建立快速調用程式。 
  6、推進應急避難場所建設和管理。
  按照“規劃一批、認定一批、改造一批、建設一批”的思路,繼續推進各級各類應急避難場所建設管理。2012年前完成市、區縣地震應急避難場所專項規劃編制。開展應急避難場所規劃研究,強化應急避難場所建設,拓展廣場、綠地、公園、學校、人防工程、體育場館等公共場所的應急避難功能,設置必要的基本生活設施,儲備一定數量的應急物資。開展已建應急避難場所空間分佈、容納能力、疏散路線和時限等方面的評估,建立健全各類應急避難場所的建設標準和管理制度,加強對場地內基礎設施、疏散設備、災民安置等方面的規範管理。制定疏散安置預案,積極開展應急演練,提高應急疏散能力。
  7、完善應急資金保障和補償機制。
  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所需的突發事件預防與應急準備、處置與救援等工作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引入社會和市場機制,鼓勵商業保險、再保險進入公共安全領域,建立多層次的風險分散機制。積極吸收個人、企業及各類組織的贊助和捐助,完善資金使用和社會監督機制。建立突發事件應對財産損失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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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細化補償標準,規範補償程式,落實經費渠道。建立針對轉移安置人員和遇難人員親屬等對象的救助機制。
  8、加強應急通信保障機制建設。
  發揮市通信保障和資訊安全應急指揮部作用,進一步完善應對各類突發事件和各種重大活動的通信保障預案。加強隊伍建設、技術儲備、物資儲備、經費保障等各項工作,跟蹤科技發展,充分利用有線、無線、衛星通信等領域的新技術,加強日常通信監測預警,推進無線政務網建設,提升行動通訊車等保障設備設施的功能。
  (二)推進風險管理和監測預警體系建設,提升綜合防範能力。
  1、大力推進風險管理體系建設。
  發揮應急管理系統的統籌協調作用,充分依託常態行政管理體制,健全科學、規範、系統、動態的公共安全風險管理長效機制。圍繞城市運作和涉及民生的相關領域,貫穿城市規劃、建設和管理等各個環節,完成重點專項、重點區域、重大活動(重要時期)風險管理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落實重大決策風險評估制度,落實人員、資金、技術規範等配套保障措施,努力解決公共安全領域的基礎性、源頭性、根本性問題。健全各專項風險標準,推進首都公共安全風險標準體系建設。發展風險管理專業支撐力量,鼓勵和培育風險管理工作專業支撐科研機構建設。建立依託相關科研機構、專家團體和企業的第三方專業化風險評估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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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
  2、健全完善監測體系。
  完善各類突發事件監測系統,進一步健全專業監測和社會監測相結合的監測體系。繼續加強氣象、地震、防汛、地質災害、森林火災等自然災害監測預警預報能力建設,調整優化監測站點佈局,完善監測網路。氣象預報和氣候預測準確率較“十一五”期間提高3至5個百分點。進一步加強食品藥品安全全程監管,拓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網路直報系統功能,提升食品藥品安全和傳染病疫情監測預警能力。完善動植物疫情防控體系,確保不發生重大動物疫情的區域性暴發流行,有效防止外來動物疫病傳入本市。進一步強化城市運作監測平臺資訊採集和綜合分析功能,建立較完善的城市生命線系統運作狀況和水電氣熱供需情況定期會商制度。健全非緊急救助服務體系,整合利用市非緊急救助服務中心繫統數據資源,構建公共安全社會監測網路。建立健全社會輿情和穩定資訊收集、分析與綜合研判機制,逐步實現預警資訊溝通共用。強化各基層組織、單位和資訊員的主體責任意識,提高突發事件社會監測能力。
  3、加強預警系統建設。
  建設完善各類突發事件預警預報系統。建立健全預警指標體系和管理制度,完善預警資訊快速發佈機制,規範預警級別的動態調整及解除程式。進一步加強市預警資訊發佈平臺建設,充分利用多形式、多備份的預警資訊發佈手段,拓寬預警發佈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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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力解決預警發佈的“最後一公里”問題。規範和細化各類預警響應措施與協調聯動機制,增強預警響應能力。
  4、進一步強化突發事件資訊管理體系建設。
  完善突發事件資訊系統,實現街道(鄉鎮)、社區(村)全面覆蓋,並與國防動員系統、駐京部隊、周邊省區市的資訊系統互聯互通和資訊共用。健全條塊之間的資訊通報機制,強化突發事件資訊網路化管理。充分發揮非緊急救助服務中心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網路安全管理等部門或專業機構作用,加強城市運作與社會安全穩定的資訊報送機制建設。健全基層應急資訊報送網路,推進基層應急資訊報告員、社會公眾報告和舉報獎勵制度建設。進一步完善公共安全季度形勢分析會、重點時期安全穩定工作會商會、應急系統每週視頻例會等制度,強化突發事件資訊會商、分析、研判和輔助決策能力。
  (三)加強應急處置體系建設,提升快速反應能力。
  1、健全應急決策支援機制。
  充分利用各類先進技術手段,整合應急、地理、人口等相關資訊,開展突發事件分析評估模型研究,建立統一、高效的應急決策和快速評估系統,及時研判突發事件的影響範圍、損失程度、人員傷亡等資訊,並提出應急處置工作方案。加強專家隊伍及工作機制建設,充分發揮諮詢與輔助決策作用。
  2、完善現場指揮與協調機制。
  進一步完善現場指揮機構的設置和分工,明確現場決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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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和保障主體,加強各部門的協調聯動機制建設。理順專項應急指揮部與現場指揮部的關係,明晰現場指揮許可權劃分,建立、規範現場指揮權交接方式和程式。加大現場統籌和管控力度,完善現場區域劃分、應急通行、搶險救援、資訊發佈、後勤保障等各類機制。
  3、加強應急聯動與協作機制建設。
  進一步強化市應急辦、各專項應急指揮部、各有關部門、各區縣政府與國家有關部門,駐京部隊、武警,周邊省區市,中央在京企業等重點單位的資訊溝通與應急協作,逐步建立聯絡會商等工作制度,強化聯合監測預警、資訊溝通、技術支援和應急資源共用,形成多層次的應急聯動體系。
  4、加強軍地協同應急機制建設。
  加快推進本市應急指揮機制與部隊指揮機制的有效銜接。以軍民融合式發展戰略思想為指導,加強駐京部隊和本市民兵、預備役部隊的非戰爭軍事行動能力建設,整合利用軍地資源,構建市、區縣兩級聯合應急指揮協調機制,編實建強應急隊伍,完善應急保障措施,健全工作會商、資訊共用、聯訓聯演等工作制度,形成軍地一體、協調聯動、資源共用的突發事件應對體系。
  5、加強應急通行和交通保障機制建設。
  加強公路、鐵路、民航等部門的聯動機制建設。強化應急車道建設和管理,建立重大突發事件情況下的區域臨時限行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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縮短應急救援隊伍到達現場的時間。健全城市交通大範圍嚴重擁堵緩解與應急機制。加強重要公路交通樞紐監控、道路清障及修復能力建設。整合社會運輸力量,強化交通運輸應急保障。依法建立緊急情況下社會交通運輸工具徵用程式、補償機制和綠色通道制度。充分發揮交通戰備系統的優勢和作用,建立交通戰備保障與應急交通保障統籌協調機制。
  6、加強空中救援機制和能力建設。
  加強警務飛行隊伍和航空消防站建設。建立設施完善的直升機起降場地,在全市範圍內設置科學合理的應急起降點。有序開展直升機梯次性裝備建設,根據需要增加大中型機型,改善直升機的機載裝備。建立空中救援啟動、協調、調用機制,擴大應對突發事件的範圍,拓展使用功能,提高綜合使用效率和能力。積極利用軍隊和民航空中運輸資源,建立節約、高效的空中運輸保障機制,完善調用、補償等各項制度。
  7、加強資訊發佈與輿論引導機制建設。
  完善應急新聞宣傳管理相關規定,制定工作方案和實施細則。加強新聞發言人培訓,提升應急宣傳能力。拓寬與媒體、公眾等對象的溝通渠道,加強網路監控與管理,及時、準確發佈突發事件資訊,把握輿論主動權,保障公眾知情權,為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創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四)建立應急善後保障體系,提升恢復重建能力。
  1、加強恢復重建機制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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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全救災應急體制,完善突發事件救助應急協調指揮機制。建立突發事件損失評估標準體系,規範災損評估程式、內容和方法。制定安置、救助、補償、撫恤、保險等工作程式,建立政府採購應急相關産品制度。完善公共設施恢復重建機制,重點加強水、電、氣、熱、交通和通信等生命線工程的快速恢復能力建設。健全社會恢復重建機制,提高保障民眾基本生産生活和社會正常秩序的能力。
  2、健全調查評估機制。
  規範較大以上突發事件調查評估的組織及其工作流程,建立健全突發事件調查評估指標體系,逐步建立突發事件應對檔案管理制度。建立全市應急能力評估工作機制,健全應急管理工作績效考核流程和標準。推進專家參與的重大突發事件第三方調查評估機制建設。
  3、完善社會救助體系。
  充分整合社會資源,引入社會組織和個人力量,提倡社會互助,構建“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救助體系。構建全市統一的社會救助平臺,提高統籌協調社會救助力量和物資的能力。建立健全災害保險制度,擴大恢復重建資金來源,拓寬災害風險轉移渠道。建立健全突發事件法律援助機制。健全心理干預專家隊伍和社會公眾心理監測、引導與危機干預機制,加強危機心理干預工作。
  (五)完善基層應急體系,提升基層應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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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健全完善基層應急管理組織體系。
  設立或確定街道(鄉鎮)應急管理機構,配備專職人員,明確責任體系和工作機制。抓好社區(村)等基層組織的應急管理組織體系建設,推進各類單位建立突發事件應對工作責任制,開展基層應急示範點評比活動。街道(鄉鎮)要完善24小時值守應急制度,社區(村)和有關單位要設立專職或兼職資訊報告員。每個社區(村)至少配備1名持有4至5級職業資格證書的災害資訊員,全市建成7000人的災害資訊員隊伍。
  2、加強基層應急預案編制與演練。
  強化基層應急預案體系建設,規範應急操作程式,實現應急預案全面覆蓋。加強基層組織和單位應急預案管理工作,建立生産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備案工作長效機制。結合實際,組織市民定期開展參與度高、針對性強、形式多樣、簡單實用的應急演練。全市中小學校每年定期舉辦地震、火災等應急疏散演練。
  3、建立基層應急隊伍體系。
  各街道(鄉鎮)要整合基層警務人員、醫務人員、民兵、預備役人員、物業保安、公益性崗位人員、志願者等具有相關救援專業知識和經驗的人員,建立綜合性基層應急隊伍,督促本區域內機關、團體和企事業單位建立由本單位職工組成的專職或兼職應急救援隊伍,組織社區居委會、村委會建立應急志願者隊伍,形成統一領導、協調有序、專兼結合、優勢互補、保障有力的基層應急隊伍體系。每個區縣力爭建立1至2支紅十字應急輔助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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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建立基層應急指揮技術體系。
  進一步完善各區縣應急指揮平臺功能,依託電子政務網路,將有線通信、無線通信、視頻會議、軟體應用等系統延伸到街道(鄉鎮),實現區縣與街道(鄉鎮)應急技術系統的互聯互通。結合基層應急工作需要,推廣實用性強的設備設施,逐步形成市、區縣、街道(鄉鎮)3級應急指揮技術體系。 
  5、加強基層單位應急能力建設。
  統籌安排應對突發事件所必需的設備設施和避難場所建設,提高基層單位自身防災救災能力。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社區”、“平安社區”、“綜合減災示範社區”等創建活動,實現創建1000個“綜合減災示範社區”的目標。建設一批防震減災示範學校、社區、鄉村、企業。進一步增強農村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六)健全應急宣教培訓體系,提升社會參與能力。
  1、健全應急宣教體系。
  普及應急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完善面向社區和公眾的應急科普宣教渠道,提高公眾避險逃生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強對全市公共安全教育基地的規範化建設和統一管理。依託市屬媒體,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移動電視、城市電視等媒體手段,開展公共安全與應急知識科普宣教等工作。拓展應急宣教手段,推動公共安全與應急知識宣傳片、公益廣告、互動軟體、文藝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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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的創作和制播。提升北京應急網站管理與創新水準。繼續推動將應急管理、防災減災知識納入國民教育體系,落實教材和師資,在大中小學開設相關課程。對在京外籍人員開展多語種的公共安全知識宣傳與服務。
  2、健全應急培訓體系。
  整合現有教育和培訓資源,加大應急管理系統化、專業化培訓力度,構建規範的應急管理培訓體系。依託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在京科研機構、高等院校及各種公共安全教育基地,針對不同人群,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防災應急知識培訓。依託市紅十字會應急救護培訓體系,在全市範圍內深入開展應急救護培訓,全面提高重點行業、重點部門工作人員避險逃生與應急救護的意識和技能。依託高等院校及相關單位,強化本市應急師資隊伍建設,建立師資儲備庫,為應急管理培訓提供師資保障。組織編寫適應不同層次幹部需要和不同崗位工作要求的應急管理培訓教材,開發案例教學、突發事件現場教學、學術論壇等多種形式的系列課程,繼續開發防災減災系列科普讀物、音像製品等宣教材料。積極推進業務培訓、科學研究、學術交流等應急管理領域的國內外交流與合作,提高對外交流合作的廣度和深度。
  3、健全社會動員機制。
  充分發揮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在突發事件應對中的作用,建立健全有效的社會動員體制機制,構建以政府為主導、全社會廣泛參與的應急動員格局。加快推進本市應急管理機制與國防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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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機制的有效銜接,建立健全平戰結合、優勢互補、協調聯動、資源共用的突發事件應對體系,增強應對多種安全威脅的整體合力。
  4、健全應急志願者隊伍。
  根據《北京市誌願者管理辦法(試行)》等相關規定,依託本市誌願者工作體系和應急管理體系,構建以青年志願者為基礎、專業志願者為骨幹、各種志願者廣泛參與的應急志願者隊伍,實現常住人口每100人中註冊應急志願者達到2名。招募、動員、組織和鼓勵志願者參與應急知識宣教普及、技能培訓、應急演練、突發事件輔助救援等工作。積極支援社會組織建立應急志願者隊伍。研究制訂應急志願服務法規政策和應急志願者隊伍管理辦法,加強統籌管理,開發應急志願服務項目,健全應急志願服務表彰激勵機制。
  (七)強化城市重要基礎設施和關鍵資源安全建設,提升城市安全運作能力。
  1、開展重要基礎設施抗災能力評估和關鍵資源安全評估。
  調查全市重要基礎設施的安全運作狀況,對供排水、供電、供氣、供熱、交通、通信和學校、醫院、人員密集場所,以及水庫、堤防等領域基礎設施抵抗地震、洪水、地質災害、極端氣象災害和事故災難的能力進行系統評估和鑒定,建立重要基礎設施風險隱患數據庫。對水資源、電力、成品油、燃氣、生活必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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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關鍵資源的安全保障能力進行評估,建立資源安全預警機制。
  2、提升重要基礎設施和關鍵資源安全水準。
  完善並落實軌道交通、地面公交、通信、供排水、供電、供氣、供熱等重要市政設施規劃設計和建設運營中的安全標準,逐步推動業務可持續管理。實施老舊地下管線優化改造工程,健全地下管線等城市公共設施安全責任體系。分類制定基礎設施抗震加固改造計劃,實施建築抗震加固工程。對泥石流等地質災害危險區域組織實施改移、搬遷避讓、治理等工程。加快市核應急指揮中心建設,提高核應急能力。
  加強關鍵資源保障能力建設。加快構建資源和設施“雙安全”的能源供應體系和運作管理體系,將自然災害預報預警納入能源日常運作調節工作。促進跨區域、跨部門資訊共用與協作,逐步建立多元互補、多方供應、協調發展的優質化能源結構和安全供應體系。推進天然氣異地應急儲備規劃的制定與實施。基本建成東北、山西、內蒙古等5個方向、10大通道的堅強電網體系,增強本地電力應急支撐能力,實現全市供電可靠性達到99.995%。
  建成市通信保障和資訊安全應急指揮平臺,加強全市資訊安全應急資源整合。利用技術手段提升應急系統網路和資訊安全水準,提高安全防護和風險管控能力。加強重要系統相關入侵檢測、冗余備份等工作,強化重要業務數據資訊安全保護,推進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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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認證和系統資訊安全管理,形成定期數據備份機制。
  3、完善並實施基礎設施和關鍵資源應急保障計劃。
  完善水、電、氣、熱、交通、通信等重要基礎設施和成品油、生活必需品等關鍵資源的應急保障預案,制訂水資源應急保障方案,研究建立水資源安全儲備體系,編制煤電油氣運綜合保障預案,增強城市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能力。完善生活必需品及糧油的市場監測、政府儲備和應急投放網路體系。完善金融突發事件應急體系,有效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
  (八)研究巨災防範與救援體系建設,提升巨災應對能力。
  1、研究建立統一的巨災應急指揮協調機制。
  總結分析國內外巨災應對的經驗教訓,依託首都體制,研究建立統一指揮、分區聯動、快速響應的首都及周邊地區巨災救援聯動與協作機制,研究首都巨災應急指揮機構方案,探索科學有效的巨災應對模式。
  2、開展區域巨災風險分析及應對能力評價。
  開展針對巨災發生發展機理、防範、應急準備、處置救援等方面的研究,識別區域內潛在巨災的種類及其危害程度,預測可能的影響區域及危害後果,搜尋和分析巨災隱患及應對巨災的薄弱環節,綜合評價區域巨災應對能力,形成應對策略。
  3、研究加強巨災應急救援能力建設。
  從巨災應對的要求及規律出發,對應急救援隊伍、物資、設備、避難場所、技術手段、資金等各類資源進行統籌規劃和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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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針對性地開展巨災應急預案的研究與編制;開展巨災應急救援的資訊掌控、通信保障渠道和手段研究,提出通信保障策略,逐步配置不受公共通信網路損壞影響的高技術通信設備;進一步開展快速確定搜救目標和救援技術的研究;開展巨災救援的志願者隊伍建設模式和管理機制研究。有針對性地加強應對巨災的宣傳教育,持續提升全社會的認知水準和應急能力。
  (九)深化應急指揮技術體系建設,提升科技支撐能力。
  1、完善應急指揮技術支撐系統,全面推進物聯網技術應用建設。
  進一步完善市應急指揮平臺和各專項應急指揮部、各區縣應急指揮平臺功能,提高系統的先進性、實用性和安全性。利用市電子政務共用交換平臺,整合有關單位基礎設施數據庫資訊,建設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隊伍、應急物資儲備、應急避難場所、大型應急裝備和設備、風險源資訊等基礎數據庫。推進城市安全運作和應急管理領域物聯網應用建設,建立本市應急系統物聯網應用體系,全面提升市應急指揮技術支撐系統的科技含量和智慧化水準。
  2、發展公共安全科技和應急産業。
  充分發揮首都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高新技術企業集聚的優勢,加強公共安全領域科學研究,協調組織聯合攻關,鼓勵引導生産企業和科研單位研發突發事件預防、監測、預警、處置、救援的新技術、新設備和新工具。通過政策扶持、政府採購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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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促進公共安全科研成果的有效轉化,培育和發展公共安全科技和應急産業。
  五、重點項目
  (一)應急救援隊伍及裝備建設工程。
  市公安局消防局負責進一步加強市、區縣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和管理,組建總隊直屬支隊以及執勤備防的指揮中心,不斷充實人員,改善隊伍裝備配備。綜合考慮本市特點和實際需要,市各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採取多種形式建立或確定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其中,重點加強防汛抗旱、氣象災害、地質災害、災害救助、地震、森林消防、礦山和危險化學品、特種設備、建築工程、環境、核事故、公路及城市道路搶險和運輸保障、治安和交通秩序保障、城市公共設施保障、電力保障、通信保障及網路與資訊安全、公安消防、衛生、食品安全、重大動物疫情和突發農業災害、反恐處突等專業應急隊伍的建設。
  根據應急隊伍建設和業務需求,配備必要的搶險救援、應急保障和個人防護等各類裝備,重點配備應急救援和工程搶險的大型裝備、特種設備及器材,包括高層、地下、石油化工救火設備,空中救援直升機,救災、地震、森林防火、交通、礦山、危險化學品、資訊安全、食品安全、反恐等領域的應急搶險救援車輛,以及核生化等有毒有害物質的監測、檢驗、消除等特種大型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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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應急物資儲備場所建設工程。
  根據行政區域特點和需要,市民防局會同各區縣政府,充分利用人防工程,力爭在每個超過2萬人的居住區配建一個應急物資儲備庫或應急物資發放點。市民政局負責建設1個中心、4個分中心的市級救災物資儲備庫,進一步增加救災物資儲備數量和品種,力爭達到可同時保障30萬人的水準。建立完善相關專業應急救援物資及裝備儲備庫,進一步完善儲備的種類和規模。
  (三)應急避難場所建設工程。
  根據本市突發事件特點和城市佈局現狀,建成300處以上、面積達1500萬平方米、可容納600萬人的各級各類應急避難場所,基本保障突發事件發生後市民疏散避難需要。各區縣政府每年至少建設2至3處符合相關標準的應急避難場所,其中每個區縣5年內至少建成1個Ⅰ類地震應急避難場所;市教育、園林綠化、體育、民防、旅遊等部門要建設一定數量的應急避難場所;市應急辦負責做好統籌協調工作,市地震局負責做好業務指導工作。合理確定應急疏散通道和應急避難場所的分佈,統籌安排應急避難必需的交通、供水、供電、排污等基礎設施建設。每個應急避難場所按照規劃的面積標準、每人平均用地指標、場所用地設置要求、服務半徑標準等,配套建設應急救援設施、設備,儲備應急物資,設置相關標識。
  (四)公共安全風險管理體系建設工程。
  建設水、電、氣、熱、地下管線、交通、軌道建設、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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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生産安全、食品安全、傳染病疫情、動植物疫情、生活必需品、金融、大型群眾性活動等重點專項風險管理體系,以及16個區縣和天安門地區、北京西站地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等19個區域風險管理體系。市有關部門和單位負責,依託各自現有信息化業務系統,搭建各重點專項、重點區域的風險管理信息化系統,逐步實現對風險和風險控制點的全過程精細化、標準化、空間化管理。
  (五)應急管理培訓系統建設工程。
  依託市、區縣兩級黨校(行政學院),充分整合培訓資源,完善充實相關基礎設施和教學設備,開設應急管理相關課程,對本市各級領導幹部、應急管理幹部等進行培訓。由市委黨校(北京行政學院)負責、市應急辦配合,建設北京市領導幹部應急管理培訓基地,建成應急管理培訓情景模擬教室、媒體壓力實驗室等應急管理培訓演練室,會同相關科研單位繼續研發各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情景模擬互動教學課件,開發具有聯通互動、實時觀摩、模擬推演等功能的應急管理培訓信息化系統。市各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有關部門和單位負責,依託現有培訓基地,完善課程體系,補充相關功能,充實師資力量,使其具備情景模擬、演練操作等功能,構建多災種、多類別的應急管理專業培訓系統。
  (六)公共安全與應急知識科普宣教工程。
  由市應急辦商市委宣傳部,依託北京廣播電視臺,推進市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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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管理科普宣教中心建設,利用多種媒體手段,開展預警資訊發佈、突發事件資料采編、公共安全與應急知識科普宣教等工作,形成面向公眾、形式生動、科學性強、覆蓋全市的應急科普宣教支撐平臺。市應急辦牽頭,依託首都之窗網站,建立完善北京應急網,打造國內一流的應急管理綜合服務型網路平臺,實現突發事件信息公開、應急管理宣傳、公共安全知識科普宣教等功能。市各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各有關單位、區縣政府負責,對現有公共安全宣教基地進行升級改造,統一規範運營和管理,形成佈局合理、功能齊全、公益為主、覆蓋全市的公共安全宣傳教育基地網路。
  (七)軍地應急聯動體系建設工程。
  按照整合資源、整體規劃、優勢互補、統一使用的原則,由北京衛戍區負責,市應急辦、市有關部門和單位配合,依託駐京現役部隊、民兵、預備役部隊,科學合理地確定相關應急隊伍的種類、規模和佈局,組建市、區縣、街道(鄉鎮)3級應急專業隊伍,作為參與處置突發事件的突擊力量。根據不同任務需要,由各級政府配備必要的專業裝備器材。充分利用軍地現有指揮資源,建立運轉高效、安全保密、軍地一體的指揮控制系統,實現指揮控制、資訊傳輸、圖像監控、預測預警等方面互聯互通和相容共用,提高軍地聯合應急組織指揮效能。
  (八)應急管理物聯網應用建設工程。
  由市應急辦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訂城市安全運作和應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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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領域物聯網應用建設總體方案,按照“1+1+N”的總體框架,積極推進城市安全運作和應急管理領域物聯網應用建設。“十二五”初期,通過重點領域示範工程建設,初步建立本市應急系統物聯網應用體系,提高城市安全運作動態監控、風險管理、突發事件預測預警和科學應對的能力;推進物聯網關鍵技術的研發、標準體系的建立和自主産權的創造,創新應用服務模式,帶動物聯網産業發展。到“十二五”末期,物聯網技術在城市安全運作和應急管理領域得到廣泛應用,城市安全運作水準和應急管理能力得到進一步提高,標準體系和技術規範初步形成,自主創新和關鍵技術取得突破,物聯網産業得到規模化發展。
  (九)市預警資訊發佈平臺建設工程。
  市氣象局負責總結市突發事件預警資訊發佈系統一期建設經驗,加大資源整合力度,完善系統功能,利用電視、廣播、網站、手機短信、區域短信、電子顯示屏等多種資訊發佈手段,建立權威、暢通、及時、有效的突發事件預警資訊發佈渠道,形成覆蓋全市的預警資訊綜合發佈系統,進一步提高突發事件綜合防禦和處置能力。
  (十)市非緊急救助服務受理調度平臺建設工程。
  市信訪辦負責完成全市政府服務熱線資源整合,實現電話訴求統一受理和“電網合一”;建設市非緊急救助服務受理調度平臺,搭建決策會商、指揮調度、風險監測工作場所,擴大座席規模,建立多語言和3G通話服務平臺;進一步推進全市非緊急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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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信息化建設,完成全市非緊急救助服務基礎數據中心、城市運作電話數據資訊採集監測系統、電話數據模型分析展現系統、網際網路Web電話服務系統、非緊急救助服務“一站兩庫”和數據異地災備建設任務;制定全市非緊急救助服務工作地方性標準。
  六、保障措施
  (一)加大規劃落實的政策支援和組織實施。
  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認真研究解決規劃實施過程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及時出臺相關規章政策予以支援,確保規劃任務有效執行。市應急辦要加大規劃實施的綜合協調、統籌安排力度,市各有關部門、單位和區縣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和協調配合,明確任務,落實責任,確保重點項目順利實施。
  (二)加強應急系統自身建設。
  進一步完善應急管理體制,加強機構建設,強化宏觀統籌和綜合協調能力,全面落實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的安全監管和突發事件應對責任,確保全市應急系統機構設置、職責任務、人員編制落到實處。進一步明確應急機構綜合管理與專業處置的功能定位,強化綜合管理機構的統籌、協調、督促、檢查等職能,強化專項指揮機構的專業處置、指揮調度等職能,強化條塊之間的協調配合,理順關係,形成合力,做到快速反應、高效調度。建立應急管理能力評估指標體系,完善應急工作考核制度,將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納入行政機關績效考核範圍。落實黨政領導幹部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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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有關規定,建立健全突發事件責任追究制度。
  (三)加大應急體系發展投入力度。
  健全財政投入機制,探索建立應急資金的統籌機制,加大各級政府對應急體系發展的投入力度,所需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各級政府有關部門統籌安排突發事件預防、應急準備、處置與救援等應急體系建設發展經費,並做到及時撥付。建立健全企業、社會組織等各方社會力量參與的應急資金投入機制,建立多元化的資金籌措機制。
  (四)強化應急管理人才隊伍培養和建設。
  採取培訓、交流、考察、鍛鍊等方式,打造一支高素質的應急工作隊伍。加強應急管理人才儲備機制建設,探索建立突發事件應對專業人才庫。加強市應急委及各專項指揮部專家顧問組建設,建立專家顧問參與應急管理和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的長效機制,充分發揮專家決策諮詢作用。
  (五)加強應急管理科技研究。
  逐步提高應急管理科技研究經費投入。重視和加強突發事件應對的科技開發與基礎研究,依靠各種科研力量,為應急管理工作提供智力支援。組建和完善應急管理相關科研機構,培育第三方專業研究機構。
  (六)建立規劃實施的監督考核機制。
  由市應急辦牽頭建立規劃實施的管理協調機制,加強對規劃實施情況的跟蹤分析,建立健全激勵和考核機制,明確各方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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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保障規劃建設任務的全面完成。開展本規劃實施的年度評估、中期評估和總體執行情況總結,探索建立第三方評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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