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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2013〕39號
  2. [發佈日期] 2013-07-24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 設立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通知

 

 

京政辦發[2013]39號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
設立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為進一步加強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眾食品藥品安全,根據《中共北京市委辦公廳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京辦發〔2013〕19號)和《中央編辦綜合司關於組建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備案的函》(編綜函字〔2013〕296號),市政府決定:設立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為市政府直屬機構,負責對本市生産、流通、消費環節的食品安全和藥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加挂北京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牌子,承擔北京市食品藥品安全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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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會的具體工作。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3年7月12日

 - 2 -  (全文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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