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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
〔2013〕
53號
[發佈日期]
2013-10-29
[有效性]
否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 2013-2017年機動車排放污染控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京政辦發[2013]53號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
2013-2017年機動車排放污染控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北京市2013-2017年機動車排放污染控制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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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13-2017年機動車排放污染控制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關於大氣污染防治的決策部署,切實抓好機動車排放污染控制工作,特製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思路和主要目標
(一)工作思路。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治理大氣污染與治理交通擁堵相結合,以改善空氣品質為目的,以交通需求控制為切入點,加強統籌,綜合施策,繼續優化交通出行方式,優先發展公共交通,加強機動車總量調控,減少中心城區機動車使用數量,推動機動車結構優化調整,構建以集約化出行和清潔化車輛為特點的城市交通體系,促進空氣品質顯著改善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二)主要目標。
大力發展公共交通,2017年中心城區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力爭達到52%;嚴格機動車總量調控,2017年全市機動車保有量控制在600萬輛以內;推動機動車結構優化調整,2017年全市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車輛規模達到20萬輛;提高標準加快老舊機動車淘汰更新,2015年淘汰全部黃標車;完善公共管理政策,在機動車保有量預計增加80萬輛的基礎上,2017年全市車用燃油消耗總量比2012年降低5%以上,機動車污染物排放總量削減2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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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措施
(一)大力發展公共交通。
1.加快軌道交通建設,2015年全市軌道交通運營里程力爭達到660公里。
(細化任務、年度計劃、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見附件任務分解表,下同)
2.完善地面公交快速通勤體系,研究北京市公交專用道施劃地方標準,在擁堵地段優先施劃公交專用道。建設中心城區公交專用道網路,2017年公交專用道里程達到480公里。
3.開展自行車道、步行道環境整治,2017年城六區90%以上不規範的城市道路自行車道和步行道達到規範標準。
4.推廣公共租賃自行車服務運營,2015年全市公共租賃自行車規模達到5萬輛,區域內實現通存通取。
5.提高中心城區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加大公共交通換乘體系建設投入,2017年中心城區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力爭達到52%,公共交通佔機動化出行比例達到60%以上。
(二)嚴格機動車總量調控。
6.制定並組織實施更為嚴格的小客車數量調控措施,引導購置新能源汽車。2017年底全市機動車保有量控制在600萬輛以內。
(三)推動機動車結構優化調整。
7.促進公交車結構調整及節能減排。每年新增和更新公交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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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車比例力爭達到70%左右。2017年實現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車總量佔公交車輛比例達到65%左右;五環路內電驅動車比例達到20%、天然氣車達到50%;公交行業油耗減少40%;平均排放水準達到第五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污染物排放減少50%。
8.示範運營達到第六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的公交車,2014年底示範運營100輛達到此標準的公交車。
9.制定出臺新增和更新汽油計程車6年強制報廢標準規定,促進計程車結構調整及節能減排。2013-2017年,計程車更新車輛中電動車、天然氣車、混合動力車各5000輛,其餘更新為第五、第六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的汽油車。油耗和污染物排放均減少20%。
10.淘汰第三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以下本市省際客運作業車輛,長途客運站按規劃外遷,2015年外埠進京的省際客運車必須達到第三階段及以上機動車排放標準;確定外遷長途客運站建設主體和投融資模式。2017年省際客運車輛污染物排放減少20%。
11.淘汰第三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以下本市郊區客運作業車輛,大力發展清潔能源郊區客運車輛。2017年郊區客運天然氣車比例力爭達到50%,污染物排放減少20%,油耗減少20%。
12.加快淘汰第三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以下本市旅遊客運作業車輛,大力發展新能源和清潔能源旅遊車。2015年底前全部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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汰第三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以下旅遊客運車輛;2017年五環路內的旅遊客運天然氣車比例力爭達到20%,示範運營純電動旅遊車達到300輛。污染物排放減少15%,油耗減少5%。
13.促進環衛車結構調整及節能減排。對清掃保潔和灑水的車輛,首都功能核心區逐步向純電動化方向發展;城市功能拓展區發展天然氣車和純電動車;10個遠郊區縣清掃、灑水及全市垃圾運輸車參照“綠色車隊”要求建設和管理。2017年純電動環衛車輛比例達到50%;環衛車輛油耗和排放污染均減少20%,平均排放水準達到第五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
14.加快淘汰老舊郵政車輛,發展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車,推動郵政車輛結構調整及節能減排。2017年城區內郵政配送電動車輛比例達到50%;郵政車輛油耗和排放污染均減少15%。
15.促進貨運“綠色車隊”建設,為貨運“綠色車隊”車輛配置城區通行證。2015年貨運“綠色車隊”規模達到5萬輛;貨運車排放污染減少15%。
16.示範運營新能源貨運車,不斷加大新能源貨運車推廣力度,2016年示範運營純電動貨運車200輛。
17.促進低速貨運汽車結構調整及節能減排。2017年微型、輕型貨車替換低速貨運汽車比例達到60%,低速貨運汽車污染物排放減少20%。
18.促進渣土運輸車結構調整。2015年全部淘汰第三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以下渣土運輸車。2017年渣土運輸車排放污染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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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19.提高物流園區和貨物流轉集散地使用車輛的排放標準。2014年起,實現全市物流園區(物流基地)和貨物流轉集散地(物流中心、物流配送中心)使用第三階段及以上機動車排放標準車輛進行貨物運輸。
20.在公務用車領域推廣使用新能源汽車,2017年公務用車中新能源汽車推廣規模達到5000輛。
21.研究制定鼓勵個人購買使用新能源汽車政策,推廣新能源汽車,2017年新能源汽車(不含公務用車)規模達到19.5萬輛。
22.統一規劃,統一制式,完善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車配套設施建設。
23.協調國家有關部門加快北京繞城高速公路北京段建設。2017年力爭建設完成密涿高速公路、承平高速公路北京段,減少重型載貨車輛過境穿行。
(四)提高標準加快老舊機動車淘汰更新。
24.嚴格新車和非道路動力機械排放標準。
25.研究起草北京市第六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力爭2016年實施第六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
26.制定汽油車車載油氣回收系統相關標準和實施計劃,並按計劃組織實施。
27.制定出臺第六階段車用燃油地方標準,力爭2016年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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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第六階段車用燃油地方標準。
28.同步供應符合第六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的車用燃油。
29.組織加快柴油車車用尿素供應體系建設。
30.制定發佈淘汰黃標車相關政策。
31.2015年全部淘汰黃標車。
32.2017年累計淘汰老舊機動車100萬輛。
33.出臺鼓勵更換成混合動力汽車和1.6升及以下小排量客車的相關扶持政策和措施。2014年實施鼓勵更換成混合動力汽車和1.6升及以下小排量客車的相關扶持政策和措施。
34.加大對報廢解體廠的監管力度,嚴格執行國家報廢標準,將車輛使用年限和連續3個檢驗週期未參檢作為強制報廢條件。
(五)完善公共管理政策。
35.按照國家關於“按照優質優價和排污者付費原則合理確定成品油價格”的要求,制定提高機動車使用成本的經濟政策。
36.規劃低排放區,研究制定低排放區交通擁堵費徵收政策和智慧化車輛電子收費識別系統等配套政策。
37.強化監管執法,落實停車管理工作。佔道停車規範化管理實現無私劃車位、無非法收費經營、無亂停車。
38.制定本市差別化停車收費政策調整完善方案,適當擴大差別化停車收費區域範圍,引導降低中心城區車輛使用強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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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完善本市車輛分區域、分時段限行政策。
40.完善外埠車輛管理政策。減少外埠進京車輛,擴大外埠車輛限行範圍和時間,提升進入本市的外埠車輛排放標準。
41.落實機動車檢測等相關管理規定。未取得環保檢驗標誌的機動車,不予進行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相關車輛不得上路行駛。
42.嚴厲打擊無牌照燃油摩托車和非法拼裝車輛,減少無牌照燃油摩托車和非法拼裝摩托車上路行駛。
43.加大對在用車輛尾氣排放的抽查力度。
44.加強檢測場監管,落實檢測場排放檢測工作。
45.修訂完成並實施在用車排放檢測標準。
46.建立遙感監測監控網路。
47.整合遙感監測、加油站線上監控、檢測場監管、進京路口檢查、路檢夜查等內容,完成《北京市重點污染源自動監控能力建設(二期)項目》中流動源線上監控系統建設。
48.對排放超標的車輛必須進行維修保養,加強對車輛維修企業的監管,逐步實現一、二類車輛維修企業聯網,並上傳相關環保資訊。
49.加大對油品品質的監管力度,嚴厲打擊銷售不達標油品的行為。
50.加強對車用汽柴油清凈劑添加情況的監管,提高車用汽柴油清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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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加強對車用氮氧化物還原劑添加情況的監管。
52.推進實施5000噸以上加油站油氣回收線上監控改造工程。
53.開展生物柴油和乳化柴油試用研究項目。
54.制定貨運車輛能耗限額標準,建立交通領域節能標準體系,到2017年發佈至少5項交通節能減排標準。
55.嚴格執行《道路運輸車輛燃料消耗量檢測和監督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令2009年第11號),加強對本市運輸車輛燃料消耗量達標監管。
56.逐步加大對進入北京市場的乘用車燃料消耗量及相關乘用車生産企業的核查和管理力度。
57.2014年起,對車用燃油消耗總量2017年比2012年降低5%以上的工作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評估考核。
58.加大政策的宣傳力度,爭取社會對相關政策的理解和支援,提高公眾綠色出行、低碳生活的意識和主動參與的積極性。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市政府成立機動車排放污染控制工作協調小組,由分管副市長擔任組長,相關副秘書長、相關部門和單位主要領導為協調小組成員,負責機動車排放污染控制工作的總體指導和督促落實工作,並加強統籌調度,解決機動車排放污染控制工作中的重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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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協調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交通委,辦公室主任由相關副秘書長擔任,協調小組辦公室負責制定機動車排放污染控制任務目標和責任分工,並定期通報工作進展情況。
(二)發揮整體合力。
市交通、環保部門要加強對工作目標、重點任務、年度計劃完成情況的督促指導,推動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各牽頭單位要根據全市總體部署制定具體工作方案,細化階段性目標、工作計劃、資金需求等,並不斷健全完善部門配合、資訊共用、市區聯動的工作機制,定期調度,加強統籌,推進落實。各相關企業要落實主體責任,按計劃完成車輛淘汰更新任務,嚴格按照時間節點推進各項工作。
(三)制定配套政策。
1.加快基礎設施建設審批。到2017年,建成加氣站294座、充換電站107座、充電樁18.8萬個、變電站34座、雙源無軌線網151公里等車用基礎設施,力爭建成軌道交通660公里,施劃公交專用道480公里,建成北京繞城高速公路北京段約80公里。市政府各相關部門要簡化審批手續,將上述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納入綠色審批通道,實行並聯審批。
2.加大資金保障力度。市政府各相關部門要加大對機動車排放污染控制工作的投資支援力度。保障北京繞城高速公路北京段、城市次幹路及以上道路自行車道和人行步道建設資金,貨物流轉集散地、物流園區提級改造資金,公交、出租等新能源和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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潔能源車輛加氣站、充換電站等基礎設施建設資金,智慧化車輛電子收費識別系統建設資金,小客車數量調控管理資訊系統升級改造及運維費,老舊機動車、黃標車淘汰補貼資金,機動車、檢測場排放抽檢等資金,北京市交通領域節能減排計量改造及統計與監測平臺建設資金和相關宣傳資金等。
3.制定配套財稅扶持政策。制定清潔能源和新能源公交、出租等車輛的購車和運營補貼政策,制定計程車提前報廢補貼政策,制定三元催化器定期更換鼓勵政策,制定省際客運、旅遊客運、郊區客運車輛淘汰更新補貼政策;制定對綠色貨運的補貼政策,制定全市物流園區、貨物流轉集散地使用第三階段及以上機動車排放標準車輛進行貨物運輸的扶持政策;制定鼓勵車輛報廢解體和柴油車提前淘汰的方案等。
(四)嚴格監管執法。
1.加強車輛限行執法。重點對進入六環路以內物流園區和貨物流轉集散地的外地貨車進行檢查、執法;加大對六環路(不含)以內及郊區城關鎮黃標車違法通行的查處力度;加大對車輛違反禁行、限行規定的查處力度,罰款並記分。
2.嚴格執行排放和報廢標準。對非道路動力機械銷售店進行檢查,禁止向北京用戶銷售未達到第四階段排放標準的非道路動力機械。對各施工工地進行檢查,使用的新非道路動力機械必須符合第四階段排放標準。加大對報廢解體廠的監管力度,嚴格監管相關部門執行《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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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強化路檢和入戶抽查。加大對無牌照燃油摩托車和非法拼裝摩托車上路行駛的打擊力度。加大對在用車輛尾氣排放的抽查力度,強化路檢和入戶抽查,重點監管夜間行駛的柴油貨運車和渣土運輸車。
4.嚴格油品品質監管。加強對車用汽柴油清凈劑、車用氮氧化物還原劑和生産領域成品油品質的監管。定期開展車用汽柴油樣品的抽測工作。檢查和抽測儲油庫、加油站和油罐車油氣回收裝置。
5.加強對燃料消耗量核查和管理力度。加強對本市運輸車輛燃料消耗量達標監管;逐步加大對進入北京市場的乘用車燃料消耗量及相關乘用車生産企業的核查和管理力度。
附件:《北京市2013-2017年機動車排放污染控制工作方案》任務分解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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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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