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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2011〕37號
  2. [發佈日期] 2011-08-22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 加強和改進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工作的通知

 

 

京政辦發[2011]37號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
加強和改進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工作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人大代表提出建議、批評和意見(以下簡稱建議),是法律賦予代表的一項重要權利。認真辦理建議是鞏固和完善我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的重要內容;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密切與人民群眾聯繫,改進政府工作,提高管理水準,實現決策科學化、民主化和依法行政的重要途徑;是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必須履行的法定職責。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有關規定,經市政府同意,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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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區縣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及相關單位要把辦理建議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按照“認真分類研究、積極恰當處理、誠懇明確答復、加強統籌協調”的思路,健全辦理工作機制,明確工作任務和工作要求,嚴格落實責任制。領導班子要加強對辦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對於涉及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重要建議,承辦單位主要領導要親自組織研究,了解進展情況,推動問題解決;承辦單位主管領導要及時協調解決辦理建議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必要時親自答復;要明確內部責任處室、承辦責任人和辦理時限及工作要求;各承辦單位之間要加大溝通協調和解決問題的力度;對於涉及全局,本單位難以協調解決的問題,要及時向上級機關請示報告。
  二、科學分類,注重解決問題
  各區縣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及相關單位要從實際出發,結合政府工作認真分析研究承辦的建議,進行科學分類,重點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要按照新形勢要求,不斷研究和探索辦理建議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徑、新方法,注重將辦理建議與本部門的工作有效結合,形成工作合力。通過辦理建議,進一步推動本市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讓人民群眾受益,讓人民群眾滿意。
  三、認真履職,強化溝通交流
  市政府各部門要加強同市人大專門委員會、市人大常委會工作機構的對口聯繫,適時通報本部門工作情況,加強交流與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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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認真聽取有關意見和建議,不斷改進工作。各區縣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及相關單位在制定下一年度工作計劃前,要主動徵求人大代表的意見和建議,完善工作計劃;在辦理建議中,要密切同人大代表的聯繫和溝通,要選派政策水準高、業務能力強、熟悉情況的人員聽取並答復代表意見;在辦理建議後,要主動“回頭看”,不斷改進、完善辦理工作。要把辦理工作作為依法履職、自覺接受監督、轉變工作作風的具體體現。
  四、建立臺賬,跟蹤督辦檢查
  對於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議,各承辦單位要按照“所提問題得到解決或基本解決”、“所提問題取得進展”、“所提問題列入工作計劃,近兩、三年內可以解決或緩解”等辦理結果形式,建立工作臺賬,跟蹤督辦、抓好落實。
  市政府辦公廳要加強對辦理建議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對於在辦理工作中取得實效的單位,要給予通報表揚;對於違反有關規定,貽誤工作、造成嚴重後果的,要予以通報批評,直至追究責任。
              二〇一一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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