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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2011〕19號
  2. [發佈日期] 2011-07-21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印發北京市十二五時期節能降耗與應對 氣候變化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京政辦發[2011]19號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印發北京市十二五時期節能降耗與應對
氣候變化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北京市“十二五”時期節能降耗與應對氣候變化綜合性工作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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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十二五”時期節能降耗
與應對氣候變化綜合性工作方案

  “十二五”時期,面對日趨嚴重的資源環境約束,必須增強危機意識,牢固樹立綠色低碳發展理念,以節能降耗和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為重點,加快構建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生産方式和消費模式,不斷提升首都可持續發展能力。為健全激勵和約束機制,進一步明確工作重點與責任,確保完成國家下達的單位地區生産總值能耗和單位地區生産總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目標,特製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與主要目標
  (一)總體要求。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綠色北京”戰略和建設中國特色世界城市的總體要求,統籌兼顧經濟社會發展與節能減碳關係,堅持“創新驅動、標準引領、能力提升、重點突破、統籌推進”,強化倒逼機制,變壓力為動力,以降耗促發展,加快形成“內涵促降、系統促降”的綠色發展新格局,推動本市節能降耗和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繼續走在全國前列。
  (二)“十二五”末主要目標。
  ——單位地區生産總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17%,比2005年下降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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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單位地區生産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下降18%;
  ——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9000萬噸標準煤左右;
  ——清潔能源消費比重達到80%以上,其中天然氣比重超過20%;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佔能源消費總量的比重力爭達到6%左右;
  ——工業生産過程二氧化碳排放控制在2010年水準;
  ——森林覆蓋率達到40%,林木綠化率達到57%,碳儲量增加100萬噸。
  二、強化節能減碳目標責任
  (三)科學分解節能減碳目標。深化萬元GDP能耗強度下降指標約束要求,實行能源消費總量控制。落實“條塊結合”的節能目標責任,把全市“十二五”節能目標分解到區縣(詳見附件1)、重點行業領域(詳見附件2)和重點用能單位。各區縣、各部門要把節能目標納入本地區、本部門“十二五”規劃和年度計劃,進一步細化目標、分解任務。各重點用能單位要將節能工作作為日常管理重要內容,明確節能要求和任務。在實行節能目標分解的同時,進一步明確能源結構調整、能源利用活動、工業生産過程、農業源和森林碳匯等環節和領域減緩溫室氣體排放的工作目標。
  (四)加強目標責任評價考核。修訂節能考核實施辦法,完善考核程式和內容,健全考核指標體系。把區縣節能目標考核與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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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節能目標評價相結合,把落實五年目標與完成年度目標相結合,把年度目標考核與工作進度跟蹤相結合,系統推進節能考核工作。開展公共機構、重點行業節能專項考核評價,探索重點行業碳減排專項考核。將節能減碳工作落實和目標完成情況作為地方和部門領導幹部綜合評價的重要內容,制定節能目標評價考核行政問責管理辦法,公開考核結果,對未完成任務、工作不力的單位及個人嚴肅追究責任。完善節能減碳表彰獎勵辦法,對成績突出的區縣、部門、單位和個人進行獎勵。
  (五)強化節能減碳統籌調控。建立節能形勢季度會商機制,強化區縣、部門協調聯動,加強節能形勢跟蹤監測和預警。統籌經濟發展與合理用能的關係,將節能工作納入經濟形勢分析,結合年度目標預警,及時開展調控。健全節能減碳工作報告機制,各區縣、各部門應定期向市應對氣候變化及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工作進展情況。強化節能減碳重大項目統籌管理,建立責任明確、協調有力、管理規範、運作高效的項目聯合調度機制。
  三、著力強化科技創新支撐
  (六)搭建節能低碳創新服務平臺。以系統提升本市節能低碳技術發展水準為宗旨,凝聚在京技術、産業和政策等各類資源,強化頂層設計,打造集需求調研、技術研發、應用推廣和産業化為一體的首都節能低碳創新服務平臺。建設以《節能低碳技術需求表》、《節能低碳技術研發攻關項目表》、《節能低碳重點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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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和技術推廣表》和《節能低碳創新服務數據庫》為主體的“三表一庫”創新服務成果系統,發揮平臺通道功能,合力推動全市節能低碳相關工作組織實施。
  (七)增強節能低碳技術創新能力。把節能低碳共性、關鍵技術列入“科技北京”建設相關計劃。加強節能低碳領域科技條件平臺建設,推動已有各類科技條件資源開放共用。支援産學研用合作,建成一批國家級、市級節能低碳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實驗室。鼓勵高校加大節能降耗和氣候變化領域的專業人才培養力度,積極引入一批科技領軍人物和研發團隊。圍繞提高建築能效、降低交通能耗、推行清潔生産等首都節能低碳發展中的重點領域,組織開展産業技術路線圖研究。結合戰略性新興産業培育,加大城市生活垃圾發電、新能源汽車、太陽能建築一體化等領域的技術攻關力度。
  (八)推廣節能低碳成熟技術及産品。繼續制定發佈節能産品技術推薦目錄,著力加大工業、建築、交通、供熱等領域的技術産品推介力度。大力推廣變頻調速、高效燃燒、餘熱回收等先進適用技術,積極推廣應用自動化、信息化能源監控管理技術,推廣智慧樓宇控制系統、能源管理中心、綠色數據中心等綜合解決方案。繼續推廣高效節能電機、節能變壓器等工業節能設備和節能汽車等節能型交通運輸工具。大力推廣LED高效照明産品,制定實施淘汰白熾燈行動計劃。拓展“節能超市”覆蓋範圍,擴大節能産品供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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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加強節能低碳創新示範引導。組織開展低碳城市發展路徑研究,推動節能低碳創新示範工作。推進延慶綠色發展示範區、國家可持續發展先進示範區(西城區)等區域發展綜合示範;加快通州新城、雁棲湖國際會都、昌平未來科技城、麗澤金融商務區以及CBD中央商務區等重點功能區低碳建設示範;創建一批節能低碳技術、産品與管理相結合的綠色校園和綠色社區;應用先進技術,建成餘熱余壓利用、太陽能建築一體化、碳捕集等一批節能減碳示範項目。
  四、加強節能低碳標準引領
  (十)完善産業能耗標準。修訂固定資産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管理辦法,完善配套制度,搭建信息化管理平臺,加強用能源頭管理。實施更加嚴格的工業項目用能、用水、用地準入標準,修訂工業用能用水指導指標;貫徹執行國家關於重點工業設備和生産工序能耗限額標準。以建築業、交通運輸業、通訊業、批發零售及賓館飯店業等為重點,研究制定行業合理用能指南。推進建立重點行業領域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制度。探索推行行業“領跑者”計劃,塑造一批能效水準領先的先進企業。
  (十一)提升建築節能標準。2012年,新建居住建築實施75%節能設計標準。研究制定不同結構、不同用途的建築能耗定額標準體系,開展大型公共建築能耗限額管理。制定高於國家標準要求的地方綠色建築評價標準。推動制定地方綠色建材評價標準,完善認證和市場標識制度,鼓勵使用節能環保型建築材料。
  (十二)強化能效標識引導。積極落實國家關於平板電視、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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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爐等各類電子電器産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制度,研究地方市場産品能效準入制度,擴大二級及以上能效産品的市場佔有率。不斷拓展産品能效標識應用的廣度和深度,加強工業、建築等領域重點用能設備的標識引導,逐步擴大高能效設備的市場佔有率。加大“中國能效標識”宣傳力度,鼓勵和引導消費者選購節能産品。加強能效標識市場管理,強化對不達標和虛標産品的監管。研究探索低碳標識的應用推廣。
  (十三)健全節能減碳管理標準。推進能源管理標準化,積極落實《能源管理體系要求》國家標準,鼓勵參與ISO50001全球自願能源管理體系標準,研究制定地方能源管理標準體系。健全節能監測標準,修訂完善綜合指導性監測、單項用能設備與系統監測、供能品質監測等各類監測方法,加強對節能監測機構資質的管理。加強低碳發展標準建設,制訂全市、功能區域、産業園區、社區等不同層面的低碳發展指導指標。加強國際標準對標工作,在重點行業選擇一批規模較大、排放較高的企業,以國際國內先進水準為標準,試點推行企業單位産值碳排放下降目標。
  五、健全節能低碳市場服務機制
  (十四)廣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出臺促進節能服務業發展指導意見,制定節能服務公司管理辦法,扶持培育一批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發展壯大一批綜合性節能服務公司。落實合同能源管理財政獎勵政策,在教育、衛生、文化等公共機構系統示範實施一批合同能源管理項目,並逐步擴大在工業、民用建築、商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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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域的應用。研究完善地方支援合同能源管理髮展的綜合配套政策,探索加強對節能效益分享、節能量保證、能源費用託管等多種模式項目的支援。培育節能量第三方審核認證機構,完善資質管理。
  (十五)試點推行節能量交易和碳交易。結合能源消費總量控制機制,研究制定節能量交易試點實施方案,推進區域間、重點用能單位之間開展節能量交易。落實國家《自願碳排放市場管理暫行辦法》,鼓勵企業積極參與自願減排交易。實施溫室氣體排放報告制度,研究制定行業或企業溫室氣體排放總量控制目標,制定碳交易試點實施方案,試點開展碳排放權交易。統籌節能量交易與碳排放交易關係,完善交易市場建設,培育碳排放第三方核證機構。
  (十六)完善價格調控。落實國家促進風力發電、垃圾發電、太陽能發電的電價政策,完善地方新能源發電價格補貼機制。根據國家對電力、天然氣、成品油等資源性産品價格形成機制和資源環境稅費制度改革,適時推進天然氣、供熱、電力價格改革,理順能源品種間的比價關係。加大本市差別電價、峰谷電價等的實施力度,探索實施居民階梯電價。落實國家對“萬家企業”的屬地節能管理要求,根據能源消費定額標準以及碳排放總量要求,研究設定重點用能企業年度能耗指標,研究探索對超出指標部分實施累進加價制度。健全污染者付費制度,研究完善城市垃圾、污水處理等收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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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七)健全金融保險服務。鼓勵金融機構引入能源節約與溫室氣體減排評價要素,開展綠色金融,提供節能減碳項目融資、保理等金融服務。鼓勵銀行建立綠色信貸機制,設立綠色信貸專營機構,提高“兩高一資”行業貸款門檻,開展能效融資項目合作。大力推廣綠色保險産品,積極推行節能收益責任保險,探索氣候災害保險。擴大社會資本投入,鼓勵企業通過市場化融資渠道、國際組織援助、發行債券等方式廣泛融資,支援節能環保服務企業上市融資。加強政府財政資金引導力度,統籌整合、協調安排現有中小企業發展、“三高”企業退出等各類政府資金。支援設立節能和新能源基金、碳基金等各類綠色産業發展投資基金。
  六、深度推進産業優化升級
  (十八)大力發展低能耗高端産業。加快建立以低碳排放為特徵的産業體系,大力發展金融服務、資訊服務、科技服務等低能耗、低排放的生産性服務業;加快推動戰略性新興産業、高技術製造業、現代製造業協同發展。大力發展節能環保産業,壯大節能低碳服務業,著力打造節能低碳領域的“北京創造”、“北京服務”品牌。做好工業閒置資源再利用,加快發展高端替代産業。落實新修訂的外商投資産業指導目錄,嚴格限制高能耗、低附加值外資項目準入。
  (十九)繼續深入淘汰落後産能。繼續推動水泥行業落後産能淘汰,到“十二五”末,水泥年生産能力控制在700萬噸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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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推進東方石化搬遷調整工作。關停國華北京熱電廠、石景山熱電廠和高井熱電廠燃煤機組。落實《北京市關於進一步加強淘汰落後産能工作的實施意見》,加快推進小化工、小鑄造、電鍍等高污染、高耗能、高耗水行業企業退出,繼續加大工業企業落後工序和設備淘汰力度。制定更新淘汰高耗能落後機電設備實施意見,繼續推動低效鍋爐、風機、水泵、電機設備更新。
  (二十)大力發展迴圈經濟。編制“十二五”迴圈經濟發展規劃,建立健全迴圈經濟考核評價制度,建立以資源産出率為主的迴圈經濟考核指標體系。提倡文明、節約消費理念,限制塑膠袋、塑膠餐盒、衛生木筷等一次性物品的使用,鼓勵減量消費,創建綠色消費城市。加強再生資源回收,探索建立地區生産者責任延伸制度,建立專業機構回收與企業逆向物流回收相結合的再生資源回收體系。研究探索資源再生産品市場推廣機制,完善政府採購政策,培育擴大再生資源産品市場。打造“城市礦産”示範基地,扶持一批資源再利用龍頭企業。以廢紙、廢聚酯、廢紙塑包裝物(利樂包)、廢舊家電拆解、報廢汽車回收拆解與零部件為重點,建設一批技術適用、模式先進的高端再製造項目。加強地區之間的迴圈經濟合作,研究推進京冀迴圈經濟合作産業園的建設。
  (二十一)全面推行清潔生産。加強清潔生産工作統籌管理和協調推進,出臺促進清潔生産工作的意見,修訂出臺清潔生産管理辦法。深入推進工業領域清潔生産,完成重點污染源企業清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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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産審核,引導具備條件的企業實施中高費項目。擴大審核範圍,申請國家服務業清潔生産試點城市,研究制定服務業清潔生産相關標準規範,完成住宿、餐飲、醫院及學校等領域百家單位審核;積極推進農業、建築等行業清潔生産。鼓勵企業建立健全從項目建設到産品開發設計、生産經營、銷售服務的全過程綠色管理體系,引導企業開展綠色標誌認證工作,塑造一批清潔生産典範企業。探索開展清潔生産後評價制度。加強清潔生産審核中介服務機構管理。
  (二十二)積極優化産業功能佈局。把資源能源節約納入城市空間開發的重要評價因素,加強城市人流物流與能流的統籌規劃,強化城市功能佈局管理,引導人口有序流動和合理分佈。組織開展城市系統運作與能耗的關係研究,找準影響城市運作系統能耗的關鍵環節,制定配套解決措施。著力推進舊城功能疏解、重點新城和功能區生態化建設,形成與空間結構、産業發展和人口分佈相協調的醫療、衛生、交通、教育、安全等公共資源設施配套體系,實現城市服務與産業功能協調發展,降低城市經濟社會活動的系統能耗。遵照梯度分佈、專業集聚、功能耦合、協調發展的原則,合理規劃産業空間佈局。推動建設工業生態園區、節能低碳園區,在有條件的園區建設能源梯級利用系統,構建迴圈經濟産業鏈。
  七、推動能源結構向清潔低碳轉型
  (二十三)繼續削減煤炭消費量。全面控制中心城區燃煤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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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加快實施中心城區燃煤熱電廠和63座大型燃煤鍋爐天然氣改造。建成四大燃氣熱電中心,整合供熱資源,構建安全高效清潔的“‘1+4+N’+X”供熱體系。優化供熱鍋爐管網佈局,完成2200余座供熱鍋爐綜合節能改造和核心區非文保區平房等小煤爐清潔能源改造,完成4500余公里供熱管網節能改造,基本實現五環內供熱無煤化。新城地區供熱資源整合後原則上不再新建燃煤設施,鄉鎮地區適度發展燃煤集中鍋爐。建立煤炭運輸、存儲、加工、燃燒、排放等各個環節的全過程清潔管理體系。
  (二十四)擴大天然氣引入。擴大天然氣供應,增加外部氣源通道和儲氣庫能力,完成陜京三線、陜京四線,積極推進唐山LNG工程及進京管線建設,開展俄氣入京前期研究。增強管網接收輸配能力,完善市內配氣系統,建成三環至六環4個覆蓋城市的天然氣主幹環網,新建西沙屯、高麗營、西集、李橋等接收門站。加快遠郊區縣配氣管網建設,建成懷密線天然氣工程,結合陜京四線建設,解決延慶新城供氣問題,實現10個遠郊區縣新城全部接通管道天然氣,逐步推進天然氣利用由中心城和新城向鄉鎮及農村地區拓展。
  (二十五)打造智慧電力系統。加快本地電廠清潔低碳改造力度,實施華能、京豐等熱電廠重大工藝改造與能源系統優化工程,積極推進新能源發電並網,逐步提高綠色電力比重,提升電力生産環節發電效率。建設電網智慧監測與調度系統,優先安排節能、環保、高效發電機組上網,推進一批變電站節能改造和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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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型變電站建設,改造升級老舊線路及設備,降低電力輸送環節能源消耗。打造未來科技城智慧電網示範工程。研究出臺電力需求側管理實施細則,完善需求側管理工作體系,支援能效電廠工程建設,鼓勵實施蓄能、分佈式能源項目,探索建立電力需求響應機制和系統工程,提升終端用戶用電效率。
  (二十六)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加強太陽能光伏、光熱、光電建築一體化開發利用,實現太陽能光伏發電裝機容量超過20萬千瓦,太陽能熱水系統集熱器面積超過200萬平方米。積極推進垃圾焚燒和填埋氣發電工程;在有條件的大中型養殖場實施沼氣集中供氣工程,有序推動沼氣並網發電;在農林廢棄物集中的郊區示範建設生物質成型燃料加工廠。在條件適宜地區鼓勵發展淺層地熱、污水餘熱、電廠冷卻水餘熱等供熱方式,熱泵供暖面積力爭達到5000萬平方米。
  八、推進重點領域節能低碳發展
  (二十七)推進工業企業節能低碳改造。對年綜合能耗5000噸標準煤以上重點用能企業,組織與世界行業先進水準進行能效水效對標。制定百家企業節能行動方案,組織企業開展能源審計,深度挖掘節能潛力。鼓勵企業加強産品生態設計、工藝改造、生産過程式控制制和廢物回收利用,在石化、水泥、汽車、釀造等領域,重點推動燕山石化公司、金隅集團、北京汽車集團、燕京啤酒集團等一批重點企業實施生産工藝優化、能源系統優化、餘熱余壓利用、鍋爐窯爐改造等節能低碳項目,提升企業能效,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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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生産過程二氧化碳排放。加強對能源審計與節能改造效果的後評價,推動重點企業持續改進。
  (二十八)加快民用建築節能改造。加快實施未達標公共建築、居住建築圍護結構與中央空調、風機、水泵等設施設備的節能綜合改造,鼓勵使用蓄冷、蓄熱空調、冷熱電三聯供技術。完成6000萬平方米既有建築節能改造,完成10萬戶農宅節能工程。全面推動建築供熱計量改革,實現新建建築、公共機構、符合50%節能標準的既有居住建築和節能公共建築基本完成供熱計量改造,實行熱計量收費。出臺綠色建築行動方案,開展綠色建築示範,綠色建築規模力爭達到2500萬平方米。
  (二十九)推進交通領域節能減碳。堅持公共交通優先戰略,引導居民綠色出行,2015年中心城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力爭達到50%。建設完善智慧化交通運作協調和應急指揮系統,拓展動態交通服務網路,全面推行甩挂運輸和不停車收費。鼓勵使用輕型或燃燒效率高的節能環保型汽車,大力推廣應用混合動力、純電動等新能源汽車,配套完善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和輸配電網路,新能源汽車規模達到4萬輛以上,力爭淘汰老舊機動車40萬輛,組建5萬輛規模的“綠色車隊”。提升交通設施運作的綜合能效水準,加強對交通運輸工具的能耗管理,力爭2012年起實施國家第五階段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準。
  (三十)全面深化公共機構節能。制定公共機構用能定額標準。組織開展公共機構用能調查,推動政府辦公樓、市屬高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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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單位開展能源審計,完成第三批政府機構的系統節能改造。全面加強政府機關用能管理,積極推行公務用車改革,嚴格公務車油耗定額管理。推動公共機構能源費用支出制度改革,能源費用盈餘部分可用於部門或個人獎勵。發揮公共機構節能減碳表率作用,創建50個節約型公共機構。
  九、提升其他領域減碳能力
  (三十一)開展農業減源增匯能力建設。加快發展都市型生態農業和現代設施農業,推廣建設新型節能日光溫室大棚,推動建設一批低碳生態農業示範園區。積極更新農業生産設施設備,推廣節能農業機械設備,增加低耗高效農業設施比例。積極開展秸稈、畜禽糞便等農業廢棄物的生物能轉化和資源化利用,實現農業的減源增匯。加強冬春季農田生物覆蓋,治理裸露農田。推廣複式機械聯合作業、保護性耕作與節水農業技術、測土配方施肥技術。適度有序發展畜禽養殖業,培育高産優良畜禽品種,採用生物處理、厭氧發酵等技術做好糞污治理,實現綠色養殖。
  (三十二)強化廢棄物處理領域溫室氣體控制。重點建設首鋼生物質能源廠、梁家務生活垃圾綜合處理迴圈經濟園等一批先進垃圾處理設施,實現全市生活垃圾處理能力達到3萬噸/日以上,焚燒、生化處理和填埋比例達4:3:3。加強垃圾處理設施的污染防控,治理非正規垃圾填埋場,重點開展垃圾填埋氣回收項目。以生化處理和堆肥為主的利用,推廣餐廚垃圾資源化處理,全市餐廚垃圾處理能力力爭達到2700噸/日以上。推進園林廢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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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近處理設施建設,推動資源化利用。繼續建設和升級改造一批污水處理廠,規劃建設一批污泥處理設施,有效減少廢棄物處置領域溫室氣體排放。
  (三十三)增強園林綠化系統碳匯能力。穩步推進岩石裸露地區植被恢復,完成40萬畝宜林荒山綠化、5.5萬畝關停廢棄礦山生態修復和150萬畝山區低質生態公益林升級改造以及300萬畝中幼林撫育工程。完善平原防護林網,綜合治理平原沙坑、荒灘、零星沙地和殘次林,改造提升16.7萬畝防護林,建成11個新城萬畝濱河森林公園、南海子郊野公園、南中軸森林公園等。加強野鴨湖、漢石橋等濕地公園建設與保護,充分發揮濕地固碳作用。完善一批綠色生態景觀走廊,沿主幹道路、大中河道及部分鐵路線新改建12萬畝通道綠化帶。拓展城市綠化空間,建設百餘處精品休閒綠地,完成2000公頃代徵綠地綠化和100萬平方米立體綠化。
  十、提高適應氣候變化能力
  (三十四)增強極端氣候事件應急能力。制定市區兩級抗禦不同類型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健全覆蓋全市的氣象監測和自然災害預警系統。進行不同區域氣象災害風險及損失的預評估,優化配置各類減災資源,完善應對各種重大災害的應急避難設施。全面加強消防、防洪、防震等設施能力和救援隊伍建設,開展定期培訓和交流。重點提高抗旱應對能力,進一步加強與河北、山西等周邊省市的水資源合作;開展水資源戰略儲備研究,加快研究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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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淡化,做好項目儲備。開展氣候變化對園林綠化系統的影響和應對措施的研究,增強園林綠化系統抗旱、防病、防火能力。
  (三十五)提升基礎設施適應能力。進一步完善供氣、供電、供熱調度系統的協調聯供機制,實現城市能源供應系統的統籌管理,提高城市生命線基礎設施的建設標準和抗災等級,有效應對極端氣候事件。完善城市排水系統,改造城區雨水舊溝和雨污合流管道,建設蓄排結合的城市防洪體系,完成中心城區防洪排水河道治理,增強應對局地暴雨的能力。完善城市綠地和水體佈局,有效控制城市熱島效應。強化水資源的統一管理和保護,加強水利工程建設,提高防汛抗旱和水資源利用調配能力。
  (三十六)增強人體健康適應氣候變化能力。提高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基本建成覆蓋城鄉、功能完善、職責明確、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緊急醫療救援體系。對於老年人、兒童、病人、殘疾人等容易受極端氣候事件影響的人群,進行人體健康適應氣候變化普及教育。完善社區公共體育配套設施,推動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學校等各類公共體育場館資源向社會公眾共用開放,推進體育設施的便民化和可及性,為群眾提供方便經濟的健身活動條件。
  十一、夯實節能減碳工作基礎
  (三十七)完善能源與碳排放計量統計體系。科學細化能源計量體系,加強用能單位節能計量器具規範化、標準化配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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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對地區能源消費的全過程統計,完善建築、交通、公共機構能耗以及可再生能源利用統計制度。整合現有能源、水資源、園林綠化、林業碳匯等統計資訊資源,逐步建立全市統一的溫室氣體排放數據統計核算體系。
  (三十八)健全能源與碳排放監測平臺。統籌現有各類節能線上監測系統,建立數據定期反饋和溝通機制,建成全市統籌聯動的“1+4+N”節能監測服務平臺,提高實時監測水準和系統性。繼續推動機關辦公建築和大型公共建築用電動態監測。統籌健全現場實地監測與線上數據監測的協同工作機制。逐步完善二氧化碳排放監測制度,逐步建立碳排放因子定期測量機制。
  (三十九)建立用能單位能源管理制度。推動重點用能單位建立完善的能源管理體系,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建設能源管理中心,統籌管理企業全過程、全系統節能。實施重點用能單位能源管理崗位備案與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制度,定期向節能主管部門報送相關情況。推廣能源管理師制度,在電力、大型公建、交通等重點領域以及節能服務機構先行試點。加強能源管理崗位資格培訓。
  (四十)加強研究支撐與交流合作。加大對節能降耗及應對氣候變化領域重大問題的研究力度,積極開展節能減碳與經濟發展的協同關係、國際碳稅對本市經濟發展的影響等重大戰略研究。組建市級低碳政策研究中心,成立北京市節能減碳專家委員會,提升碳排放清單編制、專業人才培養等基礎能力,為全市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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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工作開展提供決策支援和技術指導。加強與氣候變化領域國際組織、非政府組織(NGO)之間的聯繫交流,積極開展節能低碳技術指標體系、氣候友好技術、國際對標等方面的合作。加強與國內五省八市在低碳試點建設方面的經驗交流合作,推進京津冀都市圈在資源能源與産業方面的全面合作。
  十二、強化組織協調及落實
  (四十一)加強組織領導。在市應對氣候變化及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領導下,各成員單位各負其責、緊密協作。發展改革部門作為節能降耗和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的牽頭單位,負責總體設計、組織協調、系統推進和預警調控;各相關主管部門圍繞節能目標,按照職責分工,細化專項方案,抓好工作落實。各區縣、各部門要進一步強化對節能降耗與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的組織領導,明確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
  (四十二)健全法規政策。修訂完善北京市現有節能及應對氣候變化相關法規政策,制定應對氣候變化領域對外合作管理實施細則。推進迴圈經濟、清潔生産、生活垃圾處理等領域的地方立法,健全配套政策。研究完善促進城市節能低碳發展的地方性法規及科技、産業、稅收、金融、價格等方面的政策。
  (四十三)加強隊伍建設。繼續加強市級節能與應對氣候變化管理部門人員配置,明確各相關部門節能管理崗位,重點加強溫室氣體排放清單編制、標準化管理、節能技術管理等方面的人員隊伍建設。進一步完善區縣節能管理隊伍,充實能源統計、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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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人員。加快區縣節能監察能力建設,力爭2012年底前所有區縣完成專業節能監察執法隊伍組建。加強業務培訓、內部交流,有效提高節能管理隊伍專業化水準和節能監察隊伍執法能力。積極推動節能減碳工作的社會義務監督員隊伍建設。
  (四十四)強化執法監督。加強對固定資産投資項目設計審查、建設施工、竣工驗收等環節的全過程節能監察檢查力度。加大重點用能單位、高耗能産品能耗限額和淘汰用能設備的節能監察執法力度,依法嚴肅查處各種違法行為,引導用能單位加強節能管理。開展建築節能專項檢查、公共建築室內溫度控制檢查,檢查結果及時向社會公佈,並追蹤落實整改情況。加強與環保、質監、統計、安監、工商等部門聯合執法,提高節能監察工作效果。加強對用能單位的指導和服務,促進用能單位主動節能,增強節能監察的有效性。
  (四十五)動員社會參與。完善展覽會、論壇、主題活動、媒體宣傳、教育培訓等全方位多角度的宣傳教育體系。繼續打造節能宣傳周、節能環保展覽會品牌活動,拍攝以“推動節能減排,應對氣候變化”為主題的公益節目,發起“節能生活一星期”倡議。印發《低碳生活指導手冊》、《節能降耗及應對氣候變化知識學生讀本》等系列宣傳讀物,普及節能減碳知識。持續加強科學輿論引導,弘揚綠色典範,積極倡導低碳綠色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引導全社會每一位成員增強主動參與節能減碳工作的內生動力,形成政府、企業、社會組織、個人共同參與全市應對氣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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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化及節能降耗工作的局面。

  附件:1.“十二五”時期區縣節能目標分解方案(略)
      2.“十二五”時期重點行業領域節能目標分解方案(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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