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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2013〕42號
  2. [發佈日期] 2013-08-15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 貫徹實施《機關事務管理條例》的意見

 

 
京政辦發[2013]42號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
貫徹實施《機關事務管理條例》的意見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機關事務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21號,以下簡稱《條例》)是我國第一部專門規範機關事務管理工作的行政法規。為全面貫徹實施《條例》,加強機關事務管理,規範機關事務工作,保障機關正常運作,降低機關運作成本,建設節約型機關,經市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思路
  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群眾及厲行勤儉節約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以建設節約型機關為主線,以推進機關事務統一集中管理和制度機制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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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建設為重點,按照保障公務、厲行節約、務實高效、公開透明的原則,健全、完善、落實機關經費、資産、服務等管理制度、標準和監督檢查機制,研究制定有關機關事務管理的政府規章,深化機關事務工作社會化改革,構建統一集中、權責明確的管理體制和科學規範、系統完善的保障制度以及市場導向、多元並存的服務機制,不斷提升機關事務工作的科學化、規範化、法治化水準,為政府機關高效有序運轉提供優質服務和堅實保障。
  二、組織機構
  市政府成立北京市貫徹實施《條例》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主要負責統籌推進本市貫徹實施《條例》工作,研究審議工作方案和制度措施,協調解決貫徹實施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組長由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擔任,副組長由市政府秘書長擔任,成員單位包括市政府辦公廳、市發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國土局、市規劃委、市審計局、市政府外辦、市國資委、市政府法制辦、市編辦。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政府辦公廳,負責組織、協調等日常工作。
  三、主要任務
  (一)認真組織宣傳、學習和培訓。
  1.加強普法宣傳。將貫徹實施《條例》納入全市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要點,並作為領導幹部和公務員學法用法的重點學習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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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行考核檢查。以開展北京市領導幹部及公務員“學法用法,依法行政”主題宣傳教育活動為契機,重點宣傳包括《條例》在內的相關法律法規。(牽頭單位:市司法局)
  2.有計劃、分層次組織學習培訓。將《條例》培訓納入“北京幹部教育網”線上學習必修課程,進一步增強依法行政能力。各區縣政府、市政府各部門要結合工作實際,採取法規解讀、專題講座等多種形式,在年內將本系統相關工作人員輪訓一遍。培訓要充分體現改進作風、厲行勤儉節約的新風,務求實效。(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
  (二)加強機關運作經費管理。
  1.推進機關運作經費管理標準化、規範化。參照中央國家機關實物定額和服務標準,結合本市實際,健全市級行政機關實物定額和服務標準;參考有關貨物和服務的市場價格,健全完善機關運作經費預算支出定額標準和有關開支標準;根據預算支出定額標準,結合各部門的工作職責、性質和特點,按照總額控制、從嚴從緊的原則,採取定員定額方式編制機關運作經費預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牽頭單位:市財政局)
  2.加強“三公經費”預算和支出管理。強化預算的剛性約束,嚴格控制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費、因公出國(境)費的規模。對因公出國(境)費支出和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經費支出實行經費總額“零增長”,進一步壓縮公務接待經費支出,不得挪用其他預算資金用於公務接待、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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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因公出國(境)。(牽頭單位:市財政局;協辦單位:市政府外辦)
  3.健全完善本市機關運作經費信息公開制度。嚴格落實國家有關政府信息公開的規定,凡屬應該公開、能夠公開的資訊一律及時、主動公開,細化公開內容,不斷推進本市預決算公開工作。(牽頭單位:市政府辦公廳;協辦單位:市財政局)
  (三)嚴格規範政府採購活動。
  1.健全落實政府採購制度。根據有關政府採購的法律、法規和規定,健全落實政府採購管理制度,縮短採購週期,提高採購效率,降低採購成本,保證採購品質。需要招標投標的,應當遵守有關招標投標的法律、法規和規定。各區縣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應當採購經濟適用的貨物,不得採購奢侈品、超標準的服務或者購建豪華辦公用房。(牽頭單位:市財政局;協辦單位:市國資委)
  2.加強政府採購重點環節管理。著重對採購範圍、方式、程式等重點環節實施監督管理,制定年度政府採購集中採購目錄及限額標準,擴大協議採購和服務類採購範圍。對納入集中採購目錄的項目,不得違反規定自行採購或者以化整為零等方式規避政府集中採購。(牽頭單位:市財政局;協辦單位:市國資委)
  (四)加強機關資産管理。
  1.完善落實資産管理制度。根據有關機關資産管理的規定、經濟社會發展水準、節能環保要求和機關運作的基本需求,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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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實際,完善落實市級行政機關資産配置標準等資産管理制度,統一調劑使用或者按規定處置市級行政機關閒置資産。市政府各部門應當根據機關資産配置標準編制本部門的資産配置計劃,完善機關資産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資産賬卡和使用檔案,定期清查盤點,保證資産安全完整,提高使用效益。(牽頭單位:市財政局;協辦單位:市政府辦公廳)
  2.按照集約、規範、效能的原則,加強市級行政機關用地和辦公用房統一集中管理。健全辦公用房管理工作機制,制定市級行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辦法,完善落實辦公用房建設標準和物業管理標準,對辦公用房用地計劃、建設規劃、新改擴建、調配整合存量、使用管理等實行統一集中管理。積極推進辦公用房統一建設,探索建立“統建統用”的辦公用房供給模式。市政府各部門要按照《條例》規定要求,嚴格執行相關標準,加強辦公用房建設、抗震加固和維修、使用安全和維護保養等各項管理工作。辦公用房的建設和維修應當符合簡樸實用、節能環保、安全保密等要求。(牽頭單位:市政府辦公廳;協辦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監察局、市財政局、市國土局、市規劃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審計局、市編辦)
  3.規範公車使用管理。貫徹落實中央及本市有關規定,嚴格控制公務用車配備和使用標準,嚴格審批公務用車購置和更新,指導和監督各區縣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建立健全公務用車配備、更新、使用、維修等管理制度。市政府各部門要嚴格執行公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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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編制和配備標準,對公務用車實行集中管理、統一調度,建立健全公務用車使用登記和統計報告制度,並對油耗和維修保養費用實行單車核算。(市財政局、市監察局、市政府辦公廳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
  (五)創新機關服務管理。
  1.推進機關後勤社會化改革。堅持“管理科學化、保障法制化、服務社會化”方向,結合本市實際,研究制定市級行政機關後勤服務、公務用車等工作的社會化改革實施意見,紮實推進機關後勤社會化改革,降低服務成本,保障機關高效運轉。(牽頭單位:市政府辦公廳;協辦單位: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國資委、市編辦)
  2.推進機關後勤服務管理標準化、規範化。參照中央國家機關後勤服務項目和標準,結合本市實際,制定市級行政機關後勤服務項目和標準,合理配置和節約使用後勤服務資源。(市財政局、市政府辦公廳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協辦單位:市編辦)
  3.加強對公務接待的規範和管理。堅持簡化禮儀、務實節儉的原則,管理和規範政府公務接待工作。參照中央國家機關公務接待制度和標準,結合本市實際,完善落實市級行政機關公務接待制度和標準。(牽頭單位:市財政局;協辦單位:市政府辦公廳、市監察局)
  (六)推進機關事務統一集中管理。
  1.加強機關事務統一集中管理研究。開展本市機關事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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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章立法和體制機制調研工作,為制定本市有關機關事務管理的政府規章奠定基礎。(市政府辦公廳、市編辦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協辦單位: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政府法制辦)
  2.成立本市機關事務工作協會。採取調查研究、經驗交流等多種方式加強對各區縣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機關經費、資産、服務管理的指導,促進完善本市機關事務管理體系。(牽頭單位:市政府辦公廳;協辦單位:市財政局、市政府法制辦、市編辦)
  (七)加強政府機構節能管理。
  嚴格落實本市節能減排、應對氣候變化領域的相關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加強能源計量、線上監測等基礎能力建設,建立能源消費的統計臺賬。開展政府機構節能改造,推廣合同能源管理示範項目和先進適用的節能環保新技術新産品。設立節能減排管理崗位,加強業務能力培訓,推動能源管理體系建設,提高能源利用管理的精細化水準。探索推動低碳城市試點的相關工作。創建節約型公共機構,進一步完善本市公共機構節能管理工作,充分發揮政府機關在節能減排和應對氣候變化中的示範引領作用。(市發展改革委、市政府辦公廳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
  (八)加強對機關事務工作的監督檢查。
  1.強化審計監督。將機關運作經費和項目經費支出情況作為本市統一組織的年度預算執行及決算審計的關注重點。對於審計中發現的市級部門違反《條例》的問題,納入市政府績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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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問責專項考評實施細則》中的“審計結果行政問責考評”範圍。(牽頭單位:市審計局)
  2.強化機關運作經費支出管理。建立健全機關運作經費支出統計報告和績效考評等制度,組織開展機關運作成本統計、分析、評價等工作。(牽頭單位:市財政局;協辦單位:市審計局)
  (九)加強因公出國(境)管理。
  嚴格執行有關因公出國(境)的規定,落實本市因公出國(境)相關制度,對各部門工作人員因公出國(境)的事由、內容、必要性和日程安排進行審查,控制因公出國(境)團組和人員數量、在國(境)外停留時間,不得安排與所屬部門業務工作無關的考察和培訓,切實提升因公出國(境)經費使用效益。(牽頭單位:市政府外辦)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機關事務工作是黨和政府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規範和加強機關事務管理,對於保障機關工作高效有序運轉,降低行政運作成本,加強政府自身建設具有重要意義。市政府辦公廳作為本市機關事務工作的牽頭管理部門,要創新工作機制,加強工作指導,推動本市機關事務統一集中管理。各區縣政府、市政府各部門要從加強政府自身建設、提高行政效能的高度,認真學習和準確把握《條例》的重要意義和主要內容,提高貫徹《條例》的自覺性、主動性、協調性、前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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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把貫徹實施工作作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政府自身建設的一項重要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各區縣政府、市政府各部門主要負責同志要切實負起推動貫徹實施的領導責任,加強組織領導,對照《條例》規定認真研究,明確責任分工,週密安排,以科學務實的態度把貫徹實施工作抓實抓好,抓出成效。
  各區縣政府要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明確貫徹實施工作牽頭部門及職能,理順與相關部門的權責關係,統籌推進本區縣貫徹實施工作,認真清理、規範現有制度標準,確保機關事務工作制度與《條例》的一致性;要結合實際,制定本區縣貫徹落實《條例》的實施方案,于2013年8月20日前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突出重點,狠抓落實。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重點抓好本市機關事務工作制度機制建設,對於現有制度和標準,要儘快完善匯總並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於新建制度和標準,要抓緊研究制定並於2013年年底前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於體制機制建設工作,要結合本市實際深入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務求取得階段性成果。市政府各部門要認真落實《條例》規定和本市有關制度標準,完善本部門日常管理制度,推進機關事務集中管理,不斷提升服務保障水準。
  (三)報送資訊,加強溝通。探索建立本市機關事務工作層級統計調查制度,各區縣政府、市政府各部門要按照全市統一部署,每年定期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機關事務工作相關資訊。各區縣政府、市政府各部門要注重發揮典型示範帶頭作用,及時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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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學習貫徹《條例》、加強節約型機關建設的先進經驗,通過多種形式加以宣傳推廣,並報領導小組辦公室,由領導小組辦公室整理匯總後報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及時反映本市在貫徹實施《條例》中取得的新進展。
  (四)強化檢查,確保實效。發展改革、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加強對機關運作經費、資産和服務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同時,將《條例》貫徹落實情況納入政府績效管理考核,由市政府績效辦和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相關單位於每年年底進行統一考核。接到對違反機關事務管理制度、標準行為的舉報,要及時依法調查處理。對在機關事務管理活動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或者貪污受賄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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