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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2011〕51號
  2. [發佈日期] 2011-10-17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 市公安局關於做好火災隱患情報資訊工作 切實加強消防安全管理意見的通知

 

 
京政辦發[2011]51號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
市公安局關於做好火災隱患情報資訊工作
切實加強消防安全管理意見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市公安局《關於做好火災隱患情報資訊工作切實加強消防安全管理的意見》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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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做好火災隱患情報資訊工作
切實加強消防安全管理的意見

(市公安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

  為切實加強本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充分發揮火災隱患情報資訊機製作用,及時發現、整改、消除火災隱患,減少和控制火災事故,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和群死群傷火災事故,全面提升首都城鄉抗禦火災能力,特製定本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消防工作原則,堅持綜合治理,全面發動社會各方力量,解決群眾關心、危害群眾利益和影響群眾安全的突出消防安全問題,為建設中國特色世界城市和“平安北京”提供堅實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發揮職能作用,積極推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由分管副市長牽頭,相關部門和各區縣政府分管負責人參加的火災隱患情報資訊工作會商協調機制。下設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推動做好火災隱患排查整治、舉報投訴、分析研判、報告移送、媒體曝光等相關工作。各區縣政府和市政府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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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也要相應成立火災隱患情報資訊工作會商協調機制。
  (二)明確部門職責。
  公安機關及其消防機構組織協調、綜合監督全市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負責群眾舉報投訴火災隱患的受理、轉辦、查處工作,建立全市統一的火災隱患舉報投訴熱線;各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要組織監督檢查,分類摸清火災隱患底數,分析研判影響本地區消防安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提出意見和措施報本級政府並移送、抄送行業主管部門,通過挂賬督辦、跟蹤督辦、綜合治理等形式,著力根治火災隱患;定期對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的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進行指導,推動全市火災隱患情報資訊工作正常運轉。
  市監察局負責對市政府工作部門和區縣政府履行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職責情況實施監察,對市政府工作部門負責人及工作人員、區縣政府因不履行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職責導致發生重特大火災事故的,按照職責許可權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
  市發展改革委負責管理電力行業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有關單位及時排查消除火災隱患;在研究制定推進城鄉一體化發展戰略相關政策時,統籌考慮城鄉結合部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市教委負責管理教育系統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各類教育機構及時排查消除火災隱患。
  市民委負責管理宗教活動場所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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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及時排查消除火災隱患;監督檢查宗教重點場所貫徹落實消防法律法規情況,督促其及時整改火災隱患。
  市民政局負責管理其所屬社會福利機構的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其及時排查消除火災隱患;指導本行業做好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監督檢查本系統單位貫徹落實消防法律法規情況,督促其及時整改火災隱患。
  市財政局負責提供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經費保障,重點安排解決無主責的或涉及城鄉消防安全佈局、居民搬遷等方面的重大火災隱患整治經費。
  市人力社保局負責依據政策法規,配合政府相關部門做好年度火災隱患排查整治的表彰工作,建立表彰獎勵機制。
  市規劃委負責監督並依法查處不按規劃許可建設的違法行為,督促做好火災隱患整改工作。對未按規劃許可進行建設且未取得消防部門認可的建築,一律不予規劃驗收。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協助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做好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負責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的綜合管理工作,協助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做好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物業管理單位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履行相關義務和責任;負責城鎮房屋建築使用安全的監督管理。
  市市政市容委負責督促燃氣、供熱和環衛行業做好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時排查消除火災隱患;在城鄉環境建設、市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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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綜合整治和環境秩序整治中,充分發揮火災隱患情報資訊工作作用,發現火災隱患及時通報屬地區縣政府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
  市交通委負責管理交通行業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有關單位及時排查消除火災隱患。
  市農委負責農委系統和農業行業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市水務局負責管理水務行業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有關單位及時排查消除火災隱患,重點監督、協調解決城鄉消防安全佈局中消防水源缺乏、消防供水設施建設及維護保養不到位等方面的火災隱患。
  市商務委負責管理商業零售和餐飲行業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依法監督檢查規模以上商業零售(地下建築面積500平方米或地上建築面積1000平方米以上)和餐飲(建築面積500平方米以上)經營單位貫徹落實消防法律法規情況,督促其及時整改火災隱患。
  市旅遊委負責管理旅遊行業(含住宿業)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有關單位及時排查消除火災隱患;監督檢查本行業重點單位貫徹落實消防法律法規情況,督促其及時整改火災隱患。
  市文化局負責管理文化藝術行業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有關單位及時排查消除火災隱患。
  市衛生局負責監督、指導直屬醫療衛生行業做好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有關單位及時排查消除火災隱患;在職責許可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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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圍內監督檢查直屬醫療衛生機構重點單位貫徹落實消防法律法規情況,督促其及時整改火災隱患。
  市社會辦負責在推進本市社區建設中,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火災隱患排查整治的協調發動工作。
  市國資委負責配合有關部門協調其出資的企(事)業單位做好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市工商局負責將有關部門提供的涉及企業等經營者的火災隱患整改情況納入企業年度檢驗內容和北京市企業信用資訊系統,依法查處無照經營行為,依法對流通領域消防産品品質實施監督管理。
  市質監局負責依法對生産環節消防産品品質實施監督管理。
  市安全監管局負責協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做好火災隱患排查整治的綜合、協調和監督工作,發揮安全生産綜合監管作用,協調督促解決重大和歷史遺留的火災隱患;負責綜合監督管理本市機械、冶金、輕紡、建材、煙草等行業的生産經營單位和非煤礦山企業及煙花爆竹等危險化學物品生産經營單位的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市廣電局負責所屬廣播電影電視行業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有關單位及時排查消除火災隱患。
  市文物局負責管理文物保護單位和博物館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有關單位及時排查消除火災隱患;監督檢查本行業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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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單位貫徹落實消防法律法規情況,督促及時整改火災隱患。
  市體育局負責管理體育行業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監督管理公共體育設施及其管理單位做好火災隱患排查整改工作;監督檢查體育系統重點單位貫徹落實消防法律法規情況,督促及時整改火災隱患。
  市園林綠化局負責協調、指導本市公園、風景名勝區做好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有關單位及時排查消除火災隱患。
  市民防局負責綜合監管人防工程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相關單位及時排查消除火災隱患。
  市政府法制辦負責為火災隱患排查整治的查處工作提供法律支援。
  市城管執法局配合相關部門加強督促檢查,依據法定職責,嚴厲查處違法建設行為,嚴厲查處存在燃氣安全隱患的違法行為。
  三、堅持多措並舉,打造具有首都特色的火災防控工作機制
  (一)形成整治合力。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嚴格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充分利用火災隱患情報資訊平臺,科學整合執法資源,加強資訊互通共用,各負其責、齊抓共管,從易衍生火災隱患的各類源頭性問題入手,實現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無縫銜接,確保迅速、有效、全面發現並消除火災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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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要依託各級綜治平臺,發揮各級安全生産委員會和防火安全委員會的作用,充分調動基層群防群治力量的工作積極性,確保火災隱患情報資訊工作責任落實到人、措施落實到位。
  (二)建立定期會商制度。火災隱患情報資訊工作會商協調機制要定期召開會議,通報工作進展情況,研究重大節日、重大活動、重點防火季節和敏感時期的火災防控工作,研究工作計劃和部署工作任務。協調機制辦公室也可根據特殊情況或專項整治工作需要,適時召開專題會議。
  (三)建立隱患資訊報送制度。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在消防安全檢查中,發現當場不能整改的突出火災隱患和重大火災隱患時,應在積極督促整改的同時,及時做好情況記錄,留存文字、影像等證據資料,並移送本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依法處理。各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於整改難度較大和重大火災隱患要及時報告本級政府,提請實施市、區縣、鄉鎮(街道)三級挂賬督辦並提出具體整改建議,視情抄送相關行業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四)建立隱患曝光機制。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設立火災隱患曝光平臺,督促主責單位和責任人整改火災隱患。協調機制辦公室要及時組織新聞媒體,對日常檢查和巡邏發現的突出火災隱患進行曝光,對其整改情況要追蹤報道。
  (五)完善工作考核制度。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將火災隱患情報資訊工作納入各自考核體系,定期開展考核評比,落實獎懲措施。要完善火災隱患通報和倒查機制,各級監察部門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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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查追究履責、履職情況。對不重視火災隱患情報資訊工作、相關措施不落實、隱患不整改或整改不積極導致發生重大火災事故的,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單位和領導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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